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声告白读后感。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阅读无声告白后,我被作者伍绮诗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有关无声告白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无声告白阅读感悟”,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无声告白阅读感悟【篇一】
弗洛伊德对手足关系完全持悲观态度。
他相信正是这场自儿童时期便开始的竞争会有许多问题伴随人们直至成年,得不到关注的儿童会过分渴望情感,得到关注却没有足够安全感的儿童会形成焦虑性依恋。
我记得曾经有位小伦敦姐姐在Girl’s night聊天,她有一个天才哥哥,在帝国理工攻读物理,但她只喜欢从事与运动相关的工作。
她说每次从诺丁汉回伦敦探望父母,她总会一上巴士就把自己灌醉,下车再装作若无其事的出现在父母的门前。
她企图叛逆,但叛逆需要对方的关注,就像演员需要观众。
这些都是中国一胎政策下出生的一代无法想象的,我们已经非常习惯于整个家庭的重心完全倾注在自己身上,失去关注才是不正常的。
我们理所应当的自私,甚至完全意识不到自己如何自私,并在自私的过程中享有了多少。
我们遵循着中国家庭观避过了存在手足竞争的情况拥有着比较完美的童年,迈入成年之后还可以用西方的价值观口号来铺平一切道路,自由、民主、follow your heart,我们的人生就是个人主义巨大的舞台。
无声告白阅读感悟【篇二】
故事围绕莉迪亚的失踪展开,莉迪亚是家庭主妇玛丽琳的大女儿。
玛丽琳的母亲是一个地地道道喜欢做家务的家庭妇女,父亲在玛丽琳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这个家,但母亲从来都是顺从命运的,她是那么的平和,甘于平庸。这让玛丽琳从小在心里就有了决不想成为母亲这样的人的想法。表现在玛丽琳不跟其他小女孩一样喜欢上家政课,她喜欢上手工课,在玛丽琳眼里她不能理解母亲每次做完一件小小家务活的那种成就感,她觉得这种成就感是莫须有的。而她不甘平常的心态也让她喜欢上了在大学课堂上讲课的教授,并且在下课后主动亲吻了教授并与之发生性关系。这倒也符合母亲的想法,母亲一直觉得女孩就应该早点嫁人,安安分分的待在家里。
可没想到的是在结婚的当天,母亲却说了心里话,她觉得玛丽琳不应该嫁给教授詹姆斯,因为詹姆斯不是一个白人,他有着中国血脉。这让母亲觉得她以后的家庭会适应不了这个遍地都是白人的环境,他们的家族会不合群,也因为这件事情,玛丽琳和母亲决裂了。
玛丽琳和詹姆斯结婚是出于爱情,玛丽琳无疑是勇敢的,她是一个敢于追逐爱情追逐梦想的人,所以她会在大学主修了只有一个女生的物理学科,在发现有了詹姆斯的孩子以后,果断的告知母亲并中断学业,想着以后再把课程修完。
可在玛丽琳以为自己能够很快的回归学习,她却在生活里逐渐快变成了母亲那样的家庭主妇,一方面是她舍不得孩子,一方面是詹姆斯作为一个不是白人和男人的自尊,他不同意玛丽琳出去找工作或者重新去学习,他觉得自己能够照顾好这个家庭,不需要玛丽琳去赚钱,但玛丽琳哪里是一个心里定得住的女人,最后她在刺激下还是选择离开了这个家庭,去继续自己的学业。
而最后她由于怀孕和思念又重返家庭时,这个家的每个人心里状态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丈夫詹姆斯本就由于从小家境贫穷和不是白人所遭受到的歧视让他终其一生都想要获得别人的尊敬和爱戴,而白人妻子玛丽琳的主动接近和最后嫁给了自己让他获得了肯定。可在肯定的同时他心里也是害怕的,他内心一直以来都是自卑的,幸福来得太突然,让他害怕妻子有一天会发现自己其实是配不上她的。这一切在妻子回来以后他更加的害怕,她觉得妻子可能并不爱他了,他在心里觉得他并不值得被爱。这也是为什么他后来会出轨的本质原因,他想报复妻子,报复自己的幻想中的妻子对他的瞧不起,其实妻子玛丽琳从来就没有看不起他,所以人啊,终其一生还是绕不出自己画的边框。
而大女儿无疑是很有责任感的一个小女孩,这从她最后的自杀自白中可以看出,她内心是深深恐惧这个家的破裂,所以她希望自己能让这个家一直凝聚在一起不要散,而协助她完成这个心愿的就是自己的哥哥内斯。
在玛丽琳归来以后她明白自己的梦想幻灭了,她明白她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了,所以她把希望寄托在了大女儿莉迪亚的身上,她希望女儿能成为她梦想中的女人,所以她会为女儿制定很多的学习计划,她无节制的干涉女儿的生活,就像操纵机器人一般的操纵着她。
也许你会觉得这个母亲真的很残忍,但是却并不是这样的,每一次玛丽琳让莉迪亚去学新东西的时候总是会问她是不是她自己很想学。我们不知道如果当莉迪亚回答不想的时候母亲会怎么做,因为在文中,每一次莉迪亚的回答都是我特别乐意去做,因为懂事并且有责任感的莉迪亚始终坚信自己这样做会让家庭更加的和睦,母亲有对她的期望就不会离开这个家,那么这个家就永远都是和平的。而且她还有一个倾吐的对象那就是哥哥内斯,只是内斯并不像妹妹一样希望家庭和睦,在他心里自己其实才是最重要的,他不想像妹妹一样为别人而活,他不想去做出这样的善意却又对自己残忍的牺牲。也许由于他在这个家本来也不受重视的原因吧,因为父母几乎把所有的期待都寄托在妹妹莉迪亚的身上,而对自己的成就却视而不见,这也是内斯后来为什么会想逃离这个家庭并且开始不配合妹妹的原因吧。内斯和妹妹是两个极端,一个为自己而活,哪怕父亲会把自己喜欢的航天的书籍撕掉自己还是会偷偷的藏在枕头下学习,哪怕大家对自己的学习成绩不重视,但自己最后还是通过努力考上了哈佛大学。
内斯或许才是作者认可的,不可否认妹妹莉迪亚是一个有责任,爱别人的人,可是莉迪亚却是最终造成悲剧的主角,她到死前都是在为别人而活,她把这个家庭的快乐当成了自己的信仰。最后当她发现自己的成绩根本就不能支撑父母的期望,自己一直以为所维护的家庭和睦却让自己发现了父亲出轨助理路易莎,最后哥哥也否定她的做法,他的世界慢慢的坍塌了。
这些是她从小一直维护到大的,可最后她发现这幸福是那么的不堪一击,最后她迷茫了,她开始学会了反抗,可是这种反抗其实也不是在为自己而活,她想通过和叛逆的杰克发生性关系来反抗自己的哥哥还有一直希望她乖巧懂事的父亲和希望她能当上医学生的母亲。但最后当她发现杰克是喜欢自己的哥哥的,她明白她最终还是没有找到自己活着的理由,她应该为什么而活着,所以她走向了另一个世界。
她说如果再活一次她会勇敢的向父母表达自己的想法,她不想再像过去那样恐惧的活着。
我想这本书作者想向我们表达的就是人应该把希望和信仰寄托在自己的身上吧,我们不应该去为谁而活着,人都应该先要为自己而活着,创造快乐的源泉应该是自己,而不是别人,否则当有一天你寄托的东西坍塌了,你也就毁灭了,就像不曾活过一样。每一个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人都应该找到属于自己的不可摧毁的信仰和力量。
无声告白阅读感悟【篇三】
七月份看完第一遍,九月份因为要送给别人做礼物于是重新看了一遍,整理了笔迹。
它讲的是一个混血家庭的故事,说起来比较复杂:詹姆斯李是个在美国出生的中国人,从小就害怕别人觉着自己和周围人不一样,极度自卑;玛丽琳是她的妻子,纯正美国人,梦想是当医生,在当时的美国社会医生大多是男人,极少数才是女人。但她一直在努力追寻梦想,可以说是在做自己,所以追求的是与别人不一样。然后他俩结婚了。其实我一直在怀疑两个人之间的羁绊到底是不是爱,李娶了一个美国人,这证明他跟周围人没什么区别,因为纯正美国人娶得也是美国女人,这是我认为他被玛丽琳吸引的原因;同理玛丽琳之所以选择李,我觉得她可能在李的身上找到了与众不同的感觉。这样想就觉得很可怕:玛丽琳最怕平庸普通,可李看上的也许就是她的普通;李最怕与众不同,可玛丽琳看上的也许就是他的与众不同。多讽刺!
