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吧

导航栏

×
你的位置: 笔记网 > 读后感 > 导航

雄狮去流浪的读后感受

发表时间:2023-05-14

雄狮去流浪的读后感受精选。

我们为各位收集并分享了“雄狮去流浪的读后感受”,不管是工作中还是学习中,写文档都是一个让人头痛的事情,我们在不知道怎么下笔是一般都会去阅读范文。范文在借鉴的同时更多要表达清楚自己立意,你见过的优秀范文是怎么样的?希望本页面内容能帮助到您!

雄狮去流浪的读后感受 篇1

课余时间,我喜欢阅读一些课外读物,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动物小说了。在我读过的动物小说中,沈石溪的作品更是我的至爱。

之所以喜欢他的动物小说,是因为它能向我们展示动物身上一些值得人类学习的优良品质,通过对动物的描写,把知识和哲理寓于其中,给我们以启迪。

这个暑假,我看了沈石溪的《雄狮去流浪》,书中讲述了在非洲罗利安大草原上,生活着双色鬣狮群,五只半大的雄狮由于争抢食物,被逐出了狮群。黑鬣毛、大头狮、刀疤脸、桃花眼、红飘带就这样踏上了食不果腹的生活,在危机四伏的罗利安大草原上,它们历经磨难,四个兄弟的相继死去,让红飘带更坚定了活下去的信念,同时也让它学到了很多生存的技能。

读完此书,我的心情难以平复,故事情节让人感动甚至流泪,在被他们兄弟之间的情谊感动的同时,也为动物界的优胜劣汰感到无奈。

这部小说首先让我感受到的是红飘带那种永不放弃的精神,以及如何从失败中总结教训的道理。但细细想来,这个故事还有更深的启迪意义。狮群的“驱雄”看似无情,却是它们进化的规律。被驱逐的雄狮只有靠自己去适应环境才能生存下去,五只雄狮之所以只有红飘带活了下来,那是因为它们在没有被驱逐之前,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不需要自己去捕猎食物,它们没有去学习生存的技能。

在被突如其来的驱逐之后,难以适应外界的生存环境,所以四只雄狮相继被自然界淘汰,而红飘带也是在历经磨难后才生存下来,这个“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法则同样适用于人类社会。现在的社会发展非常快,知识的更新也是日新月异。

想要适应社会的发展,必须要掌握一定的知识和技能。如果从小不好好学习,就会像四只雄狮一样被社会淘汰。因此,我不仅要学习红飘带那种永不放弃的精神,而且更要好好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为以后步入社会打好基础。

这部作品没有枯燥乏味的说教,让读者在沉浸在故事情节的同时,感受到其中的道理,这或许就是这部作品的魅力所在吧!

雄狮去流浪的读后感受 篇2

星期天,我爸爸帮我买了一本《雄狮去流浪》的书,我特别喜欢看。

书里面讲述了一个狮群里的两只成年雄狮对五只半大雄狮进行了”驱雄“,它们分别是黑鬣毛,大头狮、刀疤脸、桃花眼、红飘带,它们进入了流浪的生活。

它们在两天多没吃东西的情况下,被鬣狗追杀,在无奈之下,它们吃了老大黑鬣毛的身体,它们一下子有了力气,打跑了鬣狗。

在罗利安大草原,它们一无所获,走到的要不是这狮群的领地,就是那狮群的领地,在大头狮的引导下,它们走进了荒漠。

在一口水源旁,有一头黑牛,刀疤脸为了不丢雄狮的脸,拼尽全力打败了黑牛,让大头狮、桃花眼、红飘带活了下去。

在娜婉婀尔巴,大头狮把人当成了”白猩猩“结果丧失在枪口下,桃花眼和红飘带也险些丧命。

在独耳碦碦大狮群,桃花眼用自己的眼睛迷惑墨菊雌狮,让它和自己一起打败独耳碦碦,在紧要关头,墨菊雌狮一掌打掉了桃花眼的那双眼睛,桃花眼掉进了沼泽,只剩下红飘带一个人流浪。

在紧急时刻,要舍己为人;在安全地区,也不能太大意这就是我对这本书的理解。

雄狮去流浪的读后感受 篇3

暑假里的一个中午,我读完了《雄狮去流浪》,意犹未尽。我认为这本书非常好看,因为这是沈石溪写的。

这本书主要写了:五只半大狮子背狮王赶出了师群,在寻找新领土的路上,4只半大狮子陆续惨死,最后那第5只狮子也死了。

我读后记忆犹新。我一开始十分舒坦,心情平静,觉得没什么好看的。可读下去时,心忽上忽下。虽然这不是恐怖小说,可我也照样提心吊胆。我想:这些狮子也太可怜了,这么小就被赶走了。虽然死了,可它们都在努力的活着,活了1年多,也已经是一个奇迹了。不仅灭了一个师群,还把独眼狮子给活活的大卸八块,十分不起了。不过沈石溪也能当恐怖小说家了我们也要对生活充满信心,不能放弃,即使会死掉。

不过,看了这一遍,总觉得不过瘾。我二话不说,翻起书来再看一遍。

雄狮去流浪的读后感受 篇4

我看的书有很多,《保姆蟒》 , 《藏獒渡魂》,《刀疤豺母》…… 不过令我映像深刻的是《雄狮去流浪》。

《雄狮去流浪》的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他有300多集动物小说,个个生动拟人,深受我的喜爱。

《雄狮去流浪》主要讲了有5只狮子被逐出狮群,过的艰难生活,这5只狮子分别叫:黑鬣毛,刀疤脸,大头狮,桃花眼,红飘带。

这五只雄狮,在一次次困难中不断牺牲,黑鬣毛为了突围鬣狗群让4只雄狮把自己吃了,他们并不气馁;穿过沙漠中,刀疤脸跟犀牛同归于尽,让其他三只雄狮喝上清澈明亮的水;其他3只穿过沙漠,来到一个没有危险的世外桃源,而大头狮却被猎人们枪打出脑浆

;

人们布下天罗地网,没有办法,桃花眼和红飘带只好回到原地,对付独耳喀喀的狮群,桃花眼却跟一头独耳喀喀宠爱的雌狮有了感情,可雌狮背叛了他,把他推进泥潭,活活被淹死了,只剩红飘带了,他独立生活,变成了狮王。

《雄狮去流浪》非常感人,希望你有机会多看看哦!

dsbj1.com编辑推荐

《雄狮去流浪》读后感模板


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也许很多人都读过作品这本好书吧。你是不是正在思考怎么写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以下是读书笔记吧收集整理的“《雄狮去流浪》读后感”。

《雄狮去流浪》读后感(篇1)

今天我满怀着期待的心情,翻开了《雄狮去流浪》的页章,这本书是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爷爷的著作。这篇小说,每一个环节都很精彩,都引人入胜,而且环环相扣,令人心情时起时落。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有五头幼师,被试群对幼师的“逐雄”而驱逐出狮群,在茫茫的草原流荡。刚开始没有一头狮子放弃,每一只都充满信心,时刻为创建一支狮群而做准备。但是几只小狮子在草原上生活是艰辛的,他们没有领地,总是饥一顿,饱一顿。后来,老一被鹿踢伤,于是无私的献出自己的生命,让自己的血在每一只狮子心中流淌,一次次的失败,让许多狮子放弃了;老二大头狮一直不停鼓励,并在沙漠后面找到了另一片天地,但在过沙漠时老三为夺到水与犀牛同归于尽,不幸牺牲了。到了沙漠后,大头狮不知是人类领地,扑咬人而被打死,但最后两头狮子却平安回来了,老四桃花眼不慎摔入泥浆,红飘带单只狮子还在飘荡,生死未卜……

这部小说不仅写得好,而且还蕴含着大道理,比如说他告诉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好好干,都要团体合作,这样才能干得好,也要有舍己为人的思想对朋友要奋不顾身,哪怕献出生命!在巨大的困难面前都要充满信心,永不放弃,还要鼓励自己的队友一起冲!相信胜利就会来到。不能只凭蛮干做事,还要会动脑,这样才会成功!

我要向这些雄狮学习!吸收他们的优点,取长补短!

《雄狮去流浪》读后感(篇2)

我读了很多沈石溪爷爷的动物小说《狼王梦》、《疯羊血顶儿》其中我最最最喜欢读《雄狮去流浪》。

《雄狮去流浪》这一本小说写的是五只狮子兄弟去流浪的故事。它们中出生最早的是一只鬣毛黑色的雄狮,名叫黑鬣毛;老二的的脑袋特别大,叫大头狮;老三的右脸上,从眼睑到鼻吻,有一条粉红色的伤痕,绰号就叫刀疤脸;老四生了一双美艳绝伦的眼睛,诨名就叫桃花眼;老幺与众不同的地方是,从两耳之间的额顶到尾尖,贯穿着一条宽约半寸的棕红色毛带,身体扭动或尾巴甩摆时,就像一根红飘带在随风飘舞,因此就起名叫红飘带。

在流浪途中,他们在不断的长大,随着他们的长大狮子的本性也在逐渐显现出来。为了争夺狮王的地位,黑鬣毛是为了同伴自杀而死,刀疤脸和它的兄弟横穿沙漠的时候被一只黑犀牛顶死,大头狮是被人的猎枪打死的,桃花眼被自己喜欢的母狮子撞进沼泽地为情而死,所以那五只雄狮最后只剩红飘带生存下来。强者为王,败者为寇的道理就是如此吧。

记得沈石溪爷爷说过:动物小说折射的是人类社会。动物所拥有的独特的生存方式和生存哲学,应该引起同样具有生物属性的人类思考和借鉴。我觉得这个就像妈妈培养我们的独立性一样。我也真正明白了强者为王,败者为寇的道理,我想要靠自己的双手去实现人生的许多目标。

《雄狮去流浪》读后感(篇3)

每个狮群的狮王之位都让人敬佩,让人羡慕,让人眼馋。是呀,我也何尝不是这样羡慕狮王那样的威风?每只狮子都有这么一个“狮王梦”,但谁也不知成就狮王背后所隐藏的心酸和心痛?

这本《雄狮去流浪》一书主要讲述的是:五个因为长大成成年狮的五只狮子:红飘带、桃花眼、黑鬣毛、大头狮、刀疤脸会威胁狮王之位,而被狮群驱逐,被迫踏上流浪一般的旅程。没有经验,从小被娇生惯养的几只狮子纷纷被生活的磨难击倒,陆续死去,只有小弟红飘带活了下来,它不再向磨难低头,它承载了四个兄弟的梦,它要当狮王!

是呀!不向磨难低头。狮王梦就在眼前,红飘带一定会吃一堑,长一智,在磨难中成为狮群心中的狮王。

我们在生活中,也一样不要向磨难低下头,即使在绝望之时,也一定会有人点开你的心灯。

记得我学自行车时,是暑假,热情似火的太阳在我头上高声歌唱,我穿着一身凉爽的短袖,心血来潮的想叫妈妈教我学骑自行车。我和妈妈来到房子后面的空地上,妈妈扶着我坐上自行车,在我后面推着,我信心满满的握抓住手柄。一路上,妈妈唠叨的那些事儿我都烂熟于心了,况且已经看了爸爸和妈妈骑自行车多次了,我一定可以做到。妈妈推得越来越快,突然一放手,我才刚刚从潇洒的骑着自行车的白日梦中惊醒,手忙脚乱地蹬着踏板,不出我的“厚望”,我一下子就吃了一个狗啃泥,从自行车上跌下来的感觉真不好受。我气得坐在地上,嘟着嘴,双手叉腰,好不生气。哼!连一辆自行车都欺负我。不公平啊!我不好气地打了自行车一掌,似乎在教训小孩一样:“让你不听指挥,让你拐倒我。”

我气呼呼的站起来,跟妈妈喊到:“我不学了!我不学了!不骑自行车了!”妈妈看了我一眼,长叹一口:“你才玩了一次,就不玩了?”“嗯,不容易学。”我跺了跺脚。“你只受了这点挫折就要放弃么?”妈妈看着我说。这时,我想起了《雄师去流浪》中的五位兄弟。就因为受不住生活的磨难,继而一个个死去。我不学他们,我一定要坚持下去!

我又想了想,说:“我要学。”妈妈笑了笑,继续陪我练习,现在,我已经会稳稳当当地骑自行车了。

我永远忘不了那个下午,那个学会骑自行车的午后时光,忘不了炎热的阳光,还有那一句让我受益匪浅的话——“不向磨难低头!”

=敢地面对生活中的所有磨难。

《雄狮去流浪》读后感(篇4)

陶醉书海,畅游在书香缕缕的梦幻中,我看着《雄狮去流浪》动物小说,我细细地在记忆中慢慢品味。

这本书主要详细介绍了五个小雄狮被逐出双色狮群,开始了颠沛流离的流浪生活,险象环生的罗利安大草原到处都是危机,四兄弟相继奔走在黄泉路上,抛下舞兄弟中最小最弱的雄狮“红飘带”,被各大狮群驱逐者,九死一生,逃亡在边界线上,过着流寇式的生活……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对我而言,更是如此,书中暗藏着许多永远也不会明白的人生道理和对我的启发,我知道了除了我们人类外,地球上还有许多生命是有感情有灵性的,它们有爱的天性,会喜怒哀乐,甚至有分辨善恶是非的能力,我们应当学会尊重动物,尊重另类生命形式,别把除了我们人类外其他所有的生命都视作草芥。沈石溪叔叔的作品很受小读者欢迎,我也是很忠实的粉丝,那时我觉得作者是如实记录动物生活的,作品是真情流露的,在我们每个人的斑斓童年里,或许都有这样一个人,善于编织故事,即使你对他心存疑惑,还是甘愿相信,特别纯粹的世界,特别纯粹的情感,竟然存在于动物世界,动物在作者的笔下成了有血有肉有复杂感情的生灵,读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无数的情感荡漾在心间,堵在喉咙口,不知如何说出,这千思百感。

啊!动物世界千奇百怪,我们不必为那些本不可能的动物事件感到惊讶,因为动物有着我们预想不到的智慧和情感,它们或许就是大自然赐予我们的无价之宝。

《雄狮去流浪》读后感(篇5)

狮子乃为百兽之王,在动物界有很大的权威,一般的动物不到饿极了,是不会招惹狮子的。但是,在狮子家族,也有许多悲惨的事情,这几天,我看了沈石溪写的《雄狮去流浪》感悟很多。

《雄狮去流浪》讲的是这么一个故事,非洲大草原上,生活着一群狮子。这一天,雌狮们带了猎物回营地,谁知五只大雄狮不知深浅,抢先夺食,最后被赶出了狮群,五只雄狮就这样开始了流浪生涯。但是天机难料,斗转星移,日新月异,几年后,五只雄狮中唯一的幸存者——红飘带开始苦心研究,想争夺狮王。

这本书虽然最后没有写完,但里面还告诉了我很多道理,如:野外的求生经验,这本书在写五只雄狮流浪时,告诉了我,在野外,饥饿是第一课,为了避免活活饿死,必须要攻击一些弱小得动物,来维护生命。还要注意隐蔽,免得被老虎,狮子吃掉,如果深陷沼泽,要将自己放轻松,抓住一些物体,来往上爬。

除了逃生经验以外,还要有意志要努力的克服恐惧,来完成自己的目标。

总之,我比较喜欢动物小说,因为有意思,还能学到一些知识,只有多看书,才能知识渊博,记住。

《雄狮去流浪》读后感(篇6)

午后的阳光暖暖地照在我身上,很是舒服。我懒懒地靠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开始阅读起沈石溪的小说《雄狮去流浪》。

这本书给我们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五只未成年的雄狮被赶出了狮群,其实这也是每只雄狮必经的考验,从此它们开始踏上了新的流浪生活。为了能够生存下去,由老大黑鬣毛、老二大头狮、老三刀疤脸、老四桃花眼和老五红飘带组成的流浪雄狮狩猎队第一次就没能捕捉到任何的猎物,于是大家只能做出了一个非常艰难的决定,只好吃了因为捕猎而受伤的黑鬣毛来充饥。虽然草原很大,但对于这几只狮子来说,要存活下去是很困难的一件事情。因为草原就像一个大蛋糕一样,被不同的狮群划分成一块一块的,每一块领土都由不同雄狮占据着,在它们的领土上是决不允许其它的雄狮来到自己领土,一旦发现马上会采取措施,将入侵者赶出领地。因此,这几只未成年的雄狮根本没有落脚的地方,常常捕不到猎物,即使有时侥幸捕到猎物想吃个饱时,也会遭到其它狮群的攻击,将食物抢夺过去。在经历了一次次的磨难后,最后只剩下了老五红飘带,而老五也在这一次次的考验中磨炼出了坚强的意志力,为了今后生存,它即将策划抢夺一个狮群……正当我看得入迷时,书页已经翻到了最后。

看完这本书,我久久地沉浸在书的故事内容中,我仿佛也来到了草原上,与五只狮子经历了一场又一场的战斗,看到四只雄狮相继死去时,我痛心万分,在看到红飘带成功存活并逐渐强大时,我又为它感到万分激动,它的生存意志让我明白了做任何事一定要有信心,才会有希望。

红飘带到底能不能顺利夺得狮王呢?为了解开我心中的谜团,我又迫不及待地翻开了下册——《红飘带狮王》!你们想知道结局如何吗?让我下回再告诉你们吧!

