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吧

导航栏

×
你的位置: 笔记网 > 读后感 > 导航

《雾都孤儿》名著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4-03-01

《雾都孤儿》名著读后感(集锦8篇)。

在写作中,读后感的表达方式灵活多样,只不过必须建立在读后的基础上抒发感想,当细细品完作者写的作品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你知道如何写出一篇有感染力的作品读后感吗?下面是读书笔记吧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雾都孤儿》名著读后感”。

《雾都孤儿》名著读后感(篇1)

《雾都孤儿》是一篇世界名著。它是一篇写实小说。

《雾都孤儿》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利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主人公奥利弗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读完《雾都孤儿》,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这本书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教唆青少年参与犯罪等。这些

不是小说中才会出现的社会场景,现实中也存在。

《雾都孤儿》有两处使我印象深刻。

第一点是作者狄更斯笔下的社会环境。社会环境真实,揭露社会的黑暗层面,对社会做出了有力的抨击。作者笔下的社会的黑暗、人性的邪恶和丑陋让我难受。不过其中也存有善良友好的人,如布朗罗和露丝·梅莱家。他们与主人公关系特殊。读着读着,我觉得很巧,为何奥利弗遇见的是他们,而且关系特殊。或许是无巧不成书吧,或许这样可以为奥利弗最后的幸福做铺垫,给受到社会挫败的人一些宽慰、一些希望。

第二点是主人公奥利弗的顽强、善良与执着。奥利弗成长的环境是艰苦的,他的经历是辛酸的。但从出生到最后,他都坚持本性,坚定善

恶的标尺。在那样的环境,他没有同流合污,他拥有正确的是非善恶观。在当时分辨善恶是没人交给他的,但他却有正确的观念。为什么?

正应了“人之初,性本善”。本心人皆有,然贤者能勿丧。不禁佩服起奥利弗,在残酷的社会面前不低头,顽强生存着。

从《雾都孤儿》中,我认识到社会并不是完全美好的,但我们要向奥利弗学习,坚持本心。只要人人都坚持本心,社会将变得更美好。现在面对美好的生活我们应少些抱怨,多些努力!

《雾都孤儿》名著读后感(篇2)

读完了《雾都孤儿》,我真为主人公奥利弗感到悲伤,因为他的命运实在太惨了。从小父亲就死了,母亲在济贫院生下他后也死了,于是奥利弗就生活在济贫院里。济贫院就相当于我们现在的福利院,可它没有我们福利院好哦。那里的孩子一天只能吃三顿稀饭,奥利弗长得像个豆芽菜似的,每天还要干许多超过他们体力的活。九岁的奥利弗太弱小了,经常挨打,于是被卖到棺材店里当伙计。你们想一想和我们一样大的奥利弗,被别人当商品卖而我们被父母当公主王子一样地疼爱着,小小的奥利弗多么可怜啊!在棺材店时由于陷害,奥利弗逃出来去伦敦流浪了。在伦敦,他遇到了抢劫团伙,被迫当了小偷。本身心地十分善良的奥利弗,根本干不出一些坏事来,所以,经常受到他们的虐待,不给饭吃,邪恶最终并没有在奥利弗的心里站稳脚跟。奥利弗被好人营救,收为养子。

多么坎坷的一生啊!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罗斯小姐、哈里夫人、布朗洛先生和南希。他们的心地都十分善良,他们千方百计的帮助奥利弗,就连一直帮助邪恶的人的南希,为了透露抢劫犯的消息,连命都不要了!

当然,也有三个人最令我讨厌的。他们是:费金、比尔·赛克斯和蒙克斯。最最最讨厌的还是蒙克斯。他其实是奥利弗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他对奥利弗下毒手,对奥利弗很坏,就为了一点父亲的遗产。他们是邪恶派。

善良派vs邪恶派,谁输谁赢?不用说就知道,善良派赢了!因为善良能克服一切艰难险阻,同样也因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让我们加入善良派吧!