玛丽琳的妈妈一生都在做普通家庭妇女,一辈子围绕着厨房。她不同意这段感情但玛丽琳一定要嫁,于是玛丽琳结婚之后,他们再没联系直到玛丽琳的母亲去世。这个家庭一共有三个孩子,大儿子内斯、二女儿莉迪亚和小女儿汉娜。前两个孩子出世之后都很顺利,算是家庭和睦。在生第三个孩子之前玛丽琳的母亲去世了,她去母亲家里整理遗物,发现母亲这一生什么都没留下来,算是受到了刺激,她决定继续以前的梦想,她要完成未完成的学业。她把母亲的家当全部收拾掉了,只留下一本烹饪书,本意是来提醒自己不要向母亲那样过一辈子。
回到家之后,她收拾了行李不辞而别去追求她的梦想。儿子在这期间迷上了天文学,当他忘记了母亲的离开而兴高采烈的告诉父亲自己的兴趣爱好之后,李给了他一耳光!忘了说这几个孩子除了二女儿的眼睛是蓝色的以外,其他的都是黑眼睛,所以自然而然的二女儿是这个家的中心。受了一耳光的儿子自此决定以后一定要离开这个家。二女儿在这期间发现了妈妈带回来的烹饪书,她误读了玛丽琳的意思,决定只要妈妈回家她什么都听妈妈的。
在外求学的玛丽琳因为发现自己怀上了第三个孩子被迫回家了。她心死了,她知道回家就再也不能继续她的医生梦了。然而机缘巧合之下,她发现其实自己可以培养二女儿,更巧的是二女儿早就在心里许下了“她什么都听妈妈的”诺言。于是,这个家庭的悲剧自结婚起始到现在已不可挽回。
长期为了迎合母亲而学着自己根本不理解的课程的女儿,同时还要在爸爸面前营造出一种我有很多朋友的假象,父亲长期的自卑和希望融入周围环境的心态使得他无比在意女儿的人际关系,不堪重负的女儿最终选择了自杀。而给了二女儿致命一击的是她的哥哥。哥哥曾经在母亲回来之后的一天里,将这个妹妹推进了湖里,那一瞬间哥哥明白了自己对于妹妹的恨和嫉妒,而妹妹非但没有责怪哥哥,反而因此明白了在这个家中,眼前这个男孩和自己一样痛苦,只不过她负担的所谓的爱太重,而他则正好相反。后来哥哥考上了哈佛就要离开这个家,莉迪亚失去了一个了解她懂她的人,她无法在这个家里独自负重前行,选择了自杀。
小女儿汉娜的出场不多,但是她在这个家庭里面算是一个相对正常的人物。但是她很小就明白她不是这个家的中心,她也不想引起别人的注意。所以姐姐离世导致母亲崩溃的时候,她也不敢去抱抱妈妈,尽管她非常想这么做,但她不会。
大概的故事情节就是这样。巧妙的是书上是从女孩的死亡开始揭开这一层层真相的。
读完之后我就是觉得很恐怖。一个病态的家庭!其实它也涉及到真实的做自己还是遵循他人和世界的要求活着。在很多其他的书籍的宣扬理念中,甚至是现今社会的所谓鸡汤都在宣扬活出自我!而《无声告白》看完之后你会发现,无论做自己还是合乎所谓规范都没有好下场:妈妈玛丽琳坚持做自己,结果非但没有成功还害了自己的孩子;女儿莉迪亚一心活成妈妈希望的样子,最后竟然自杀了。
所以如何在这个社会中生存下去?如何平衡活出自我和融入环境成了一个引申出来的问题。
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我们每天都在重复相同的动作,甚至每个人的人生阶段也别无二致。和所有人一样,没有自己的独特之处就是一件不好的事情么?我以前是这么以为的。可是有时候想想跟这个世界相处就得去习惯这个世界的运行方式,所以趋同不是一件坏事。但是,趋同不代表被同化!趋同仅仅是为了跟这个世界和平相处,平稳地活下去。但是心底里永远都要清楚我要的是什么?我自己最想做的是什么?我最希望过什么样的生活?成为什么样的自己?不一定就能改变什么或者能达成目标,但是最起码活着的每一天都有奔头。
无声告白阅读感悟【篇四】
《无声告白》是伍绮诗的处女作,以“莉迪亚死了,可他们还不知道”开始,全文采用插叙与顺叙相结合的方法,用莉迪亚的死揭露种族歧视、性别歧视、原生家庭压力、同性的暗恋等问题,这本书有精妙细致的故事,有精准老练的描写,更重要的是,这部小说里面关于家庭与爱,关于梦想与自我的深度剖析与探讨。
《无声告白》中讲我们终其一生,就是要摆脱别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一个中国男人与一个白人女孩组成了一个家庭,相继生下大儿子内斯,二女儿莉迪亚,小女儿汉娜。二女儿莉迪亚遗传了母亲的蓝眼睛和父亲的黑头发,被视为掌上明珠,父母皆把自己的梦想寄托于这个小女孩身上,为此花费了巨大的精力。詹姆斯送给莉迪亚一本书,内心:我希望我在你这个年纪读到这本书。玛丽琳给莉迪亚报辅导班、买书、科学展览。“只要你感兴趣”,她每次都这样告诉莉迪亚,“只要你愿意”。我认为这本书的英文名字《Everything I Never Told You》更是莉迪亚内心的写照。
我们会问什么是真正的自己?可能真实的自己赚不到什么钱,也很难获得成功,但这就是我想要的人生。我和你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我们之间没有谁比谁走的更好,就像悉尼的'时间是比东京早一个小时,但东京的时间也同样没有变慢,因为在命运的安排下,一切都很准时。父母把自己的遗憾都倾注在孩子的身上,但你的遗憾让孩子弥补,那孩子这段时间的遗憾又让谁来弥补呢。他是否想去承担呢,是否能承担呢。我们现在经常会去谈原生家庭,原生家庭其实对一个人的影响很大,动辄就是一辈子的阴影。
《无声告白》中有句话是这样:“家庭,有时候会是一个以爱的名义设置的牢笼,其恐怖之处在于,门上无锁,你却不敢推门而出,只能咆哮的接受一切爱的安排,直到最后溺亡其中,或是被时间离散。”
突然想到前段热播的剧《想见你》,好像明白为什么莫俊杰会喜欢陈韵如,也许孤独就是一种别样的美。也恍然大悟,陈韵如自杀那晚哭着说“为什么你们只会叫我在努力一点,开心点,不要再变回以前的陈韵如了,为什么,就因为我不是你们期待的样子吗,我真的好累,我不想再逼自己了。”因为没有人真正关心过她的想法。
无声告白阅读感悟【篇五】
昨天看完了同事推荐的《无声告白》这本书,这本书描述了一个悲伤的故事,遗憾的是这样的故事还在不断的重演,可能会永远存在,更可怕的是我们都身在其中。
故事描述的是一个第二代移民美国的华人和一个美国女孩结婚之后,移居到美国一个小镇,生了三个孩子,这里小镇只有他们一家混血家庭,其他都是白人。一家人在这个环境中格格不入,父母的成长环境和心里,严重的影响了孩子的成长,孩子又是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中,父母把自己的所有期望压其中的一个孩子身上,孩子不堪重负,最后走向......