《雄狮去流浪》读后感(篇7)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先生写的《雄狮去流浪》,这本书主要写了五只半大的雄狮被“驱逐”,流放到边界线外。从此,这五只半大的雄狮便开始了颠沛流离的旅行。在途中,它们历经千辛万苦。终于产生了最后一个胜利者——红飘带,全身写满了沧桑的它,终于练出了一套诀窍。最终,它就要打败那曾经威震一世的老杂毛了。但事与愿违,它没有把握好时间,让别的狮子占了王。另外那四只雄狮虽然都死了,但死法各不相同:有的风光地死了,有的勇敢地死了,有的为情所困而死,有的到死时才明白事实的真相……这本书书让我知道:原来狮族是这样生存的,我了解到了自然,也感受到了自然。知道了狮群的生活,我从这五只半大的雄狮的遭遇中领悟到了生命的重要,也许,这就是人生的旅途。我知道了,无论做什么事,如果你自己都不相信自己能做到,你就永远做不到,相信自己,就一定能做到。

《雄狮去流浪》读后感(篇8)

《雄狮去流浪》是一部动物小说,讲述了五个雄狮的流浪。

在非洲罗利安大草原上,生活着双色鬛狮群。一天,雌狮们猎捕了一头角马,正要按尊卑次序进食,突然冲出五只半大雄狮,它们不懂规矩,仰仗雌狮的宠爱,抢在雌狮前夺取食物,引起公愤。狮王下令“驱雄”。就这样,五只半大雄狮离开父母,开始流浪生涯。黑鬛毛、大头狮、刀疤脸、桃花眼由于生活经验不足,相继死在黄泉路上,抛下五兄弟中最小的红飘带。

这个故事让我很。虽然凶猛,是万兽之王,但是的经历也是坎坷的,并不是生下来就能猎捕食物,称王称霸的。小狮子刚刚离开狮群时,也是常常挨饿,因为没有生活经验,有时还会受到其他动物攻击而受伤,日子过得颠沛流离,让人觉得很可怜。可是一个狮群不可能存在两个狮王,小狮子长大后不可能永远留在父母身边,它要独立生活,以后建立自己的狮群,繁衍后代,因而必须离开那个狮群。

《雄狮去流浪》读后感(篇9)

这段时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雄狮去流浪》。这本书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其实这套书有两本,还有一本叫《红飘带狮王》,我觉得这是两本非常值得一读的书。

《雄狮去流浪》主要讲述了主人公黑鬣毛、大头狮、刀疤脸、桃花眼、红飘带五个雄狮兄弟一起流浪的故事。它们随时都有可能遇到危险:黑鬣毛不小心沉入了沼泽地牺牲了,大头狮为了保护同伴而牺牲,桃花眼被象群踩扁而牺牲,其中“刀疤脸鏖战黑犀牛”的故事最让我觉得震撼:那是在巴逖亚沙漠中,除去牺牲的黑鬣毛,剩下的四个兄弟在沙漠中痛苦地前行,好不容易找到了水源,却还有一只巨大的黑犀牛。四兄弟没有办法,只有冒着牺牲的危险,向黑犀牛进攻,抢夺水源。毕竟,黑犀牛有充足的水源,所以四个兄弟很快败下阵来。这时,刀疤脸冒着生命危险,向黑犀牛的弱处进攻,但黑犀牛毫不示弱,开始反攻,刀疤脸便把攻击目标转为眼睛,一爪下去,然后又咬住了那根坚硬犀牛的角。没有办法,黑犀牛只得退出战争,离开水源。但刀疤脸也因伤重,而牺牲了。这场战争用一头狮子的死,换来它三个同伴的生。

后来,五兄弟中只有最小的红飘带存活了下来,并于蜂腰雌狮联盟,最终获得某一块土地的主动权,成为那里的主人。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写得十分精彩,把五个狮兄弟描绘得惟妙惟肖。除此之外,我还了解了更多动物之间的故事、趣闻、生存法则。而且,还告诉我们:成年狮子在小狮子学会捕食之后就把它赶出家门的用意,那是因为父母希望儿女能够依靠自己的力量去面对生活中的风风雨雨,体验生活的艰辛,正所谓“适者生存”,只有适应能力强并拥有不断动手实践能力,才能长久的生活在自然界里。其实,这本书所述的生存法则在人类社会中也可适用,现在的许多家庭比较富裕,而放松了对子女独立生活能力的培养,即使他们长大了也难以面对社会,所以,希望大家都来读这本动物小说:《雄狮去流浪》,一定会受益匪浅。

《雄狮去流浪》读后感(篇10)

暑假里的一个中午,我读完了《雄狮去流浪》,意犹未尽。我认为这本书非常好看,因为这是沈石溪写的。

这本书主要写了:五只半大狮子背狮王赶出了师群,在寻找新领土的路上,4只半大狮子陆续惨死,最后那第5只狮子也死了。

我读后记忆犹新。我一开始十分舒坦,心情平静,觉得没什么好看的。可读下去时,心忽上忽下。虽然这不是恐怖小说,可我也照样提心吊胆。我想:这些狮子也太可怜了,这么小就被赶走了。虽然死了,可它们都在努力的活着,活了1年多,也已经是一个奇迹了。不仅灭了一个师群,还把独眼狮子给活活的大卸八块,十分不起了。不过沈石溪也能当恐怖小说家了我们也要对生活充满信心,不能放弃,即使会死掉。

不过,看了这一遍,总觉得不过瘾。我二话不说,翻起书来再看一遍。

读后感雄狮去流浪600字


读书,使人思维活跃,聪疑智慧,我们经常为作者精妙的文笔所叹服。您对于作品哪些情节感到记忆犹新呢?下面由栏目小编给您带来的“读后感雄狮去流浪”。

读后感雄狮去流浪【篇1】

暑假里的一个中午,我读完了《雄狮去流浪》,意犹未尽。我认为这本书非常好看,因为这是沈石溪写的。

这本书主要写了:五只半大狮子背狮王赶出了师群,在寻找新领土的路上,4只半大狮子陆续惨死,最后那第5只狮子也死了。

我读后记忆犹新。我一开始十分舒坦,心情平静,觉得没什么好看的。可读下去时,心忽上忽下。虽然这不是恐怖小说,可我也照样提心吊胆。我想:这些狮子也太可怜了,这么小就被赶走了。虽然死了,可它们都在努力的活着,活了1年多,也已经是一个奇迹了。不仅灭了一个师群,还把独眼狮子给活活的大卸八块,十分不起了。不过沈石溪也能当恐怖小说家了我们也要对生活充满信心,不能放弃,即使会死掉。

不过,看了这一遍,总觉得不过瘾。我二话不说,翻起书来再看一遍。

读后感雄狮去流浪【篇2】

我们每个人,从婴儿到幼儿到儿童到少年到成年都会经历各个阶段的,和爸爸妈妈在一起的时间也会越来越短。离开爸爸妈妈的庇护,我们才能成长不光我们人类这样,动物也是这样的。

最近我看了一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叫做《雄狮去流浪》。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美丽的大草原上生活着一对鬃狮生了五个宝宝,在他们称长成半大狮子的时候爸爸妈妈为了让他们成长,把他们赶出了狮群。

五兄弟在流浪中为了填饱肚子,老大在捕捉长颈鹿时被长颈鹿踢碎了下巴身受重伤,老二在狩猎去牧场偷猎绵羊时,被牧羊人用枪给打死了,老三为了水源背心和犀牛展开了一场你死我活的搏斗,最后和犀牛同归于尽了,老四为了争夺配偶和另一个狮群的狮王展开了决斗,却被雌狮一掌霍死。最后只剩下老五它经历了重重困难长成了青年雄狮,在好朋友的帮助下成了威风凛凛的狮王。

看完这本书,我知道了虽然很多时候会有些坎坷困难,只要坚持不懈,肯吃苦,不灰心丧气才能取得最后的成功。

读后感雄狮去流浪【篇3】

这些天我读了《雄狮去流浪》这本书。

书的内容讲述了五只被狮王驱逐的狮子,五兄弟互相团结,互相帮助,最后只有小弟弟红飘带活了下来。

我先说一下黑鬣毛吧!五兄弟在穿越沙漠的时候,老大黑鬣毛为了猎杀一头长颈鹿,被长颈鹿的“铁腿”踢伤了下巴!它躺在那里对弟弟们说:“把我吃了吧!你们一定要走出沙漠啊!”我被它舍己为人的精神打动了。

再说一说老二大头狮,四兄弟在沙漠里非常热,快被晒死了,大头狮围着一块大石头转了几圈,然后绕到岩石背面用爪子在岩石下面刨出一个1米多深的沙坑,它叫弟弟们一个一个的进去了,自己却暴露在阳光下。大头狮的行为让我知道了什么是礼让。

最小的狮子红飘带被各大狮群驱逐着,它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九死一生,流窜在边境线上,过着流寇式的生活。

这本书使我懂得坚持永不放弃,团结就是力量,我们的明天会更好!

读后感雄狮去流浪【篇4】

我看的书有很多,《保姆蟒》 , 《藏獒渡魂》,《刀疤豺母》…… 不过令我映像深刻的是《雄狮去流浪》。

《雄狮去流浪》的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他有300多集动物小说,个个生动拟人,深受我的喜爱。

《雄狮去流浪》主要讲了有5只狮子被逐出狮群,过的艰难生活,这5只狮子分别叫:黑鬣毛,刀疤脸,大头狮,桃花眼,红飘带。

这五只雄狮,在一次次困难中不断牺牲,黑鬣毛为了突围鬣狗群让4只雄狮把自己吃了,他们并不气馁;穿过沙漠中,刀疤脸跟犀牛同归于尽,让其他三只雄狮喝上清澈明亮的水;其他3只穿过沙漠,来到一个没有危险的世外桃源,而大头狮却被猎人们枪打出脑浆

;

人们布下天罗地网,没有办法,桃花眼和红飘带只好回到原地,对付独耳喀喀的狮群,桃花眼却跟一头独耳喀喀宠爱的雌狮有了感情,可雌狮背叛了他,把他推进泥潭,活活被淹死了,只剩红飘带了,他独立生活,变成了狮王。

《雄狮去流浪》非常感人,希望你有机会多看看哦!

读后感雄狮去流浪【篇5】

《雄狮去流浪》是一本我百读不厌的一本书,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的知识,也让我明白了一些道理。

在妈妈刚给我看时,我看完第一章,心里产生了很多疑惑:“黑鬃毛他们五兄弟会不会因为没有食物而饿死。于是我迫不及待地把书读完。

当我把全书读完时,我对书中的人物也有了一定的认识:黑鬃毛为了不让其他四个兄弟饿死,让大头狮咬断自己的喉咙,大头狮为了不让自己的两个兄弟被人类杀害,用最后一点力气,叫其他两个兄弟别到自己身旁,结果自己被人类杀害,刀疤脸被大头狮陷害了,桃花眼被墨菊雌狮顶入沼泽地,最后只剩下老五红飘带。红飘带最后打败了黄*鬃和辫子雄狮,当上了威武的狮王。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大头狮了,因为大头狮善于用脑,为了让其他两个兄弟迟到犀牛肉,居然使用跳跃的办法和刀疤脸换了位置,让刀疤脸成了主攻手,最后导致刀疤脸被犀牛的尖利的牙齿咬死了。但是,大头狮也不能大义灭亲,把自家兄弟陷害了,而是应该想尽办法把犀牛打败。

随着我看这本书的次数增多,我逐渐懂得了一些道理,不能陷害别人,有困难的时候要互相帮助,《雄狮去流浪》也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

读后感雄狮去流浪【篇6】

放寒假了,天气变冷了,经常下起滂沱大雨,每次都下个不停,妈妈帮我买了几本书,都是动物小说,《雄狮流浪记》,《狼王梦》,《草房子》,《最后一头战象》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看的书是《雄狮流浪记》。

狮群社会是典型的雄性寄生性统治的社会掌门大的雄狮一般不会自己去捕猎,而是由成年雌狮来完成的,雄狮负责保卫领土和家园,也偶尔去照看幼狮。

狮群社会即将就尊卑次序,每次进食必须让三掌权的雄狮先吃一番,才能轮到雌狮和幼狮们。狮群的首领在小狮子们满两岁的时候就将它们赶出家群,它们分别是:黑鬃毛、刀疤脸、大头狮、桃花眼、红飘带。

为了生存,老大黑鬃毛带着兄弟到处寻找能安顿下来的领地,可不幸,黑鬃毛被长颈鹿踢中,生命垂危,为了其他兄弟不挨饿,牺牲了自己让兄弟们填饱肚子;刀疤脸为了在沙漠里抢到一片水源,被盘踞在那里的黑犀牛撞个粉碎;大头狮很聪明,但他聪明反被聪明误,死在“白猩猩”——人类手里;桃花眼为了尽快登上王位,过早地想杀掉独耳喀喀的首领,却被自己的“情狮”墨菊雌狮不小心撞入沼泽。最后只剩下红飘带一只狮子了,红飘带在路上碰到了自己的妻子——蜂腰雌狮,生下了一窝子小狮子,却又不幸丧命。

看了这本书,让我知道在动物的世界里,也是弱肉食强,尔虞我诈,黯然伤神,惨不忍睹。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管做什么事情,只有一丝希望我们不要放弃,要向成功奔去。即使剩下最后的意思生命,也要做你觉得有意义的事情。

黑鬃毛这种无私奉献,为兄弟着想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希望大家也能读《雄狮去流浪》这本书,去学会里面的知识!!!

