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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发表时间:2023-05-04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精选。

书籍如同一把钥匙,它能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我们在生活中可以多多去读一些经典书籍作品,人们在阅读了一篇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体会,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毕后的想法写下来。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已为您准备好了《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精选》,希望小编的分享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1

偶然在看小说的过程中看到有许多网友提到盗墓笔记,于是带着好奇去看《盗墓笔记》。这一看觉得实在是精彩之极,连带着把南派三叔的,黄河鬼棺,大漠苍狼都看完了。不过最后觉得还是盗墓笔记最好看。

这种消遣性的小说,之前最爱看古龙和金庸写的,有一次看了一套藏地密码,感觉也非常不错。再有就是这一套盗墓笔记了。

情节上是没的说了。但故事结构上与古龙有的比还不够严谨。有时一个故事结束了,感觉上还不象古龙的书那样有那种原来如此的感觉。可能毕竟是一些神秘事件,无法有让人们信服的解释吧。不过没妨碍到阅读的乐趣。所以又开始有选择的读第二遍。

虽然明知道是虚构的,但还是随着他紧张,害怕,怀疑,激动,甚至恐怖,太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但是隐隐约约又有些历史的影子或世界发生的神秘事件。

以前说到盗墓,那是犯人大忌的事。想想看,那就是挖人家的祖坟,我都没想到居然看了十多天,一个故事接一个地非把它看完不可,可惜到现在也没有大结局。害得我总在想,人是不是真的可以长生不老呀,那个闷油瓶就二十年没有变样,那个二十年前组织盗墓的背后人物到底是谁呀,书中的我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个录像带的我到底是谁?那个它到底是什么?留下了许多的悬念。

闷油瓶这个人物太神奇了,他怎么有那么强的本事,他可以抑制血尸,他可以走入终极,他的身份也是个谜。

书中的那个胖子,好象生活中的某个朋友,感觉是那么熟悉而亲近。

头四个故事我都看了两遍。第一个故事还是比较恐怖的。毕竟我们小的时候还是比较相信有鬼。这个故事让我印象深刻的除了害怕,还有就是那个玉俑,也就是古时候人们死后对尸体的保存。曾经听说过有些古尸都保存得非常好,只是见了阳光就不行了。有放定颜珠的,有吞水银的,这里是讲穿了一套玉衣,千年来尸体还是湿的,但一脱了玉衣马上就坏了。看这套书的时候我就想,如今倒好,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什么也不给后人留,也省得有人去盗墓了。不过有些历史只怕真的只能来历史书了。

头两天正好中央10台在讲百慕大三角,又想起盗墓笔记的第二个故事,讲到船神秘失踪,而过了二十年后又神秘出现。倒与电视讲的非常相似。看来作者也是非常关注这类事件的。

第三个故事因为没有胖子和闷油瓶,我觉得稍显得沉闷。而且也让我想起一个类似的故事。讲有一个人坐在办公室,发现上班时间所有的同事都没上班,他觉得挺奇怪,然后进来一个同事的老公,说是坐哪天哪班航班回来的,有件东西要他转交给他老婆。等他走后,这个人在浏览网页时发现那个航班出事了,没一人生还,吓得他一身冷汗。这时同事们都陆陆续续回来了,可是他一听,马上吓得要死,原来同事们正在谈论他刚来上班时被楼上的花盆砸死的事。他才明白自己是死了。这类的故事有时我有点信。盗墓笔记里的第三个故事更是神奇,有这么个地方,能让人实现自己的愿望。能产生物化。比如你能复制出来一个你自己,只不过有点副作用,即这种能力会慢慢减弱,而且记忆也会慢慢减退。

这个故事里讲到某朝代时国库空虚,有军队的主要任务便是盗墓,看来这也是真实存在的。想想孙殿英盗慈喜墓,还有号称能借鬼兵的鲁王可能真的就是做这个的。

总之,《盗墓笔记》虽然是部小说,但我却在其中学会了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真诚感谢作者南派三叔。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2

探险小说《盗墓笔记》,讲述了一个小老板吴邪和几个朋友、他的三叔盗墓的经历。他们进皇陵,入秦岭,爬长白,进蛇沼,至西沙,探广西,最后吴邪(主人公“我”)送张起灵进青铜门,开始了一个十年之约——十年后,也就是今年8月17日,张起灵出门,《盗墓笔记》全剧终。

读这本书时,我经常会想:如果当年南派三叔走哲学路线,可能都是教授了。听听他写也的句子吧:“有些面具戴的太久,就摘不下来了。”“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有时候总觉得,人的成长是一个失去幸福的过程,而非相反。”是啊,当一个面具掩盖你的本性太久,那么你怎么能摘下它?人心难测,谁能知他人是忠心赤胆,抑或是暗藏杀机?人的成长,从刚出生到一、两岁时,逍遥自在;幼儿园到小学,十年天真无邪;中学六年,中高考苦不堪言。谁说人成长是得到幸福的过程?当你读完原著和续集后,再读这些话时,一股难言的苦楚便会盘上心头:对弈一场,为了这几句话死了多少人,伤了多少人,让多少人不复天真,让多少人背负一切。

读完原著,我发现一曲红高粱悲哀绵长,在张家楼里盘绕,和着那一声撕裂人心的枪声,让多少人泪如雨下!

洒一杯,敬你张起灵无伤无泪,无爱无恨,无喜无悲,路过几坊烟火吹,无人陪。

洒两杯,敬你小三爷十年憔悴,十年不悔,十年相追,长白山无故人味,两行泪。

洒三杯,敬你解雨臣长发长垂,长安不愧,长歌为谁,对弈一场空败北,两行泪。

洒四杯,敬你潘子忠诚不悔,忠心一生,忠魂永垂,张家古楼歌嘹亮,不言悔!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3

铁三角――读《盗墓笔记》有感

这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神鬼,是人心;这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题记

吴邪,其实是一个很普通的普通人。可是令我感到欢喜的是,在任何可以改变他人生的拐弯点,他都保持了自己的良知,即使在最后他戴上了一张穷凶极恶的面具,他的内心仍是吴邪,仍是那个有点小奸诈却希望所有人都好的“天真”吴邪。

闷油瓶,这是一个犹如神佛般的男人。有他在,吴邪无论何时都会感到心安。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懂悲痛,总是像一个瓷娃娃般淡淡的看着这世界,然而,他总是在默默地关心着吴邪和胖子,永远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像他一样带给他们两个人那么多的安全感。

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痛苦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么胖子就是最正常的那种可以化解痛苦的人。在所有人都选择沉默的时候,只有胖子忍受住一波波的痛苦强装笑脸送给身旁两个人。一个真正理解痛苦并且将它们一一化解而且还笑迎伙伴的人,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佛了。是的,胖子就是那个看穿一切的佛。

他们之间的情谊牢不可破,犹如铁打的一般,尽管闷油瓶最后带着鬼玺进入到青铜门后代替吴邪去守这个十年之约,尽管潘子最后以命相托护送吴邪逃离了张家古楼,自己却永远长眠在了古楼内,尽管胖子最后因云彩的死去而承受不住打击留在了巴乃村,但是他们之间的情谊从未破裂过,他们告诉了我,友谊,可以将一切打击它们的力量一个个粉碎。

“我愿用我一生,再换你十年天真无邪。”张起灵的一句话,足以使我动容。

世界上最邪恶的,不是神鬼,是人心;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4

我最近看了一本书,名叫《盗墓笔记》,想必有很多人也同样看过,最令我感兴趣的是它那悬疑部分。你看了第一集马上便想看第二集,在这其中,也包含了许多恐怖画面:尸横遍野、长发女巫、各式机关、青铜神树、黄泉瀑布…。。

这无数想象不到的景观与事物都像一个个片花一样浮现在我们的眼前。我看了书中的文字,仿佛看到了书中的情景,那样危机四伏,随时随刻都可能被夺走生命。

我最喜欢的就是盗第一个墓------七星鲁王宫。那时我对盗墓的经验不是那么多,大的场面也没见过。有一天,三叔来找他,说发现古墓了,“我”一惊,好奇心立马就涌了上来,经七嘴八舌后,三叔才答应让“我”坐在最后一个位子,带我看看古墓。

想不到那是恐怖的开头,他们来到那里,先发现了一条河,只有渡过河才可以到达古墓。想不到这条河竟有如此之大悬机:一踏进这条河,便有上千上万吃肉的物种-----尸鳖向他们涌来,之后他们发现了一个尸洞,里面全是死尸,发现有一百个人头……成功脱险后,更大的危机将来临。出现七星疑棺(只有一个棺材中有财宝,其它全是致命的机关),僵尸也一个个出现了,青眼狐尸与九头蛇柏…。

。这些恐怖的东西普通人可以说想都不敢想的东西竟一次次出现在“我”的眼前。想了解更多的盗墓知识吗?希望你们也读读《盗墓笔记》,我想你们会喜欢的。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5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老板,如果我的朋友受到任何一点伤害,我一定会杀死他,即使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他,反正我有的是时间。”闷油瓶淡淡地说出了这句话,身后是不知所措的胖子和吴邪。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想把我所有的产业全部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他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到这里来,不是来求你们同意这件事情,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再敢对张爷说一句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那一刻,他的愤怒没有让他感觉到指骨碎裂时的剧烈痛苦。

“胖爷我就待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出去,一个是你天真,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胖爷我的事情了,你知道胖爷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算是一件美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有一个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我,别让胖爷这辈子再有什么遗憾!”