书中大量的细节和心理描写,使读者身临其境,如芒在背。
"你们要住在哪里,你们在哪里都不合群。你会后悔一辈子的"这是结婚的时候女孩的母亲给她说的说,像个诅咒一样。
对于他们的小孩来说,她的母亲最希望与众不同,她的父亲最想要融入人群,而这两件事都是不可能的。
他们到最后没有别的去处,只能向前!
无声告白阅读感悟【篇六】
《无声告白》这本书几年前就岀现在我家的书架上,当时翻阅过,没有很深的感触,这次重新翻阅,感触颇深,也许是因为我已是俩孩子的妈了,经历得更多,自然感触也多一些。单看书名,你或许以为这是一本有关爱情或亲情告白的书,其实不然。
本书以“莉迪亚死了,可他们还不知道”开篇,让人颇感疑惑。认真读完,心中的疑惑就犹如抽丝剥茧,水落石岀。本书涉及“种族、性别、家庭、自我价值、青春危机、爱情”等多方面的问题。
书中的父亲詹姆斯作为二代华裔,故事背景基于一个华裔还处于遭人蔑视和异样眼光对待的时期。他与妻子玛丽琳,一开始的婚姻就不被玛丽琳的母亲看好,文中写道“当玛丽琳的母亲知道女儿的婚姻对象时,她绝望地扳着她两边的肩膀,眼中闪现的是恐惧,仿佛玛丽琳即将冲向悬崖的边缘”,母亲说“想想你将来的孩子们,你们要住在哪里?你们在哪都不会合群的,你会后悔一辈子的”……当然,玛丽琳没有听取母亲的意见,婚礼还是如期举行了。
你能想到吗?婚礼过后,玛丽琳近8年时间没和母亲说话。在此期间,她母亲也没给她写过一封信,连孩子的岀生,玛丽琳也未告知母亲,甚至连孩子的照片也没寄给过母亲。直到八年后她接到母亲去世的消息,才如梦初醒,回想起母亲的一切。看到这里,我就在想:平时我们与父母相处也要好好沟通,生活没有过不去的坎,也没有打不开的结,千万不要等到没机会了才深感遗憾。亲情,永远是人生中重要的一部分。
在当时那个华裔处于被蔑视的时代背景下,詹姆斯和玛丽琳的结合使得整个家庭由于血缘继承、孩子的容貌类似父亲而必将承受被社会歧视。正是由于出身就成为当地人眼中的“异类”,深受歧视之苦,詹姆斯便要做一个普通不张扬的人,极度渴望能融入大环境、融入人群中,他期待的是“自己扎入人群中,别人根本找不岀,他只需要平淡无奇”,这种态度也同时体现在他的婚姻和家庭生活中。
与之恰恰相反的是,玛丽琳却是一个狂热追求“个性展示、与众不同”的人,詹姆斯由于种族外表差异而导致的“与常人不同”,这一点正是玛丽琳最初被其深深吸引的根本原因。
认真阅读完本书,你就会明白造成莉迪亚人生悲剧的原因不仅仅在于与生俱来无法摆脱的种族血缘,更多的是在于父母对她的过度期望。
在如今的教育问题中,父母对子女过度的爱造成悲剧已经日益引发人们的思考。其中一种爱就是常常被视为天经地义的过度之爱,即父母对孩子的过度期望。这种情况通常是因为父母自身的理想未曾实现而深感遗憾,便在无意识中将这种期望转嫁到了子女身上。
父母爱孩子,应学会尊重孩子,而非全凭自己的期待为由代替孩子作选择;孩子爱父母,应理解父母的一片苦心,同时也要学会敢于说出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良好的沟通才能搭建起通向彼此心灵的桥梁。在教育孩子这点上,我对自己其实是颇感失望的,我有时只关注孩子的“外在表现”,而非“完善内里”,这是很可怕的现象,就像一颗看似饱满美味多汁的百香果,一切开里面是干枯的,我想我一定要认真多读点书,好好改正缺点,给孩子正确的指引方向。
莉迪亚还小的时候,母亲玛丽琳的离家岀走给了她很大的影响,那种极度的不安全感在心中埋下了种子,这也为后续故事的发展做了铺垫。在父母眼中,莉迪亚是个成绩不错懂事听话的孩子,他是父母眼中的骄傲,是家庭关注的焦点,但过度的关注却无形当中给了她难以承受的压力。莉迪亚的哥哥是她精神上的支柱,妹妹汉娜则是“可有可无”的感觉,似乎找不到自己的存在感。
杰克,这个完全处于莉迪亚一家人之外的人物,他外表放荡不羁,游手好闲,却成了莉迪亚唯一的“朋友”、内斯的“敌人”,他像是这家人与外界沟通交流的一个突破口,给了莉迪亚摆脱家庭重压的动力。当莉迪亚感到自己找到“知音”,甚至决定以身相许,没想到却遭拒绝,文中写到“杰克轻轻退到一边,他转头看着车窗,似乎自己的苦衷都在窗外,但不是枫树,不是湖水,也不是它们下面任何东西”,停顿一会,杰克轻声说岀一个名字“内斯”。天啦,这对莉迪亚来说是怎样的一种触动,她好不容易有了安全感,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让自己投入进去,没想到她所爱慕的这个在外人眼中放荡的男生,他挂念的不是他所交往的各类女生,也不是莉迪亚,而是莉迪亚的哥哥内斯……
年幼时的莉迪亚就非常恐惧——害怕失去母亲和父亲,而如今,哥哥内斯也要离开她去求学了。在她心里,哥哥是唯一理解他们家那种奇怪而脆弱的平衡人。
书本近尾声,我们都知道了莉迪亚确实是自杀而亡。但全书的结尾,却并未仅仅停留在莉迪亚的死去上。
这本书以悲剧开篇,却并未以悲情的语言收尾。本书最后一章以温情的语言将故事中每个人的未来慢慢铺展开来。生活就是这样,所有的苦痛终将过去,而生活即使充斥着无助无奈,也一样会继续下去。这一家人失去了莉迪亚,但他们仍将互相扶持,一路向前,也许未来的路会有更多磕磕绊绊,但是他们会以更积极的态度去面对人生。
正如本书的主题“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们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这句话不是让我们随心所欲,为所欲为,而是希望我们在家庭生活做个有责任心有担当的人,碰到问题要好好沟通并尽最大努力去做好,只是不要因此而迷失了自己……
无声告白阅读感悟【篇七】
书里的一家五口人,各个不作死就不会死,没有一个讨人喜欢。每个人都狭隘、消极、自卑、冷漠、以自我为中心,各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缺乏交流……这也许正是书名的由来之一:Everything I Never Told You。遇到事情的时候,每个人都选择逃避、退缩或者其他消极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每句话都能朝着负面的方向被误解。有那么多个岔路口,居然一直都看不到他们中间的任何人朝好的方向迈出哪怕一步。活生生的就把一手好牌打得稀巴烂。在这本书里,看不到温暖。
故事中的大女儿Lydia是父母眼中聪明、漂亮、惹人喜爱的掌上明珠。在她身上,寄托着父母双方的无数梦想。她虽因这些梦想而不堪负荷,却从不说不。哪怕其实很孤单,很受排挤,为了让父母高兴,她也假装有很多朋友;哪怕对生物和物理这些课程不感兴趣,为了妈妈的医生梦想,她一直坚持上高年级的课,直到她再也坚持不住。为了表现她不再是哥哥的大宝贝,去跟哥哥最厌恶的男孩子Jack交往。这一切的一切,读起来那么地不可思议,却又是这么地合情合理。直到最后Jack对她说:“你甚至都不知道你自己要的是什么。我至少知道我要什么。”此时,她才醒悟到自己一直在“无我”地生活,甚至已经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的是什么了。而那个学霸人赢的哥哥,英俊高大,男生女生都爱,也被写成了一坨乌云。
“At least I know who I am.