读后感雄狮去流浪【篇7】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想我同学借到了一本书。那是一本充满神秘色彩,令人回味无穷,也充满幻想的书,也是我众多宠爱的书中最为受宠的一本。在空闲时间里,我总是想起他-----《哑舍》。

“哑舍”是一个古董店的名字,也是这本书的名字,因为古董店里的古物在历史长河里沉积千年,它们不会说话,它们的故事也无人倾听,在岁月中静静地等待这有缘人。《哑舍》出自一个笔名为玄色的作家之手,每一件古物在她的笔下都会变成一个个神秘、有生命的物品,她为每一件古物披上神秘的面纱。它主要写一个个关于古物的故事。以古董店的老板为线索引出每一件古物背后的故事。这些故事是根据史实改写的,有一些是符合史实,有一些却与史实不符;甚至是改变了史实。但这都丝毫没有影响我对它的热爱,反而因为这样,使得它更加神秘玄幻,更令人印象深刻。

.鱼纹镜本是一件普通的古镜,但玄色镜下的鱼纹镜却连接了两个时空男女,成为它们相见、相知、相恋的媒人,成就了一段跨越千年的爱恋。每次回想起这个故事,我总是叹服玄色的超人想象力。香妃链,一条可以帮你找回丢失东西的七色手链。那是历一个名为香妃的妃子所拥有的七色手链。而它在二十一世纪时被古董店老板送给一个高中女生。香妃链每找回一件东西就会有一颗珠子消失,且戴上后就不能摘下,否则找回来的东西就会再次丢失。这个女生凭借手链找回了丢失的生日录像带,却又发现小学同学的虚情假意,这让她十分伤心,手链也意外脱落。女生凭借手链找回了走失的小狗,但手链再次意外脱落,而她也因为车祸再次失去了小狗。终于,女生明白了一个道理,释怀地把手链还给了古董店老板。这个故事的最后,玄色写道:其实,有时候,找回来的东西并不像记忆中的那么美好……而我也从中悟出了一个道理-----丢失的东西不于执着,有时候反而是一种好的结局。还有黄粱枕、越王剑、山海经、水苍玉等充满神秘玄幻色彩的古物,它们在玄色的笔下绽放出神秘的色彩。

每次回想起来,我都抑制不住心中的好奇与狂热。作者那古代场景和现代场景自由切换的手法更是让我叹服,两个截然不同的场景过渡的没有任何违和感,仿佛它就是如此真实发生过一般。作者用言简意赅的语句把场景勾略出来,使我如临其景,如同以旁观者的身份置身其中,“亲眼目睹”事情的经过。偶尔戛然而止的结局也更意味无穷,引人暇想。

现在已经有好几本《哑舍》出版了,相应的漫画在各个漫画软件也有。但我却终于在纸质上阅读的感觉,电子书和漫画是替代不了的。可惜的是,至此,我都无缘阅读,因为书真心好贵,没舍得买。不过,《哑舍》带给我的感受却是难以忘却的。

读后感雄狮去流浪【篇8】

《雄狮去流浪》作者沈石溪,1952年出生于上海。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在非洲罗利安大草原上,因不按地位高低秩序进餐五只半大雄狮被赶出狮群。因为饥饿,五兄弟中的老大去冒险捕食长颈鹿,结果死于鹿蹄下。老大黑鬃毛让四个饥饿的兄弟吃自己的肉,好保住性命。为了生存,大头狮带领剩下的三只半大雄狮横渡沙漠。干渴又成了一大问题,刀疤脸在与死守水潭的犀牛的战斗中同归于尽。最后,大头狮死于人的猎枪之下;桃花眼死于沼泽地。就剩下红飘带了。日新月异,它长成了一只青年雄狮。红飘带立誓要成为狮王,结果被另两只雄狮夺走了希望。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红飘带夺王位的那一幕。由于实力的偏差使它苦苦安排三年的泡汤了。这使我明白,社会发展变化是飞速的,社会也是残酷的,你若不经过严格的训练、不适应这个环境,你就会被淘汰。

读后感雄狮去流浪【篇9】

这篇文章很耐人回味,大致描写了狮类自立以后的事情。

也说明了狮群有狮群的规矩。

在罗利安大草原上,住着一群以双色鬣为主的狮群。有五只狮子过早表现了狮子的威风被驱赶,其实,狮群有一种残忍的传统,就是“驱雄”,也就是把长得差不多的狩猎技巧也不错的雄狮驱走,机会来了,那只有一点残忍的头领把五只狮子驱走了,让他们接受大自然的考验,从此他们也过上了颠沛流离的流亡生活。

谁都没想到在那只最大的狮子惨遭鹿蹄以前,从来没吃过一顿饱餐,但他们更没想到第一顿饱餐时吃掉自己的同伴。

虽然罗利安大草原很大,可是被很多狮子像切蛋糕一样分成一块一块的。没有它们的立足之地,于是,聪明的“大头狮”通过观察蓝天,看到了一只鸟的飞行路线,想到了一个空前绝后的办法,提出沙漠后面有天地。在经过沙尘暴、饥渴的挑战下,终于看到了一片绿洲,可是,那里有一头巨大又十分奸猾的黑犀牛。经过一番激战,看到这里我的心都提到嗓子眼上了。虽然击败了黑犀牛,但是“刀疤脸”却在激战中被黑犀牛给顶碎了骨头,因为“大头狮”有自私心态,临阵脱逃,使犀牛的注意力引到了“刀疤脸”身上。虽然这是一个不算折本的买卖,但是也很让人心痛。

他们历尽艰辛过了大沙漠,到了一个叫“天使牧场”的时候,他们都很兴奋,我也差点跳起舞来。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由于狮子的无知,敢于和人类对抗,结果,“大头狮”被人打死了,给了“桃花眼”和“红飘带”一个下马威,把它们赶回了罗利安大草原,真让人痛心。

这一路上风雨不断,阳光却是很少的。可是,“桃花眼”和“红飘带”有重整威风,到了任何狮子都望而止步的沼泽,但它们却对这两死亡禁区——大沙漠——沼泽了如指掌。

后来,由于“桃花眼”过早露出了对独耳喀喀狮群夺取的欲望而被推下沼泽。五只狮子只剩下“红飘带”,它会怎样呢?

哎!狮子都能给予人类启示,可见强大的肉食动物并不是持强凌弱的坏蛋,它们也有让人流泪的感受。

精选《雄狮去流浪》读后感700字精选8篇


作品是一部优秀的由作者写的作品。读后感就是将自己读后的感悟用文字表达出来。那么你知道一些爱读书的人都是怎样写读后感的吗?也许下面的“《雄狮去流浪》读后感”正合你意!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雄狮去流浪》读后感 篇1

之前,去新华书店的时候,我姐姐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叫《雄狮去流浪》,这背书是我自己挑的,因为它是沈石溪写的,加上我以前看过他写的两本小说觉得都很不错,所以我就买了这本书。

一回到家,我就津津有味的看起这本书来。

里面讲了雄狮和母狮生下小雄狮和小母狮。小母狮会一直待在是群里,而小雄狮长大后就会被大雄狮给无情的驱赶出去,这被称之为“驱雄”。因为雄狮怕小雄狮长大后抢夺他的皇位。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在狮子的眼里,皇位比自己的儿子还重要。

被驱赶出去的五只小雄狮,在茫茫的天底下独立生存着,他们什么都没有,连食物和水都成问题,就算找到了食物也很有可能是被其他的狮群给盯上的食物,而且他们还没有休息的地方,好不容易找了一处休息的地方,结果还是被其他狮群给占领的地方。

后来四位兄弟的牺牲给最小的一个雄狮——红飘带,创造了更大的生存的念头。后来,红飘带盯一个狮群盯了好久,本来就快成功的时候,又来了两头雄狮,打破了它的理想。

原来在狮子的世界里也不是这么容易生存的,也要靠自己的智慧和力量才能从狮子的社会里生存下去。而且,在狮子的世界里,还很有可能丧命,我还是觉得在人类社会里好,至少比较容易生存下去。

《雄狮去流浪》读后感 篇2

《雄狮去流浪》是沈石溪撰写的一本动物小说,这本书讲述了许多狮群之间的斗争、掌门大雄狮的残忍与霸道、狮子家族那沾满了血腥味的“驱雄”与五只半大雄狮(看上去是成年,但年龄十分小)流浪生活的故事。

在五只半大雄狮流浪的生活中,它们被各大狮群东追西打,由此可见雄狮是多么的残忍!俗话说,“老鼠过街,人人喊打;流浪雄狮,狮狮喊杀”,从这句话可以看出狮子的社会是如此的不讲道理,也能看出五个好兄弟已经被糟蹋的千疮百孔、家无宁日,他们吃不饱一顿饭、睡不好一次觉、可怜死了!在狮子的社会里,总是尊卑次序,为什么狮子的社会不能狮狮平等呢?这究竟是为什么?狮子们为什么总是要驱逐或被驱逐,读完了这本书,我不由得发出一声呼吁,“狮子们,希望你们以后能和平相处”!

五位弟兄先后奔向黄泉路,只剩下了老幺红飘,以后怎样会登上狮王宝座?怎样对抗“雄狮失意症”的?又会有怎样的结局?请看下一本《红飘带狮王》。

《雄狮去流浪》读后感 篇3

最近读了一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雄狮去流浪》。

这本书主要讲了五只雄狮,在狮子群里面想早些吃食物,于是对雌狮张牙咧嘴,却不想被父狮赶出了狮群。于是老大黑鬓毛,老二大头狮,老三刀疤脸,老四桃花眼,老五红飘带,被驱逐出了狮群。它们在获得食物的同时,也死去了自己的兄弟,每当快要成功时,却又死去了一个狮子,最后,只剩下红飘带一人,当计划就要实现,再等一年,就可以打败前一个狮王了,却不想又来了两头雄狮,抢先一步把老狮王杀死,强夺读后感.200字了王位。

《雄狮去流浪》中,它们没一个狮子都展现出自己的聪明才智,最后却还是在疏忽大意的情况下死了,但它们还是一个个的像当狮王,虽然失败了很多次,但他们还是不灰心,想努力的争取当国王。在下一部《红飘带狮王》中就讲述了红飘带的经历,当上狮王的经历,最后却因为杀了小狮子,失掉了对自己最重要的蜂腰雌狮······

这本书真的很不错,并且续集《红飘带狮王》也是一本很好的书,大家有空的话可以看看,了解一下动物的习俗等。

《雄狮去流浪》读后感 篇4

每个狮群的狮王之位都让人敬佩,让人羡慕,让人眼馋。是呀,我也何尝不是这样羡慕狮王那样的威风?每只狮子都有这么一个“狮王梦”,但谁也不知成就狮王背后所隐藏的心酸和心痛?

这本《雄狮去流浪》一书主要讲述的是:五个因为长大成成年狮的五只狮子:红飘带、桃花眼、黑鬣毛、大头狮、刀疤脸会威胁狮王之位,而被狮群驱逐,被迫踏上流浪一般的旅程。没有经验,从小被娇生惯养的几只狮子纷纷被生活的磨难击倒,陆续死去,只有小弟红飘带活了下来,它不再向磨难低头,它承载了四个兄弟的梦,它要当狮王!

是呀!不向磨难低头。狮王梦就在眼前,红飘带一定会吃一堑,长一智,在磨难中成为狮群心中的狮王。

我们在生活中,也一样不要向磨难低下头,即使在绝望之时,也一定会有人点开你的心灯。

记得我学自行车时,是暑假,热情似火的太阳在我头上高声歌唱,我穿着一身凉爽的短袖,心血来潮的想叫妈妈教我学骑自行车。我和妈妈来到房子后面的空地上,妈妈扶着我坐上自行车,在我后面推着,我信心满满的握抓住手柄。一路上,妈妈唠叨的那些事儿我都烂熟于心了,况且已经看了爸爸和妈妈骑自行车多次了,我一定可以做到。妈妈推得越来越快,突然一放手,我才刚刚从潇洒的骑着自行车的白日梦中惊醒,手忙脚乱地蹬着踏板,不出我的“厚望”,我一下子就吃了一个狗啃泥,从自行车上跌下来的感觉真不好受。我气得坐在地上,嘟着嘴,双手叉腰,好不生气。哼!连一辆自行车都欺负我。不公平啊!我不好气地打了自行车一掌,似乎在教训小孩一样:“让你不听指挥,让你拐倒我。”

我气呼呼的站起来,跟妈妈喊到:“我不学了!我不学了!不骑自行车了!”妈妈看了我一眼,长叹一口:“你才玩了一次,就不玩了?”“嗯,不容易学。”我跺了跺脚。“你只受了这点挫折就要放弃么?”妈妈看着我说。这时,我想起了《雄师去流浪》中的五位兄弟。就因为受不住生活的磨难,继而一个个死去。我不学他们,我一定要坚持下去!

我又想了想,说:“我要学。”妈妈笑了笑,继续陪我练习,现在,我已经会稳稳当当地骑自行车了。

我永远忘不了那个下午,那个学会骑自行车的午后时光,忘不了炎热的阳光,还有那一句让我受益匪浅的话——“不向磨难低头!”

=敢地面对生活中的所有磨难。

《雄狮去流浪》读后感 篇5

流浪者,是孤单的,是无助的,也是无依无靠的。他们到处流浪,四海为家。沈石溪的《雄狮去流浪》中,五只半大的雄狮,它们的传奇经历深深吸引着我。

在双色鬣狮群中,狮王将五只半大的雄狮—黑鬣毛、大头狮、刀疤脸、桃花眼、红飘带驱赶出去,从此,在广阔的大草原上,又多了几只流浪雄狮。大哥黑鬣毛为了弟弟们,牺牲自己;刀疤脸英勇地与黑犀牛鏖战,不幸身亡;大头狮一时失算,惨死枪下;桃花眼最后决定放手一搏,情定墨菊,可谁料,如胶似漆的它们还是……只剩下老幺红飘带了,一直被哥哥们护在身后的它,此刻已是无所依靠,但它仍没有放弃希望,坚强地在草原上闯出了自己的一片天下。

虽然,五只雄狮的生命中充满了残酷的竞争,但它们顽强生存,它们追求辉煌,遇到困难绝不退缩,永不言弃。它们不屈不饶地与困难作斗争,想尽办法战胜困难。对于生活,它们绝不低头,绝不屈服。一次次的狩猎成功,靠得就是它们的努力,是它们拖着疲惫的身躯,跑过草原,穿过树林,越过小丘……

我们人类何尝不该这样,在我们的生活中,许多人常常因为一些小小的困难、挫折而有所放弃,知难而退。又或者因为一次单元测验的成绩不是很理想而气馁,一想到爸爸妈妈失望的神情就有些绝望,伤心得好像天要塌了似的。其实,雄狮遇到的困难比起我们不知道要大多少倍,可它们始终没有放弃,却是知难而进。

面对困难,我们就应该像雄狮那样,充满希望,不屈不饶,同困难战斗到底!

《雄狮去流浪》读后感 篇6

这个寒假中,我读了一本由沈石溪撰写的《雄狮去流浪》,书中五只雄狮的遭遇告诉了我一个道理:坚持,无比重要。

这本书主要讲了雄狮红飘带和它的四个兄长为了希望,为了生存而战斗。从它们身上我看到了坚持不懈的品质。老大只身与年轻气盛的长颈鹿厮杀,遍体凌伤,依然坚持;老三被犀牛撞的奄奄一息,仍战斗到最后一刻……在战斗中,每一只狮子都可以逃跑的,但是他们不愿退缩,不愿放弃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

记得那一天,我读完课外书就去写作业,我在最后一道题目的时候被难住了,这时的我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今天不写了,明天再说吧。”我把笔一放,正好看到《雄狮去流浪》,脑海中顿时出现了雄狮们为了荣耀,为了生存,战斗到生命最后一刻的情景。它们面对的一个个危险都关乎生死存亡,每一个动作都是用自己的生命做赌注,但是它们一刻都没有放弃,一直坚持着。而我面对的只是一道题目,那我又有什么理由放弃呢?顿时充满愧意的我重新拿起笔……

古罗马哲学家塞内加说过:只要持续地努力,不懈地奋斗,就没有征服不了的东西。《雄狮去流浪》这本书,虽然没有华丽的词句,但是他用朴实的语言,让我懂了——坚持不懈!