他们有着各自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都放弃了各自的目的;是亲人吗?我觉得也不是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

所有的一切,好像都是出于最基本的感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闷油瓶,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闷油瓶屡次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这就是铁三角。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6

《盗墓笔记》这是我最喜欢的书,没有之一。我喜欢闷声不吭的小哥;天真善良的吴邪;嬉笑搞怪的胖子;忠心重义的潘子;解语倾城的小花;坚强重情的瞎子。他们每个人在我心里挥之不去。

我很想去杭州看看,哪怕没有西冷印社,也没有一个叫吴邪的男子;我也想去长沙,即使那里没有解语花粉墨登场唱尽浮生的戏台,也没有九门提督的兴衰荣辱。我想去长白山,即使那里没有一切万物的终极,也没有淡出红尘万世不朽的张起灵,只有常年茫茫的白雪。他们活在我的想象里,这一切是多么虚幻。可是我依旧会去探寻他们的踪迹,哪怕只是走过那片我心中他们存在过的土地。因为那是我用整个青春做过的梦,我又怎能当玩笑一场轻松放下。

我总是和朋友说大学我要考到长沙或杭州,我要去长白山接小哥。他们总是笑着说,那只是书中的人物,是不存在的。他们不懂,他们是存在的,存在在我心里。因为他们没有看过盗墓笔记所以不知道一听到十年让多少稻米的心都激动起来;因为他们没有看过盗墓笔记所以不知道听到《红高粱》让多少稻米伤心欲绝;因为他们没有看过盗墓笔记所以不知道一听到铁三角就会想到那三个人。

我每天都要听关于盗墓笔记的歌,像《不朽》;《解语花》;《终章》;《相见》;《机关》;《天真》;《假面》。我每天不听都会感觉我缺了点什么。第一次看盗墓笔记时我特别喜欢张起灵,因为我觉得他像一个神一般的男人,他很厉害,后来我又特别喜欢解语花,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特别喜欢,没有理由的喜欢。现在我已经读了不下十遍的盗墓笔记的,里面的人物我都特别喜欢。特别是潘子死的时候我都哭了。这是我认为盗墓笔记中最感人的部分。

马上要到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日了,我写这篇文章来纪念这个时刻,这个让所有稻米欢乐的时刻。二零一五八月十七日我在长白山,静候灵归。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7

盗梦空间影评

提及近年看过的经典科幻片,相信很多人都会说出盗梦空间,的确,盗梦空间不论是剧情、思想还是拍摄手法都让人有耳目一新的感觉。作为非专业人士,我对各种镜头手法和其中理论无法做出专业评价,谨从剧情上对影片进行浅析,向这一经典的致敬。

影片中的前半部分以一种说教式展开剧情,通过剧情人物之口让我们了解整个盗梦的原理,但影片却不因此显得呆板枯燥,反而让观影者更为信服,并依照剧情设定的背景不断去思考,尤其是在阿丽学习构建梦境的时候,里面的环境设计更是让人震撼,是一场视觉上的盛宴。另外,盗梦空间的故事穿梭于梦境和现实,环环相扣的情节让影片具有很强的逻辑性,每一个谜底的揭开往往伴随着下一个谜底的出现,一层又一层梦境的嵌套,彼此之间的联系,以及最后陀螺的测试都让整个故事情节充满张力,引人遐想。

同时,影片在思想上也有较强的思考深度,它表面是在讲解一群人在梦中奋斗,实际上则是每一个人和自己意念斗争

的故事,是在论述意志的重要性,更是在探寻人存在的依据。

庄周梦蝶还是蝶梦庄周,探寻真相的过程永远是痛苦的,如果对此一无所知,我们还可以混沌度日,就像斋藤尽管渴望回到现实,但当他在时间的流逝中忘记曾经时,就在潜意识边缘迷失了自我。然而,当我们有一天突然发现自己生活的世界完全是别人虚构出来的,你所为之珍惜、奋斗的一切不过是别人眼中的故事,那必然会奋起反抗,就像楚门一样,这也是斋藤选择相信柯布,最后能够被救回的关键之一。它充分的证明了人是群居生物,是不能独立生存的社会人。不论在虚幻的世界中拥有多大的权力和幸福,它都不会被我们自己认可,因为没有其他真实的人作为见证。

当然,是否选择沉迷于虚幻其实也是个人意志的体现。斋藤只有经过柯布的提醒才能区分梦境和现实,而柯布不论是在最初为梅尔植入怀疑梦境的意念,还是最后摆脱头脑中亡妻幻影的迷惑,都是依靠自己对回到现实的执着,这二者的区别也是个人意念强弱鲜明的对比。

同时,影片中柯布一行人遭到费舍尔潜意识保卫队的猛烈攻击也体现了个人

的意志的独立性,不容外人侵犯。而梅尔的死亡和费舍尔的变化则体现了意志对人的重要性,换而言之,意志是我们所有外在行为的原动力,是我们作为一个人存在所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这就是我对盗梦空间的感触。作为非专业人士,电影是否精彩往往取决与我从中得到的收获。而盗梦空间这部影片之于我的意义在于,让我了解人要忠于自己内心深处的选择,并为自己的意志坚持奋斗。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8

暑假里,我读了很多书,也有了许多收获。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作家南派三叔的作品《盗墓笔记》。

有很多人认为,盗墓笔记是一本难以登上大雅之堂的闲书,但只有你将它真真正正仔仔细细地读完之后,你才会知道它并非你想象中那么不堪。

故事的大体内容是这样的:主人公吴邪在杭州开了一家名为吴山居的古董店,一直守护着爷爷五十年前得来的一份珍贵的战国锦书。直到一个外号大金牙的人带着一份古怪的鲁国字画登门拜访,他本该平淡无奇的人生彻底发生了变化。

山东瓜子庙的鲁王宫,西沙诡异的海底墓,秦岭中神迹般的青铜神树;长白山上永远的云顶天宫,塔木陀之中的神秘蛇沼,广西巴乃的张家古楼。一路走来,吴邪经历了很多,也因此和诙谐可爱的王胖子、沉默寡言的张起灵成了过命的兄弟﹝俗称铁三角﹞。

本以为故事到这会有个美好的结局,但作者的笔锋一转,写下了吴邪千里跟随张起灵又来到了长白山,并与其定下十年后到青铜门前替换张起灵守门的约定﹝人称十年之约﹞以结尾。

看到这本书的最后,相信有不少人会因为吴邪在结尾的一句:“我必须走下去,因为我还有下一个十年要走下去”所感动。从这句话中,我们似乎可以真实的感受到吴邪的无奈和疲倦。

所幸,继《盗墓笔记》之后,还有《藏海花》和《沙海》等书来延续这个未完的故事。

今年的8月17号,我与十多万稻米一起等来的一个平淡却又在情理之中的结局:十年之约到来,经过无数次蜕变的吴邪与发小解雨臣、王胖子一起上了长白山。在青铜门前,吴邪与胖子终于等到了张起灵。张起灵依旧是那副年轻的面孔,而吴邪和胖子的脸上已然出现了岁月的沧桑。

看到这里,我的眼泪就下来了。我想,看到这个结局,那些在8月17号真的不远千里赶到长白山,只为等候一个并不存在的人回家的稻米们应该很欣慰吧?