What I want. ......
What about you,Miss Lee?
What do you want?”
作者将书中人物身上很多扭曲的性格弱点都归咎于他们的亚裔身份上。家庭没有朋友,因为这家是全镇唯一的华人;家庭从来不出去旅行,因为唯一的一次出门,被白人使劲盯着;孩子们没有朋友,因为华人就是不善交际;女儿孤僻,因为混血孩子本身存在自我认知上的问题……这些设计非常地不令人信服,完全不像是一个身为移民二代的作家所给出的剖析。更像是,用公认的固有偏见来打造好磨具,然后直接套在了故事人物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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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声告白读后感800字左右
每一个人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所感受,我想您对作者伍绮诗写的无声告白,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如何在写无声告白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以下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无声告白读后感800字左右”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无声告白读后感800字左右(篇一)
无声告白,读罢无声。这不是一个轻松愉悦的故事。
莉迪亚死了,可他们还不知道。”小说开篇的第一句话一下就揪住了我的心,这个开头一下子让我想起加缪的《局外人》。“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我不知道。”一样的沉重、无奈,一样的单刀直入、简洁有力。莉迪亚为什么而死?是怎么死的?无声的告白,告白什么?
是的,莉迪亚死了。不是从小缺少关注,极其敏感,极具洞察力的妹妹汉娜死了。也不是一直知道自己喜欢天文学,坚持追求,并得到哈佛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哥哥内斯死了。是莉迪亚,詹姆斯教授和玛丽琳小姐的掌上明珠莉迪亚死了。16岁的少女选择溺死湖中,什么原因?有人说,孩子有问题,家长肯定也有问题。
莉迪亚的父亲詹姆斯出身于穷困的华人移民后代,从小努力、刻苦并一路读完哈佛博士,最终成为大学教师。他这一辈子最大的梦想是融入美国主流社会的白人世界,希望成为一个不会引人侧目的普通人。他母亲玛丽琳是美国人,年少时背负着母亲的期望,希望在当时重男轻女的.社会中取得成就,成为女医生,她暗自发誓,绝不要成为母亲那样的主妇。当她正在朝自己的目标奋斗时,她遇到了詹姆斯。像大多数女性一样,、生子,继而管理住宅、照顾孩子,成为了最不想成为的人。用自己的人生去实现他人的愿望,从此,失去自我。悲剧从这里开始。两个人组成了这样的一个家庭:“由爱而生、个性相反、目标相悖、因爱生怨、情感相离、沟通为零。”在他们表面的琴瑟和鸣之下,其实隐藏着巨大的认知分歧。
在这个背景成分与众不同的家庭里,莉迪亚上有哥哥,下有妹妹,但因为三兄妹中,只有她继承了母亲的蓝眼睛,父亲的黑头发,于是受到了父母最多的期望与爱。哥哥和妹妹都是陪衬。
然而,正是这万千宠爱令其不堪重负。美裔母亲玛丽琳将自己无法实现的“与众不同”梦——卓越女医师,完全寄托到女儿身上;而身为教授的华裔父亲詹姆斯,虽看上去功成名就,却始终处于社会的边缘,纠缠半生不被他人认同的孤独感令其将“与他人一样”看成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
因此,莉迪亚是全家人的宇宙中心。她的成绩和她的社交直接影响父母的心情,进而影响全家人的情绪。可是,谁又愿意成为这个中心呢?她被迫承载父母的梦想,压抑着心底不断涌起的苦涩泡沫。伴着莉迪亚长大的,是长达十年的压抑。她母亲最希望她与众不同,她父亲却最想要她融入人群,而这两件事都是不可能的。
爱是阳光,可是太多的爱也容易把人灼伤。极端的爱注定无法喘息,莉迪亚用死终于挣脱了父母早已给她安排好的命运!
我总觉得一个碧玉年华的生命体,会有无数的鲜花掌声,会有无数的不值得一提的忧虑烦恼,会有无数难忘的悸动美好。不过区区十六岁的莉迪亚,在本该精彩的年纪却承受了太多不应该承担的东西。她的敏感脆弱、迎合顺从、矛盾挣扎,最终用死亡这种残忍手段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我无法知道当她走进冰冷的湖水中时是什么样的心情,是释然还是一种自我救赎?
最后莉迪亚终于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如何重新开始,这样,她就再也不用害怕孤独了。当她的双手松开缆绳撑起那条小船驶向湖心,她和所有人的生活都将重新来过。所有人都在关于死亡这件事上得到了活第二次的机会。
所幸的是,故事结尾,所有人都获得重生,一副温馨柔软的家庭生活图景在我眼前缓缓铺开……
无声告白,无声的反抗,也是无声的提醒。
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也就必然有自己的痛苦,迷茫,这些都应该自己通过努力自己解决。对于孩子,他们都是独立的生命个体,既不是上一代生命的延续,也不是所谓的附属品。他们拥有自己独立的人格,以爱之名强加期待,这不是爱,是害!