《雾都孤儿》名著读后感(篇3)

《雾都孤儿》是一部以伦敦城市为背景,讲述一个孤儿的悲苦人生。

小说的内容众所周知,无需我的再次赘述。我只谈谈个人感受以及对故事中人物的理解。

作者狄更斯(18xx——1870年),十九世纪英国最杰出的作家之一。他擅长以时事为题材,用尖锐,犀利的描写手法,揭露英国社会的黑暗,抨击贵族们的残暴。

《雾都孤儿》里的济贫院,是英国于十七世纪至十九世纪建立的慈善机构,目的是收留一些穷人、孤儿和老人,让他们通过自身劳动来换取一些生存的食物。

奥利弗就是出生在这样的济贫院,母亲生下他不久便离开人世。奥利弗的身份不仅是孤儿,而且是私生子。这样卑微低贱的出生注定这个孩子将要承受更多的磨难与羞辱。“他来到这个世上,就是来尝拳头,来挨巴掌的味道。人人藐视他,无人怜悯他。”

故事一开头,作者便向读者展示了最黑暗的一面。济贫院干事们的满脑肥肠,而孩子们却是食不果腹。鲜明对比的描写手法,形成了剧烈的反差效果。

在介绍济贫院里生活环境时,作者通过描述奥利弗的种种磨难,把英国贵族的上层社会,以及中层工作人员的那些唯利是图、残酷冷漠、虚伪狡诈的丑陋形象展现的淋漓尽致,令人愤恨。

在故事人物的安排上,作者把邪恶分成了两股势力。一股是济贫院里的那帮假“绅士”,他们是吃人不吐骨头的披羊狼。另一股是生活在肮脏角落里的城市蛀虫,他们是一帮以费金为首的偷窃团伙,专以偷窃打劫为生。

或许是生活的无奈,或许是恶势力的逼迫,我们身边总有这样的一些人,就算他们身处险境,然而善良的本能却犹如雾霭中的霓虹,始终亮光闪烁,恶劣的环境永远无法遮蔽他们的光芒。南希姑娘便是拥有这样的善良本性,在奥利弗生命受到威胁时,她不顾自身安危,毅然决然地去通风报信,最终引来了杀身之祸。

杀害南希姑娘的不是别人,是她终日守护,在他生病时不离不弃的恋人。南希爱他,就算生命受到威胁也不愿弃他而去。这是个真正的恶棍,他的世界里没有感恩,没有亲情,也没有爱情。

他是罪恶的化身,恶魔的再现!

“善恶终有报,只是未到时”。所有向往安定、和平的人们都希望扬善惩恶,狄更斯也不例外。他让杀死南希的恶魔在逃亡中意外的自缢身亡。恶果天谴!

这部小说让我最感动的人物,是布朗罗绅士,在他误认为奥利弗还是小偷时,怜悯之心便已外露。后来昏迷中的奥利弗被宣布无罪,这位善良的贵族绅士竟然把他带回了自己的家,并请人悉心照料,终于从死神的手中夺回了奥利弗的生命。

小说的结局皆大欢喜,恶人终究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奥利弗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要回了本该属于自己的财产。在谜团被一步步解开后,小奥利弗终于弄清了自己的身世,相认了血缘至亲。

这种伊甸园似的大结局令人愁眉舒展,拍手称快。

当然,小说毕竟是小说,它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奥利弗是幸运的,每当他生命之火快要熄灭时,身边总有爱神守护着。路边的老妇、善良正直的布朗罗绅士、勇敢的南希、温柔仁慈的露丝·弗莱明,正是这些天使们的呵护和援助,奥利弗的人生才能得以幸福,人世间的温情才能得以保存,人心向善的温馨才能得以继续。

《雾都孤儿》名著读后感(篇4)

首先很抱歉没有看过狄更斯的这部小说,《双城记》倒是看过,也是压缩本,不记得了。发现中学教育最大的失败,就是将这些名著的名目一股脑儿倒给学生,却不给学生阅读的可能,久而久之,名目和作者记了一大堆,书却一本未读,而且还减去了阅读的兴致。当然,这也和学生的懒惰有关系,我就是个很懒的人,且不太喜欢读外国的小说,总觉得翻译过来的东西,又倒了一次手,失真还是其次,又夹杂上译者个人的思想。