盗墓笔记出版六年,有了上万的粉丝,这一路走来,很不容易。但在这一刻,至少这一切都是值得的,不是吗?如同结尾的那句话:“张起灵,我们只是,好久不见。”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9

在这个寒假里,我看一本名为《盗墓笔记》的小说,作者是南派三叔,里面的主人公是张起灵,吴邪,花儿爷等,这是一本有关于盗墓的小说,远在50年前,一群长沙的土夫子在盗墓的时候意外挖到了一部战国锦书,锦书上记载了一个墓,但在盗墓的时候却有了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最后,不幸身亡。

在50年后的一天,一个土夫子的孙子(吴邪)发现了这个锦书并在这个锦书中发现了秘密,就和一群经验丰富的盗墓贼一起去探寻这个秘密,但却在这个古墓中发现了许多诡异的事情,青眼狐尸,七星疑棺等等。当朋友出狱而来的时候,给吴邪带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巨大的青铜树,诡异的六角铃铛还有遥远的秦岭腹地让我们的主人公跃跃欲试,当他们进入遥远的秦岭腹地是,却又有许多诡异的事情接连而来,黄泉瀑布,尸阵,烛九阴等危险。

不管是在秦岭腹地,还是青铜门,在或者是云顶天宫,哪次不是充满了危险与未知的秘密,当可怕的人物,可憎的面孔出现,会有怎样的选择,每次到最后,总是一个个让人超乎想象,却又可信的结局。在这本书里,让我看到了任何事不退缩,想在这本书里的吴邪,小哥,三叔,在墓里有多么的危险,但他们都没有退缩,每次都是冒着生命的危险一起去探险,去探索。在这本书里,我还读到团结,每次遇到危险时,他们没有一个人抛弃其他人,而是共患难。最后,用南派三叔说的一句话。

揭开谜底那一刻,有谁还能记得?有谁又将离开?

让谜题的海洋,涌回最初翻滚的记忆!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10

这部小说就像其介绍的一样,绝对好看,写的也绝对精彩,我用了一上午的时间,将这本小说读完,可以说是吓出了一身冷汗啊(我承认我没怎么看过恐怖小说,唯一看过的就是前几年比较火热的《笔仙的故事》,当时看完也是看的背脊发凉),不过比较令人郁闷的是小说没写完,书也只出到上半部,在网上搜了下,作者还在继续更新中,看来要等出下部书是比较慢了,所以只好继续在网上先看看,等出了书再继续买,虽然买了的书只写到最后主角上网查资料,发现有寻找其三叔的寻人启示,留下了太多的悬念给读者,想必下部肯定也会像上部一样的精彩吧,期待!(但在网上看时,也没解释出来,不知道后面是不是会继续解释呢?希望作者能把一些未解之谜能尽快告诉我们读者)

不过看完之后,还是留下了很多疑点没搞清楚,不知道是作者故意留下的伏笔,还是真的只是问题?

例如:一开始讲述的主角的爷爷们去倒斗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还有主角的爷爷最后怎么逃脱的?明明书中说主角的爷爷已经无路可逃?怎么又会活下来了呢?还有主角为什么中了毒确不会死?而且还奇迹般的恢复了?不知道是不是在鲁王宫无意中吃了那片盔甲的残片的缘故。还有那个闷油瓶到底是什么来历?为什么明明是和主角的三叔一个年代的,但看上去确和主角一样年轻?甚至比主角还要年轻?还有就是主角的三叔?为什么最后说三叔有问题?不仅杀了人,甚至可以说很多事情都是他一手搞出来的,他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等等一切疑问可以说是看完书之后留下来的,这些疑问弄的有点郁闷,也希望作者能在下一部中一一做出解答,也期待下一部早点出书吧,虽然网上已经有连载的了,但还是看书比较舒服一些,要不然眼睛老着电脑也比较痛苦啊!!

看来这些疑问短时间内是无法解决了,只好先搁置在一旁了,继续去看以盗墓为题材的另一部小说《鬼吹灯》去,在网上听很多人都说这部小说很精彩,而且这部小说又分四大部分,可以看一阵子了,希望再看完《鬼吹灯》后,《盗墓笔记》的下部也能出来就好了。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11

内容简介:神秘莫测的上古神墓、海底船墓、天宫雪墓。传说中的血尸、粽子、海猴子现身千年古墓。盗墓世家传人与摸金校尉诡异奇骇的大斗法。南北各派盗墓术语秘技大揭密。首度展现深入海底神秘船葬古墓的盗墓小说。当前盗墓小说狂潮的始作俑者之一。五十年前,一群长沙土夫子(盗墓贼)挖到一部战国帛书,残篇中记载了一座奇特的战国古墓的位置,但那群土夫子在地下碰上了诡异事件,几乎全部身亡。五十年后,其中一个土夫子的孙子在先人笔记中发现了这个秘密,他纠集了一批经验丰富的盗墓高手前去寻宝。但谁也没有想到,这个古墓中竟然有着这么多诡异的事物:七星疑棺、青眼狐尸、九头蛇柏……这神秘的墓主人到底是谁,他们到底能不能找到真正的棺椁?为什么墓中还有那么多谜团无法破解?后来发现的海底诡异船墓、秦岭上的万年神木以及崇山峻岭中的天宫雪墓与这座古墓又有着怎样的关系?它们背后究竟隐藏着哪些千古之谜? 够胆量就看《盗墓笔记》。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来自读书族的网友:精彩绝伦,要说《鬼吹灯》是盗墓小说的开山鼻祖的话,《盗墓笔记》就是后起之秀,而且更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感觉,《盗墓笔记1》里面的场景恢弘、情节紧扣、神秘,人物角色性格刻画深刻,引人入胜,一看就让人不能自拔,而且作者对各种的盗墓术语非常精准,确实是难得一见的好小说。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这几日,《盗墓笔记》一直是我的睡前故事书。我大大地找到了很想当年看福尔摩斯时的感觉,就是那种放不下书的情愫——本想看完这点就睡,然后往往在这点完了之后发现故事情节太跌宕连绵啊,不看完估计会影响睡眠质量(比如某天就睡魇了),于是就又多了一些点,以至于好几次都是直到那部完了,或者当时手机里存的所有都看完才放下,然后准备开始......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12

橘黄色的灯光寂寞地将长街照亮,蒙布于车身烤漆上的尘埃沙土昭示着它在白日里的奔驰来往。而现在,它们已与城里的万家灯火一起沉寂,轻薄皎洁的月光以孩童般无辜无邪的姿态拥吻着梦乡深沉的,人与物。

可是,就在这座寂静的城里,在某条不起眼的街道旁,一个小小的房间亮起长久而微渺的灯火。那里,曾经有人秉烛夜读,曾经有人伏案写作,曾经有人为惊悚紧张的情节而提心吊胆惊心动魄,曾经有人为字里行间的感情而心生感慨落笔成文。而我,现在便坐在那个被一盏台灯照亮的房间里,在做过“曾经有人”做过的所有事情之后,在这个人们习惯回望旧时光的岁末,开始轻轻叩响现实与虚构的任意门,以文字为时光机,来到那个名叫“盗墓笔记”的平行世界。

南派三叔他真的很会写故事,人们常对自己的故事滔滔不绝,对于他人的故事欲言又止,但三叔则不然。他写吴邪、张起灵、胖子、潘子、小花、黑眼镜……他创造了这所有的人物,后来,他便不再是叙述上的侵略者,而成了一个旁观者,看着拥有着鲜明灵魂的人物在那个叫盗墓笔记的空间里自生自灭。也如在后记中所说:“在后来极长的写作过程中,我从一个作者,变成了一个旁观者。我在上帝的角度,观察每一个人的举动,慢慢地,我甚至能看到他们很多轻微情绪和行为的来历,是他们童年的某一次经历。”

我一直都认为,三叔笔下的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是世人与那个时空联通的密道,在那个真实而熟悉的世界里,每一个人物都是一个鲜活的存在,每个人都在走向他们的征途、宿命和未来,一切绚烂至极后又归于平静。无数人为其痴迷,然后沉醉不知归路。

吴邪:“打败我的不是天真,是吴邪。”

他生活在十里荷花风帘翠幕的西湖,明月秋夜淡烟疏雨润泽了他的天性良善胸无城府。

他是一家名为“西泠印社”的小古董店的老板,是老九门平三门吴家的长孙,岁月给予他的惟有温柔和安途。

他知道战国帛书是爷爷的心头宝,却不知道那残破的丝帛之后隐没的是足以颠覆日月的血光阴谋与人心叵测;

他知道自己的祖上曾是盗墓世家,却不知道这个渐渐衰亡的家族里的历代人遭受过怎样庞大隐秘的操纵,那些他以为的宿命因果不过是他人的一招棋步。

他是所有队伍中最不适合经历危险的人。论功夫,他不及张起灵;论乐天,他不及胖子;论心计,他不及吴三省;论血性,他不及潘子。但无论如何,他就这么以一无所知天真无邪的姿态猝不及防地堕入了一个他在二十六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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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汇总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在阅读了作品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品读后感呢?面对这些问题,小编为大家收集了“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汇总”,敬请阅读,希望小编的分享可以给您提供一些参考。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1

追了南派三叔的书,追的好辛苦,当时我还是个快乐单身汉,三叔的书从《盗墓笔记》系列,到后来的《怒江之战》《大漠苍狼》《沙海》等无结尾的书,大多都被拍成了电影或者连续剧。如今已经不堪回首了。三叔自从掀起了“盗墓热”的大浪,后面就是小浪花了。

