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其所美:王崧舟讲语文课怎么上读后感。
有名人说:“读书时,我愿在每一个美好思想的面前停留,就像在每一条真理面前停留一样。”纵观世界上的伟大人物,他们无不是书籍的爱好者,每个人在阅读的时候,都会与作品产生共鸣。为了记录文章中自己喜欢的句子以及阅读文章的感受,一篇读书笔记是很有必要的,如何才能将读书笔记写的清晰而有条理呢?一起来看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感悟] 《王崧舟讲语文》读书心得1000字(篇二)”,欢迎阅读,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
《王崧舟讲语文》读后感1000字:语文老师有语文老师的专业必读书目,但往往群山遮眼,我们根本就不知道在自己的专业领域有哪些好书,有哪些好榜样。不知者无畏,既然不知道、不了解,那语文课堂就随便自己“信马由缰”。这种情况下当然较为宽松自由,任由我们发散思维掌控自己的课堂,但也容易坐井观天,不知天外之景。
在图书馆逛到语文出版社竟然出版有“名师讲语文”系列丛书,我是真高兴。这下可有好榜样了,看看这些名师讲课有啥不一样。以我“书非买不能读也”的性格,恨不能把系列丛书全部收入囊中留待他日随时查阅。又苦于没有一处庇护之所建个理想中的大书房,只得做罢。
王崧舟的语文课我在郑州市举办的一次观摩课上曾经听过他讲萧红的《祖父的园子》,因听了他的《祖父的园子》,所以我后来不仅重温了电影《黄金时代》,还又买来了《萧红传》看。他的课算是我目前听到的所谓的“最好”的语文课,当然,前提一是我也没听过几次小语观摩课,二是更没听过几次这种小语界全国较为有名的老师讲课。因他几乎是我目前所见的“唯一”,所以他也便成了“最好”。浑厚的声音、声情并茂的朗诵、信手拈来的佳句、还有他所营造的那种能牵引我所有目光和情感的动人氛围,这些都使得他成了我所知的“最好”。
先且不论他的课是否在小语界的风口浪尖上褒贬不一,他的语文课上的很有艺术感和文学味道却是事实。开学初去蹭舍友的语文教学研究课,课上外聘的中学老师对窦桂梅老师的课几次三番不点名批评,大概是说窦老师对文本过度解读,带入自己的不少主观分析。王崧舟老师的课也是因过于强势和情感代入而被批评,但其实我倒觉得没什么值得非议的。没有完美的课堂,更没有完美的教师。课堂是具备教师风格的课堂,教师是风格迥异的教师,课堂本身就不是一个纯理性的地方,教学设计思路更没一个固定的范式,所以教师能够多样化的演绎,这种丰富性正是语文课堂的价值所在。
为了批评而批评,为了与众不同而与众不同除了显得自己包容性不够,没什么意思。窦老师备课充分,在讲课之前扩充很多文本以外的内容并深入解读,把小学语文课上出了大学语文的深度,要是能深入浅出让学生理解清楚,这没什么不好。比起我这种只教教材的“教书匠”,她对文本的深入挖掘太值得学习了。王崧舟老师与窦老师的相同之处是都很重视文本解读,不同的是王崧舟老师的课堂更擅长营造文学意境和诚挚的情感氛围,像是一个抓手,紧紧地抓住所有听者的心、听者的情。正是因为他们各有所长,才奠定了他们在小语界的地位。
我们这些初入教坛的人,完全没必要把精力放在批判前人的缺点上,择其善者而从之,博采众长自成一家,才是目标之所在。
dsbj1.com精选阅读
推荐!狼王梦读书笔记感悟(760字)
“一个家庭中没有书籍,等于一间房子没有窗子。”纵观世界上的伟大人物,他们无不是书籍的爱好者,在阅读相关作品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那些收获瞬时涌现,需要即时把它记录下来。写好读书笔记,有哪些关键要点呢?小编特意给大家整理了“推荐!狼王梦读书笔记感悟(760字)”,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有需要的朋友!
