电影芳华观后感1000字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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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由读书笔记吧为大家整理的“电影芳华观后感”,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动动手指请收藏一下。优秀的影视作品总是相当难得的,一部优秀的作品总有能让自己产生共鸣的地方。观后感的“感”,可以是领悟出来的道理或思想,可以是受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观后感可以帮助我们从更深层次的角度去解读电影。
电影芳华观后感 篇1
对于当时的人们来说,刘峰可能太过美好,好到让所有人都欣赏,又让所有都人妒忌,希望他暴露出一些原始的人性,来证明他和自己一样。我们恨庸俗不堪的自己,却又不得不放过自己,所以最后当触摸事件发生,所有人都去批斗刘峰,就像骂那个伪装的自己一样。不可否认,刘峰的精神被禁锢在这红楼里,我们给予他荣誉与光环,却又嘲笑他充满爱欲的双手,也不知究竟是他规范着我们,还是我们限制着他的自由与爱。而小曼便是一个没人疼爱的拖油瓶,奢望着母亲的一点温暖,可那点儿也最终像那件红色毛衣一样,变成永远的黑,她人生中最大的幸福怕莫是在红楼里刘峰站出来为她说话,举起她,让她宛如天鹅般轻盈舞蹈,被人保护的感觉实在太好,好到她一生愿为之依恋。也许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是或许也曾是,郝淑雯,丁丁,穗子,可我们大概太难成为小曼,却又不知不觉越来越像小曼吧。喜欢红楼中的芳华岁月,温暖与不堪,总是这么容易被人接受。也喜欢后面老友重逢,叹往事,笑今生,参杂着世故圆滑,却又是那个年龄应有的沉淀。
电影芳华观后感 篇2
从来不需要想起,永远也不会忘记
看完文字,才意识到自己完全沦陷了。
走路在想,吃饭在想,坐着发呆也在想。我想想明白什么呢?刘峰的纯粹?他浮沉升落不羁的一生抑或是他隐藏在沉浮之后不悲不喜的豁达?还是他在别人眼里不染一丝烟火色,需要像“雷锋”一样端坐在神的庙堂里的孤寂?还是何小曼那低到尘埃里又在尘埃里开出花来的命运,还是最后他们俩能相依为命的温情?直到,看了电影《芳华》首映,我想我想明白了心里最终的疑问“一个人,和一个时代,到底有多大关系?”
时代,可以是一首手风琴上流淌的歌;可以是美丽的身体和柔软的舞蹈鞋尖触碰出的优美;可以是吹响战争的号角,也可以是一场悲绝的欢饮之后的别离,甚至只是一张可口可乐的广告。从来不需要想起,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些散落在这些时代印记里我们的青春的模样和热情,我们或明或暗的情愫和悲喜,或者久别重逢后难掩的失落和无语。大幕一拉开,这个舞台就属于你,属于我,属于我们,属于每一个的我们。时代的变化像幕布一样,或黑或白,或明或暗,我们在这样明暗黑白的光影里演绎自己的印迹。
一个人,如刘峰。一个活得纯粹,纯粹得非常彻底的“雷又峰”。年年“模范标兵”,超乎寻常的心灵手巧,热心肠,有着能自觉超越自我本能的善良,人格零瑕疵。我甚至一度怀疑,这世间可曾有这样的人,当看到黄轩真诚纯净的眼神,我是相信的。他活着,他被需要着,他被神化着,没有一丝的烟火气息。他总是恰如其分地出现在任何需要帮助和安慰的时间和地点。甚至连一米六九的个头、圆脸、单眼皮,都貌似活雷锋。他人生的转折点就在于他作为一个正常男性爱慕心的表白。林丁丁的一句“救命”彻底毁了他,他的心死了。然后,天翻地覆,世界瞬间变暗了。他被诱导审讯,他纯洁的灵魂领空被猥亵、被强奸,被玷污。他彻底死了,死了心,也死了人。从云端一坠到深渊的滋味只有他自己知道。从此,他被时代的洪流冲击得到处奔波,颠沛流离。