这部电影让我想起很久以前,大概是高中,看的《悲惨世界》,都是很写实的作品。电影的色调是灰色,最普通的颜色,然而永远不会让人觉得累。就像古代园林中最为朴实的青砖和灰墙,比不得朱漆的大门,但是我们现在能看到的只剩下青砖和灰墙,朱漆的大门经受不住时间的消磨。

我只所以不太喜欢看外国的小说,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记不住人物的名字,像今晚的《雾都孤儿》。读了《雾都孤儿》,让我为此书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感到悲惨与怜悯。

他做过童工,被强盗唆使偷窃,后来被棺材店老板收留,任其唆使。奥利弗。特威斯特苦难的童年,叫人伤感。但故事的结尾,到出了主人公真实的身份,一个大庄园的继承者。从此,和外公相依为命,过着幸福的生活。正如一切最好的故事里一样,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小男孩儿在收养所里和那一群孩子一同捧着硕大的碗狼吞虎咽地吃着仅有的一勺粥的场景正与收养所的执行官们优雅地坐在一大桌鸡鸭鱼肉前的样子形成一个鲜明的对比,一种莫大讽刺。小男孩从棺材店里逃出来,正是一片金黄的草地迎着朝阳,希望的所在。小男孩去伦敦的路上,遇到两家人家。

第一家开门的是一个小姑娘,她小心的按着身后那条狗的头,以妨那畜生跑出门去咬他,然而她的父亲却没有这么好心,将这个小乞丐赶了出去。小男孩在第二家门口晕倒,救他的是一个老妇人,她说我也不宽裕,但我会尽量让你吃。日出时小男孩又走上旅途,镜头停留在扶着篱笆遥望的老妇人身上。还有棺材店里的恶妇与她胆小善良的丈夫一样,善与恶在这里有着鲜明的对比。dSBj1.cOm

当然还有一个勇敢的女人,为救小男孩而葬送了自己的生命;一个老头子,收养一群孤儿,教他们去偷东西,临死前告诉小男孩一包私藏的财产,然后歇斯底里的叫着,叫着;以及那位好心的先生,最终救了小男孩。人性在这里被无情地撕开,却又那么坦然和真诚。

真希望国产片能多有几部这样淡淡地,静静地,却又能够诠释很多意义的电影。

看电影的人并不多,且多是情侣,大概去看电影本身都变成了一种手段和工具。我是一个另类,常常孤独地坐在大屏幕的中间。有时候也想,身边如果有个人在,或许可以相互依偎着,感觉应该不错,但这是梦想罢了,只能发条短信,希望我的心情能被分享,如果还能被珍惜的话,那是最好。

通过一个年幼奥利弗。特威斯特,来展示正义与邪恶抗衡的艰难历程。和奥利弗。特威斯特相比,我们的童年要幸运许多。不愁吃、穿,也不用打工,而且还受到很好的教育。在这个安然和平的年代,我们要好好珍惜美好的生活,同时不忘缅怀旧社会的艰辛,从此激励着我们要善良勇敢去面对困难。

《雾都孤儿》名著读后感(篇5)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取得辉煌成就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奥利弗是一个出生在济贫院里的孤儿,刚一出生,母亲就不幸病逝。他被济贫院收养,9岁时,奥利弗踏上了他漫漫的求生之路……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的传奇身世,令人看后兴奋不已。

全篇文章的内容是以小奥利弗为中心和线索展开的。通过奥利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以及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雾都孤儿》中的人物众多,但特点鲜明,每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巨猾的*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医生;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命运悲苦的南茜;更有天真活泼、纯洁善良,令人怜悯的奥利弗。

值得一提的是,全篇文章中还详细刻画了每个人物的习惯性动作和口头禅。比如邦布尔总是戴着一顶三角帽,手握藤杖,走起路来大腹便便、大摇大摆,一幅不可一世的样子;再如,老费金计上心来时,总爱抚摸鼻子;塞克斯的口头禅:“天打雷劈”;格林维格的口头禅“我宁愿吞掉自己的脑袋”等等。真是妙趣横生,颇有意思。