狼王梦读书笔记感悟(篇一)
我原来一直以为狼是一种凶猛而又残忍的动物,可自从读了沈石溪的《狼王梦》这本书之后,让我对狼有了全新的评价。一方面,我很佩服狼的机智和勇敢,如紫岚为了拯救因拒绝饮食而饿得奄奄一息的媚媚,在水塘边捕捉到一只活着的小黄鹿,将小黄鹿带到石洞里放在媚媚面前,因为紫岚相信:一匹有血有肉的狼面对一只活蹦乱跳的小动物是不会长时间无动于衷的;另一方面,令我吃惊的是,为了在恶劣的环境下求得生存,平时弱肉强食的狼群,一到冬天就群居捕食,变得互相团结,因为在寒冷的冬天动物们都躲起来了,对于狼来说,觅食就变得越来越困难,出于一种生存的压力,散居在草原四周的野狼便会结束独敢勇士的生涯,从四面八方汇聚到一起,形成强大的狼群,这样它们依靠群体智慧和群体力量,才能度过严酷的冬天。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王位,不顾一切,千方百计,竭尽全力,虽然希望一次次变成失望,孩子一个个死去,但她并没有灰心,至死而不悔。我喜欢紫岚,是因为我被她伟大而强烈的母爱感动;我又不喜欢紫岚,是因为她为了一个当狼王的梦想,把孩子一个个推向了绝路。《狼王梦》中有很多地方写到了深沉的母子之爱,而无间的亲情和温柔,在狼的世界里却表现为无奈的残忍。文中有一段,我现在还记忆犹新:“他把全部的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突然间,紫岚(母狼)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迅如闪电快如风,只听得咔哒一声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声栽倒在地里,气绝身亡了。”每次看到这里,我都两眼泪水,既可怜小狼蓝魂儿,又为母狼紫岚忍痛割爱感到悲哀。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我喜欢看《狼王梦》。
狼王梦读书笔记感悟(篇二)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狼王梦》,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先生,我从小学五、六年级时,就读过他写的许多动物小说,在他的笔下所有的动物都充满了人的感情,即使是狼、是无情的蛇,沈先生也都能写的有情。而我看的就是沈先生所写的《狼王梦》也是沈先生第一部长篇动物小说。
大部分的动物小说结局都是悲惨的,而这一部书也不例外,身为沈先生之前的忠粉,这部书自然是阅读过的,不过只是一目十行,了解了解剧情而已,而里面真正的道理却没能了解多少,所以,这一遍我是用心去读,用脑在想,用想象力去揣摩那些动物遇到危机时的心情。
在沈先生的这部小说中有许多让人可以学习的地方,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雄壮的公狼“黑桑”死时的那一般情景,在没有生机的草原中一块儿石头旁,躺着一具公狼的尸体,而公郎的妻子护在旁边,夕阳散发出红色,在这一段中不但写了悲壮的凄惨景色,还写出了那头母狼失去丈夫时的悲痛,而这也给我们说明了,即使是一头冷酷、无情的狼,也有一颗拥有“喜怒哀乐”,各种感情的'心。
虽说这部书我认真的只看了一半,但我从这一半的内容中颇有收获,带来的不仅仅是好词语好句,还带我领略了动物间的世界。
狼王梦读书笔记感悟(篇三)
有一次,胡老师推荐我们看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先买了一本《狼王梦》,后来我越看越带劲,前前后后买了十二本沈石溪的小说,有《斑羚飞渡》、《和乌鸦做邻居》、《再被狐狸骗一次》、《最后一头战象》、《第七条猎狗》、《混血豺王》、《骆驼王子》等等。其中最让我记忆犹新和感动的还是《狼王梦》。
《狼王梦》的主人公是一匹母狼,叫紫岚。它的丈夫原来是狼王,在一次搏斗中不幸身亡,一匹草狼继承了王位。它为了让自己的孩子继承父亲的王位,而且要把草狼赶下王位。就这样,一匹母狼为了让自己的孩儿成为狼王的精彩故事开始了。
一心想让孩子成为狼王的紫岚,一共生了五胎。第一只被冻死了,第二只被金雕抓走了,第三只死在了猎人的捕兽夹里,第四只被狼群吃掉了,第五只是一匹母狼不可能争夺王位。但是,可以为紫岚生下强大的狼孙,实施它的报仇计划。在它的女儿分娩时,曾经抓过它孩子的老雕还想吃刚出生的,没有任何保护的狼孙崽,紫岚为了不让狼孙受伤,用自己做饵诱惑金雕,最后被金雕叼到空中与金雕搏杀,紫岚的一只眼睛被啄瞎了,遍体鳞伤但还是狠狠地咬着金雕不放。把狼习惯于反抗到流尽最后一滴血的生存词典,表现得淋漓尽致。最后紫岚用尽最后一丝气劲咬死了金雕,与金雕一起摔死在了乱石滩上。
读完这本书,我被紫岚坚持不懈的心深深打动了。紫岚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费尽心思,经历一次次的失败和绝望,我想紫岚一定非常伤心,但它最后还是坚持下来了,与金雕顽强拼搏并付出生命。这是紫岚和金雕在下一盘以生命为du注的棋的故事。但愿它的其中一只狼孙将来能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成就它的梦想。
《狼王梦》读后感我想动物都可以那么坚强,那我们人类应该更坚强、更快乐地生活。
狼王梦读书笔记感悟(篇四)
当它叼最后一只狼崽时,古河道里响起山洪暴发的轰鸣声。洪水把紫岚冲进河里,它拼命地挣扎,好不容易爬上岸。当它累瘫在石洞洞口前,才发现最后一只小狼崽已经死了。紫岚十分伤心,它想,还剩下的四只狼崽中,谁能成为未来的狼王呢?