《雄狮去流浪》读后感 篇7

兄弟是在你需要帮助的时候,能为你伸出援助之手,兄弟是在你哭泣的时候,在你耳边对你说没事儿,有我呢。兄弟的情义是不可替代的。

狮群中,狮王每天吃食,睡觉,捕猎都是母狮出去捕猎,捕猎以后,还要狮王先吃最好的,血,肺,心,狮王吃完了以后母狮,狮崽才可以吃,母狮产下了小雄狮以后,到雄狮一两个月,学会了捕猎技巧后,就到就要被赶出家门,无论你怎样的恳求,狮王也绝对不会手下留情的,因为狮王觉得,狮群中,如果有一只小雄狮,那么雄狮长大以后,会威胁到自己的王位,所以狮王是绝对不会允许一只雄狮待在自己的狮群中。

故事发生在一个狮群,一只母狮产下了四只雌狮一只雄狮,这只雄狮叫做红飘带,它有四个兄弟,这四个兄弟是大头狮,刀疤脸,黑髡毛,桃花眼。黑髡毛的毛稍发黑一点,所以叫做黑髡毛,桃花眼,它的眼睛像波斯猫的眼睛一样蓝悠悠的,水旺旺的,一眨一眨。大头狮的头特别大。刀疤眼,它的右脸上有一条像刀疤的印。红飘带的身上有一条红红的一撮毛,很像飘带。它们也被狮王赶出了狮群,它们太小了,无法知道,狮子的社会有多么的危险。它们找不到水,吃不到食物,找不到领地。黑髦毛牺牲了自己,让雄狮们把自己当做食物来充饥。大头狮带领着雄狮们顽强的走出了沙漠。但刀疤脸为了让雄狮们喝到一口水,自己跟野生犀牛拼了。最后刀疤脸跟野生犀牛同归于尽,但它的狮脸,仍然威风凛凛的在野生犀牛的身上,大头狮是为了保护桃花眼和红飘带不被人类追杀,自己死在人类的花棍子一枪之下,桃花眼死于爱情,当桃花眼陷入沼泽时,桃花眼的母狮抛弃了桃花眼帮助桃花眼的敌人老狮子一起杀害了桃花眼。桃花眼,那双水汪汪的波斯猫的眼睛瞬间变成血窟窿。红飘带汲取了雄狮们的.经验,当它遇到了自己的爱情时,它想起了桃花眼,它害怕它像桃花眼也一样被抛弃,但最后它在一个风高夜晚的晚上。和母狮结为了一体,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兄弟之间的情谊是无可替代的。牺牲自己保护其它的雄狮这是至高无上的。在雄狮的社会里,雄狮都是自私的。没有哪一只雄狮会帮助别的其他的雄狮。但这五只雄狮打破了这样的原始雄狮的社会。虽然它们,已经在九泉路上了,但它

们的灵魂仍然在这个狮群社会。

《雄狮去流浪》读后感 篇8

今天我满怀着期待的心情,翻开了《雄狮去流浪》的页章,这本书是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爷爷的著作。这篇小说,每一个环节都很精彩,都引人入胜,而且环环相扣,令人心情时起时落。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有五头幼师,被试群对幼师的“逐雄”而驱逐出狮群,在茫茫的草原流荡。刚开始没有一头狮子放弃,每一只都充满信心,时刻为创建一支狮群而做准备。但是几只小狮子在草原上生活是艰辛的,他们没有领地,总是饥一顿,饱一顿。后来,老一被鹿踢伤,于是无私的献出自己的生命,让自己的血在每一只狮子心中流淌,一次次的失败,让许多狮子放弃了;老二大头狮一直不停鼓励,并在沙漠后面找到了另一片天地,但在过沙漠时老三为夺到水与犀牛同归于尽,不幸牺牲了。到了沙漠后,大头狮不知是人类领地,扑咬人而被打死,但最后两头狮子却平安回来了,老四桃花眼不慎摔入泥浆,红飘带单只狮子还在飘荡,生死未卜……

这部小说不仅写得好,而且还蕴含着大道理,比如说他告诉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好好干,都要团体合作,这样才能干得好,也要有舍己为人的思想对朋友要奋不顾身,哪怕献出生命!在巨大的困难面前都要充满信心,永不放弃,还要鼓励自己的队友一起冲!相信胜利就会来到。不能只凭蛮干做事,还要会动脑,这样才会成功!

我要向这些雄狮学习!吸收他们的优点,取长补短!

目送读后感受精选


以下内容“目送读后感受”是读书笔记吧编辑从网络收集整理的,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范文写作可以提高我们文字水平,一项重要的事情就是看看优秀范文的写作,根据范文范例一步一步来,是可以解决写作难的问题。

目送读后感受 篇1

这是一本生死笔记,深邃,忧伤,美丽。写尽了缠绵不舍和绝然的虚无。这是xx作家龙应台对生活的记录。

在她的文字中,时而寒气逼人,如刀光剑影;时而温柔婉转仿佛微风吹过麦田。“过去的生命已经死亡,我对于这亡有大欢喜,因为我借此知道它曾存活。”这是她对死亡独特的见解,面对不可抗拒的轮回,她选择了从容面对。这是人们无法做到的释然。在生与死的交替间,我们既然没有选择的权利,为何不欣然接受这一切突如其来的惊与喜。你不必讶异,她只是看透了人生。“家,一不小心就变成一个没有温暖,只有压迫的地方,外面的世界固然荒凉,但是家可以更寒冷。一个人固然寂寞,两个人孤灯下无言相对却可以更寂寞。”都说家是温暖的港湾,但当这里少了以往的喧闹,或许安静,又或许寂寞。那孤寂在空气中凝聚,一点一点朝自己靠近,那种情景,连空气都陌生了。我们都不珍惜有家的温暖,当家残缺时,一切都变成了回忆,一切都失去了色彩。

读到这里,左手边的心房不禁颤抖了一下,它提醒了我,也教会我珍惜,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幸福就是,早上挥手说“再见”的人,晚上又平平常常地回来了,书包丢在同一个角落,臭球鞋塞在同一张椅下。”现今的人们都在追寻幸福,可那模糊地词汇你是否真的知道到那里寻找。贪婪的人类得到的越多想要的也越多,在追寻的路上,你们不断卸掉身上沉重的负担。只有失败的那一刻愚蠢的路人才会发现原来早已失去了最宝贵的东西,那就是幸福。

幸福其实很简单,不需要你追寻,只需要你珍惜。再多的遗憾不舍都不过是生命的过程,我们只能往前走,用现在来填补过去的空白和伤口,带着爱和释怀与生命和解。

目送读后感受 篇2

龙应台说:“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一直在想象她的表情,是淡然,抑或无奈?

曾经“手牵着手,穿过好几条街”“小小的手,圈在爸爸的妈妈的手心里,怯怯的眼神,打量着周遭”“背着一个五颜六色的书包往前走,但是他不断地回头”,到后来不过是“很明显地在勉强忍受母亲的深情”“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我只能想象,他的内在世界和我的一样波涛深邃,但是,我进不去”……

曾经他说:“女儿,爸爸觉得很对不起你,这种车子实在不是送大学教授的车子。”“我看着他的小货车小心地倒车,然后‘噗噗’驶出巷口,留下一团黑烟”,后来“推着他的轮椅散步,他的头低垂到胸口”“排泄物淋满了他的裤腿”“总是在暮色沉沉中奔向机场”“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

《目送》并不长,却写出了儿子的成长,写尽了父亲的离去,有缠绵不舍,有忧伤黯然,也有平静释然。

有人在评价龙应台的文字时说:“‘横眉冷对千夫指’时,寒气逼人,如刀光剑影;‘俯首甘为孺子牛’时,却温柔婉转仿佛微风吹过麦田。”《目送》这篇文章,给人的感觉正是“温柔婉转仿佛微风吹过麦田”,那么轻,那么柔,让人不禁深陷其中,感动于她对儿子的深爱,对父亲的孝心中。

我不由想起自己。年幼时和阿太亲,她问我她死后我会不会哭,我哭得稀里哗啦;做梦梦到去亲戚家的路上看到阿太的尸体,醒过来后扑在老妈怀里狠狠哭了一场……可后来呢?后来慢慢地疏远了,阿太死了,我却哭不出了。

我们又何尝不是在目送呢?人生,不就是一场没有尽头的目送吗?

古人云“子欲养而亲不待”,与其到人死不能复生时才悔不当初,不如从一开始就好好对待身边的`亲人朋友,珍惜当下,一起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现世安稳,岁月静好。

就像海子曾经说的那样,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目送读后感受 篇3

龙应台的《目送》是一部对亲情和周边人物的感悟散文。特别喜欢她写的亲情,抒情、真切、含蓄,并为之深深感动。《目送》是全书的首篇,描写的是目送孩子的成长,目送父亲的远去。第二篇《雨儿》写患老年痴呆症的年迈母亲,母女情感真心实意,让人感动,第三篇《十七岁》写的是青春期儿子的“独立”,还有《爱情》、《明白》、《胭脂》、《为谁》等等,这些都是写父亲的逝,写母亲的老,写儿子的离,把个人生命中最私密、最深埋、最不可言喻的‘伤逝’和‘舍’”铭刻在心,诉诸文字,处处是感同深受的亲情滋味,篇篇有让人沉吟难忘的人生情景。

古人云:四十不惑。人过四十后,经历过许多次的生老病死的场面,再读《目送》这类亲情散文,感悟很多,特别是《目送》中的:“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人在生命的路途中,很多时候都是这样:平静中透露着的哀痛,让人不甘又无奈。永远记得儿子在第一次拿到学习成绩单时的情景,手拿奖状,在人群中急切地寻找我地样unjs子,那时的我就是他的天;大学四年,每次打电话时,即便是在脚骨折卧床时,他的声音是欢快的语调,第一句话永远都是“妈妈,我很好!”我很感谢儿子的孝顺,但心里也明白,儿子长大了,能自己担待所有的伤痛,对父母的依恋会越来越少,每每想到这,那种酸楚而又心存喜悦的无奈,瞬间会填满我整个胸膛。

读《目送》会我又一次地感受到送父亲走时的那种撕心裂肺的哀痛,也会想到了每次回家看母亲时,母亲那欢愉的目光和不停叨唠的话语。世间大小小起起落落的事,最后还是沉寂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目送》所描写的都是人们所经历的,所以能引起人们的共鸣。

读《目送》总有想流泪的感觉,为逝去的或正在远去的亲情,挽留不住的是匆匆的生命脚步,能留下的就是记忆;读《目送》懂得了对于生命,最好的态度不是挽留,而是珍惜;

读《目送》有些更深的感悟:再多的遗憾不舍都不过是生命的过程,我们只能往前走,用现在来填补过去的空白和伤口,带着爱和释怀与生命和解。

目送读后感受 篇4

窗外略显阴沉的天空,静静地望向大地。我翻过《目送》的最后一页,不尽的感叹,却如鲠骨在喉,不言不语。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读了《目送》以后,这句话深深打动了我。他,不再是骑在爸爸肩上的小点儿,不再是躲在自己身后的“胆小鬼”,不再是天真烂漫的爱闹笑话的活宝……一个母亲在看到子女不再依恋自己,将展翅翱翔,是怎样的欣慰,是怎样的喜悦,又是多么心酸不舍的无奈啊!而作为一个子女,看着父母步入天堂,渐行渐远的背影时,又是一番心痛与怀念。朴实的语句中涌动着一股平凡而动人的情感。

《雨儿》中,那位口齿不清、患老年痴呆的母亲和孝顺的女儿令我难忘。母亲虽然患病,却一直心心念念着自己的儿女。不断重复的对话,不厌其烦地叙述。作者轻声的话语中,除了对待母亲的耐心外,更多的是无比的心痛和难以言喻的酸楚。辛劳一生,年迈的母亲竟连自己的孩子都无法辨别。

《寂寞》一文中,让我认识了两种寂寞。一种是孤身一人时,难以言喻的孤独。另一种寂寞,或许是独自一人面对事物,却不感到孤独的修行过程。就像《湖心亭看雪》中,张岱独自欣赏茫茫大雪,与大自然融为一体,却不感到寂寞。

泪水“嗒嗒嗒”打在干净的页面上。“妈妈要回的‘家’,不是任何一个有邮递区号、邮差找得到的家,她要回的‘家’,不是空间,而是一段时光。”“妈妈是那个搭了‘时光机器’来到这里但是再也找不到回程车的旅人。”是的,家庭的温馨,不是一间空房子可以给予的。对于一个妻子,一个母亲而言,家是有爱人温度的地方,是有孩子欢声笑语的地方。但是时光飞逝,小鸟学会飞翔,早已离去。伴侣在天空对你露出若有若无的微笑。家,未必找得到了。

兄弟情,友情,爱情,亲情融于《目送》中,酸甜苦于心头徘徊。

目送读后感受 篇5

曾看到过这样一句话:最幸福的事就是站在窗前目送你上大学。可这事又何尝不是件最痛苦的事?孩子远去,独留父母苦苦等你,父母是多么寂寞。

古人云:四十而不惑。我的父母已年过四十,在这个不惑的年纪,他们可能要经历许多的离别,再坚强的心也会有崩塌的一天,经历了这么多的别离,我们很难保证他们不会伤心,他们就只有我们了,只有和我们在一起的生活才能慰藉他们的心,才能让他们的生活重新焕发光彩。

可我们呢?父母生我,养我,教我许多东西,伴我走过成长的每一步,我的每一次挫折,每一次欢乐,每一次痛苦,都有父母的陪伴,就算没有,也可与他们分享,得到安慰。我一天天长大,父母一天天老去,14岁的我不知曾有多少次。用言语或行动表示我已经长大了,可以照顾自己了。却未曾注意到他们眼中的失落,那种不被人需要的失落。他们本与我同行,我却在这无尽头的路上渐行渐远。父母总是静静等待着花开,可庭前花开却无人驻足欣赏,我已不在他们身边。这种结果,仿佛就在我出生时已经注定,注定他们会看着我远去,却无力去追。

龙应台在文中写到:“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我不得不承认,我的确是这样。小时候,我会拿着漂亮的发卡询问母亲,即使在母亲给出建议后,我还是犹豫不决;在受到欺负时,我会去找父亲寻求安慰。可我已然不是小时的我,现在的我会自己做出选择,哪怕这个选择是错误的;别人的欺负我会自己承受,自己去辩解、反击,再也不用父亲为我抗下所有。不被我需要的他们目送着我独自走向光明的那端,自己在黑暗的'这端忍受无尽的寂寞,就算是这条路是他们亲手为我搭建的。

感谢龙应台的这篇《目送》,我知道了父母从不言说的难处。即使他们仍然要看我远去,即使是他们亲手为我搭建的这条成人路,即使是他们执意要承受着这寂寞,可我仍然要希望能在庭前花开之时,有我驻足欣赏,让他们能在阳光下缓缓微笑,让他们的生活重焕光彩。

目送读后感受 篇6

龙应台的《目送》一书,包含写父亲、母亲、儿子、朋友、兄弟的七十三篇散文,深邃、美丽的文字,吸引我在这个七月盛夏用几个晚上读完该书,共鸣之处颇多,最是印象深刻的还是跟孩子有关的《目送》和《十七岁》。

首篇《目送》,讲述儿子华安上小学第一天目送其消失在门里;十六岁机场送别一寸不移的跟随安检的儿子终没等候到儿子消失前的回头一瞥;大学时不搭同路的母亲的车,留下母亲高楼俯视其等公交车的身影。叙述着孩子的成长过程及其变化,透露着作为母亲的落寞无奈与对不必追的选择。我们又何尝不是在孩子的成长中要不断顺应孩子的变化呢?