这个故事里没有一个我喜欢的角色,但丝毫不影响它成为了我最喜欢的书之一。每个人都是普罗米修斯,无论是善良的,还是邪恶的,我们每个人都是。
无声告白读后感800字左右(篇二)
故事围绕莉迪亚的失踪展开,莉迪亚是家庭主妇玛丽琳的大女儿。
玛丽琳的母亲是一个地地道道喜欢做家务的家庭妇女,父亲在玛丽琳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这个家,但母亲从来都是顺从命运的,她是那么的平和,甘于平庸。这让玛丽琳从小在心里就有了决不想成为母亲这样的人的想法。表现在玛丽琳不跟其他小女孩一样喜欢上家政课,她喜欢上手工课,在玛丽琳眼里她不能理解母亲每次做完一件小小家务活的那种成就感,她觉得这种成就感是莫须有的。而她不甘平常的心态也让她喜欢上了在大学课堂上讲课的教授,并且在下课后主动亲吻了教授并与之发生性关系。这倒也符合母亲的想法,母亲一直觉得女孩就应该早点嫁人,安安分分的待在家里。
可没想到的是在结婚的当天,母亲却说了心里话,她觉得玛丽琳不应该嫁给教授詹姆斯,因为詹姆斯不是一个白人,他有着中国血脉。这让母亲觉得她以后的家庭会适应不了这个遍地都是白人的环境,他们的家族会不合群,也因为这件事情,玛丽琳和母亲决裂了。
玛丽琳和詹姆斯结婚是出于爱情,玛丽琳无疑是勇敢的,她是一个敢于追逐爱情追逐梦想的人,所以她会在大学主修了只有一个女生的物理学科,在发现有了詹姆斯的孩子以后,果断的告知母亲并中断学业,想着以后再把课程修完。
可在玛丽琳以为自己能够很快的回归学习,她却在生活里逐渐快变成了母亲那样的家庭主妇,一方面是她舍不得孩子,一方面是詹姆斯作为一个不是白人和男人的自尊,他不同意玛丽琳出去找工作或者重新去学习,他觉得自己能够照顾好这个家庭,不需要玛丽琳去赚钱,但玛丽琳哪里是一个心里定得住的女人,最后她在刺激下还是选择离开了这个家庭,去继续自己的学业。
而最后她由于怀孕和思念又重返家庭时,这个家的每个人心里状态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丈夫詹姆斯本就由于从小家境贫穷和不是白人所遭受到的歧视让他终其一生都想要获得别人的尊敬和爱戴,而白人妻子玛丽琳的主动接近和最后嫁给了自己让他获得了肯定。可在肯定的同时他心里也是害怕的,他内心一直以来都是自卑的,幸福来得太突然,让他害怕妻子有一天会发现自己其实是配不上她的。这一切在妻子回来以后他更加的害怕,她觉得妻子可能并不爱他了,他在心里觉得他并不值得被爱。这也是为什么他后来会出轨的本质原因,他想报复妻子,报复自己的幻想中的妻子对他的瞧不起,其实妻子玛丽琳从来就没有看不起他,所以人啊,终其一生还是绕不出自己画的边框。
而大女儿无疑是很有责任感的一个小女孩,这从她最后的自杀自白中可以看出,她内心是深深恐惧这个家的破裂,所以她希望自己能让这个家一直凝聚在一起不要散,而协助她完成这个心愿的就是自己的哥哥内斯。
在玛丽琳归来以后她明白自己的梦想幻灭了,她明白她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了,所以她把希望寄托在了大女儿莉迪亚的身上,她希望女儿能成为她梦想中的女人,所以她会为女儿制定很多的学习计划,她无节制的干涉女儿的生活,就像操纵机器人一般的操纵着她。
也许你会觉得这个母亲真的很残忍,但是却并不是这样的,每一次玛丽琳让莉迪亚去学新东西的时候总是会问她是不是她自己很想学。我们不知道如果当莉迪亚回答不想的时候母亲会怎么做,因为在文中,每一次莉迪亚的回答都是我特别乐意去做,因为懂事并且有责任感的莉迪亚始终坚信自己这样做会让家庭更加的和睦,母亲有对她的期望就不会离开这个家,那么这个家就永远都是和平的。而且她还有一个倾吐的对象那就是哥哥内斯,只是内斯并不像妹妹一样希望家庭和睦,在他心里自己其实才是最重要的,他不想像妹妹一样为别人而活,他不想去做出这样的善意却又对自己残忍的牺牲。也许由于他在这个家本来也不受重视的原因吧,因为父母几乎把所有的期待都寄托在妹妹莉迪亚的身上,而对自己的成就却视而不见,这也是内斯后来为什么会想逃离这个家庭并且开始不配合妹妹的原因吧。内斯和妹妹是两个极端,一个为自己而活,哪怕父亲会把自己喜欢的航天的书籍撕掉自己还是会偷偷的藏在枕头下学习,哪怕大家对自己的学习成绩不重视,但自己最后还是通过努力考上了哈佛大学。
内斯或许才是作者认可的,不可否认妹妹莉迪亚是一个有责任,爱别人的人,可是莉迪亚却是最终造成悲剧的主角,她到死前都是在为别人而活,她把这个家庭的快乐当成了自己的信仰。最后当她发现自己的成绩根本就不能支撑父母的期望,自己一直以为所维护的家庭和睦却让自己发现了父亲出轨助理路易莎,最后哥哥也否定她的做法,他的世界慢慢的坍塌了。
这些是她从小一直维护到大的,可最后她发现这幸福是那么的不堪一击,最后她迷茫了,她开始学会了反抗,可是这种反抗其实也不是在为自己而活,她想通过和叛逆的杰克发生性关系来反抗自己的哥哥还有一直希望她乖巧懂事的父亲和希望她能当上医学生的母亲。但最后当她发现杰克是喜欢自己的哥哥的,她明白她最终还是没有找到自己活着的理由,她应该为什么而活着,所以她走向了另一个世界。
她说如果再活一次她会勇敢的向父母表达自己的想法,她不想再像过去那样恐惧的活着。
我想这本书作者想向我们表达的就是人应该把希望和信仰寄托在自己的身上吧,我们不应该去为谁而活着,人都应该先要为自己而活着,创造快乐的源泉应该是自己,而不是别人,否则当有一天你寄托的东西坍塌了,你也就毁灭了,就像不曾活过一样。每一个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人都应该找到属于自己的不可摧毁的信仰和力量。
无声告白读后感800字左右(篇三)
《无声告白》是华裔作家伍绮诗耗时六年写就的第一本长篇小说,故事编排精妙细致,文笔沉稳内敛。横扫欧美所有榜单,获得包括亚马逊网站在内的无数媒体评选出的2014年度最佳图书。
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这是《无声告白》的卷首语,也是这本书的主题。母亲玛丽琳为了实现自己成为医生的愿望抛夫弃子离开了九个星期,因为怀了第三个孩子汉娜而彻底放弃自己的梦想回归家庭。可是,在女儿莉迪亚看来,母亲的回归无异于奇迹。年幼敏感的她觉得母亲的离开是因为她和哥哥内斯做错了事,她许了一个愿,只要母亲回来从此母亲说什么,她都照做。她要实现母亲的每一个意愿。读至此处,看到莉迪亚的愿望,只觉得心疼。在孩子尚未独立之前,父母几乎是孩子的整个世界,所有的伤害都必会留下痕迹,越是至亲越是深刻。还有父亲詹姆斯冲儿子内斯扇的一巴掌,文中说他们之间的某种纽带已经破裂了。这对父与子的关系让我想到电影《当幸福来敲门》。他们是一家人,但是并未相互理解。没有理解的爱把这个家庭推向崩溃的边缘。是乖巧懂事的莉迪亚联系着这个家庭,也是她的自杀让这个家庭破碎又重生。
小说,可以让你从空中去俯视别人的一生,将是非对错看得通透。《无声告白》中最触动我的不是那句卷首语,而是小说文末那句詹姆斯和玛丽琳说话时会选择真正能表述自己的意思的措辞,无论是对内斯,对汉娜,还是互相之间,他们需要说的太多太多。
愿所有的爱都是建立在理解之上!所有的理解都需要良好的沟通,否则只会是沉重的枷锁,以爱之名压抑毁灭所爱之人!