四只狼崽三公一母,我们姑且一一给它们起个名字,以便识别。长子一身黑毛,称它黑仔;次子毛色有蓝有黑,叫它蓝魂儿;最小的公狼崽毛色一半是黑色,一半是褐黄色,称它双毛儿,唯一的一只母狼崽长得一身紫毛,就叫它媚媚。
紫岚最偏爱黑仔,因为它长得最像黑桑,黑仔长大一定会像黑桑那样健壮、勇敢、聪明的`。紫岚把全部的母爱倾注在黑仔身上,它要把黑仔培养成新狼王。每次哺乳,它总是先让黑仔吃饱,然后才轮到蓝魂儿、双毛和媚媚。
双毛和媚媚似乎已习惯了母亲的偏心。但蓝魂儿却有股桀骜不驯的劲头。每当它看到黑仔优先独享母乳时,脸上便露出极端嫉恨的表情。要不是紫岚一门心思想把黑仔培育成“超狼”,它会欣赏蓝魂儿的叛逆性格的。野心勃勃才是狼的本色。但为了黑仔能当狼王,它只能用严厉的眼神来束缚和扼伤蓝魂儿狼的天性。
这天,黑仔和蓝魂儿终于暴发了冲突。当紫岚从草原上逮回一只草兔时,四只小狼崽饿急了,一起朝它扑去。按惯例,黑仔先吸奶,其余的等在一边。
但是,当黑仔刚用一种理所当然的神态钻到紫岚怀里,蓝魂儿怒叫一声猛扑过来,一下把黑仔撞倒,张口叼住丰满的乳房。
紫岚犹豫了,它不知该不该把蓝魂儿蹬开,就在这时,黑仔从地上爬起来,困惑地看着正在吸奶的蓝魂儿,突然明白了,是蓝魂儿侵犯了它的特权,困惑的眼光立刻变得凶狠起来。它仰天长嗥一声,那嗥声混合着悲愤、激动和嗜血的野性。它伸开稚嫩的狼爪扑向蓝魂儿,它打败了蓝魂儿。
紫岚心里一阵欣喜,它从黑仔身上看到黑桑顽强的斗志。太好了,黑仔!
今天你能从蓝魂儿嘴里夺回本该属于自己的乳汁,明天你就能从狼王洛戛手里夺取王位!
狼崽们断奶了。
黑仔在紫岚的精心哺育下,才半岁多就长得健壮结实,足足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高出半个肩胛,乍一看,像匹半大的公狼。而且黑仔的胆魄也是超群的。它敢于在紫岚外出猎食时,独自到山林闯荡。尽管黑仔还太小,紫岚不放心它独自外出,但一想到日后黑仔能成狼王,它心里就很兴奋。每次外出,它都观察好四周,看看有没有虎、豹、野猪等猛兽的踪迹。石洞很隐蔽,也很安全,它这才放心。但它忽视了来自天空的威胁。
厄运从天而降。
一只空中霸王大金雕趁它外出时,叼走了正在草地上玩耍的黑仔。可惜黑仔的狼牙还没有长硬,顷刻间便葬身雕腹。
当紫岚发现草地上残留的凌乱雕毛和斑斑狼血时,母亲的心破碎了,它恨不能插上翅膀,飞上天空向仇敌报仇。
黑仔死了,紫岚只好用蓝魂儿来顶替它实现狼王梦。
秋天过去了,寒风又吹过日曲卡雪山。蛇、熊等动物冬眠了,鹿群和羊群也躲藏起来,狼觅食越来越困难了。为了生存,散居在草原四周的野狼又集合起来,形成一个强大的狼群,以应付寒冬。
紫岚带着蓝魂儿、双毛和媚媚赶到狼群聚集的地点。狼王洛戛正神气地主持认亲仪式。洛戛和它的忠实助手大公狼古古让十几只狼崽依次来嗅闻自己的体味。轮到蓝魂儿时,洛戛的眼里闪过一道凶光。它仿佛在蓝魂儿身上看到了黑桑的影子。它没像对待其它狼崽那样舔蓝魂儿的额头,而是举起前爪粗暴地将它推开。黑桑曾经是洛戛的强有力的竞争者,它恨黑桑的后代。
狼群中最活跃的是幼狼,它们快活地生活在大家庭里,在抢食物时彼此互相厮咬。有一次,蓝魂儿和一匹比它大的小公狼黄犊争抢一只牛腰,蓝魂儿打不过比它高大的黄犊,求救的眼光投向紫岚。紫岚并不理会,它要让蓝魂儿懂得弱肉强食的原则。
蓝魂儿没有吃到牛腰,心中十分委屈,但它把怒火藏在心里。第二天下午,它又和黄犊为争半块羊胎厮咬起来。蓝魂儿凶狠地扑向黄犊。强壮的黄犊一口咬下蓝魂儿脊背上的一块肉,狼毛飞旋,狼血漫流。蓝魂儿毫不示弱,它忍住痛,反身咬下黄犊的尾巴,“咔嚓”一声,黄犊又咬掉蓝魂儿的右耳朵。蓝魂儿满脸流血,神情极其可怕,但它决不罢休,仍向黄犊龇牙咧嘴冲过来。黄犊害怕了,转身落荒而逃。
狼王梦读书笔记感悟(篇五)
狼是一种有血有肉的动物,它们虽然凶恶、黑暗,但在黑暗中还是有一丝光芒,那就是爱的光芒。为了爱可以用生命做为代价,为爱可以不顾一切,这就是狼。