《十七岁》那篇读到华飞从德国飞到希斯罗机场与剑桥演讲的妈妈相会时那段,华飞拒绝妈妈为他预备的雨伞;笑说妈妈对欧陆早餐与英式早餐的大惊小怪;提醒妈妈只说就可以不要用手指牛顿苹果树后代……让我想起前一日儿子挂掉我没有说完的电话以示对我管束他的抗议,再打过去,直呼神经病随即挂断来对付我的啰嗦,跟十七岁时的华飞不同的是,儿子七岁就开始了跟妈妈意见不一时的应对,就那么不轻不重不咸不淡的应对着,让你爱不来气不起的。还在为儿子挂我电话的事情耿耿于怀,计较着儿子对我不尊的时候,从《目送》的文字中读出作者在面对孩子时,跟所有的母亲一样有困惑,不同的是她懂得控制,使得她在孩子独立和疏远时,懂得用自我调整的方法尊重孩子作为独立的人所应有的自由和尊重,这也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犯的一个错误,总是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孩子,导致跟个性独立的孩子发生冲突时鲁莽的给孩子定义为叛逆。我们要像作者那样,做一个睿智的家长,把孩子当做一粒种子,给予足够的阳光、空气和水,爱护他、滋养他、保护他,让孩子感觉到自己不是在被塑造被管制被约束,而是在溢满爱的环境中为实现自己的梦想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一切不能应用到实际生活教育的理论学习都是无用的。好读书,读好书,重在应用,尊重孩子的成长变化,做好孩子的好父母。

目送读后感受 篇7

生活是一堂上不完的课

封面,是绿的渲染。七十三篇散文,写尽人生的缠绵不舍和绝然的虚无。

目送,是别离的开端。目送着父亲的棺木进了火葬场;目送着母亲日渐苍老;目送着孩子长大成人开始嫌弃自己……眼睁睁看着一些东西从身边走失,珍贵的亲情、友情,因生命的期限而破灭。

无意间意识到,“华飞”好像现在的自己。我们,变了。在我们小时候,稚嫩的时候,对身边的一切倍感好奇与新鲜。我们为每一个未知和全新喝彩,那时候,父母也会笑,陪着我们一起“欢呼”。父母像没有思想的,心里的快乐只为我们。可他们老了,我们却变了。我们不再是那个懵懂的少年,我们抱着理所应当的心态,认为父母看到的可爱的、神奇的、新颖的,就只能淡定地看看,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我以为他们的阅历比我深,见的世面比我广,当他们变成一个“好奇宝宝”,在我面前手舞足蹈是一件多么尴尬的事!我会无语、会尴尬、会难为情,敷衍几句“嗯”“哦”就了事了。在作者的这个角度看,我才觉得,我仿佛是抛弃了他们那般的狠心、对待陌生人那样的冷淡……

当我们有一刻嫌弃父母时,我们就应该想起,在我们幼稚的时候,是他们填充着我们一个个可笑的梦。我们也应当记得,我们要以同样的回应去对待现在的父母。

渐渐地发现,看别人的人生,才会认识到生活是一堂上不完的课。也发现,当一个人全身心的投入一份事业时,他虽会取得很大的成就,但却遗失了生活中的很多点滴。就像作者不知道杜鹃是杜鹃,与自己一墙之隔的那个邻居是谁,不知道生米里的虫用水泡泡就全能出来了。

或许,从稚嫩蜕变到成熟,经历了很多之后,看世界就会觉得一切似曾相识。曾经的我们,曾经的他们。我们可能要热爱生活;我们可能可以去留意生活中的每个细节;我们可能可以记下每个生活中的瞬间;我们可能可以……

“一串红,二悬铃木,三年桐,四照花,五针松,六月雪,七里香,八角茴香,九重葛,十大功劳。”……先人仿佛有意布下这朦朦胧胧的生活规律。我们或许可以拨开每一朵绿叶去看每一朵鲜花……

美丽心灵的读后感受精选


很多人写了不少文档,写作能力却原地踏步,范文模板永远是我们的好帮手,借鉴优秀的范文能够为我们在他人面前赢得好印象,那么经典的范文要怎么找才最为方便?经过整理,读书笔记吧编辑为你呈上美丽心灵的读后感受,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美丽心灵的读后感受 篇1

《美丽心灵》是一部关于一个真实天才的极富人性的剧情,英俊而又十分古怪的纳什早年就做出了惊人的数学发现,开始享有国际声誉,但纳什出众的直觉受到了精神分裂症的困扰,使他向学术最高层次进军的辉煌历程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他在面对困难时,毫不畏惧,经过十几年的艰难努力他战胜了不胜,并于1994年获得了若贝尔奖。之后纳什进入普林顿大学学习并研究数学。

什么是美?看过《美丽心灵》之后,答案在脑海中渐渐清晰。

美是对兴趣的坚持。在影片中我们看到约翰?纳什是个孤独的天才数学家,他不善交际,经常旷课。他整天沉迷于一件事:寻找一个真正有创意的理论。他深信这才是他应该从事的事情。也许在一般人看来,他不是个好学生,甚至疯狂。然而,纳什毕竟是一位英才的非凡人物,在普林斯顿大学世界数学中心,他广泛涉猎数学王国的每一个分支,如拓扑学、代数几何学、逻辑学、博弈论等等,深深地为之着迷。纳什经常显示出他与众不同的自信和自负,充满咄咄逼人的学术野心,并撰写出了关于博弈论的论文竞争中的数学,大胆地将现代经济之父亚当-斯密的理论做出了不同的解释。这个已经被人们接受了150年的思想突然变得陈旧过时了,纳什的生活也从此发生了改变。在这个高速竞争的时代,我们每天都面对着生存和发展的压力,常常心力憔悴而疲惫不堪。可是我们是否想过,我们到底在追求什么?人来到这世上,应快乐地度过,坚持自己喜欢的,只要我们虔诚地去努力,乐观地去对待,不懈地去奋斗,我想一定会得到成功的希望。

美是对信念的坚持。在盛名的顶峰,纳什得了精神分裂症,让他在以后的30年里,一直饱受思维与情绪错乱的困扰。但他并没有自暴自弃,为了承担家庭的重担,为了照顾儿子,为了满足妻子的需要,为了坚持自己的爱好,而停止了吃药。并在别人的嘲笑与医生的不赞同下,坚强地活着与心理疾病做斗争。这是对人生的信念。人的一生中,挫折和困难会时刻萦绕着。然而,人的信念不同,活法也就不同。那些选择退缩或逃避的人,整天浑浑噩噩,怎有心情去体会生活的乐趣?怎有精力去发觉自己的潜力?怎会对社会有所贡献?当我们选择挑战和克服苦难,就应另当别论了,因为苦难能磨练我们的意志,历炼一次,丰富一次;使我们更加坚强,让我们有机会认清自己,然后有所作为。就像纳什,选择面对,一直坚持自己的信念,然后度过了人生中黑暗的时期,最终迎来了光明。

美丽心灵的读后感受 篇2

"美丽心灵"多么美好的词,什么样的心灵才是美丽的,我想不同人有不同的答案。这部电影其实很久以前已经看过,现在再看一遍发现感觉不一样了,很多新的东西加了进来,心境变了对电影的理解就不一样了,大学两年的历练,接触了很多的人很多的事,成长了!

"精神分裂症"是在三院心理科预见习的时候开始接触到的,当时科室的病人以精神分裂症为主。精神分裂症主要症状为"思维障碍"大致有思维速度障碍、思维形式障碍、思维内容障碍等。病人还可出现幻觉,主要有幻听、幻视、幻触。对这些病人的治疗,医院以药物为主,精神性的药物副作用很大,科室里大部分病人精神萎靡,处于半睡半醒状态。由于精神分裂症目前临床上还查不出具体原因,医生的药大多是对症治疗,具体什么才是"恢复"没有统一的标准,如果病人在医院这段时间没有再出现一些病状,医生就会考虑病人出院,大多数精神分裂症患者需终生服药。

电影中主角约翰·纳什正是这种情况,在大学时开始出现幻觉,幻觉便伴随其一生。约翰·纳什是一个简单的人,除了爱情这种生物本能,世界的物欲于他来说根本就不存在,他要的是数学,坚定的相信数学能够解决一切问题,正如他在电影中的一句话"我是解决问题的高手",我想一个简单并且一生执着于一件事的人,一个敢于舍弃其它坚持自我的人,一个坦然自若活在自己世界中的人,是幸福的,每天都充实的去追求,每天都活在对问题的解决中何乐而不为呢!可我们世界是怎么了,如果我们身边真的出现类似这样的人,带来的肯定不是我们的尊敬,更多的是一种排斥、嘲笑,影片中尼尔森、班德、韩森,开始时对约翰的半开玩笑式的调戏,多少都有一点故意的性质在里面,不过约翰是简单的,简单到可以对这些嘲笑置之不理,依然我行我素,所以他是幸福的,并最终用自己的实力说话,告诉了全世界"我"的存在不是一种另类,人必须活得真实。

影片中,约翰的妻子从在州长家为约翰西装袋子装上手绢的那一刻起就一直令我感动。她是坚强的,在约翰精神分裂症被被医生告知后,她没有像大多数女人一样崩溃,而是忍着疼痛去调查丈夫的病况,在约翰的两个助手阻止她进入惠乐实验室时,她给了其中一个助手一个耳光,快而狠,我想没有人会去指责她的耳光,我们更多的是被这个女人坚强所感动;她是善良的,深爱着约翰,自始至终她都没有离开约翰,在约翰服药的那段时间里她忍着所有的痛悉心照顾约翰和孩子,在约翰停止服药后,她送走了孩子,面对着约翰随时都可能对自己造成危害的情况,她还是毅然而然的选择了留下。

影片中,有一个前后照应的地方。学生时的约翰由于没有发表论文,而不得不去央求老师给他一个进入惠乐实验室的机会,可老师拒接了他,他和老师的纠缠的一段最后以他们两个一起看茶厅里一个年迈的教授正在接受周围人赠送钢笔而结束,当时的约翰是不得志的,是抑郁寡欢的,而几十年后的一天茶厅的主角换成了约翰,他在接受周围人赠送钢笔。几十年对数学执着追求,对生命的温存,使约翰的生命得以升华!

美丽心灵的读后感受 篇3

今天我看了童话故事《美丽的心灵》。讲的是小蝴蝶花因为衣服不漂亮,别的花都不和她玩,所以她很伤心。妈妈知道了,说:“孩子,妈妈给你讲个故事吧!”“好吧”。于是妈妈讲了起来。“很久以前,小蝴蝶花其实是一朵非常漂亮的小神花。一天,云彩跑来了,对她说:小神花,请你把红色送给我做胭脂吧。小神花答应了。后来,她又把青色送给了大山,把蓝色送给了海洋,把绿色送给了草地,

……所有的颜色全送完了,小神花自己却成了一支白色的小花。一天,下起了大雨,一只小蝴蝶受伤了,掉在了地上,小神花弯下腰保护着受伤的小蝴蝶。雨停了,小蝴蝶从小神花温暖的怀抱里飞了出来,她发现自己翅膀上的花纹全印在了小神花的花瓣上了,小神花就成了现在的这个样子。”小蝴蝶花听完后,非常开心,她明白了:蝴蝶花是最漂亮的,因为她拥有美丽的心灵。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美,不光在外表,更在于一个人的内心!一个人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

美丽心灵的读后感受 篇4

《美丽心灵》是一部讲述一个真实天才极富人性的剧情片。英俊而性格十分怪异的纳什思维超乎常人,他早年就在数学领域做出了惊人的发现,开始享有国际声誉。但是这时纳什却患上了妄想型精神分裂症,使他在学术上最高层次上的辉煌历程发生了巨大变化。面对这个摧毁了许多人的疾病,纳什在深爱他的妻子艾丽西亚的帮助与支持下,凭借妻子深厚的爱,还有自身坚强的意志,在本我与自我之间斗争,实现了超我,最终战胜了这个可怕的挑战,并于1994年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

在整个影片中,纳什出现了三个幻觉形象。一个是纳什的大学室友葡萄牙人查尔斯,查尔斯与纳什拘谨的个性完全相反,在纳什遭到打击和嘲笑时,陷入焦虑和绝望时后出现,他总是给予纳什鼓励并承认他是天才,孤独的纳什无疑最需要的就是这样的认可和肯定。查尔斯的出现,是纳什纳什出现幻觉的象征。第二个幻象是国防部官员帕彻,这是由纳什的英雄情结产生的,我们可以发现,在美国的电影中,普遍存在着英雄情结。主人公纳什渴望取得巨大的事业成就,但是由于精神分裂症的困扰,使得他在学术研究的道路上遇到了巨大的障碍。最后一个幻象是小女孩玛休更可以被看作是纳什真实自我的投射:孤独,无助,需要别人的爱抚,卸下天才的人格面具后,纳什在本质上就是这样一个纯真又可怜的大孩子。伟人们有越高的建树,就会越觉得孤独无助。

当纳什还沉浸在幻觉中,分不清现实,分不清真假,被幻觉牢牢控制时,影片中最重要的人物—纳什的妻子艾丽西娅登场了,她以钢铁般的意志,毫无怨言地守在纳什身旁,即使纳什由于精神分裂症的困扰,无法满足她的性需求,甚至把他们的孩子放在浴缸里,差点被淹死,纳什歇息底里地叫她离开,艾莉西亚始终对纳什不离不弃。正如艾莉西亚所说的:“有时我会恨纳什,恨上帝,但当我看着纳什并告诉自己他是我的白马王子时,我便成了一个爱他的人,虽然这样的时候不多,但却已足够了。”

我在看这部影片的时候,被艾莉西亚不离不弃的爱深深地感动了。艾莉西亚拥有一颗美丽的心灵,正是这颗深爱纳什的并一直对纳什不离不弃的美丽心灵,帮助纳什战胜了可怕的精神分裂症,后来纳什才能拥有如此巨大的成就。艾莉西亚的爱在纳什的有意识

与无意识之间搭起了重要的桥梁,并成为了纳什康复的契机。正如纳什在获奖时说的:爱是一种特殊的感觉,是没办法用逻辑去判断的。

当纳什被诊断出患有精神分裂症的时候,纳什为了自己热爱的学术研究,为了自己的妻子,顽强地与疾病作斗争,当他被幻觉牢牢控制时,他仍然知道妻子的爱是真的,依然为了自己钟爱的事业努力奋斗,纳什拥有一颗坚强的、美丽的心灵,最终在本我与自我的战斗中,实现了超我,与出现的三个幻象共存,并在学术上取得了非凡成就。

美丽心灵,正如纳什坚强的意志,正如艾莉西亚对纳什无限的爱,正是他们拥有的美丽心灵,才能在精神分裂的悬崖上重归现实吧!当本我与自我在一生中战斗到如此激烈的时候,超我才得以实现。当本我与自共同实现超我时,就是取得重要成就的时候了。

美丽心灵的读后感受 篇5

一位天才数学家约翰纳什,1947年进入普林斯顿大学开始进修数学,他一直坚持找到自己的原创理论,所以从来不听课,在他的同室好友查尔斯的鼓励下,终于,他找到了平衡理论,提供了博弈论的数学支持,并因此进入了惠勒研究室。

几次被请入五角大楼做了密码破译工作后,他碰到一个名为威廉帕彻的特工,邀请他作一名俄罗斯间谍,专门负责在各类报纸、杂志上破译各种可能的密码,并把他们投入一个固定信箱。

由于从事间谍工作的心理压力及生命威胁,他变的精神恍惚,被带入麦克阿瑟精神病院。至此,我们得知,他在大学期间是一个人住,换言之,他根本没有名叫查尔斯的室友,而威廉帕彻也是他彻头彻尾虚构出来的人物,他患了精神分裂症。

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他出院了,幻觉渐渐减轻了,但是他需要不停的服药,而服药的结果是,他不能正常的工作,无法研究数学理论,也无法满足自己妻子的需要。。。

所以他自己偷偷停止服药,更为严重的后果是,他的幻觉又重新出现,这些幻觉人物逼迫他伤害他的妻子,就在最后一刻,他突然顿悟,他幻觉中的一个小女孩从来没有长大过,由此明白了这些人物都是自己的幻觉。

之后,他经过学校的批准,待在普林斯顿大学的图书馆,继续自己的研究工作,直至1994年,获得了诺贝尔奖。

这期间,那几个幻觉人物一直待在他身边,正如他自己所说:“我必须压制自己对图案的敏感以及梦想和想象的空间,就像一个贪食的人压制自己的食欲一样。”

看完整部片子,我开始明白,为甚么罗素克洛在出演《角斗士》的时候没有拿到奥斯卡最佳男主角奖,而凭借这部片子却一举夺魁。《角斗士》可能任何一个长相威严、身体壮阔的男人都可以出演,效果不会相差很多,但是,这部片子,他对人物内心的把握,确实让人震撼,特别是他妻子发现收垃圾的人不是他的幻觉时,他腼腆的一笑,动人。。。。。。

空有一腔感触但是理不清头绪的我,和同学讨论起这部片子,一位看了7-8遍的同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他说,美丽心灵极有可能是指他的妻子。因为他的一生如果没有他妻子的不离不弃,那将会是另外一个轨迹,也像他自己的获奖感言中说到的:“你(他的妻子)是我成功的全部因素,也是唯一因素。”然后亲吻了第一次约会时他妻子放进他口袋的那块手帕。。。。

更有高深的影评人道出,美丽心灵应该是指的普林斯顿大学,因为正是这座大学轻松和包容的学习研究气氛才成就了一个又一个天才。。。。

心中感动万万千千,现在才发现自己文字功底的匮乏,实在不足以道出万千分之一,所以,如果没有看过这部片子的人看到这篇文章的话,希望你们能花点时间安静的看看,也许它并不能像感动我一样的感动你,但是它从我心底激发的共鸣深深震撼了我。

郑成功读后感受精选


很多办公事务都会涉及到撰写文档的任务,当缺乏一定写作经验时我们都会去阅读范文。范文模板在写作中就是参考使用的标准,我们最好怎么样写范文呢?为此,读书笔记吧的编辑花时间整理了郑成功读后感受,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郑成功读后感受 篇1

“誓死效忠祖国,一定收复台湾!“这铿锵的字眼,就出自郑成功口中。犹如蔓延的藤条,深深地扎根在每一个战士,每一个中国人的心。

今天,我读了《郑成功收复台湾》这篇课文,收获了很多。

美丽富饶的宝岛台湾,自古以来就是我国的神圣领土。明朝末年,荷兰侵略者强占了台湾。但台湾人民恨透了这帮强盗,不断的进行反抗斗争。郑成功就是其中的一个。他从小立志,驱除荷兰侵略者。长大后,他又带领两万五千战士,渡海东征,开始进行驱逐荷兰侵略者的正义之战。郑成功沉着冷静,,1662年初,敌军头目被迫来到我军大营,签字投降,在我军将士潮水般的欢呼声中,敌君垂头丧气的离开了侵占三十八年之久的台湾。

为什么在秦军攻进福建时,郑成功没有投降台湾,而是出走?因为他是中国人,必须抗清;因为他有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精神。因为他是中国人,所以必须临危不惧!