无声告白读后感800字左右(篇四)
昨天看完了同事推荐的《无声告白》这本书,这本书描述了一个悲伤的故事,遗憾的是这样的故事还在不断的重演,可能会永远存在,更可怕的是我们都身在其中。
故事描述的是一个第二代移民美国的华人和一个美国女孩结婚之后,移居到美国一个小镇,生了三个孩子,这里小镇只有他们一家混血家庭,其他都是白人。一家人在这个环境中格格不入,父母的成长环境和心里,严重的影响了孩子的成长,孩子又是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中,父母把自己的所有期望压其中的一个孩子身上,孩子不堪重负,最后走向......
书中大量的细节和心理描写,使读者身临其境,如芒在背。
"你们要住在哪里,你们在哪里都不合群。你会后悔一辈子的"这是结婚的时候女孩的母亲给她说的说,像个诅咒一样。
对于他们的小孩来说,她的母亲最希望与众不同,她的父亲最想要融入人群,而这两件事都是不可能的。
他们到最后没有别的去处,只能向前!
无声告白读后感800字左右(篇五)
故事中,Lydia 的母亲,在美国的60年代女性地位还很低下的时候,一心想考上医学院,做一名医生,而不是像她自己的母亲,只希望给自己的男人和孩子做美食,最后男人和孩子都离开了她,最后凄惨的独自去世在自己空挡的公寓里。
然而,她爱上了一名人生不得意的华裔历史教授,这位李教授也有一个不幸福的童年,就如同我们很多人的童年一样——被人看不起,自卑,努力想出人头地。Lydia十岁的时候,她母亲突然厌烦了现在家庭主妇的生活,毅然而然离家出走,报考了大学课程,希望间断8年之后,重现开始自己当医生的梦想,而现实是残酷了,她又怀孕了。不得不再次并最终放弃了自己的梦想。
Lydia 由于害怕母亲再次离去,希望自己能满足母亲的任何要求。然而不幸的是,她母亲也同时把她的梦想全部都寄托到了 Lydia 身上。此后,每年的圣诞礼物或生日礼物,或是听诊器这样的医学器件,或是元素周期表或人类解剖图谱。
而在同时,她的哥哥,她的妹妹,也在遭受不同程度的来自家庭的“伤害”,而且是爱的伤害。而父母,却完全忽视了,习以为常的忽视的一个孩子世界,和作为孩子天生的敏感性。
我们的童年,少年或多或少是不是都有些相像。我们的父母,将他们过去,也许是文革,也许是饥荒、或是在工作中带给他们的创伤,又以新的方式附加给了我们。而我们似乎又将我们的后天习得或先天遗传的性格缺陷,又附加给我们的孩子。
在昨天准备离开家出差的时候,小溪不停的焦躁的拉着我要玩彩虹弯板,而我心里却一直想着公司的事情。最后她突然放下一切扑到我身上,紧紧的抱着我的脖子,我这才意识到,即便在家的这难得的几天,我居然也忽视了孩子的感受和存在。心里才懊恼不已。
Lydia最终承载了太多的事情,她选择了在16岁生日的夜晚,投湖自杀。
读后感精选: 《金色的鱼钩》读后感100字精选一篇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在我们上学时,语文老师也会要求我们多读一读书籍作品。在读过一本书之后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后感精选: 《金色的鱼钩》读后感100字精选一篇”,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有需要的朋友!
我读了《金色的鱼钩》一文,这是发生在红军长征过草地时的一个感人的故事。
1935年秋,在2万5千里的长征途中,一位老班长接受党交给的任务,尽心尽力的照顾好三个红军伤员,在即将走出草地时,他牺牲了的故事。《金色鱼钩》这个动人的故事。在记叙过草地时,指导员派老班长照顾三个伤员;伤员吃的是鱼肉和鱼汤,老班长却偷偷的吃着鱼骨头,老班长因饥饿和过分的劳累牺牲。
老班长——这位普通的红军战士,合格的共产党员。就是用一个长满红绣鱼钩钓鱼,维持了三个战士的生命。鱼钩的故事表现出老班长舍生忘死,无私无畏的共产主义思想品德。
热搜读后感: 灯光读后感精选一篇
当我们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博览群书,心中的知识便会融汇贯通形成自己的认识,我们可以经常去读一些经典的书籍作品来丰富自己,我们在读作者写的作品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我们如何去领会作品的内函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热搜读后感: 灯光读后感精选一篇”,敬请阅读,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帮助!
今天上了《灯光》这一课,让我受到了启发。课文主要讲了郝副营长为了让战士们知道前进的路,点燃了书。照亮了别人牺牲了自己,他想让孩子们在灯光下学习,自己却早早地牺牲了。
在生活中有千千万万像郝营长那样在灯光下默默奉献的人们数也数不尽。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就是我们敬爱的老师。老师是辛勤的园丁,不论刮风、下雨、炎热,他都早早来到学校为同学们批改作业,教育同学们怎样做人,让我们学到更多的知识。他拖着疲惫的身子来教我们,傍晚他便在灯光下批改我们的作业。老师是一跟蜡烛,照亮了别人,点燃了自己,他为我们付出了这么多,我们要感谢他。
城市的美容师——清洁工,也是城市的环保卫士。他们经过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哪里就会焕然一新、一尘不染。每天不辞辛劳,默默地工作着没有多少人会注意他。夏天,太阳把大地给烤熟了,人们热得汗如雨下,但是清洁工不待在空调房里,而是在马路边冒着炎热的天气在打扫;冬天,他们的手冻得通红,比胡萝卜还要红。
警察为了人民的安全,每天辛苦地站在马路中间,手左右比划着,一刻也没停过似的, “辛”苦的辛字为什么这样写呢?因为只有站着才累,才辛苦!人们的安全,警察格外重视,经常提醒开车的司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在灯光下默默奉献的人,还有许多许多……