这本书生动的描述了一只母狼的一生,它叫紫岚。它是一只快要分娩的母狼,而它的公狼黑桑在一次捕猎中死去了,于是它艰难的生下了三公一母四只狼仔,它十分爱黑桑也爱它的孩子。于是它下定决心要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它把最强壮的公仔单独养,才几个月就有一岁的狼这么大了。紫岚本以为它可以成为狼王,可天有不测风云,那只小狼被鹰给抓走了。紫岚十分伤心但它没有放弃,终于养出了超狼。但冬天很快到来,狼群很快出现了饥荒,年幼无知的小狼看见了一只小羊羔,去吃却中了圈套。紫岚悲痛欲绝但也无济于事。紫岚想养第三只公狼,但是在一场狼王争夺战中死去。紫岚的狼王梦也破灭了,最后它也被一只老鹰抓走了。
狼的一生是多么悲惨呀!而它那单纯的爱又是多么的强烈。读了这本书后我深深的领悟了狼的精神和母爱的伟大。同时我也意识到母狼紫岚能在生活中挺过千千万万的困难,为什么我就不可以做到,作为一个人我怎么可以不做到?于是往后我要更加坚定的做事,更加坚强的做人。
狼王梦读书笔记感悟(篇六)
寒假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狼王梦》,我觉得十分好看。
这本书主要写了:母狼紫岚有一个愿望,就是把他们的后代培养成狼王,但是命运却捉弄了她。她的第一个培养目标——黑仔,体格健壮,勇气十足,却被金雕吃了;第二个培养目标——蓝魂儿,充满野性,头脑灵活,却没有逃过敌人的捕兽夹;最后一个培养目标——双毛,性格冲动,觉得自己不应被任何人管制,自己才是最强大的领袖,却被凌厉的狼王一声威严的嚎叫击退了自信,自己也成为饥饿的狼群的食物。结果紫岚只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与可恶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是大竹子选的插图,觉得十分恰当:
既冷酷又深情。
这本书的主角虽然是紫岚,但我还是喜欢蓝魂儿。因为它胆识超群,成熟很早,身强体壮,头脑机智,并且在冬天的时候用自己灵活的身躯与过人的智慧创造了一个个奇迹。
这本书的主角紫岚,走的每一步都让人非常震撼:
紫岚和女儿媚媚在炎夏发现了一些泉水,却不让双毛喝,还把泉水弄脏了,以激发双毛的野性。结果双毛果然狼性大发,把妈妈紫岚推到了乱石之间,紫岚变成了跛脚狼;为了让自己的狼孙成为狼王,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不惜丢掉自己的性命,与金雕同归于尽。
作为一个母亲,她曾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子——耗尽心血培养的超狼,一个个死去,而无能为力;尤其是看到自己的儿子被捕兽夹抓住,为自己不能代替儿子痛苦而心痛万分,而且为了自己的孩子死得不那么痛苦,还亲自杀死自己的孩子。
这个妈妈为了孩子成为狼王,不惜一切代价,忍受丧子的巨大悲痛,刚强坚韧,结果却以失败告终。太可怜了!而同时,我对她又致以诚挚的敬意。
但是我又觉得她有点自私: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明知自己的孩子有可能会付出血的代价,却还想让孩子替自己和丈夫完成自己无法完成的愿望。我对天下和紫岚的儿子一样、身上承受着父母望子成龙的希望,自己却不能成为一条伟大的龙的孩子们怀有深深的怜悯和同情。(但我却不是这样。)
至少,有梦想并为之努力总是好的。祝愿我们每个人都找到自己的梦想,并通过努力实现自己的梦想。
[读书感悟] 新月集读书心得篇二
古语言:娶妻无媒毋须恨,书中自有颜如玉。我们可以经常去读一些经典的书籍作品来丰富自己,阅读完相关作品以后,相信心中会有不少的心得,那么,就让我们静下心来好好的写一篇属于自己的读书笔记吧!您是不是不太清楚读书笔记怎么写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读书感悟] 新月集读书心得篇二”,敬请阅读,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在这荒惨的境地里,难得有少数的丈夫,不怕艰难,不自馁怯,肩上抗着铲除误解的大锄,口袋里满装着新鲜人道的种子,不问是早晨是黄昏是黑夜,他只是努力的工作,清理一方泥土,施殖一方生命,同时口唱着嘹亮的新歌,鼓舞在黑暗中将次透露出的萌芽。泰戈尔先生就是这少数中的一个。