三叔经常是一本书出版多个SKU,眼花缭乱,但是他的代表人物是永远的吴邪。现如今《盗墓笔记·十年》这本书,不乏炒冷饭的嫌疑。但是作为一路追随的读者,我是心甘情愿被割韭菜的。这十年,关于历险和盗墓的题材不断的搬上荧幕,读者想得到的想不到的场景,都给你还原一下,没有一部电影能带给我看书时候的乐趣,那种书虽厚,但是不禁读的郁闷,一晚上就看完一本新书。啧啧称奇三叔的想象力。

但是这本书绝没有这样的感觉了。也许读者也从一开始的猎奇到后来的麻木,想再从新对盗墓题材热血变得艰难,就算有吴邪和闷油瓶也不行。不过书的纸张和可是真的不赖,京东上23元买的。老粉们,啥也别说了,这么多年的银子都给了三叔,还差这一本吗,凑齐它,就算给自己的交代吧,尽管你会发现没交代啥。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2

这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鬼神,是人心这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题记

今年五一没有出去,硬是在家把盗墓笔记看完了

吴邪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他虽是软弱犹豫不决的,但是随着故事,一步步的发展,却发现他并不是一个软弱的人,他单纯,有一点点的小聪明他懦弱;珍惜自己的生命,他敏感,害怕伤害了和自己一路冒险的伙伴。他是所有人中最不适合经历,历险的人,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冬日,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硬的冰,他撑了下来,成为了一个他不想成为的人,可是最令我喜欢他的是,在任何可以改变他的人生的转折点,他都保持了自己的良知,即使在最后他带上了一张穷凶极恶的面具,但他的内心仍是吴邪,仍是那个有点奸诈,却希望所有人好的,“天真”吴邪。

“我希望这一路走来,所有人都可以好好的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地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吴邪在潘子弥留之际,向天祈祷,即使他身处于漆黑一片的山洞中,他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自己。

这就是我爱的吴邪他需要别人的保护,也需要别人的帮助,他有无穷无尽的好奇心是队伍中永远的“白搭”,铁三角中“最笨”的领袖!

闷油瓶,这是一个犹如神佛般的男人,有他在,吴邪无论何时都会感到心安。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懂悲痛,总是像一个瓷娃娃般淡淡的看着这世界然而他总是在默默的关心吴邪与胖子,永远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像他一样带给他们两个那么多的安全感。他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洞悉这个世界,却无法看透自己。他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更不知道自己该到哪里去他只知道自己来这个世界上,有一件他必须要做的事情

“你能想象吗,有一天你从一个山洞里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地望着四周时,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着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再可能去享受自己的朋友,你人生中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那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张起灵就是这样,默默地肩负起了自己的责任和命运

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痛苦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么胖子就是最正常的那种可以化解痛苦的人。一个真正的理解痛苦,并将它们一一化解的人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佛。是的,胖子就是那个看透一切的佛,在某种程度上,在他的谈笑中所蕴含蕴含的东西更多,他拍着无邪的肩膀说出那一句,“天真吴邪”,已经是将吴邪看的通透无比,他能默契的与小哥点头包抄任何危险,说明他也能理解小哥内心的一片空白。

这就是铁三角。

他们之间的情谊,牢不可破,犹如铁打一般,尽管闷油瓶,最后带着鬼玺进入青铜门后代替吴邪去守这个十年之约,尽管潘子子最后以命相托护送,吴邪逃离了张家古楼,自己却长眠在古楼内,尽管胖子,最后因云彩的事儿承受不住打击留在了巴乃村,但是他们之间的情谊从未破裂过,他们告诉了我,友谊——可以将一切击打他们的力量粉碎。

“我愿用我的一生,再换你十年天真无邪。”闷油瓶的一句话,足以令我动容。

世界上最邪恶的不是鬼神,是人心,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话语,也是人心。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3

放假两三天,觉得自己很不务正业,一大摞卷子没动,上去就看起了《盗墓笔记》,说起这本书,以前我同学推荐给我,我却没敢看,以为是恐怖小说,我就是那种胆小要死,以至于看一点鬼故事就几天过不来,以至于从来不看恐怖电影和恐怖小说,于是乎,练就了一身天王老子都不怕的气概,想当年那个雷雨夜,加上停电加上我自己在家,我神经地两手插兜在屋里无聊地逛来逛去,现在想来,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

好吧不要扯远了,为什么我脑子出问题突然要看此书呢?皆源于我们许高那位神一级的高三学姐一篇文章!

徵木这笔名可能知道的不多,就算一高的同学也很少耳闻。我偶然在我们静涟文学社的杂志上看到她的文章,激动得热泪盈眶~~~这就是神一级的文章啊!!于是我奋不顾身的跑到一号楼,又摸到文重去找这位才女,说起来还有一段故事:

敲开1313班的窗户,我对靠窗户的女同学说:帮忙喊一下你们班xxx(我们高三届社长)此人指了指她身后的位置:喏,在这儿坐呢。社长出来后,我又打听知不知道这班谁叫徵木,我们的社长楞了楞:嗯?就给你开窗户那个,在我前面坐的那个啊

好吧,貌似又扯远了,高三学姐太忙,在手的稿又太少,虽没有看到一些神级作品,但知道了我读到的那篇就是写的《盗墓笔记》,从那时我就暗下决心,一定要看!

本打算自己写读后感呢,没想到扯了这么远。至于我的感言,可能比起徵木的文章就相形见绌了。二话不说,先把徵木的神文发上来几句吧,这位学姐总共就发表过两篇文章,一篇获得全国创新作文大赛的一等奖(仰望之),另一篇就是此文了,名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

塔木陀凌厉跋扈的飞沙都沉寂,那人目光中辗转千回的善良,不是他要的成全。要说什么呢,回去吧,去看宋城的天灯,将身心融回熙攘人群,从这场屠杀中剥离。亦或是,你该是拿着相机定格这万里锦绣河山的旅人,而不是走南闯北出入绝境的死士。该怎样回答呢,西子湖畔平实安逸的十年不过是一滩死水,冉冉天灯又怎比得上大漠的狼烟,阳关的三弦。如果这场威大的幻觉通往的不是你的国,我仍会拒绝诵读河界石碑上虔诚的铭文。

昏黄的矿灯蓦地亮起,如记忆里流水人家入夜暖光如豆飘渺而来。这是,一条窄路,独独留给了他。

那人说,还好,我没有害死你。

声线略带颤抖,包含完满的安心。像是在说,晚安。

这该是最清彻的颓然与最绝望的愉悦,教人每每念及都要哀哀恸哭,久不成语。

故事尚未终结,却好像是亲身经历的一场劫难。漫天迷雾,仍有不曾沉惘的追随。不问候鸟迁徙,不问未卜前路。谜底抽丝剥茧,年轻的孤勇啊,烧掉了黄沙锈蚀的笔记,注定多年后沦为沉疴。而青炉香屑洒满的年岁被重阅,也有热泪盈眶。

中间省去了很多文字,如果连贯全文来读,就有种各种感情绵绵无尽的感觉,悠然心会,妙处难与君说。(好吧我词穷了)

再来扯两句自己的:

之前一直喜欢听河图的归墟终极,调有点像星月神话,一直不知道歌词。某日一搜歌词,天哪:目光瞬相接如隔世鬼眼随门开启不见第一次见河图唱这歌还是吓了一跳,平时他的歌词都古韵绵绵的,这调跟这词不搭啊我还迷茫了半天,后来亲自看了《盗墓笔记》,铜鱼,鬼玺,都和这首歌词吻合,这才明白原来在唱《盗墓笔记》。这本书本来只打算扫一眼,太恐怖了我还是不会看的,哪知语言竟不同于一般流行小说的高度,流行小说中罕见的动作心理描写,语言幽默,贴近他们身份,有种深入底层的感觉,内容并不恐怖,一切纠葛诡谲都由依有据,既非偶然,又使人惊心动魄,况真是一场人心博弈,西泠印社的小老板,出口之话竟不像他年龄所应该说的,那么老道圆滑

这书有些雅俗的完满揉和,说它俗吧,作者的文学功底可见一斑,况复牵涉了诸多历史建筑知识,让我大开眼界;说它雅吧,却叙述着一些不可思议的倒斗之事,非文坛所涉足,我这才叫欲近不得,欲舍不能。

不过我终究还是胆小,看着时没一点心悸感,看后却有些后怕,于是不得不把书放下了。看看那一摞卷子,想起了我和老爸的对话:

你什么时候能把作业写完?