2022读后感:西厢记读书心得精选一篇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一个人要想获得伟大的成就,就必须多读多思。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最好我们可以用读后感文章的方式,将阅读中的体验记录成文。作品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小编已为您准备好了《2022读后感:西厢记读书心得精选一篇》,敬请阅读,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这几天在看王实甫的《西厢记》,真是有趣,金圣叹的评语也有意思。崔莺莺与张生的故事,大家都耳熟能详,但看过书的人大概不多。故事非常简单,甚至有些俗套,但流传至今,自是有其道理的。王实甫笔下的这几个角色,真是活灵活现,跃然纸上,下面为各位看官一一道来。
张生是个痴情种,初见莺莺小姐,惊鸿一瞥便再也无法忘怀。"我当他临去秋波那一转,我便铁石人也意惹情牵,"只觉得小姐也对自己有意,暗送秋波,真是可爱至极。第二日便拜见住持,谎称要在这寺中住几日,温习功课,聆听教诲,并一再强调要住在靠近西厢的客舍中,"虽不得窃玉偷香,且将这盼行云眼睛打当".听闻莺莺一家要为亡父做道场,为见她一面,备了五千钱,追荐自己早亡的父母。真是痴情至极。即见了红娘,直言"小生姓张,名珙,字君瑞,本贯西洛人氏,年方二十三岁,正月十七日子时建生,并不曾娶妻。"金圣叹在此处评曰"千载奇文!"这个梗现在的言情剧还会用,在张生道来,真是呆得很,有趣得很。及到莺莺在花园中烧香,张生便"在太湖石畔墙角儿头等待,饱看他一回,"读着好笑,全无猥琐之态,活生生一个痴情种。
再说莺莺姐姐,也很有意思。张生初见莺莺,只是一瞥,莺莺便转身离开,大家闺秀,当是如此,万万不能轻浮的。彼时莺莺并未留意张生,一直到花园中烧香,与张生对了首诗,佩服他的才气,那时也只是敬慕。而后孙飞虎带兵发难,崔母许亲,张生解围,才写莺莺对张生之情。事后崔母宴请张生以答谢救命之恩,这一段也很有趣,红娘云:"小姐今日起得早也。"莺莺却说"若不是惊觉人呵,犹压着秀衾卧。"我是被人吵醒,所以起这么早啊。这一段,将莺莺急切见到张生,却又羞于表露出来的情感刻画出来。
其他角色如红娘,崔母,法本,惠民等都是生动形象,个性鲜明,这里就不具体讲了。再来说说金圣叹的评语,那也是有趣得很,虽说评语过多了一些,但确实评得好,评得妙。"今夜凄凉有四星,他不偢人待怎生!"读这后一句七字,"悄然废书而卧者三四日,不茶不饭,不言不语,如石沉海,如火灭尽者,皆此七字勾魂摄魄之气力也。"说这《西厢记》该当扫地读之,不得存一点尘于胸中;焚香读之,期鬼神之通;对雪对花读之。古人读书,真是有腔调。
初读元曲,是李元洛的《元曲之旅》一书,算是启蒙了,后来又读了几本介绍性的读物,关汉卿的《窦娥冤》是我看的第一部杂剧,写得也是好,对元曲自由大胆的行文风格很是喜欢。有元一代,文人地位不高,但创作环境倒是自由,因而元曲这一艺术形式非常通俗,在当时应该算作是"流行歌曲"吧。
我印象最深的是关汉卿的一曲《不伏老》,很有韵律感,个性十足。"我是个蒸不烂、煮不熟、捶不匾、炒不爆响当当一粒铜豌豆,恁子弟每谁教你钻入他锄不断、斫不下、解不开、顿不脱慢腾腾千层锦套头。我玩的是梁园月,饮的是东京酒,赏的是洛阳花,攀的是章台柳。我也会围棋、会蹴踘、会打围、会插科、会歌舞、会吹弹、会咽作、会吟诗、会双陆。你便是落了我牙、歪了我嘴、瘸了我腿、折了我手,天赐与我这几般儿歹症候,尚兀自不肯休。则除是阎王亲自唤,神鬼自来勾,三魂归地府,七魄丧冥幽,天那,那其间才不向烟花路儿上走!"
相较于唐诗宋词这类阳春白雪,更多了几分下里巴人的畅快!可惜对于"元曲"这一艺术形式,世人知之者甚少,真是可惜!最出名的大概是马致远的那首"天净沙·秋思"了,属于散曲。记得在欢乐颂里,有一处便是讲奇点与安迪聊元曲,不知看过这部剧的有没有印象。
[读后感必备] 名人传读后感精选一篇
一本好书,就像新的世界,让我们沉浸其中,废寝忘食,一个人要想获得伟大的成就,就必须多读多思。在阅读了作品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悉心准备的“[读后感必备] 名人传读后感精选一篇”,供大家收藏参考,希望能提供一些帮助。
《名人传》非常好地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罗曼·罗兰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展开恢复20世纪文学崇高德人道主义传统,恢复其丰富多彩的人物性格。贝多芬从人生顶峰到人生谷底的贫苦交加,从童年时悲惨的到老年时对欢乐的追求的曲折人生,正如罗曼·罗兰形容的“他整个一生都像是一个雷雨天”。从中,我体会到了贝多芬一直都在与命运抗争,与思想斗争,尽管他给人一种傲慢的感觉,然而他内心的一份脆弱,一份坚强,是不了解他的人无法挖掘的。对于创作完美歌曲的热情,对于寻觅欢乐的执著,促使他的生命成为了“大自然的一股力;一股原始的力与大自然其余成分之间的那种交战,产生了荷马史诗般的壮观景象”,他以自己的苦难在铸就欢乐,“用苦痛换来欢乐”就足以浓缩了他的人生。米开朗琪罗也是这样“他有力量,他有幸生来就是为了奋斗,为了征服的,而且他也征服了——他不要胜利。
是的,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都是世界的征服者。我们享受着他们的天才创作出来的作品,同享受我们先辈的伟绩一样,不再去想听他们流出的鲜血,这无疑是使我们尴尬的事情,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我们宁愿去赞美他们的作品而不愿去感受他们人格的伟大。不是的,他们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们将在那里获得更大的启示。
《名人传》就犹如向我们谱写了一首“英雄三重奏”。我们从中得到的启发是:每个人的身上都会降临苦难与灾害,我们与其怨天尤人,不如努力奋斗,与其羡慕伟人,不如学习伟人人格的伟大,让自己的人生充满意义,与其靠浮躁和急功近利所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不如安静下来细心的进自己最大的力量去完成好每一件事情。
热搜读后感: 围城读后感精选一篇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经典书籍作品。在阅读了作品后,我想您对于这个作品有了更深的了解,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如何在写作品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小编帮大家整理了热搜读后感: 围城读后感精选一篇”,仅供大家参考,如果喜欢可以收藏!