——徐志摩
泰戈尔的诗就像一杯香茗,能够品出无穷的魅力。
他的诗是优美的画,无声无息。他艺术的魅力和思想的广阔,不是一般人可以达到的境界。作为诗人,同时又是小说家、艺术家、社会活动家的泰戈尔,他的每一首诗,都闪耀着炽热的精神火花。
《新月集》里的《纸船》让我印象深刻,这篇诗描绘了一个孩子在告别时对母亲的爱的表达,作者用丰富的想象和真挚的感情精心编织了一幅幅耐人寻味的画面,诗中的“我”把美好愿望寄托在了梦里,以一种儿童特有的方式在表达对母亲的感情。“他呀,他现在是在我的瞳仁里,他现在是在我的身体里,在我的灵魂里。”这句诗更是表达了与母亲难舍难分、血浓于水的亲情。
他的飞鸟集同时震撼人心,“夏天的飞鸟,飞到我的窗前鸣歌,又飞去了。秋天的黄叶,它们没有什么可唱,只叹息一声,飞落在那里。”这句诗运用比喻将夏天的飞鸟比作像泰戈尔一样的诗人默默的“鸣歌”,默默的奉献。而秋天的黄叶暗指一类只为自己着想的自私之人,他们“没有什么可唱”,因为他们只为自己而活。通过这两种人的鲜明对比,表达了作者本身要用诗句净化人们心灵的抱负。
泰戈尔为什么如此让人爱戴,今天我大概明白了,因为他的诗醇厚味浓,如啜香茗。
[读书心得借鉴] 《绝境狼王》读书心得600字(篇七)
古语有云:书当快意读易尽,客有可人期不来。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阅读完以后,我们经常会仔细口味这本书,为了以后回想起当初阅读时的感想,我们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那么我们该怎么写好一份读书笔记呢?小编帮大家整理了[读书心得借鉴] 《绝境狼王》读书心得600字(篇七)”,欢迎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们。
暑假里,我买了一套绝境狼王系列,第一本是《孤独的小狼》,我刚刚看完。
里面讲述的是一只小福狼,从一出生就让母亲满心担忧,因为它的前爪上长着一块模糊的螺旋状条纹,好像脚掌里长着一颗旋转的星星,这个与众不同的标志使得小福狼从小就成为有缺陷的被诅咒的狼崽,为了保持狼族血统的纯净,这类狼崽会被遗弃在荒野之上,直到死亡降临。在它的生命之火即将熄灭之时,意外被一只母灰熊雷霆之心救起,雷霆之心渐渐把福狼养大,教会它狼族生存最普通的本领,还一起经历了许多有趣的事情。不巧,在一次地震中,雷霆之心丧失了生命。福狼决定要重新回到自己部落,成为狼族的一员。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狼族真残忍呀,生下来有一点残疾不是去关心、呵护它们,而是把它们抛弃到偏辟的荒山野岭,不管不问。但是我也很敬佩小福狼虽然被抛弃,但它自己从不放弃,为了早日返回部落,一直坚持不懈的努力着、奋斗着,在母熊的帮助下,学会了捕鱼、撕咬等很多本领。最终回到狼族做了一只地位最低的啃骨狼。
在生活中,我们一定不要去嘲笑有残疾缺陷的人,而是给他们更多的关心和帮助。当自己被别人嘲笑时,也不要灰心丧气,要像小福狼一样努力、坚持,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
[读书感悟] 愚公移山读书心得篇二
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们可以经常去读一些经典的书籍作品来丰富自己,在阅读相关作品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这时候,我们就需要为自己感受到的想法写一篇读书笔记,怎么写好一份优秀的读书笔记呢?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读书感悟] 愚公移山读书心得篇二”,敬请阅读,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帮助!