高三毕业!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4

在昨天,妈妈下午带我去看了场电影,电影的名字叫做《盗墓笔记》,这部电影是由鹿晗、井柏然、马思纯主演的科幻电影。

我和妈妈买好票,就走进一个厅里找好了最后一排第十五、十六的位置坐下,因为离播放影片的时间还有一、两分钟所以看电影前会有一些广告。马上影片开始了,里面讲述了:一个作家为了写作素材,拜访到一个叫做无邪的古董铺子老板而他也正好准备离开这座城市,无邪和他讲述了关于自己奇怪的盗墓家族事件,并说出了自己和家人们探索和经历的事件。有一次他们寻找到了被淹没在中国西北盆地中的西王母古国中的青铜器和永不老死的秘诀,一批盗贼前往古城探险,进入位于古城地下的西王母陵中,在地下的西王母陵中有着重重机关还有着各种各样有毒的虫子和蛇,在探险的路上不免有些人会死亡或是受伤,但是都没有改变它们的决心。但是后来只有三个人没有死。

这场电影告诉了我一件很重要的事,无论做什么都不要轻易放弃。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5

关于盗墓笔记大结局(读后感)250字

首先借用三叔的一段话话,5年啦,笔记走了5年得时光,我终于看完了,我很难形容这个时候的心情,不算好,不算差,不算淡定,也不算激动。

真的很难形容,其实我在很久以前就一直在想,如果走到这一刻我的心情会是怎样的。我想过各种可能性,唯独没有想过这样的。

当我看到那封信出现的时候,我以为事情就这样完结,是不是有点失望,还好后面还有,导致了我的心情和三叔一样,如果是我想的那样,那封信一出来,谜底也接着出来,那之前我发那些解释给兄弟姐妹们看不是跑题了,我不是丢很大脸?还好接下来三叔还给我们一个安慰,就是关于小哥的结局。

对于小哥,我相信大部分人都是倾向比较喜欢他的,也只有这种结果才对得起小哥,毕竟小哥在我们心里走的是闷.骚.型路线,一闷就闷到底,一.骚,就无比风..骚。(只是一个比喻)哈哈,所以相对来说比较多人喜欢他,包括我自己,总是感觉小哥背负着恨大的使命,所以最后小哥的去处很和我的胃口。

这些都不是重点,对我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在结局没有出来的很早以前,空间里出现的那些解释(2009年发表的),其实我也拿不准三叔结尾的时候会不会写出来这些。我很欣慰的是(三叔和解连环)这个情节,还有(考古队)都出现和我空间里面的解释吻合,最起码假假真真还是没有辜负大家,呵呵好了不唠叨了

我最遗憾的是臧海花没有写完。很遗憾真的很遗憾。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6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在盗墓过程总所发生的光怪陆离故事。

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一步步地逼近,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

《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带给我的那些感动,譬如潘子对三叔的忠诚,天真、小哥和胖子之间的铁三角关系,还有天真和小哥之间深深浅浅的羁绊……我相信,这是任何一部小说都比不上的。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7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

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

据说主人公爷爷是解放前长沙一带的盗墓者,作者根据爷爷的笔记撰写了这部小说。目前为止,小说一共六篇,《七星鲁王宫》,《怒海潜沙》,《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分别讲述主人翁吴邪和朋友闷油甁、胖子的六次盗墓经历,六篇中各个墓室不同,但又不完全独立,前后衔接自然,其中还有很多的探险知识,特别是现代盗墓者运用先进仪器,穿越时空,与古人的智慧斗智斗勇,这让我惊叹祖先的高智商,也对他们的精湛技艺震惊,即使在神舟六号穿越太空的今天,我仍坚信,现代人很难创造出古的奇迹,可能我们太浮燥了,已经失去了用一生的时光,沉淀出一门精湛技艺的精神境界。

事情发生在什么年代它也没有交代。总之这种盗墓的事情是古有今有。以后也还会有,对于咱们这种生活在地面上的人来说是很难想像地下工作者的遭遇的。而我们今人更多关心的是他们这种盗墓人所带上来的东西。古董这种东西,在古今中外都是历久不衰的。不管是其文化价值,历史价值,还是投资价值。

而我看书所关心的是古代人的创造能力和我们现代人的进步发展。书中所描写的是一些盗墓人在古墓中所遭遇的事情,那些荒诞离奇,匪夷所思的事情的的确确的吸引了我一把,而后来则变成讨论研究古人的创造能力方面。能够把死人的后事做到让人难以想像的地步是多么伟大的创造力啊。可叹古人的文化精神的独到之处。但是,一连出了好多有关盗墓的书,也让我有点怀疑是这些倒斗的与时俱进了,现在集体改行出书了?

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

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8

张起灵与吴邪定下十年之约,替代吴邪进了青铜古门。他不过是为了保护吴邪,宁愿自己去也不让吴邪受伤,他在新日饭店的混战中这样说道:你们谁敢伤害我的朋友,我将会把他害死,不管他跑到哪里,我都能把他找到,反正我有的是时间。可见,他虽然有冷酷的外表,内心却关注着这个铁三角。

我看到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桌子,忍着骨裂的痛,愤怒地对人们说着,这是我的朋友,你们谁敢对他们无礼,我将对你不客气,犹如此案!,心里很感动;我看到胖子说道:现在只有两个人能拉胖爷我出去,一是你天真,二是小哥,胖爷我今天就是死在这儿也值了,咱们来世还做朋友。我仍然很感动,因为这就是友谊啊!真正的友谊不就是不让对方受伤害,宁可自己受害吗?这是最可贵的。我又想到了小哥在长白山告诉吴邪,他代替吴邪进了青铜古门,然后没等他反应过来就把吴邪掐晕,扬长而去。这样的举动看似很奇怪,却是在保护吴邪。

这套小说语言简单朴素,却情感真实。虽然只是本故事书,内容浅显,但里面包含了许多令人深思的东西,字里行间都饱含哲理。南派三叔把自己所认为好的或有价值的东西都写进了书里,例如:书中写道:变化的不是我本身,而是别人看我的眼光。还有:如果你摘下了十个苹果,有九个坏了,你就不应该为那九个伤心,而是为那一个完好的高兴。或是:世界上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这些的例子很多,这里就不能一一枚举。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人们常说网络小说不好,最好不读,可我认为网络小说也并非都不好。想要做到真正有文化的人,就应该博览群书,抱着一种开放的心态去读书,并从里面找出作者真正想传达的精华或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包容它、接纳它,这才是对待文化的正确态度。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9

昨天晚上,我和我的好朋友们一起看了一部奇幻类的电影,这部电影的名字叫作《盗墓笔记》。

这部电影主要讲述的是一个盗墓家族。这个盗墓家族是个很大庞的家族,这个家族里的人都要盗墓。但这个家族有个规矩,盗墓家族只有就代,分上三代,中间三代和后三代,知直到下一代也就是第十代,就不再盗墓了。因此得名:九门。

终于,新生命又诞生了,大家纷纷说:“多么干净的一个孩子呀!”于是,就取名叫无邪。意思是说:这个孩子纯洁,没有任何邪恶。

无邪长大后,他的三叔多次告诫他不要去盗墓,甚至不要到坟墓里去。可是越是这样说,他越是控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越想去探索,哪怕只是看一看。

在那一次无邪进了一个坟墓里时,他偶然发现了另一个墓的钥匙,和一个只剩下八天倒计时的秒表。他们在一本盗墓笔记里找到了一些相关记录,便出发到另一个墓里去盗墓。他们在那里受尽了苦头。因为,那个墓很大很大,而且还机关重重。但是,他们因为金钱的诱惑,他们想尽一切办法去克服困难。而且,在那个墓地里还有在那里待了几千年的活人(准确点应该是怪物)那些人个个都很强大,无邪他们根本不是那些人的对手。看得我们都毛骨悚然!

这部电影虽然很多处都让人心惊胆战,但是,它告诉了我们,不要被金钱所诱惑,不要贪图不属于自己的财物,更不要贪小便宜,因为很多时候都先是天小便宜而进去的,甚至有人为贪便宜搭上了性命。贪小便宜吃大亏吗!