雷锋的形象轰然倒塌,他接受处分下放伐木连。中越战争爆发,他冲上战场,差点丢了命;失去胳膊的时候,他一心求死。死了就能成为大家口里互相传诵的英雄,英雄的事迹就会被谱成曲,填上词,最后被一个叫林丁丁的女歌唱家演唱,每演唱一次,就会想起他一次,这就足够。这个人物最鲜活的一点就在此,不论在云端还是在渊底,他都是忠于自己的心,忠于自己内心最隐秘也最正常的人性。这让我很欣慰。他没有因为被“英雄”而失去自己。最动人的是,他始终做着他认为对的事,帮扶失足女子,劝她重回善良。千辛万苦去越南找寻最难忘战友的归宿。这些他一直默默在做……无限的敬意给他。
一个人,如何小曼。生命卑微地让人心疼。从来没有被善待过。他的父亲被打成右派,进而被嫌弃,他不忍含垢活着,自杀了。文人的精神世界终究是简单极端的,容不得一丝一毫的屈辱。失去了父亲的庇护,小曼就如风雨中飘摇的断枝,没了自己。为了得到妈妈的拥抱,她硬生生把自己冻得发烧。她从没得到过温暖和养分,身体上是,精神上也是。她还是含着希望到部队文工团的,可她没想到,更深更浓的孤独正在等待她。她没有被善待,毫无存在感。处处被嫌弃被孤立被排挤被放弃。看着屏幕上她凄楚的深情,胸口好憋屈,长长出一口气都不能缓解心里的压抑和沉重。她的灵魂早已伤痕累累,孤立无望中刘峰站了出来,愿意托举她,触碰她。这对一片荒芜的小曼来说,该是多火亮的一道光啊!当刘峰被下放,她对这个冷漠的集体彻底寒了心,失望了。一次上台演A的机会彻底毁了她。她从内心里渴望被关注,被呵护。可装高烧被发现之后她也被发配到野战医院,她的苦笑告诉我们,她那刻是释然的,她盼望这个结局,因为这样就可以远离放弃她的集体,她也放弃了这样的集体。在战场上,她因为背着一名战士走了好久,一下子成了英雄,成了带着大红花到处宣传动人事迹的英雄。满街的标语让她感到害怕,她害怕被集体的眼光注目,她觉得自己不配英雄的称号,就如同她觉得自己配不上刘峰一样。然后,她疯了。英雄的称号太大了,让一直卑微不自知的她难以承受无法面对……无限的怜爱给她。
一群人,如文工团。亮丽又恣睢的青春模样,在明媚和平的早晨,唱着多美好的歌谣。只愿时光永远停留在这样的光阴里,只愿芬芳年华永远停留在这样的历史舞台。然而,无论多优美的青春,都敌不过时代的变迁,敌不过时间的冲刷。一曲《梦驼铃》中,声嘶力竭的发问“为什么要解散文工团”“因为我们的使命完成了”。高歌到高潮一瞬间空气安静,一切的一切都戛然而止,使命完成了,就得解散了,就得各奔前程了。一切都消失了,就好像没存在过一样。一群人在时代里消失了,因为使命完成了。无限的唏嘘给他们。
一个人,和一个时代到底有多大关系?
我们生活在和平安宁又张扬个性的时代,时光也刚刚好。既然时代待我们不薄,我们又该还时代一个怎样精彩的自己呢?
芳华留不住,因为它从来都不曾谢幕。
无限的敬意给《芳华》,给共和国的英雄们!
20xx/12/16
电影芳华观后感 篇3
对于师范毕业的初中语文老师刘倩来说,傻乎乎地忙了一辈子的不仅仅是她父亲,我们这一代都是多余。我们是信仰平凡即伟大的一代人,平凡就是功劳,就是精英,好几十年我们平凡得美滋滋的。时代有它不可告人的用心,教导我们平凡了更平凡,似乎我们生来还不够平凡,似乎刘峰的一生没有被埋没在平凡中。同时埋没于平凡的还有一个能工巧匠的刘峰,一个翻绝活跟头的刘峰,一个情操人品高贵如圣徒的刘峰,一个旷世情种的刘峰。本来刘峰平凡善良是无妨的,偏偏用他的平凡来做大文章,偏偏无视他可能的非凡之处,抬杠说他平凡就够了,就伟大了,足够被推举上大理石基座。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天,他或许想到自己的一生,想到此生与林丁丁的错过,全因为他平凡,被塑成平凡的塑像,搁在冰冷的基座上。非得强调他的平凡,定性他的平凡,才能确保那份平凡的不变,平凡了,才好使唤;对我们来说,平凡的刘峰真是好使唤。于是误了他一生,尤其他一生的真爱。因为,偏偏天下女人在心底里,都是不信平凡的;尤其女人如林丁丁,千万年前该跟骏马一并,属于最凶悍骁勇的酋长,怎么可能心服口服地爱上平凡?