其实有时候只要不怕困难,坚守斗争,定能取得事业或学习的成功,说明:愚公不愚,智叟不智。最近,我们学了一篇文章《愚公移山》——愚公,以为90多岁的老翁,带领着自己的家人凭着心中的一股信念把挡在门前的大山给铲平。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任何事,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
21世纪是个人才竞争的社会,也是个飞速发展的时代,虽然只需要用头脑,不需要蛮力,但是坚持的恒心是一定要有的,如果学业半途而废。何来成功?如果不坚持锻炼,何来健康的体魄?如果不坚持照料果树,何来硕果?所以,坚持,恒心是每个想要成功人士所必须的,是亘古不变的。
上学期,长跑因为每天的坚持,都有所提升,获得了属于自己的点点成功,可是寒假,没有老师的督促,有了懒惰的依赖,从来不去自觉锻炼,结果开学测验,都跌倒了低谷,成功离我们越来越远了。所以,坚持对我们是多么重要呀!我们还要原理坚持吗?哈、、除非自己不想得那仅有的体育20分。
还有半个月的时间,只要我们再努力点,再给自己施一点压力,告诉自己,要坚持,胜利就在前方,这样,或许奇迹会发生,把应得的分拿回来,准备下一场的中考考试。
跳过“酸痛”,跃过“疲劳”,坚持下去,不怕困难,像愚公一样,保持信念,一定会取得成功的。因为:愚公不愚,智叟不智,一定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
[热搜读书心得] 《李尔王》读书心得600字篇一
书是人的好朋友,它帮我们打开世界的一扇窗。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在阅读了相关作品后,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这些阅读的所思所得就是我们作读书笔记的素材。你现在正在想写一篇读书笔记吗?一起来看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热搜读书心得] 《李尔王》读书心得600字篇一”,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有需要的朋友!
《李尔王》也是莎士比亚的悲剧,人物的丑恶被描写的淋漓尽致,就算是以读者的角度,去看也会对他们恨之入骨。
不列颠的国王李尔王有三个女儿,她们是奥本尼公爵的妻子,高纳里尔、康华尔公爵的妻子里根和漂亮的姑娘考狄利娅。法兰西国王和勃垦第公爵同时向考狄莉娅求婚,这时候,两个人为了此事住在了李尔王的宫里。
老国王已经八十多岁了,他决定将国事交给年轻人去管。他把女儿们叫了过来,想知道他们到底有多爱自己,他好按照女儿们爱自己的成都来分配应得的国土。
大女儿高纳里尔,和二女儿里根用花言巧语各分得了三分之一,可考狄莉娅知道姐姐们说的都不是真心话,所以她只能说:我爱的不多不少,只是照着每一个女儿的本分,去爱您。
李尔王已经分不清哪句是真话,哪句是假话。听了考狄莉娅的话后,大发雷霆,与考狄莉娅断绝了父女关系,并将本打算给考狄莉娅的三分之一国土,分给了奥本尼公爵和康华尔公爵。原本想娶考狄莉娅的勃垦第公爵也因此不向她求婚了,考狄莉娅便嫁给了法兰西王,去了法兰西。
考狄莉娅走后,国王就受到了两个女儿和康华尔公爵的欺负,不但将他的侍卫减少了一半,还不让他回皇宫。由于奥本尼公爵生性善良,他处处为国王讲话
最后国王去了考狄莉娅那里,但他和考狄莉娅,在一次法兰西与不列颠的战争中被抓回了不列颠。在狱中时,高纳里尔和里根派人杀死了他们。高纳里尔和、里根和康华尔公爵最终被杀死,奥本尼公爵最终成为了国王。
事实证明百善孝为先连孝都做不到,还能成什么大事?我送给他们一句话:再会说话的嘴,也掩饰不了邪恶的心,只有没经修饰的话才是最完美的,不能让真正爱你的人伤心。
【实用读书心得】 狼王梦读书心得之三
古语有云:一日无书,百事荒芜。在我们上学时,语文老师也会要求我们多读一读书籍作品。而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脑中不停的会有新的想法,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为自己所看的书籍写一份读书笔记,你现在正在想写一篇读书笔记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用读书心得】 狼王梦读书心得之三》,欢迎阅读,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灵感。