盗墓笔记读后感精选8篇


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大凡成功的人士,他们都和书籍有着不解之缘,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此时就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一篇优秀作品读后感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推荐的“盗墓笔记读后感精选8篇”,敬请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盗墓笔记读后感 篇1

内容简介:神秘莫测的上古神墓、海底船墓、天宫雪墓。传说中的血尸、粽子、海猴子现身千年古墓。盗墓世家传人与摸金校尉诡异奇骇的大斗法。南北各派盗墓术语秘技大揭密。首度展现深入海底神秘船葬古墓的盗墓小说。当前盗墓小说狂潮的始作俑者之一。五十年前,一群长沙土夫子(盗墓贼)挖到一部战国帛书,残篇中记载了一座奇特的战国古墓的位置,但那群土夫子在地下碰上了诡异事件,几乎全部身亡。五十年后,其中一个土夫子的孙子在先人笔记中发现了这个秘密,他纠集了一批经验丰富的盗墓高手前去寻宝。但谁也没有想到,这个古墓中竟然有着这么多诡异的事物:七星疑棺、青眼狐尸、九头蛇柏……这神秘的墓主人到底是谁,他们到底能不能找到真正的棺椁?为什么墓中还有那么多谜团无法破解?后来发现的海底诡异船墓、秦岭上的万年神木以及崇山峻岭中的天宫雪墓与这座古墓又有着怎样的关系?它们背后究竟隐藏着哪些千古之谜? 够胆量就看《盗墓笔记》。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来自读书族的网友:精彩绝伦,要说《鬼吹灯》是盗墓小说的开山鼻祖的话,《盗墓笔记》就是后起之秀,而且更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感觉,《盗墓笔记1》里面的场景恢弘、情节紧扣、神秘,人物角色性格刻画深刻,引人入胜,一看就让人不能自拔,而且作者对各种的盗墓术语非常精准,确实是难得一见的好小说。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这几日,《盗墓笔记》一直是我的睡前故事书。我大大地找到了很想当年看福尔摩斯时的感觉,就是那种放不下书的情愫——本想看完这点就睡,然后往往在这点完了之后发现故事情节太跌宕连绵啊,不看完估计会影响睡眠质量(比如某天就睡魇了),于是就又多了一些点,以至于好几次都是直到那部完了,或者当时手机里存的所有都看完才放下,然后准备开始......

盗墓笔记读后感 篇2

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摘自《盗墓笔记》

说起《盗墓笔记》,它确确实实就是一部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名家名篇相提并论,但它在我们的心中却有着无可替代的地位和无与伦比的价值。

初读完《盗墓笔记》,内心必定充斥着两种极为矛盾的情感——历经凶险的旅途后的疲惫以及对故事的意犹未尽。可以说,剪不断理还乱的谜团、人间冷暖和人之本性是本书的经典之处,而本书的“铁三角”——吴邪(天真)、张起灵(闷油瓶、小哥)、王胖子作为本书的主角,则很好地诠释了友情、信任、希望、坚持……可很奇怪的是,我无法将他们之间的联系简单地用一个“友情”来概括。“我不知道他们之间的感情是什么,是朋友吗?我觉得他们已经超越了朋友的关系。他们有各自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各自放弃了自己的目的;是亲人么?我觉得也是不是,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所有的一切,好像都出于最基本的感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闷油瓶,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闷油瓶屡次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这段话是《盗墓笔记》的作者南派三叔自己在后记中写到的。而这段话的确就是对他们三个人最精准的描述,任何语言都无法超越。

吴邪,故事的主角,本书第一人称的“我”。他是一个平凡人,就如胖子叫的,他是“天真”的。但也正因为是普通人,他所做的才更显伟大,更让人佩服。他是一个柔弱得像水一样的男子,但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固的冰。吴邪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单纯却有着自己的聪明,他懦弱却愿意为了闷油瓶挺身而出,他敏感却无法逃避他所必须要去面对的,因为不想伤害身边的人,所以他必须要经历下去,成熟起来。随着故事的发展,吴邪被重重谜团包围得越来越密不透风,而身在风口浪尖,他就是迎着风浪成长起来了。可是,最难能可贵的也就在其中突显——他的心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纯净,像一股清泉,可以看到他的本质。我想这也是为什么他身边会有胖子和瓶子那样的朋友愿意一次又一次地帮他、救他。

张起灵,一个强大如神佛的男人,冷静、强悍、不悲不喜、不怒不哀,被吴邪称为“闷油瓶”。然而在他的背后,却充满了辛酸。但更让人心酸的是,他并不知道,他忘记了一切往事,甚至在与吴邪、胖子相识十年之后、当他从长白山青铜门后走出来的时候,他会忘记与吴邪、与胖子一起经历的所有事。正是因为如此,他说他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与世界几乎没有联系,他不记得自己从何处来到何处去,甚至在千万次的眨眼中的某一次之后,他对一切都感到疑惑,而他的身上已肩负了一个沉重的、他必须去肩负的使命,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拥有朋友和爱人。如此残酷的命运,他选择了淡淡地面对,平静地背负,好像这一切都是无关紧要的,是理所当然的。在本书中,陈文锦说过,他的世界里只有他一个人,所以他不需要对别人敞开,他的世界里一切都由他自己去承担,他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世界。可是这种孤独感在“铁三角”的经历后,似乎有所松动,他会为吴邪、胖子两肋插刀,会在进入青铜门之前,特意去杭州跟吴邪道别。可是这之后,仍是将自己包裹得密不透风,更甚于从前。三叔没有给他一个完全明确的结局,可我们知道,在青铜门里的十年,他一定是靠着跟吴邪(也许他已经忘了这个人)的约定,继续活下去。

王胖子,盗墓里必不可少的主角。在“铁三角”中,甚至在整本书中,他代表着无数的意外和欢乐,让整部小说在恐怖探险之外还多了许多逗乐。但他绝不仅仅是调料那么简单。他是一个粗中有细的人,思维活跃而敏锐,常常突发奇想,使困境迎刃而解。如果说,吴邪是逃避痛苦的人、闷油瓶是无视痛苦的人,那么胖子则是唯一能化解痛苦的人。当然,他也有很多臭毛病,但正因为如此,他才是一个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盗墓笔记》里有两个“强大”的人,一个是生理强大的闷油瓶,另一个就是心理强大的王胖子。他能理解痛苦而又承受那么多的痛苦,并在心中一一化解。可是,云彩的离世,让一向是快乐的代言的胖子失声痛哭。最后的最后,一切尘埃落定,胖子决定留在巴乃,与这段痛苦的记忆在一起。他强大的内心不允许不好的情绪停留,他会过滤那些悲痛和不好的一切,再将它们变为养分,长出快乐的果子。

在故事里还有很多的配角,比如吴三省、解语花、黑眼镜、潘子……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有他们的故事,他们的灵魂也有各自不同的色彩。

其实,故事的最后,谜题并没有完全解开,对于“终极”我们仍是一头雾水。三叔一开始就埋下了极深的伏笔,让人一直认为是两股力量的博弈。但越是深挖,就越来越发现这是三、四股力量的对决。神秘的青铜门埋藏了太多的秘密,让人情不自禁地将其具象化,仿佛一伸手就能推开这道门,解开这重重谜团。当然,门后面也可能什么都没有——也许,这才是所谓的“终极”。

三叔说:人长大,就是一种失去幸福的过程。吴邪说:有些面具戴了太久,就摘不下来了。《盗墓笔记》不仅仅记录了吴邪的探险解密之旅,更映射出了人心的险恶——一切的一切就是一个由贪欲引发的圈套。而在层层揭而未露的丑恶中,“铁三角”的友情是那样珍贵。我很庆幸,在另一个与我们平行的时空里,有这样一群有灵魂的人,让我时刻在这个世态炎凉、人心冷淡的社会中,好好珍惜我身边每一个真心的朋友。

盗墓笔记读后感 篇3

说起《盗墓笔记》这本书,我不得不说,它的的确确是一本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它不仅仅作为一本大众喜爱的畅销小说出现在这里,更作为使我欢乐,令我悲伤,让我毛骨悚然,真正引我入胜的一本小说。

股市要追朔到五十年前,主人公的爷爷作为盗墓贼,从古墓中带回了一片极其珍贵的黄金帛书。五十年后的今天,他的长孙吴邪偶然进到了一个古墓。仅仅因为这次草率的决定,他卷入了一个……或许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抑或者是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面对一个又一个小谜团的答案,吴邪惊奇,又心乱如麻,就仿佛一块拼图,你得到了其中的几块,也无法推知整个图案。

故事并没有完结,谜团也不曾解开。对于好奇心强的人,这会是无休止的折磨。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吴邪,我现在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后悔自己当初所做的草率决定?人世间没有后悔药,就算悔死也无济于事,只能一心向前,就算当初一步走错从而满盘皆输不会赢,也只能一步步走到头。

剪不断,理还乱的谜团,人间冷暖和人之本性是《盗墓笔记》的经典之处。可兄弟间的深厚情谊,已经不知不觉让我的眼眶湿润,潸然泪落。在巨大的金钱与权力的诱惑下,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有些人肯杀死自己至亲至爱的人。而吴邪面对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好友闷油瓶与胖子的失踪,为他们出生入死,不顾自己的性命;为他们低声下四求别人,不顾自己家族的声誉。相比那些“风吹两边倒”,贪婪之极的人,他爱自己的朋友兄弟胜过爱自己!世态炎凉,人心冷淡,无邪与他朋友的友谊是珍贵的,更是可贵的!面对自己的亲人朋友,我们为何不去好好珍惜呢?