“当、当、当……”已是深夜班10点了,轻轻合上《围城》的最后一页,内心很平静,夜已悄悄地爬满整个天空。方鸿渐原先是有梦想的,正如我们的每一个人一般,年少轻狂的我们,按捺不住热血的沸腾,无法向一切已墨守成规的事物妥协。
我们总相信我们的人生只有我们能驾驭。于是鸿渐乘上开往法国的航班,开向自认为的一片新天地。十四岁的时候,我信心满满的,只差没有报告天下,凭海为证,大言不惭地说有一天自我会如何如何。那时候总是很单纯的,没有意识地去做许多事。
没有职责的包袱,不懂世间的复杂,指天夸耀自我的伟大,却在深夜独自嘤嘤哭泣,很脆弱的。其实这是每一个孩子都会犯上一回的狂病,但这又何尝不是一回人生的轰裂呢?几年后,二十七岁的鸿渐踏上了他的返程之旅,带着一张作假的文凭,心里是满满的内疚。
二十七岁的他仍会天真地想起严父,慈母的失望。仿佛当他多少年前踏上甲板的那一刻,人生的锁链断了一般,几年的巴黎生活只是一场华丽的美梦,终有醒来的那一刻。鸿渐意识到了,当他意识到红海早过了时,他就觉悟的认识,他并不能够完全挣脱那条无形的链子。只但是三年后,当我应对满地的落叶,我再也没有多少伤感之情;当我再也不会为漫天的雪花而欢欣鼓舞时,我已记不清多少年前说过了什么。不是因为时光很久,只是发现那些誓言很飘渺。过去也试着去实践,但当我发现要用一生去允诺时,我放下了。少了年少时的傲气和心无旁骛的毅力,取而代之的是种顾虑,一种对现实的认识,不知是那位学者曾说过,孩子出生时都有他的角,死去时却是一枚鹅卵石。
鸿渐的身边曾留有过鲍小姐的鲍肆之臭,也曾吸引过苏小姐的文质之香,鸿渐也曾为搏唐小姐的回眸一笑而努力过,但无论是哪一种,他都未好好抓住,任由最后一缕轻烟从指尖划过,没有勇气跨出最后一步,鸿渐学会了妥协。在经过三闾大学一行后,他才真正意识到人世险恶。鸿渐有点累了,于是他选取躺在孙小姐这张柔顺的躺椅上休息一下。父母亲的生活,我一向是不甚赞同的。没有“非你不娶,非你不嫁”的感情,没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柔情,有的只是永远为琐事忙碌的身影和时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的声音。
我一向很不孝地疑惑这样的两个人为什么会如此甘心地被对方牵绊着自我的后半生呢?平静的海面往往酝酿着巨大的风暴,鸿渐同柔嘉平淡的婚姻也有了一触即发的危机。鸿渐觉得自我很无能,总认为自我是一场杯具的主角,他要发泄,既然不能对外人那就只能对自我的妻子出气。
柔嘉也不是好欺负的人,两人之间的矛盾因为更多人的参与而显得不可收拾,鸿渐看着空空的小屋陷入了沉思。葬礼上,奶奶一向都在流泪,看着与她相伴四十多年的爷爷消失在殡仪馆最后一道门后,最后一滴泪也悄无生息地落地。一向不明白在爷爷去世许多年后,奶奶口中批评着种种不是与眼中流露出的无限依恋竟是如此和谐,和谐地让人辛酸,让人猜不透。就如《围城》中所讲“年龄是个自然里程中无法超越的事实。”凡事一经隔膜,咫尺皆若天涯,又更何况是城里城外呢?后记: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光,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当当当……”响了六下。六点种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蓄心要对柔嘉好,劝她别再为昨日的时闹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期望他会同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光落伍的记时器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十一点了”我想“也该睡了”掩上日记本,掩上门,让室外的黑色也浸染入这一室之中。
读后感精选: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篇一)
在阅读时我们能够全身心的进入书中的那个世界,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经典书籍作品。在读过一本书之后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读后感精选: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篇一)”,欢迎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们。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多,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哪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有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套在指甲上做游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
我家在农村,房屋四周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居家串门了,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限快乐之中。
我多想去百草园和三味书屋去看看呀!
热搜读后感: 草原上的小木屋读后感精选一篇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书中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它们都是作者智慧的结晶。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该如何才能将一篇作品读后感写好呢?小编特意给大家整理了“热搜读后感: 草原上的小木屋读后感精选一篇”,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有需要的朋友!
最近我读了《草原上的小木屋》,这本书是美国劳拉·英格斯·怀德写的,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描写劳拉一家人离开威斯康星州大森林,驾着马车,经历了重重困难搬家到大草原的故事。劳拉一家人是当时第一代西部拓荒者的缩影,他们一家人生活在风景如诗如画的大草原上,虽然衣食无忧,但也时时面临着危险与威胁。他们勇敢而坚强,重建房子的辛苦他们不怕,被狼群包围威胁他们也不怕,熊熊的烈火他们更不怕……他们用智慧与行动克服了重重困难。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劳拉一家的坚强的意志与毅力。他们经历的是常人没有经历的,他们在草原上受到过伤害,可他们没有哭泣、没有放弃,他们选择了坚强。他们的日子虽然过得艰辛,但简陋的小木屋里却装满了爱,充满了幸福。
和他们相比我们更幸福,我从很小就有爷爷奶奶的照顾,爸爸妈妈的呵护,小狗陪伴我玩耍,还有一个又大又明亮的家,又有一个大大的卧室,还可以吃零食,但我们遇到困难就轻言放弃,缺少劳拉一家人的精神。
这本书让我知道,不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心中有爱,有坚定的信念、坚持到底的决心,相信自己能做好这件事,你就一定可以成功。
读后感精选: 《诗经》读后感写作范例
书虽然是死物,但是可以帮助我们提升自我,丰富我们的生活,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阅读作品后,我被作者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毕后的想法写下来。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已为您准备好了《读后感精选: 《诗经》读后感写作范例》,仅供大家参考,如果喜欢可以收藏!
“采薇采薇,薇亦作止。曰归曰归,岁亦莫止。靡室靡家,玁狁之故。不遑启居,玁狁之故。”
豌豆我采了又采,即使采完了,又会长出来的`,要不是因为猃犹的缘故,我不会长期镇守在边境地区,而是回到故乡。这是《采薇》第一章大概的解释。
《诗经》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历史永久,搜集了从西周到春秋战国时期的诗歌。《诗经》大概有300多首,都是由孔子和君吉甫从民间和皇室上收集并编制而成的。之所以称为《诗经》是因为汉武帝把诗、书、礼、易、春秋化为五经的缘故,就是大家所说的四书五经中的五经。
《诗经》的内容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风,风在诗经里面包括了15个地方,也就是15国风。比如说我们所熟悉的《兼葭》,就是秦风类型;第二部分是雅,分为大雅和小雅,小雅比较容易懂,而《采薇》就是《小雅鹿鸣之什》里面的,那么大雅呢?晦涩难懂,需要有很高的文言基础的人才能领悟;第三部分是颂,颂主要用来赞美国家的或是举行祭祀仪式上用的。
《采薇》是一首镇守边疆的士兵返乡的诗。讲述的是一个士兵以采豌豆为开头来抒发相思之情。这首诗经专家考证创作于西周时期,不过,可惜作者不详,因为先秦时期的作家一般都是不留名的。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是六年级语文书中《采薇》的节选,被誉为诗经中写的最有名的诗句之一。写出了出征和回乡中的景物和情怀。被很多古人引用,是一段以乐景写哀情,又以哀景写乐情的典范。对比了出征前的杨柳依依和现在的大雪纷飞,来说明自己离家之久,思念之深。
经常读诗带给我很多不同的感受,大概思念家乡和怀念亲人是我们中国人永不褪色的记忆吧!
[读后感范文]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精选
书籍如同一把钥匙,它能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在阅读作者的作品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品读后感呢?小编特意给大家整理了“[读后感范文]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精选”,供大家参考,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些许帮助。
《明朝那些事》听名字就感觉是一篇充满历史气息的文章。这本书叙述了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从小时候一个普普通通的放牛娃,到以后成为一个令万人敬仰的开国皇帝的故事。虽然他小时候相貌丑陋,受人欺辱,但是他凭着自己坚强的毅力和别人难以承受的磨难,历尽坎坷,终于打出了自己的天下。
这个故事向我们真实展现了朱元璋历经沧桑的一身,也让我知道了当时元朝的没落和当时统治者的昏庸无能。
多读书,读好书,才是我们的读书的方向。书本就像一艘航船,带领我们遨游在学习之海里,让我们知道的越来越多,也让我们越来越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