我为郑成功的爱国精神和他不受诱惑、不贪金钱,一心为祖国效力的决心而热血沸腾,也是这一切,使我被他深深感动。我又想起许许多多爱国英雄:民族英雄文天祥,写下:“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壮丽诗篇;刘胡兰从容对侧刀,大义凛然;邱少云牺牲自己只为不暴露目标,确保潜伏人员的安全;董存瑞为了保证整个战斗的胜利,毅然托起炸药包,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像这样的爱国英雄还有很多很多,因为他们,我才感到作为中国人的自豪。

这些英雄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他们都有一颗爱国之心。为了祖国的存亡,他们将生死置之度外,他们的拳拳爱国之心,将激励着每一代炎黄子孙,崛起奋斗。

“我们是中华儿女!我们是龙的传人!我们要报效祖国!”这句话又在我耳畔响起,它将永远扎根在我心灵深处!

郑成功读后感受 篇2

公元1645年,清军已占领明朝大半江山,南明隆武帝退守福建,在总兵郑芝龙的庇荫下苦苦支撑。隆武帝对明朝前途十分担忧,隔海南望,台湾正被荷兰人侵占。此时郑芝龙之子郑森求学回到福建,隆武帝见郑森英姿勃发,感其报国之志,遂赐其国姓,并名“成功”,希望他振兴大明,收复台湾。在清军收买下,郑芝龙决定降清,郑成功悲愤中与父亲决裂。尽管郑成功奋力抵抗,无奈势单力薄,清军攻下福州城,隆武帝败亡。

郑成功退守厦门以图后计。一晃十几年过去,收复台湾的理想如火焰时时在心中烧灼着郑成功,此时每日都有大量的台湾百姓因不堪忍受荷兰殖民者的压榨,逃奔至厦门。荷舰屡屡轰击厦门,封锁海上商道,有恃无恐。遥望着近在咫尺的台湾岛,目睹荷兰殖民者的暴行,郑成功下定决心收复台湾。郑成功的红颜知己薛良冒死赴台寻找一位名叫何斌的人,此人知晓荷军在岛上的部署。薛良到台湾,找到何斌,但自己被扣为人质。何斌带回海图,郑成功找到了攻打湾的最佳路径和时机。1661年4月,郑成功率兵两万五千、战舰两百艘进攻台湾。清康熙帝下令清军不得趁机进攻,让郑成功放心大胆地收复台湾。郑成功率军凭借大潮天降神兵于赤嵌城下,荷军仓皇应战,眼看抵挡不住,便将薛良等人押在城头作为人质。薛良遥望郑成功,微笑间毅然跳下城楼。郑成功率众将士杀出一条血路,攻下赤嵌城。

八个月后,荷军总督揆一签下投降书,交出台湾岛,台湾又回到了祖国的怀抱。郑成功是中国人民中的民族英雄、是豪杰。郑成功的丰功伟绩和爱国主义精神,激励着海内外炎黄子孙,为祖国的统一和富强而共同奋斗。他打败了号称“海上霸王”的荷兰殖民者,收复了祖国宝岛台湾。他以厦门、金门两岛为基地率师东征,经过浴血奋战“海上霸王”被赶出了中国的宝岛台湾郑成功的丰功伟绩和爱国主义精神,激励着海内外炎黄子孙,为祖国的统一和富强而共同奋斗。

郑成功读后感受 篇3

今天下午放学后,看了由赵方卓、蒋勤勤主演的历史剧《英雄郑成功》,感觉很不错。这是一部令人感到荡气回肠的影片,重温三百多年前那个抗击强敌,收回台湾的英雄事迹。

这部影片我虽然只看了三分之一,但却是最精彩和核心的部分。没有收复台湾这个历史事件,郑成功无法成为民族英雄,也许他就只是像文天祥等一大批抗清复明的历史人物一样。对于郑成功的了解,也许我们仅仅停留在他打败了荷兰侵略者,收回了被侵略三十八年的台湾。

看完此片,有三感:一是此战与后来中国近代史上与列强相战屡战屡败形成了一个对比,看看影片所给我们的资料其实与史实颇为接近,当荷兰人有大船、长枪、大炮时,郑成功的队伍还大多是沿用着几百年以来的旧式冷兵器,当然也有部分火炮和炸药,但就是在这种极其悬殊的兵器对比下,却依旧最终取得了胜利。也许正如李云龙所提到的亮剑精神,而大约两百年后,我们再与欧洲列强交手时,却失去了这种牺牲精神,失去了像郑成功之样的英雄挺身而出。

二是当康熙听说郑成功在收复台湾时所表现出的那种态度,有的大臣提议趁郑成功全军出去的机会抄他的老家。对于一直视郑为心头大患的清政府来讲,可谓是一个好机会。不过康熙认为,不管是谁占台湾,只要是中国人无论他反清与否都是一件好事,要支持。这与我们现在的对台政策也是一致的,中国人不打中国人,只要台湾在中国人手中,总有一天会回来的。为什么康熙被称为“千古一帝”,这一胸怀就令人佩服。对比的是明崇祯皇帝把大忠臣、当时唯一能与满清抗衡的袁崇焕凌迟处死,明朝不亡才怪啊!

三是郑成功那种认定目标一往无前的态度,值得我们学习。尽管从现在的目光来看,郑的所谓恢复明朝的统治是一种不现实的目标,但是我们无法要求古人。在那个年代,当他在面对是皇帝与父亲、挚友的选择时,他坚持了自己对于明王朝的忠心。随后在与清军周旋未果的时候,果断地做出收复台湾的决定,并最终收复宝岛,这种认准目标坚持下去的精神才是其成功的原因。

郑成功读后感受 篇4

郑成功是我国明代着名的民族英雄。1661年,他带领两万多名将士,乘百艘战船,历尽九个月浴血奋战,把何兰殖民者驱逐出境,收复了我国神圣领土台湾。

收复台湾后,郑成功决定给高山族同胞送去耕牛、谷种、犁、锄和布料,还按照当地的风俗举行了受礼仪式。

当郑成功一行人来到高山族同胞的村寨时,高山族的长老带领乡亲到村口迎接。他们高兴的收下耕牛、谷种、犁、锄和布料,还按照当地的风俗举行了受礼仪式。

锣鼓响了,民族唱起了民歌,在欢歌中,全村老少排列整齐,领头的长老双手捧着金、银、谷、土四盘礼品,恭恭敬敬地献给了郑成功,作为他们回敬的礼物。

郑成功向高山族乡亲拱手致意,兴冲冲地说:东渡台湾,收复祖国的河山,为的是同心开发宝岛。赠给你门的东西,为的是生产旺盛,这是应该做的事,怎能收你们这样贵重的东西呢?长老说:有来有往,兄弟情谊,请收下吧!

郑成功笑盈盈说:尊重高山族的礼节,我收下一盘最珍贵的礼品。说着,他双手接着一盘土。

长老说:礼品自古是收金送银,怎么只能送土?

郑成功把手中的一盘高高举起:土地,是我们祖国的!有了土地就能收谷子,产金银!

长老们翘起了大拇指,兴奋地说:收土不收金,我们心连心!

郑成功的事迹,我们中国人民永刻在心,台湾人民也永刻在心。

郑成功读后感受 篇5

在中国历史的长河中,仁人志土层出不穷,中华美徳熠熠生辉,民族精神世代传承。最近我读了《传承中华文化,共筑精神家园》这本书,这本书令我感慨激昂,心潮澎湃。其中,最让我受益匪浅的人那就数台湾的救世主郑成功。

美丽富饶的宝岛台湾,自古以来就是我国的神圣领地。明朝末年,荷兰侵略者强占了台湾。少年时代的郑成功,曾亲眼目睹荷兰侵略者在家乡福建沿海地区烧、杀、抢、掠和残害乡亲。所以他从小就对荷兰侵略者十分憎恨。后来,郑成功成为统率千军万马的将领,便移师金门,厦门一带,决心进军台湾赶走荷兰侵略者。

1661年3月,郑成功率领2万5千将士,分成几百艘战船展开了收复台湾的伟大壮举。一天,有4个高山族同胞端着一盆金银草土来是试探郑成功到底是不是诚心诚意想把台湾救回的。可是,郑成功却丝毫没有贪污老百姓们的钱财,而是通通把这些钱财,给退回了,并说了一句:我郑成功率领大军来到台湾,是为了收复台湾,赶走荷兰人的,不是为了金钱与银子的!郑成功的这一句话传遍了整个台湾岛。许许多多的台湾人民积极参加收复台湾的大战中来。经过大家一年多的奋战被占领38年的台湾终于回到了祖国的怀抱。但是,好景不长,郑成功这位大英雄,在台湾解放的半年后,他中年早逝了。但他收复宝岛台湾的丰功伟绩,永远铭记在中华儿女的心中。著名的文学家、史学家郭沫若曾撰写一副对联,赞颂郑成功的历史功绩:开辟荆楱千秋功业,驱除荷虏一代英雄。为什么郑成功能收回台湾,并赶走荷兰人呢?想必,是谁都会情不自禁的问起这个问题。如果仅仅靠郑成功带来的2万多军兵会有可能会对付得了荷兰的那一帮强盗吗?没错!正是台湾同胞和中国同胞两岸同胞联手,团结起来才赶走荷兰人收回台湾的。

我还记得有个故事,讲的是:从前有一户农夫家里,有3个儿子,但是他们老是互相打架,内讧,农夫就想到了让他们折树枝只知道团结的力量。3个儿子从外面捡回来了好几根树枝,农夫把树枝捆成一团,分别让3个儿子轮流去折,但都没有成功,农夫又把树枝一根根的让3个儿子折,3个儿子毫不费力的把树枝折断。农夫语重心长的对3个儿子说:你们3个兄弟一旦团结起来问题就会一一攻破,一旦不团结一致,凭借你们个人力量,问题就会不可战胜!正如一根筷子容易折,十根筷子抱成团说的正是这个道理。

在巨大的困难面前,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微不足道的,而许许多多个人汇集成集体,才能形成一股巨大的能量,最终赢得胜利。不论我们在学习上,还是在生活里我们都要互帮互助在别人有难时,我们应该尽自己最大的所能去帮助他人。例如拔河比赛,如果没有团队的力量和精神,哪来的胜利呢?

一滴水是微不足道的渗入泥土,便会消失不见,可汇聚成河却是川流不息。如同我们,在许多困难面前,一个人总是凸显着单薄,而无法作为可当我们团结起来,却可以创造无数奇迹。

广西省宾阳县太守小学168班张诗涵

《丛林故事》读后感受精选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人在阅读的过程中,知识与能力在同步增长。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作品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小编特意给大家整理了“《丛林故事》读后感受精选”,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转发阅读。

《丛林故事》读后感受 篇1

暑假时,我买了一本《丛林故事》,我一回家,便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在印度西奥尼丛林,有一家三口来野营,孩子的父母生火做饭,小孩在草地上玩。瘸腿老虎邪汉突然从草丛中跳了出来,吓跑了父母,小孩无意间爬到了狼洞附近,被狼发现并收养了,取名毛克利。

读到这儿,我刚开始还以为狼会吃掉毛克利,没想到他会收留毛克利。这让我又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后来,狼群因为邪汉的煽动,毛克利被赶回了人类社会。

毛克利在人类社会找到了亲生父母,并学会了说话、放牛,还带着一群水牛把邪汉压死了,于是毛克利就把虎皮剥了下来。正剥着的时候,恶毒的猎人首领巴尔道来了,他一看见毛克利正和一只狼在一起剥虎皮,心里十分害怕,认为毛克利就是恶魔,召集村民赶走了毛克利。

看到这,我已经火冒三丈了,毛克利为民除害已经是值得赞赏的了,为什么还要赶毛克利走呢?我不得不佩服毛克利,他竟然可以面对那么多困难,如果换成我,我早就忍受不住这么多折磨的。

回到了丛林,毛克利每天都想回村庄看看,最后,他虽然十分舍不得丛林,但是他在大家的建议下,还是恋恋不舍的走了。

读完后,我的感悟很深,我想:毛克利遇到困难时冷静、会思考并解决,而我呢?冲动、急躁;毛克利做事仔细、认真,我做事粗心、大意毛克利身上还有许多优点,所以我们要向他学习。

《丛林故事》读后感受 篇2

引言

如果动物们能理解衣冠禽兽是个骂人的词儿,他们肯定会站出来为自己平反:‘动物所有的行为都是为了生存,这是自然的安排。我们吃的人类吃,我们不吃的人类还吃,凭什么要如此贬低我们?’

唉,动物们当然不会明白生存只是人类最初始的要求。人们说衣冠禽兽的时候,就暗含了引以为豪的社会法则。如果动物中有智者,肯定会发现社会法则实际上也是脱胎于丛林法则。人类虽然有了思想和文明,但是依然没有摆脱丛林法则的底层基础。从这个角度上说,每个人都是‘衣冠禽兽’。

丛林法则,简单来解释就是对外竞争(弱肉强食),对内协作(等级制度),这是我们需要认识的东西。无视它等于自欺欺人,摆脱它也是不可能的。

本篇通过《列那狐的故事》看一看狡狐、凶狼、恶狗、倔驴、蠢熊、贪狮等动物上演的丛林大戏,一个不那么光辉、正面的主角向我们走来。

故事简介

开场部分,聪明、顾家的列那狐智斗大灰狼,偷鱼、耍鸟。即使被猫算计了一次,也依然讨人喜欢。

人们喜欢看到弱小战胜强大,智慧战胜暴力,于此津津乐道,以至于忘记了这并不是常态。

狐狸和狼的争斗只是个线索,当庞大的禽兽王国展现出来的时候,整部书的格调就沉重起来了。禽兽们在毛皮之下掩藏了人的灵魂,大义凛然的虚伪、滔滔不绝的诡辩,赤裸裸的弱肉强食都浮出了水面。

这时的列那狐就是个大反派,但是我们不能这么简单去理解。这里只有人性,没有对错。

列那狐被鸡头领告上了狮王朝廷。大狮子两次派使者传唤列那狐受审,都被列那狐看中了弱点(贪吃)戏弄了一番。熊因为蜂蜜丢掉了半条命,猫被忽悠到了谷仓,差点被打死。

列那狐来到朝廷,舌战群兽,最终被判与强壮的狼决斗。没有悬念地输掉决斗后,按照规则上绞刑架绞死。

列那狐又想出了个鬼点子。他说自己拥有宝藏,是前人为推翻狮王统治准备的,要拿出来献给狮王狮后。

不想占便宜的人永远吃不了亏。大狮子不知道这句话蕴含的道理,非常爽快地上当了。他放走了列那狐,却没有得来宝藏,大怒之下,发兵讨伐列那狐。

被堵在家里走投无路的列那狐选择了‘朝圣’,躲过了这一劫。为什么‘朝圣’能吓住狮王?因为狮王也有怕的东西,算是狐假‘圣’威吧!