《盗墓笔记》让我想了许多,感动了许多,悟出了许多。无法刹住腾涌的心潮,但我只好就此停笔。就算它会随着潮流的变化而被遗忘,但我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会想起一些,回忆一些。记起那……

盗墓笔记读后感 篇4

这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鬼神,是人心这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题记

今年五一没有出去,硬是在家把盗墓笔记看完了

吴邪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他虽是软弱犹豫不决的,但是随着故事,一步步的发展,却发现他并不是一个软弱的人,他单纯,有一点点的小聪明他懦弱;珍惜自己的生命,他敏感,害怕伤害了和自己一路冒险的伙伴。他是所有人中最不适合经历,历险的人,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冬日,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硬的冰,他撑了下来,成为了一个他不想成为的人,可是最令我喜欢他的是,在任何可以改变他的人生的转折点,他都保持了自己的良知,即使在最后他带上了一张穷凶极恶的面具,但他的内心仍是吴邪,仍是那个有点奸诈,却希望所有人好的,“天真”吴邪。

“我希望这一路走来,所有人都可以好好的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地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吴邪在潘子弥留之际,向天祈祷,即使他身处于漆黑一片的山洞中,他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自己。

这就是我爱的吴邪他需要别人的保护,也需要别人的帮助,他有无穷无尽的好奇心是队伍中永远的“白搭”,铁三角中“最笨”的领袖!

闷油瓶,这是一个犹如神佛般的男人,有他在,吴邪无论何时都会感到心安。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懂悲痛,总是像一个瓷娃娃般淡淡的看着这世界然而他总是在默默的关心吴邪与胖子,永远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像他一样带给他们两个那么多的安全感。他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洞悉这个世界,却无法看透自己。他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更不知道自己该到哪里去他只知道自己来这个世界上,有一件他必须要做的事情

“你能想象吗,有一天你从一个山洞里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地望着四周时,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着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再可能去享受自己的朋友,你人生中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那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张起灵就是这样,默默地肩负起了自己的责任和命运

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痛苦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么胖子就是最正常的那种可以化解痛苦的人。一个真正的理解痛苦,并将它们一一化解的人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佛。是的,胖子就是那个看透一切的佛,在某种程度上,在他的谈笑中所蕴含蕴含的东西更多,他拍着无邪的肩膀说出那一句,“天真吴邪”,已经是将吴邪看的通透无比,他能默契的与小哥点头包抄任何危险,说明他也能理解小哥内心的一片空白。

这就是铁三角。

他们之间的情谊,牢不可破,犹如铁打一般,尽管闷油瓶,最后带着鬼玺进入青铜门后代替吴邪去守这个十年之约,尽管潘子子最后以命相托护送,吴邪逃离了张家古楼,自己却长眠在古楼内,尽管胖子,最后因云彩的事儿承受不住打击留在了巴乃村,但是他们之间的情谊从未破裂过,他们告诉了我,友谊——可以将一切击打他们的力量粉碎。

“我愿用我的一生,再换你十年天真无邪。”闷油瓶的一句话,足以令我动容。

世界上最邪恶的不是鬼神,是人心,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话语,也是人心。

盗墓笔记读后感 篇5

暑假里,我读了很多书,也有了许多收获。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作家南派三叔的作品《盗墓笔记》。

有很多人认为,盗墓笔记是一本难以登上大雅之堂的闲书,但只有你将它真真正正仔仔细细地读完之后,你才会知道它并非你想象中那么不堪。

故事的大体内容是这样的:主人公吴邪在杭州开了一家名为吴山居的古董店,一直守护着爷爷五十年前得来的一份珍贵的战国锦书。直到一个外号大金牙的人带着一份古怪的鲁国字画登门拜访,他本该平淡无奇的人生彻底发生了变化。

山东瓜子庙的鲁王宫,西沙诡异的海底墓,秦岭中神迹般的青铜神树;长白山上永远的云顶天宫,塔木陀之中的神秘蛇沼,广西巴乃的张家古楼。一路走来,吴邪经历了很多,也因此和诙谐可爱的王胖子、沉默寡言的张起灵成了过命的兄弟﹝俗称铁三角﹞。

本以为故事到这会有个美好的结局,但作者的笔锋一转,写下了吴邪千里跟随张起灵又来到了长白山,并与其定下十年后到青铜门前替换张起灵守门的约定﹝人称十年之约﹞以结尾。

看到这本书的最后,相信有不少人会因为吴邪在结尾的一句:“我必须走下去,因为我还有下一个十年要走下去”所感动。从这句话中,我们似乎可以真实的感受到吴邪的无奈和疲倦。

所幸,继《盗墓笔记》之后,还有《藏海花》和《沙海》等书来延续这个未完的故事。

今年的8月17号,我与十多万稻米一起等来的一个平淡却又在情理之中的结局:十年之约到来,经过无数次蜕变的吴邪与发小解雨臣、王胖子一起上了长白山。在青铜门前,吴邪与胖子终于等到了张起灵。张起灵依旧是那副年轻的面孔,而吴邪和胖子的脸上已然出现了岁月的沧桑。

看到这里,我的眼泪就下来了。我想,看到这个结局,那些在8月17号真的不远千里赶到长白山,只为等候一个并不存在的人回家的稻米们应该很欣慰吧?

盗墓笔记出版六年,有了上万的粉丝,这一路走来,很不容易。但在这一刻,至少这一切都是值得的,不是吗?如同结尾的那句话:“张起灵,我们只是,好久不见。”

盗墓笔记读后感 篇6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

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

据说主人公爷爷是解放前长沙一带的盗墓者,作者根据爷爷的笔记撰写了这部小说。目前为止,小说一共六篇,《七星鲁王宫》,《怒海潜沙》,《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分别讲述主人翁吴邪和朋友闷油甁、胖子的六次盗墓经历,六篇中各个墓室不同,但又不完全独立,前后衔接自然,其中还有很多的探险知识,特别是现代盗墓者运用先进仪器,穿越时空,与古人的智慧斗智斗勇,这让我惊叹祖先的高智商,也对他们的精湛技艺震惊,即使在神舟六号穿越太空的今天,我仍坚信,现代人很难创造出古的奇迹,可能我们太浮燥了,已经失去了用一生的时光,沉淀出一门精湛技艺的精神境界。

事情发生在什么年代它也没有交代。总之这种盗墓的事情是古有今有。以后也还会有,对于咱们这种生活在地面上的人来说是很难想像地下工作者的遭遇的。而我们今人更多关心的是他们这种盗墓人所带上来的东西。古董这种东西,在古今中外都是历久不衰的。不管是其文化价值,历史价值,还是投资价值。

而我看书所关心的是古代人的创造能力和我们现代人的进步发展。书中所描写的是一些盗墓人在古墓中所遭遇的事情,那些荒诞离奇,匪夷所思的事情的的确确的吸引了我一把,而后来则变成讨论研究古人的创造能力方面。能够把死人的后事做到让人难以想像的地步是多么伟大的创造力啊。可叹古人的文化精神的独到之处。但是,一连出了好多有关盗墓的书,也让我有点怀疑是这些倒斗的与时俱进了,现在集体改行出书了?

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

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

盗墓笔记读后感 篇7

盗墓笔记读后感800字

终于看完了盗墓笔记……我原认为看在线的剧透,看完之后心里会@#¥%&*!!,但真正看完后却觉得非凡平静。也是平静。没什么可令多想的心里感受了。看完第1季时心中一堆坑,一堆疑问,提前看那些了解贴却越绕越糊涂,以前看完小说几天不能平复的心情,看完了之后,却都没有了。疑问还在,但是看了结局就觉得都不紧要的心里感受了。有坑也好,没坑也好,也是1个故事完结了。那些疑问那些坑,随着它的完结就都不紧要了。无论怎样,日常继续了。

关于铁三角

瓶子是本来就似乎活在日常之外的人,他永远和这个社会脱着节,他仅有在墓穴里是神通常的存在,若让他真正日常在这个社会中,恐怕他真的是九级伤残人士,完整不能自我活下去。他的一生都只是活在家族命运之中,大概仅有无邪和胖子是他与这个社会唯一的联系。实际一开始看剧透的时间,我一向觉得瓶子是最悲剧的人。但是现时看完,却完整没有这种心里感受。青铜门,十年,又或是一生,又或是仅有几年,实际想想,这大概对是他长期奔波流离千难万险的唯一的宁静的归宿。他那样1个活了这么久的人,却一向都在不停地奔波,也许这十年反而可令给他从不曾拥有的宁静。所以,看完结局,我觉得瓶子的结局反而是可令接受的。当然,那里的“结局”只是指这一段的落幕。