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个人都设定了一个归宿。所有正面人物均回归田园,过上了安定的生活。所有反面人物都被绳之以法,或流浪,或客死他乡。由此说明,作者是崇尚善良的。

虽然奥利弗生活的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我们仍然要崇尚善良,不要去做坏事,善有善报,恶必有恶报。

《雾都孤儿》名著读后感(篇6)

今日,我读了英国著名的作家狄更斯的名著《雾都孤儿》。作品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弃婴奥利佛在孤儿院艰难成长到9岁,被送到棺材店当学徒。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佛逃到伦敦,误入贼窝,被迫当了扒手,历尽无数辛酸,最终在善心人的帮忙下,查明身世并获得幸福。

读着这本书,我的思绪也在不断飞扬,被奥力弗勇敢的精神深深触动,在成长中饱尝艰辛,应对羞辱奋起反抗,为维护尊严而不屈抗争。生在黑暗中却出淤泥而不染,坚持心灵的完美。反观我自我呢?异常是当我读到“奥立弗一口气走了接近二百英里的路,却依然拼命坚持着向伦敦走去”时,不由想起一件让我感到脸红的事:那是一年夏天,我在家里看着弟弟自由自在地滑轮滑,弟弟让我玩一下,我却死活不肯,唉!我是怕像第一次那样摔个四脚朝天呀,应对这一点点困难,我退缩了。

我们要学习奥利弗坚强不屈的勇敢精神,他的完美心灵,他的善良纯真,还有他的坚持信念不都值得我们学习吗?我们的生活是多么甜蜜完美,有父母的疼爱,教师的关心,同学的帮忙,可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饥饿、寒冷、疾病、战争带来的痛苦。与他们相比,我们不是更应当珍惜这一切吗?我们要加倍努力学习,真诚帮忙别人,加强自我修养,用感恩的心回报社会,让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完美!

《雾都孤儿》名著读后感(篇7)

生活在大城市里的孩子们,你们还不觉得自我很幸福吗?你们还不满足于此刻生活的状态吗?

其实,我们已经十分好了,我们都是泡在米缸里的老鼠,我们都是在温室里发芽的种子,我们应当知足了。看看,张大你的眼睛看看吧——宽敞明亮的卧室,软绵绵的床,难道这还不算是完美的生活吗?

这本《雾都孤儿》讲述的是一个叫奥利弗。退斯特的小孩一生下来就失去了母亲,被济贫院捡到。结果误入贼窝,又被救到一个好心的老绅士家里。在与贼窝拉扯了几次后被收养在露丝小姐家中。,最终直捣贼窝的故事。

作者经过小说传达了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的信念,告诉我们要分清善与恶,并且期望人们要懂得爱,懂得去爱别人,整部小说自始至终都洋溢着爱的力量。想一下,如果一生下来就失去了母亲,被济贫院捡到,你会怎样想?有的人可能会发疯,也有的人可能因压力太大而去自杀。但奥立弗没有这样做,他只是担当着巨大的压力生活了下去。他,才是一个真正的英雄。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里一下子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简便感,又突然蹿出来一种满足和幸福的感觉,同时还带着一份同情之心,真是滋味尝不尽啊。

所以,我们更应当珍惜此刻的生活,珍惜此刻生活中的每一刻,满足,感恩于我们此刻的生活和给予我们完美生活的人。

要懂得爱,还要懂得去爱。

《雾都孤儿》名著读后感(篇8)

我最近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

《雾都孤儿》的作者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先生,这篇作品是狄更斯著名的长篇小说之一,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被诱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读完后,我真的被奥立弗的善良、正直、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向往美好的生活,虽然历尽艰辛,但他宁愿去流浪,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才10岁呀!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躯下有着怎样顽强的毅力。

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两次帮助奥立弗的布朗娄先生,因为他的善良,奥立弗才得救,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最痛恨的人是费根,他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也就是说,他想让世界上多一个坏人,少一个好人,不过让我高兴的是,最后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们的生活和奥立弗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我会更加热爱这美好的生活,好好学习,同时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困难也会永往直前,绝不退缩!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