今天,我读了一则故事,名叫《狼王梦》。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有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她的丈夫黑桑想得到王位,但很不幸的是,他在一个叫鬼谷的地方,被野猪的獠牙咬穿了头颅。那时的紫岚已经怀孕,她千辛万苦地给孩子找吃的。想让他们其中一个成为狼王,完成父亲黑桑的遗愿。可惜,紫岚培育的黑仔被金雕吃了,蓝魂儿中了猎人的陷阱,母亲不忍心看到蓝魂儿被猎人打死,无奈亲口咬死了她,双毛在争夺王位时被意外咬死,只剩下了女儿媚媚。最后,紫岚和金雕同归于尽了,她的女儿媚媚也生下了自己的宝宝。紫岚只想着以后有一位自己的孙子能成为儿狼王!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没有一个母亲是不望子成龙的',都希望自己的孩子长大以后能够成才。你错时,她会打你几下,骂你几句,可这都是母亲对我们的爱。只要我们用心去体会,用心去理解,一定能发现这份爱。其实,这份爱无处不在,就在妈妈的一句问候里,一句叮咛里。所以,我们要了解父母的一举一动,他们都是为了我们。
有一次,我在打羽毛球,妈妈就在一旁坐着,看我打。妈妈不断地鼓励我,希望我能打得更好。当时我太小,还不懂,就说:“我不是打得很好嘛,干嘛要说我。”后来,我才慢慢明白,那是妈妈对我一种爱的表达。
爱,无处不在,只要你用一双智慧的眼睛去观察,你就会发现,爱就在你身边。
[热搜读书心得] 堂吉诃德1000字读书心得怎么写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网络上有很多关于作品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这是感触是非常难得的,它是我们去写作读书笔记的宝贵素材。你知道怎么写读书笔记吗?小编已为您准备好了《[热搜读书心得] 堂吉诃德1000字读书心得怎么写》,仅供大家参考,如果喜欢可以收藏!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初看《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翁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味,又觉得书中蕴涵了一种道理。人们的最基本的本质就是为了自己的目标不顾一切地去实现它。在实现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根高梁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正直、善良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太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
塞万提斯写《堂吉诃德》时,为的是打击、讽刺胡编乱造、情节离奇的骑士小说及其在人们中造成的恶劣影响。本打算写成几个短篇故事,后来写着写着,他把自己的生活经历和人生理想都写进去了,思想内容越来越丰富,人物形象越来越现实,直至描绘了西班牙社会给人民带来的灾难,成为我们了解和研究西班牙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风俗习惯的一部百科全书。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中一方面针砭时弊,揭露批判社会的丑恶现象,一方面赞扬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扶贫济弱等优良品德,歌颂了黄金世纪式的社会理想目标。所有这些,都是人类共同的感情,它可以穿越时空,对每个时代,每个民族,都具有现实感。相隔四个世纪之后,仍感动着每一个读者。《堂吉诃德》中出现了近700个人物,描写的生活画面十分广阔,真实而全面的反映了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西班牙的封建社会现实,揭露了正在走向衰落的西班牙王国的各种矛盾,谴责了贵族阶级的无耻,对人民的疾苦表示了深切的同情。我想:正是这个原因促使这部作品被世界54个国家和地区的一百名作家推选成为最优秀的经典文学名著。
由于我看的版本是杨绛翻译的,虽然名为精华版,但还是分上下两部,所以我没看完。不过尽管我没看完,我也对它有了大体的了解。
本书最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就是骑士小说。这个骑士小说就像我们中国的武侠小说:一样精彩,一样令人走火入魔。是什么让这种小说令人走火入魔?我觉得是因为它们提供了一个玄幻的世界,一个虚拟的世界。这个世界是人们所向往的,人们都想成为这种小说的主人公:武功高,侠义,有一群知音,有一个对手,还有爱情。当我在看小说的时候,我会把自己强加进这个小说,成为一个比主人公还英雄的人物。