唯有小曼是女人中的例外。她用了几十年明白一桩事:她只能爱这个善良过剩的男人。
本书讲的是55年到60年这代人的人生[强]
电影芳华观后感 篇4
有的人被贴上“好人”的标签,他的付出也变得理所应当,大时代背景里小人物的故事最令人动情,好人刘峰,平凡但不平庸,在人人高颂“你不能改变环境你能选择顺应”的时代,坚守底线本身就是一种伟大,反观当下,有多少人为了生活丢弃了宝贵的东西,也许这也是我们大多数人的生活,能真正成为刘峰式的好人毕竟难得,因为那样活着活着太累,太不合群,比如好多时候你选择说实话却被当成傻x,另类,你的“一枝独秀”会使你成为众矢之的。
人心,最经不起揣测,想的多了心会发凉,对人对事马虎一点,也许日子会好过的很多。
电影芳华观后感 篇5
书里的故事和电影是两种人生,说不清孰好孰坏,只是电影里除却了很多深刻的落魄潦倒,书里写的更贴近现实,更显得平淡的生活被年岁腐蚀的深邃了。
最喜欢电影里文工团解散的那场散伙饭,每个人都唱的尽兴、每滴眼泪都酣畅淋漓。是纪念在一起走过的岁月、是纪念不会再有的过往、是纪念难以回首的芳华…
最喜欢书里萧穗子说:不快乐的人都懂得我们这样的笑。放下了包袱,破碎了梦想,就是那种笑。笑我们曾经认真过的所有事。前头没有值得期盼的好事,身后也没有留下值得自豪的以往,就是无价值的流年,也所剩不多,明明破罐子,也破摔不起,摔了连破的都没了,那种笑。
芳华,并不是一种讽刺,也不是一种歌颂,更不是被阉割的青春!!!她是一切岁月终归平静的温柔。不管是错过、是背叛、是诬陷、是轰轰烈烈的追求、是平平淡淡的喜欢、是翘首以盼的暗恋。最后,都是被岁月淹没的温柔。
与其说抗争,不如说是一种平静吧。
“我终于接受了我的在劫难逃,我的罪过,我的命运。”
面对过去的芳华,我们只能笑一笑,但眼里有缅怀、有幻想、最多的还是遗憾
芳华过后,我们都是一边忍着一边崩溃
芳华过后,眼泪逆向的流,往心的方向
青春到头免不了一场破碎,但那到底是青春!是我们再也回不去的芳华。
岁月无情催人老、断送芳华又一年。
电影芳华观后感 篇6
看完了严歌苓老师的新作《芳华》,开始期待着电影的上映了。《芳华》以上世纪70年代的中国社会为背景,记录了充满激情与理想的军队文工团的故事。故事用“萧穗子”的口吻,讲述了男兵刘峰和文工团女兵林丁丁、何小曼、郝淑雯等人的命运际遇。在那个特殊的时代背景下,人们对待爱情变得小心翼翼,被打上政治色彩的烙印。严老师用一支笔的力量横跨了40年,刻画了在青春荷尔蒙的冲动下,一群正值青春年华的少男少女们之间的爱恨情仇。
刘峰——在平凡中经历跌宕起伏,错失一生所爱
小说中的刘峰,被塑造成“雷锋式”的模范好人,军队中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他的身影,对于队友的各种请求他都义不容辞。严老师看似很偏爱刘峰,把他塑造成一个近乎毫无瑕疵的男兵形象,如果说有缺点,那就是“刘峰太平凡了”,平凡到让他失去了一生中唯一一个用身体和灵魂深爱过的女人。“触摸事件”发生之前,刘峰是所有人心中的模范人物,但是在他向林丁丁表白之后,在他情迷意乱中“触摸”了林丁丁后,他彻底成了人们口诛笔伐的对象,从道德的高峰摔向丑陋的底线,成为整个军队的“头号敌人”,大家批判他、揭发他,甚至还带着一种莫名的正义感。从“模范人物”到“头号敌人”,被下放到伐木团,后来在对越战争中失去了单臂,接着改革开放后随波逐流到南方淘金,与不良女子生下了一个女儿刘倩,刘峰最后患上癌症,在小曼的陪伴下走向命运的终点
何小曼——时代的牺牲品
小曼的角色在小说中是时代的牺牲品,在家庭中她是“拖油瓶”,在继父家中不被人看起,以致于她几次用发烧的手段来试图得到母亲的爱。
在爱情中刘峰对他的爱视而不见,即使后来她陪伴刘峰度过了生命的最后一段征途,但终究没有成为爱人关系。
小曼爱刘峰,在所有男兵都嫌弃小曼“馊、臭”,不肯触摸她一下,只有刘峰背叛集体走向她,给了她一记温暖有力的触摸那一刻,她就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爱上了他。但是刘峰已经没有办法爱小曼了,他把毕生的爱都给了林丁丁,他的身体爱她,他的灵魂爱她。但在“触摸事件”中林丁丁喊救命的那一刻,会爱的刘峰已经死了,而林丁丁,最终的命运也不过如此。
小说看到最后让人有点难过,刘峰连追悼会都是在几分钟的时间内草草了事,我看到了命运的无力与捉弄,所有的一切都结束了。
看完《芳华》后我看了严歌苓老师在《开讲啦》中的演讲——如果生活没有了文学——“如果生活没有了文学,那我一生中最精彩的部分就已经死了。”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作为战地记者的她每天面对着成千名伤亡的战士,跳舞已经不能表达内心的激烈情感了,于是转向文字,用手中的力量写下了一部又一部经典作品。
严老师生活的年代,是物质贫穷的年代,却给了那代人富有的精神,富有的故事,每个人都是故事的富矿,于是一篇篇故事在严老师的书中开出花来。家庭的影响对她是最大的,她的父亲和爷爷都曾经是一个作家,让我最感动的是有人问她的父亲一生中最好的作品是什么?父亲回答说“是我的女儿(严歌苓)”,这大概是一个父亲对女儿对大的肯定与骄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