列那狐并没有去朝圣,四处游逛,偶然发现了在树下睡觉的狮王。列那狐先偷偷地绑住了大狮子,在狩猎的人群赶来时又救了大狮子。

靠着精湛的演技和深不见底的套路,列那狐登上禽兽王国的顶层。

故事有点讽刺,细思之下,又有点残忍。不过,很少人有资格谈残忍,乌鸦站在猪身上,只看到了猪黑,没有看到自己黑。

丛林法则

丛林里的弱肉强食在《列那狐的故事》中表现地淋漓尽致。人类的祖先通过智慧解决了食物的问题,虽然摆脱了低等级的丛林厮杀,但却没有摆脱更高级的利益争夺。

眼红之后的人们表现出一股异常激烈的狂热,人们撕掉衣冠,展露祖先们的兽性。利益越大,兽性越强。历史就不用翻了,看看眼前的大国博弈就行了,别说什么良性竞争,还不是脱光膀子互殴呀!

脸面、教养只是一幅白手套,需要的时候戴上,不需要的时候就摘了。春秋无义战,拳头大的有理。能保证一块钱成本制作成的东西真的能代表一百元的价值,这才是现在争夺的焦点。从能量守恒的角度去理解价值肯定是不明智的,即使你相信守恒也白搭,这不是自然的。

竞争的结果就是弱肉强食,这非常好理解。分工协作其实就是等级制度的另一种动听的说法。在《列那狐的故事》中,狮王狮后是上层,拥有绝对话语权。熊、狼等大型动物是支持狮王的中坚力量。其余猫、狗、鸡、狐狸都是下层。它们共同组建了等级森严的禽兽王国。

事实上,禽兽王国都是同一种族组建的,比如猴群、狼群,并不只是人类能想到抱团取暖。在生死存亡面前,先有人多力量大的事实,后有人多力量大的道理。

在这些族群中,有一个格外健壮的王,其他稍微弱小的同族对他俯首称臣。这个王维持着族群的统一,也会带领大家共同抵御外敌或者争夺地盘。等到集体获得胜利的时候,由王来负责分配资源。

分工协作模型别看简单,非常好使。一个东西结构越简单,越不容易出问题,即使出现了问题也容易修复。这条规则适用于多数的组织。

完美的模型是不存在的

没有文字记录的历史是战争史,有文字记录的历史很大一部分也是战争史。无数的政权建立,无数的政权又毁灭,后人又总结前人的经验教训,又建立新的政权。

老先生顾炎武算是个明白人,他看清了社会和政权的区别,把天下和社稷分开。他认为天下的兴亡是每个老百姓的责任,社稷的兴亡是王侯将相的义务。

制文字、服衣裳、用汤药、取能源这是社会责任,每个人都要为社会文明推进负责。汉唐宋明是社稷责任,刘、李、赵、朱以及吃着朝堂那碗饭的人需要为社稷负责。

社会通过汇聚所有人民的智慧来提升人类总体的生活水平,改善人群的幸福感(需要注意并不是物质水平提高,幸福感随之增高)。如果所有人的价值观都统一,那么就会出现建立在伦理道德基础之上的乌托邦社会。

但事实不是这样,因为好多人都怀揣‘真理’,但是却没有办法证明自己坚持的到底是真理还是偏见,于是冲突和分裂就开始了。

社会本身不具备保证秩序的能力,人们想要保证生命、财产安全,就不得不牺牲一部分东西来换取社会的稳定,这也是社会管理者出现的最原始的目的。社会管理者生来就是惩罚者、资源分配者,充当动物世界中王的角色。

这个东西必须存在,来阻止我们可能犯下的错误。自己不能保证管住自己,只能让别人来管。

社会管理者出生于社会,能力也取决于社会水平。不一样的气候、土壤当然会孕育不同的植物。

遗憾的是,整个人类都有个通病,总是不知不觉地开始陶醉在某种状态之中,然后忘记了自己的初心。

结语

凡有血性,必有争心。争促进了人类文明的进步,争也造成了无止境的暴力。

人心齐,泰山移。和创造了秩序,也带来了束缚。

社会基础不仅仅包括这些最底层的基础,也包括人们发明出的‘衣冠’。人们发明了它,某种意义上说是需要它。很可惜,穿上了衣冠的禽兽也是禽兽。人类有能力,但是能力有限。

人类的组织形式会不会摆脱丛林法则?嗯,让我们都想想,如果人类从理性层次上战胜本能,可能吗?这是反自然的,在人类没有达到无所不能之前,最好保持谦卑。

《丛林故事》读后感受 篇3

一个从丛林深处走来的小男孩——毛格利,是丛林新的王者,可怕的红毛狗、忠诚的老师巴鲁和巴格西拉……造就了他倔强、勇猛的性格,以及他一颗热爱丛林的心。

噢!可怕的从西边来的红毛狗,它们长着红色的浓密的长毛,所经之地,尸骨遍地,血流成河,无一动物生还。它们自称是森林之王,战无不胜,它们浩浩荡荡地前进着,很快就来到了毛格利所在的丛林。红毛狗这个名字令整个丛林都心惊胆战,但狼群以及毛格利并不害怕,还有一条可怕的蟒蛇卡阿,它们为了抵抗红毛狗,制作了惊心动魄的计划——卡阿与毛格利将红毛狗引到死亡之地——非洲小黑蜂居住的地方。

非洲小黑蜂毒性很强,但卡阿知道,只要跳进水里,在身上涂上大蒜的味道,准能万无一失。然而,可怜的红毛狗却只知道疯狂地叫嚣和追赶,完全没有注意到两旁埋伏着的“敌人”。卡阿一看时机已到,马上跳入水中,这时,无数的小黑蜂向红毛狗冲去,刹那间,红毛狗的哀叫声,小黑蜂密密麻麻的嗡嗡声,以及血的腐臭味,包围了毛格利他们。大约过了半天左右,毛格利偷偷地探出头来,一看,那是多么残忍的景象啊!许多红毛狗都惨死在那里,还有一些非洲小黑蜂的尸体散落在旁边。毛格利总算大大地舒了一口气。

我的心随着《丛林故事》一书的情节在激荡起伏着,这本书带给了我巨大的勇气,无论面对什么,都要努力,坚持到底,才能看到胜利的曙光。对这些可怕的“红毛狗”,我们必须要勇敢地去面对,而不是畏畏缩缩,悄悄地逃走,要相信自己,告诉自己,你一定会赢的,就像毛格利一样,快乐、勇敢、睿智,这三点,是我们的目标,只有这三点,才能在丛林中生存下去,才能在社会中生存下去。

勇敢,勇敢,再勇敢,这本书让我真正勇敢起来,让我变得自信、阳光,让我也能从心里与可怕的“红毛狗”搏斗了。这本书还告诉我,只要对自己有信心,并且坚持下去,那就一定会取得胜利!

《丛林故事》读后感受 篇4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它叫《丛林故事》。

这是英国作家罗德亚德·吉卜林写的一本关于丛林的故事。这本书曾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它讲述的是从前有一个印度的小孩叫毛格里,他是樵夫的孩子。他特别小的时候就被老虎赶到了狼窝,于是他和狼就生活在了一起。中途毛格里又被狼族的首领赶出了狼窝,毛格里回到了人类生活的地方。他的父母找到了他非常高兴可是他的狼兄弟还是很想念他,每天都要见一见毛格里。人们发现他和狼有交往就说他是妖孩。说他的爸爸妈妈是巫婆和巫师。后来人类准备将毛格里的爸爸妈妈杀死。毛格里和他的朋友们救出了他的爸爸妈妈。

毛格里虎口脱险、顺利长大成人、被猴子们戏弄而最终得救、与红毛狗大战胜利……都是在黑豹巴格西拉、棕熊巴鲁、狼兄弟灰哥、蟒蛇卡等朋友的帮助下取得的。故事最后毛格里还是认为应该回到人类那里。因为人总会要回到人类那里。就象水最后会流入大海一样。毛格里回到了人类,过上了平安幸福的生活。

我从这本书里看到有很多凶猛的动物,他们只有在被人逼急了时才凶猛,平时是很善良的。毛格里是幸运的,因为他有很多的动物朋友帮助他。人是群体动物是离不开朋友的。从这本书里我还看到人类也有很多陋习,比如杀戮、虚荣、贪婪。我喜欢这本故事书它透露出人生的许多哲理。动物是纯真的、人类应该去爱它们、保护它们。

《丛林故事》读后感受 篇5

我读了《丛林故事》这本书后,深刻体会到了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一面。

本书主要讲了:莫格里的父母在丛林中被老虎谢尔汗“追杀”,因此丢弃了还是婴儿的莫格里,莫格里误入狼穴,被狼群收养,成为狼族的特殊一员。莫格理为狼族带来火。后来他又到了村子,被村中的妇女收养,当了一名牧童。但狠心的谢尔汗仍紧跟莫格里不放。聪明的莫格里和他的狼族朋友最终用牛重重将老虎谢尔汗包围,将谢尔汗杀死。

我读了《丛林故事》,感受到了莫格里的聪明,更感受到了人与动物和谐相处,默契合作的一面。莫格里用他的智慧以及狼族朋友的英勇一起打败了老虎谢尔汗,让整个丛林又重新安宁了。

在我们生活中,我们也要学习莫格里这种智勇双全的品质,他年轻时,用智慧打击谢尔汗,而他长大后,他用他的英勇将谢尔汗彻底击溃,这种品质难道不是我们所缺少的吗?

《丛林故事》读后感受 篇6

最近,我迷上一本书《丛林故事》,整天手不释卷,已经看了好几遍了。昨晚睡着了又梦见自己来到了丛林,还和莫格里打了一架,还在红毛狗身上偷偷捅了一刀。醒来后我意犹未尽,写了这篇读后感。

这本书里有许多我喜欢的“人”,我喜欢莫格里,他不仅长得帅,还具备“礼貌、勇敢、真诚、乐观、坚持不懈…”等所有男孩子的完美性格,让我羡慕又嫉妒,怪不得猴民们要抢走他当“猴大王”呢!

我还喜欢黑豹巴希拉,我觉得我俩有些像。我和它都喜欢懒洋洋地睡上一觉,我们都很看重友情,我们做事都不喜欢拖泥带水,当然,我还希望自己拥有巴西拉一样强壮的身体和高超的本领。

我喜爱书中充满爱心的“狼爸”和“狼妈”,尽管莫格里不是它们的亲生孩子,可是它们保护他、照顾他,给了莫格里一个温暖的家。它们对莫格里时而严厉,时而温柔,“严厉”使莫格里学会丛林生存的本领,“温柔”使莫格里这个“丛林异类”快乐地成长。我的老爸老妈平时对我也很宠爱,不过我常常会不知不觉地犯错,每次犯错都会被爸妈“不客气”地教训一顿。小时候我常偷偷地用手指碰电源插座,妈妈偶尔看到后狠狠地揍了我一顿,即使我当时像“被杀的猪一样痛嚎”也没有手下留情,不过在那以后,我倒是再也不碰危险的电源了。我想天下的爸爸妈妈都是这样爱孩子的吧,严厉地教育是为了我们更健康的成长。

我还特别崇拜书中的大蛇卡阿,我觉得它足智多谋,教会莫格里很多本领和道理。我的爷爷也像卡阿一样是个睿智、认真、严肃、细心的人,在我来合肥上学以前,爷爷陪伴我的时间比爸妈都长,每当我有不懂的问题或不开心的事,都是爷爷耐心的教我、开解我。

这本书还刻画了许多活灵活现的“人物“形象,如憨厚的棕熊巴卢,忠诚的狼兄弟,还有凶狠的祭司、因为贪财而失去理智的村民;书中描写的丛林风光美丽迷人,花儿、草儿、爬藤,野狗、猴子和鹿群都让我遐想无限。《丛林故事》对我来说,真是“字字赛美玉,句句胜珍珠”的一本好书,你一定要看哦!

[荐]哈姆雷特读后感受精选


办公中不可避免会涉及文案写作,没有事先的学习,我们经常不知道该如何写好文档。借鉴范文是我们提高写作效率一种捷径,我们都要认真学习范文的写作?经过整理,读书笔记吧编辑为你呈上哈姆雷特读后感受,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哈姆雷特读后感受【篇1】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瞩目的一部。你在15岁时或许会被《罗密欧与朱丽叶》感动得潸然泪下,却觉得《暴风雨》不知所云;当你17岁时,又可能深深地被后者所带有的神秘主义色彩打动而对人生有所感悟,而前者却已经无法再次激起你心中的波澜……但是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时,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时,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就应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正因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而言是独特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命运面前,在只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能够凭借与依托的状况下,所选取的人生之路。从某种好处上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应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所要应对的。我们应对绝望的存在,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找寻真相。

哈姆雷特也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普娄尼阿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打心底里理解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正因我们常常能够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珍视感情的,在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他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莉娅的思念,不忍心让她由于自己装疯而痛苦。就是这样,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杯具,原来他完全能够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哈姆雷特的性格不允许他带着一个疑问生活在庸庸碌碌之中,因此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所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一样,他和其他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他的经验促使他一次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最后,哈姆雷特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正因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在特定的历史状况下唯一而不可重复的,因此在那里假设如果哈姆雷特能回过头去重新作出抉择,会是怎样一种情景就毫无好处。我们每一个人也是这样,能够说,在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我们未来的命运,没有什么标准能够衡量我们的抉择是否正确,我们也必然要理解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能够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理解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哈姆雷特读后感受【篇2】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

就人物性格的内在表现来看,《哈姆雷特》是最令人觉得扑朔迷离的,或者说是最富于哲学意味的。其中如父王为恶叔所弑,王位被篡,母后与凶手结婚,王储试图复仇而装疯卖傻等情节,均可见于古老的北欧传说,特别是丹麦历史学家所著的《丹麦史》中。这些尘封已久的原始资料,本来只记载着一些粗略的情节和苍白的姓名,毫无性格于动作可言,但是在莎士比亚的笔下,读者却发现自己生活在一群鲜活的人群中间,几乎和他们休憩相关,祸福与共。特别不可思议的是,其中出现了一个几百年来令世人叹为观止而有莫测高深的光辉典型。围绕这个主人公,可以提出很多问题。例如哈姆雷特是真疯还是假疯?这个性格的典型意义在哪里?这些问题都不是单凭剧情就可以解决的。

要充分认识和正确评析本剧的中心人物,必须全面照顾他的性格和环境相矛盾的复杂性,认识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里背景。实际上,哈姆雷特的尴尬在于以一个纤弱而又明达的心灵肩负着与其行为能力不相称的重任。用歌德的说法:“这是一株橡树给我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嫩的花朵的花瓶里。”哈姆雷特,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为,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橡树”。

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的相反而又相成,以至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致密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正是这样,有的专家便声称,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哈姆雷特读后感受【篇3】

这本书莎士比亚著名悲剧作品,讲述了哈姆莱特王子,是个有理想聪明勇敢人。在心目中,自己父亲个贤明国王。父亲死让感到难以接受,当知道叔父克劳狄斯杀害了父亲后便决心替父报仇。哈姆莱特先后除掉了克劳狄斯一些亲信,临死前又把克劳狄斯杀死。不仅报了父仇,而且推翻了克劳狄斯统治,可惜自己也付出了生命代价。

看完这本书我心里感慨万千……

首先克劳狄斯行为让我感到气愤,哥哥当上了国王理应竭力辅佐哥哥,帮助巩固王位。但克劳狄斯却为了王位不顾兄弟情分,趁国王熟睡之际把毒药灌进国王耳朵里杀死了自己亲哥哥。做出了这种事,一些大臣竟会去辅佐,难道他们连一点正义感也没有吗?像克劳狄斯这种卑鄙小人,只知道吃喝玩乐,不理国政根本就不配做国王。像他们这种人真让人感到厌恶!