这些小说就像酒,麻痹着人们,让人们暂时摆脱一些虽然世俗,却又真实的烦恼、痛苦。给予人们一种“自己无所不能”的想法。但是须知:喝酒是为了摆脱痛苦,酒醉时忘却了一切烦恼,可是一旦酒醒,痛苦就会增加。书里面的堂吉诃德就是一个极端的例子,一生都生活于玄幻,与其说是醒不来,不如说是不愿意醒来。知道死前,堂吉诃德才忏悔,才清楚地认识了这个世界。
骑士小说、武侠小说不是不能看,就像喝酒一样,不是不能喝,但是要少喝,并且不能醉。如果不能百分之百确定自己能把我这个度,像我,我就立誓永不喝酒。
无论何时,都不要幻想着某样东西能够使我们不劳而摆脱烦恼,只有清醒地去解决问题,才能摆脱人世间的烦恼。
[读书心得参考] 初一骆驼祥子读书心得1000字之三
书是人的好朋友,它帮我们打开世界的一扇窗。我们都知道读一本好书是非常重要的,想要在书中获得知识读经典书籍作品就很有必要。每个人在阅读的时候,都会与作品产生共鸣。为了记录文章中自己喜欢的句子以及阅读文章的感受,一篇读书笔记是很有必要的,怎么写好一份优秀的读书笔记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书心得参考] 初一骆驼祥子读书心得1000字之三”,敬请阅读,希望小编的分享可以给您提供一些参考。
老舍笔下的祥子是一位在北平的拉车夫。他很平凡,却一点都不平庸。因为他一直揣着个梦想:有朝一日,能拉上自己的车,不用交车份钱,多自在,再娶个老婆。所以无论炎日还是冰雪,他都只是默默地低着头,用上全身的力气,奔跑在北平的大街小道。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他有了自己的车,却还没来得及欢喜一阵子,就在战乱中被掳走。幸运的是祥子在逃跑的路上牵了几匹骆驼,虽没卖出好价钱,但骆驼祥子的绰号也由此而来。祥子没有灰心,倔强地重新再来。他又开始帮车厂拉车,连上茶馆的钱都不舍得花,在拉车夫的嘲笑与谩骂中沉默着,神往着自己的梦想,这样的祥子依旧不失可爱。
谁料祥子在虎妞设计的圈套下情不自已,在无可奈何下与她结为夫妻。祥子是一点都不喜欢虎妞——一个长得彪悍能干的女人,以蛮小姐的脾性戕害着他的自尊。可是他却能因此而拥有了自己的一辆车。他每天小心翼翼地擦拭着、当宝贝般对待着新车。可命运之神从来都没有对祥子展开过笑颜,在他要品尝做父亲的喜悦之际,虎妞竟因难产离开了人世。他最终回到了原点,什么都不曾拥有。
祥子的梦想似个鬼影,永远抓不牢,而空受一些辛苦与委屈。在被命运如此折磨了一番,祥子还是未失追求梦想的信心,依然乐观上进。在他生计稍微安顿后想接来小福子时,却得到她因不堪下等妓院的蹂躏而自缢身亡的消息。最后,他所有的良知本性、激情皆被无情的生活磨盘碾成粉末,之前所坚持的价值观和世界观轰然倒塌,他开始自甘堕落,变成一具失去灵魂的行尸走肉。
在悲恸祥子命运悲惨之余,我更哀毁逾恒他性格的异化,祥子之前是一个多么勤劳、正直、朴实、善良的人啊,他不愿听高妈的话放高利贷,不愿贪图别人的一丁点便宜,甚至在想到老来模样,花上戋戋之数给老车夫买上几个包子。然而,命运之手将他逼到了绝境,他变得懒惰、狡狯、无耻、麻木,他平庸了,他讥笑以前的自己,他利用自己以前建立的信任借钱,游离于妓院,刮风下雨也不出车,对车也不再爱惜,甚至做出告密领赏钱的事情。
由祥子我亦想到了生活在社会底层千千万万的劳动人民,他们辛勤耕作或是常年在外,顶着炎炎烈日,干着最苦最累的事,他们坚忍着生活的艰辛与无奈,没有一句怨言,连好好吃一顿饭的钱都省之又省,有着最简单的愿望:家人平安,儿女成材。何其幸运,他们没有生在那个时代——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黑暗压迫、剥削,一个旧社会制度竟将人荼毒成祥子这般的时代。但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工讨工资的情景总在上演,因公司不完善的安全保护措施丧失煤矿、工人生命的新闻每天都在报道。。。。。他们勤勤恳恳的生活,也没能握住一束希望之光,反而没了宝贵的生命。我想,他们靠自己劳动所获来的,并没有什么不对,他们的脊梁弯了一辈子也该有伸直的时候,那么这个世界应该公平的对待他们,不应再产生似祥子那般的悲剧。
如今已不需“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祈祷,但那番谅人慰己的情怀依旧在传颂。所以我想献上一份祝福:愿他们——那些勤苦劳动的人民,平安,在睡梦中有着自己的小幸福,嘴角荡起最甜的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