其次哈姆莱特所作所为又让我感到钦佩。当哈姆莱特知道自己父亲被亲叔父害死感到非常悲愤。但当时还很年轻,权力有限,只得把仇恨种深深地埋在心底。为了替父报仇不顾尊严装疯卖傻,甚至去吃树叶和虫。这使克劳狄斯一伙儿对放松了警惕。可有一次在克劳狄斯面前杀死了克劳狄斯亲信——波洛涅斯,被迫流放英国。但在半路上受到一群海盗帮助,回到了自己国家。克劳狄斯不甘心,让波洛涅斯儿——雷盖兹和哈姆莱特比剑,想借此机会杀死哈姆莱特。在比剑中哈姆莱特和雷盖兹同时中了毒雷盖兹终于醒悟说出了指示人——克劳狄斯。新仇旧恨点燃了哈姆莱特心中久藏复仇烈火,哈姆莱特强行给克劳狄斯灌下了毒药。终于为父王报了仇但也牺牲了自己,哈姆莱特忍辱负重不畏艰险英勇无畏精神真令人钦佩。

文中主人公哈姆莱特敢恨、正直勇敢,至今仍让人深深折服。《王子复仇记》不愧为莎士比亚最伟大悲剧之一世界文学宝库中一颗耀眼明珠!

哈姆雷特读后感受【篇4】

第一次读莎士比亚,没想到它竟让人如此着迷,这是我的过错,我很早就对其有所耳闻,但却迟迟不愿相见,这是一次迟到的阅读,没错,我错过了很多东西,但好在抓住了这俩列车的尾巴,我也可以假模假样地驶向那充满奇思妙想和人情气息的世界了。阅读的时刻,我是幸福的,虽然那只有短短的三个小时,片刻的美好才是上帝降下的甘露,哪有永恒的幸福呢?

说一说,我为什么找来《哈姆雷特》读,这一切都是那么奇妙。我不想待着家里,就去澡堂泡澡,之后就待在休息室的床上,躺上一个小时,百无聊赖,想起了最近迷上的剧和平饭店,剧中前夫哥扮演的王大顶号称东三省学历最高的土匪,张口闭口就是莎士比亚的经典台词,让人忍俊不禁,按照《梦的解析》的意识理论,这些画面不断在我的脑海中付现,即使不看剧的时候,也会在某个时刻给我的潜意识以暗示,这些暗示指引我去寻找莎士比亚,而莎翁最著名的作品便是《哈姆雷特》,一切都是那么顺理成章。

用手机读书可能没有用纸质版读更深刻,因为少了某些动作和潜在的思考机会,对于我这个断决是存在的,第二次戏剧了,上一次是俄狄浦斯王,我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方式,选个没人的地方大声朗诵人物的对白,在我看来,这就是对戏剧的重演,虽然它是那样的简陋。

我是一个孤独的人,不管是身形还是心灵,但是在那个时候,我发现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升华,因为戏精的人设得到了满足,平时我都是自言自语,在脑海中构想一些人物,模拟他们的对话,我就是自我的戏剧家,但那些情节太low了,用意淫描述都不过分。读哈姆雷特的对白,用用慷慨激昂的语调,用悲痛欲绝的嗓音,过瘾!这就是我要的!后续我会试着在转述一下这本戏剧的情节,在娱乐消遣的同时,也锻炼一下概括的能力。

哈姆雷特读后感受【篇5】

人们常说这样一句话――“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说明《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影响力巨大。

的确,《哈姆雷特》取材于12世纪丹麦历史中“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中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中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不仅代表了莎士比亚的戏剧艺术成就,也代表了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的成就。细细读来,慢慢咀嚼,愈发让人感到内心的震撼。

本文最初的哈姆雷特是天真、单纯,也是幸福的一个王子,他对未来充满着美好的希望。后来,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浑浑噩噩地生活着。

恰在此时,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这下,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从浑噩中觉醒过来,他要为父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并认真地沉思着自己是否应该担起重任。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放弃了许许多多安逸的物质生活。然而,就当一切按照他自己的想法做好安排的时候,却中了国王的奸计,被毒剑刺伤,但他最后还是杀死了国王。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但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他的灵魂因为自己的抉择而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爱情。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体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无能为力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平抗争!

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像哈姆雷特这样能抛弃个人情感,维护大众利益,做出正确选择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文中有许多经典的句子,我对它们的印象很深刻,也由此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文中哈姆雷特说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那么作为“灵长”的我们,为什么要破坏供给万物食物的森林,又为什么污染给予我们甘露的河流,这难道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的所为?哈姆雷特谴责了人类的黑暗,而我却对人们仍抱有光明的信心,毕竟那些丑陋的人们只是少数,多数的人们都穷尽自己的一生来造福万物,造福地球,为社会的和谐而作出努力,我相信人类终究会有一天,会真正当得起“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个光荣的称号!

莎翁的这部剧本,不同的人理解不同,但当我们完全吃透了这个剧本,会有许多人抬起头仰望灿烂的天空,从其中汲取深刻的感受,从时代的悲剧中警醒起来,为我们理想的生活奋发前进!

[推荐]卧薪尝胆的读后感受精选


读读好的作品,追求的是一种气质、亦是一种涵养。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有些作品让人印象深刻,久久不能忘怀。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已为您准备好了《[推荐]卧薪尝胆的读后感受精选》,赶紧看看对您有没有帮助吧,喜欢请收藏哦!

卧薪尝胆的读后感受(篇1)

从中,我们可以体会到:越王给吴王当了三年奴仆,受尽了屈辱,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他始终没有放弃心中的信念——重振越国,找回失去的尊严。他在麻痹了吴王被放回越国后,安抚百姓,操练军队,吃饭前品尝苦胆,晚上就睡在柴草上,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忘记曾经的屈辱和复兴越国的雄心。他身为一个高高在上的君王,能够这样做,真是难能可贵。经过自己的顽强毅力,勾践终于打败吴国。勾践这种坚强的意志和坚持不懈、奋发图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失败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敢于面对,敢于重头再来。无论何时失败对于我们都是悲伤的、沉痛的。在沉痛之中,勾践没有自暴自弃,而是心怀大志,暗自充实自己锻炼自己,不断让自己更强大,然后等待机会,等待重新破土的日子。

与其说成功是不容易的,不如说筹备成功更不容易。正如黎明的前夕是黑暗,迎来成功不可能没有付出。我们总是看到表面的辉煌,却很少留意背后的坚信。我们总是羡慕别人的成就,却都不愿付出人家背后的痛苦。

有句话说的好“忍别人之不能忍,成别人之不能成。”要比别人成功,就要比别人付出更多。在挫败中反省自己,在黑暗中认清前路。跌倒不可怕,重新振作,卧薪尝胆,给自己从头再来的机会。我们坚信,笑到最后的才是真正的胜者!

卧薪尝胆的读后感受(篇2)

《卧薪尝胆》这个题目的意思是睡在柴草上,吃苦胆。它是个能使人发愤图强的小故事。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春秋时代,在长江下游有两个国家,一个是越国,一个是吴国。他们都想征服对方,使自己的国家更强大,结果越国打了败仗。越王勾践万般无奈,只好派人向吴王夫差求和,表示愿意带夫人一起去吴国,给吴王当奴仆。吴国的谋臣们纷纷要求灭掉越国,免除后患。得胜的吴王非常骄傲,不听大家的建议,答应了勾践的请求。勾践夫妇来到吴国,穿上了粗布衣,住进了石头房,给吴王养马驾车,舂米推磨,受尽了屈辱。他们在吴国住了整整三年,才回到自己的国家。回国以后,越王勾践时刻都不忘报仇雪恨。白天,他亲自下田耕种;晚上,就睡在柴草上。他还在屋子里挂了一只苦胆,每顿饭前,总要先尝尝它的苦味,提醒自己不要忘记兵败的耻辱。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越国终于转弱为强,出兵灭掉了吴国。

每次看到《卧薪尝胆》这本书,我就会想起一篇文章里的一个人,这个人叫明明,他喜欢取笑别人,他的班级里有一个名叫海海的同学,他说起话来结结巴巴的,这样就成了明明的笑料。但海海不去理会明明,他努力地练习口语,慢慢地,海海的结巴好点了,但明明还是去学海海以前说话的样子。最后,海海的结巴倒全好了,明明却成了名副其实的结巴。他很后悔但是来不及了。

所以不管做任何事情,只要努力,有不屈的精神,再大的困难,我都要克服。

卧薪尝胆的读后感受(篇3)

《卧薪尝胆》这个故事说的是:读了《卧薪尝胆》这篇课文之后,我掩卷深思,思绪万千。会稽一战,吴国把越国打败,当时勾践提出一个请求,就是以自己可以给吴王夫差当牛做马的条件,换取不要伤害一个乡亲。而夫差没有听取任何人的建议,痛快地答应了勾践的请求。从此他白天亲自到田地里干农活,晚上就睡在普通的柴草房里,他还在屋子里挂了一只苦胆,每顿饭前都要尝尝里面苦汁的苦味,提醒自己不忘兵败会稽的耻辱。勾践的付出最终没有白费,趁吴国渐弱时把它灭掉,终于获得成功。

读了这篇文章之后,我掩卷深思:越王勾践虽败不妥、忍辱负重、矢志报仇雪恨,终于转败为胜;吴王夫差骄傲轻敌、一意孤行、放虎归山,导致惨败。想想我们的祖国母亲也曾经备受欺凌与侮辱,中华民族也几经沧桑、几经痛苦。我们忘不了圆明园的火光,忘不了扣在每个中国人头上的东亚病夫帽子,忘不了南京三十万同胞的鲜血染红了扬子江。大地在呻吟,黄河在哭泣。然而中国人民永远也不会被击垮。从南昌到井冈山、从延安到西柏坡,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中国人民硬是用小米加步枪建立一个灿烂的新中国。东方巨人终于又站起来了!

作为成长在新世纪的少年儿童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我们要以越王勾践为榜样,好好学习,牢记历史教训,把祖国建设得更美好。

卧薪尝胆的读后感受(篇4)

这个故事我虽然读过了许多遍了,但每一次阅读时都会有一次不同的体会。

越王勾践在会稽被围困,先是三百死士冲出沉寂的队伍,在吴军面前大喊大叫,过了一会儿,全部都拔剑自杀了,吴军注意力都在死士身上,吴王的脚上被打伤了,回到城中就死了。死之前对儿子夫差说:“千万不可以忘掉越国啊!”几年后,夫差攻打越国,可是最终由于两国实力的悬殊,越国战败,勾践及其臣子在会稽被俘,不得已投降了。夫差的大臣伍子胥让夫差杀掉勾践,以绝后患。可夫差听信了跟越国有交情的大臣,饶越国一次,让越国向吴国称臣,每年进献白银珠宝,还将勾践带回吴国,当了好几年人只,才放归越国。越王不忘报仇雪恨。白天,他亲自下田耕种;晚上,就睡在柴草上。他还在屋子里挂了一只苦胆,每顿饭前,总要先尝尝它的苦味,提醒自己不忘兵败会稽的耻辱。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越国终于转弱为强,几年后,越国进攻吴国,攻下了许多城池,四年后,再次讨伐吴国,围住了最后一座城池,三年后,大臣献城投降,吴国被灭掉了。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比如不可以不听别人的忠告,否则,这可能危及到自身,如果夫差听大臣伍子胥的忠告,立刻杀掉勾践,就不会有国破人亡的结局了。这篇文章给我的感受很多,写不完,道不尽。

小兵张嗄读后感受精选


阅读一本好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作品中的情节,读了以后让人不断地回味!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我们如何去领会作品的内函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兵张嗄读后感受精选》,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转发阅读。

小兵张嗄读后感受【篇1】

暑假里我读了《小兵张嘎》这本有趣的书,知道了嘎子哥哥与敌人周旋时的机智,看到了嘎子哥哥面对危险时的从容勇敢,让我深有感触,我也想做一个和嘎子哥哥一样聪明坚强的男孩。

作为二十一世纪的10后,我们这一代人认识了祖国的强大,见证了祖国的辉煌,我们为生活在这个幸福的时代而感到骄傲。在这个无忧无虑的年纪没有任何烦心的事需要我们去操心,我们可以凭着自己的喜好去学习,去成长。比如说我喜欢画画,妈妈就给我报了绘画班。我想练字,妈妈就给我报书法班。这是在嘎子哥哥生活的那个年代无法想象的,所以我会更加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不能辜负爸爸妈妈对我的期望。

同时,作为新时代的中国少年,我们要树立远大的理想,建设繁荣昌盛的祖国,作为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成为祖国需要的人就是我们的理想。最后,希望我们伟大的祖国越来越强大,人民生活越来越幸福。

小兵张嗄读后感受【篇2】

“地道里一阵寂静。墙上小土龛儿里的油灯,忽幽忽幽地闪着红光,红光射在他脸上,两颗乌黑晶亮的大眼珠闪动着,那是一股灵敏而又庄严的神情。”读了以上这一段文字,你能猜出这个机敏的男孩是谁吗?对,他就是《小兵张嘎》里的主人公——张嘎。

张嘎是一个参加抗日战争的13岁小兵,他虽然只有13岁,但却机灵、淳朴、勇敢。作者通过大量的人物描写,将一个性情活泼而又机智勇敢的“小兵”形象,跃然纸上,令我难以忘怀。

在读《小兵张嘎》时,我就被他所富有的机敏和身上洋溢着的淳朴所吸引:在与日军交战的紧要关头,他身负重任去引开鬼子。机敏地张嘎将一串引燃的鞭炮挂在一只名为“小虎”的狗的尾巴上,借以来一场“大闹天宫”。和小胖比摔跤时,就在要输的节骨眼上,他出其不意地咬了小胖一口。虽说这种行为并不光彩,但他身上的这份淳朴,世上又有几人拥有呢?

嘎子的确是一个受人称赞的勇敢的小男孩,虽然也犯过错误,但他在队长的教育下很快就改正了错误,还在战场上英勇地和游击队去战胜敌人。不论是遥远的路途,还是险恶的环境,都不能阻挡张嘎那颗投奔革命的火热的心。

我们也同样可以把他的精神运用于现在的生活和学习中,面对困难勇于克服,不怕挑战,不怕挫折。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会处处以嘎子为榜样,从嘎子身上汲取更多更丰富的养分,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小兵张嗄读后感受【篇3】

《小兵张嘎》这部电视剧主要描写了抗日战争时期,生活在冀中白洋淀的小男孩张嘎与唯一的亲人奶奶相依为命。为了掩护在家养伤的八路军钟亮,奶奶英勇地牺牲在日军的刺刀下,而钟亮也被敌人抓走了。为了替奶奶报仇、救出老钟叔,嘎子历经艰辛,找到了八路军,当上了一名小侦察员的故事。

嘎子是多么机智勇敢啊!他和胖墩,乐乐等结成了儿童团,他们与日本人斗智斗勇。在一次战斗中,嘎子的奶奶牺牲了,这使嘎子更加痛恨日本鬼子。为了报仇,嘎子偷偷地溜进鬼子司令部,看见有日本人要骑摩托车走,他就找来两个钉子,将摩托车的轮胎给放了气,又将两个钉子放进了鬼子的车座上,那几个日本人没注意,坐在了钉子上疼得“哇哇”大叫,车子没开多远就翻了。看到这儿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为嘎子的机灵感到高兴。嘎子在鬼子司令部左跑右拐,一会儿爬到树上,一会钻在车底下,探出了白洋淀的内奸,搞的鬼子司令部鸡犬不宁。嘎子真勇敢!

看完这部电视剧让我看到了嘎子的勇敢,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会处处以嘎子为榜样,从嘎子身上学习更多的精神。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