瓶子给我的心里感受,一生也是无力的。我觉得,他是1个看开了的人,或者也许该说是麻木的人吧。他看多了生死,涉及了太多的阴谋计策,看透了好多人心,所以他一切都看淡了。他的方向简便而明确,其它人再多的事都与他无关。至始至终他只是为了自我的目的而行动。他不是个坏人,他会尽全力去救人,但就像无邪说的,瓶子只救那些想活的人。不想活的人,哪怕是无邪——这个他这么久以来唯一的朋友(胖子对不起),只要无邪不想活,他也不会拦着。这一点与无邪是天壤之别,对比无邪猜想(仅仅是猜想)瓶子最后那一番话的意思认为瓶子要寻死之后的“千里追寻”,对比无邪无数次被告知里面的人是自我进去愿意死的让他别跟来却还是不停地去救人,瓶子是真的放下了的人。也许对于他这种人来说,人生也不是紧要的,其他人的或自我的。他只是要守护这家族的秘密。对于无邪来说,最后三叔四周房子的一场大火,让所有一切都划上了句号。但是对于瓶子来说,这一切都与他无关。或者说这一切只是他沿路的风景,他看了,历程了,尤甚驻足了,但最后的目的都仅有自身存在的好处——背负家族的命运而已,他只是为此而前进。

所以我说我并不觉得瓶子是最悲剧的。正因我觉得他不是无邪或者胖子,从他涉及到这个故事的时间开始,他已经看清了一切,仅有1个方向,没有剩余的心情在里面。假如说悲,是像胖子那样痛彻心扉的伤痛,或是像无邪那样无法摆脱的自责与往昔不复的无奈,那么他是完整的云淡风轻。

瓶子最让我动容的,是他对无邪说的那一番话,他说他是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的这一番话,确实让人痛心。所以我说瓶子是个“没有心情的人”是从他“涉及这个故事开始”,在这之前,瓶子不是没有感情,只是迷茫过、无奈过后,最后无力去挣扎了。最后的最后,他宁静地、从容地走向青铜门去度过那十年,或许也只是为了自我的一种休息。

最后瓶子去找无邪离别,这是让我感到非凡非凡暖和的画面。瓶子从来没有表现出过多的在乎,但是无邪对他的这份感情他了解,他也在乎这来之不易的朋友。他为了救无邪而从三十米的高空跳下,但不拦住无邪寻死。最后无邪放弃了拦他,他告诉无邪假如愿意,可令10年后来替他。他们俩这一切的表现,总让我想起“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的字句。PRO医师说瓶子怎么会让无邪来替他守,他务必是骗无邪好好回去日常的。实际我觉得,骗是有可能的,真的让无邪替他也是有可能的。他们这一份友情,是互相抛弃生死都不顾的。我可认为对方上刀山下火海,我也坚信对方可认为我不计生死,也是那样。又或许就应叫他俩为知己。

至于是谁替谁守的异常,好多人说就应是无邪守,瓶子为了无邪去守。实际这一点我不是很同意。在我看来,这份职责说到底,是瓶子他们张家的责任。要说“就应”,那还是“就应”是瓶子。究竟这和人家老九门一点关系都没有(好吧,和张大佛爷也许有点关系,也许该说是老八门)。瓶子当年看到自我无力撑起这一重责,去找老九门,也是请人家“帮忙”。人家答应了,是仗义相助,帮助张家,得感激,但是人家毁约了,也不等于也是害你,只是没帮这个忙而已。再说老九门这些年来这么多风雨,三方势力的博弈,社会地位的动荡,说自顾不暇也都能理解,人家却有难处。这些是非,天真无邪想不透,认死理觉得既然答应了,就“就应”是自我去守青铜门。但瓶子,肯定是看得清也想得透的。所以瓶子最后没人依靠,他也不去追究什么老九门的毁约,也没有再去催促刚结束混乱(或者说才开始的)新九门,还是自我撑起了这个职责。最后对于无邪,他的那番话,纯粹还是作为上方所说的“知己”之约。只是把实情都告诉了无邪。无邪若不来,他也不怪。

关于胖子,我的心里感受和三叔一样,是这三人里面做丈夫最靠谱的1个,这一点相异于三叔是从性格了解的。我是纯粹站在伴侣的角度上说:天真同学那样动不动为了闷油瓶不用自由不用命的人肯定靠不住,闷油瓶在这要素基本上自动省略无异议吧(嫁给他比养几个儿子还烦)。所以实际这俩人在一起也不是仅有腐女觉得靠谱。假设这俩人要和别的女性/男人进入婚姻殿堂,1个动不动失踪,不失踪就失忆,然后上班啊交际啊家务啊什么都不会;1个动不动不用命不用钱不用自由地去找去救,自我身手没那么好却哪儿危险往哪儿钻。他俩的伴侣要是没沼泽母蛇那么粗的神经肯定熬但是去。所以真要谈婚论嫁的话,即使不从腐女的角度来看,他俩也挺靠谱。加上瓶子还有着传宗接代的责任,要找个血统纯的女族人估计和让粽子跳迪斯科的难度差不多,而正好天真身上流着半调子的宝血,在盗墓的世界里,他俩只要去秦岭神树那里运用“物品化”力量再造个人估计也不是多大的难事。解决了张家传宗接代的异常,也少迫害俩女生。所以即使我看秦岭神树篇没看出和主线有什么联系,但是现时想想这点上也很紧要。既然人家1个人都能造个人,俩个人就更没异常了。

但是假如真那样,我上方所说的他俩之中的那份知己之懂,那份共生死的宝贵的兄弟情估计就不会存在了。那样想到觉得很痛心,究竟友情和爱情还是不一样的。男生的“兄弟”女生的“闺蜜”,都不是通常的友情,超越了友情但也不是爱情。但是想想,假如让这俩主角“无后”,或者说去祸害其它女子/男子,本着我佛慈悲的原理我还是愿意他俩在一起。兄弟情什么的没有也就算了。

话扯远了,说回胖子。实际我前面写瓶子心里是很沉重的,这大概也是瓶子这人给我的印象所致。但是跳出瓶子的圈子开始写胖子,我就了解自我的语言活了好多,思维也简单了好多,(想的也不靠谱了好多==)。这大概也是相异的人给我的危害相异吧。但是接下来估计语气又得沉要点了。正因胖子是我觉得三人中最悲剧的人物。

胖子这人,首先是个有本事的人。即使不是像瓶子那样弄几滴血就让千年粽子听话的“神”通常的存在,但是在无邪的对比下也是个能飞天遁地的能人了。即使没宝血,但脂肪厚,在不危害灵敏的状况下,被砍几刀或跌下几米或饿几天,生存能力也是其他人比不上的。并且从各个地方我们也能看出,胖子这人不通常,心眼肯定不和体型一样。尤甚是三人中最细的。在北京混出的响名儿,肯定不是靠和无邪相处时的“贫”混来的。一眼就能看出四周的人不可信与不可靠,察觉出“三叔”即无邪,在假无邪的脸无论如何都找不出破绽时还是坚信“三叔”皮的无邪的那份直觉。对闷油瓶的许多理解和默契。在西王母那儿决定假如再过一天瓶子还不出来就打昏无邪扛出去的决绝。可令说,胖子那样没有盗墓家底背景(现在没有线索显示有)的人在这个年纪(就应和无邪差不多吧……云彩16岁,大云彩一轮也就28岁,再多几年30多岁,即使是老牛吃嫩草,但单看年纪不大)可令那样貌做稳固做大,想想也了解肯定有好几把刷子。

但是盗墓里面基本上有胖子也是简单的,哪怕胖子放个屁惹出大事,也还是惹读者笑出来。更别说胖子平常时候那说相声似的话语,可令说我看盗墓的时间基本上笑出来也是正因他。所以胖子这个人在整个笔记的地位是至关紧要的。不仅仅正因是铁三角,而是正因把整本书的环境弄活了,心里感受的到是几个“活人”在死人墓里做活,气氛再沉重境况再危险,也能让人偶然松口气,没有真的变得死气沉沉。拉近了因盗墓的生僻话语、历史典故、专有名词而带出的距离感。

所以胖子这人我觉得是那样的。他极会看人,和无邪在一起,他不会使心眼,自我想什么也就说什么,不会防着无邪,正因他坚信无邪,也看准了无邪不会害他,给无邪起的外号是无邪最大的本质——天真。他和瓶子在一起,他不对瓶子过度追究,他尊重瓶子的选取,只是陪着瓶子一起出生入死。他会看人,会待人。对他人有手段,有心眼,有假面。对认定的朋友,却用最真的心性去思考,去着想。

所以胖子是个十分“真”的人。也正正因如此,对于云彩,无邪也说他能意识到。但是他还是陷了进去,崩溃了神经。在他身上,有弱点,有缺陷,有优点,有强悍,有真、有假,在整部作品里,胖子是个最真的的成人。

正因他真的,所以他有部分“粗”有部分“俗”,正因他纯真,所以即使对方是个耳目,但却动了真情。是正因他真性情,肠子掉出来都能继续贫嘴的他,历程了一切大难不死的他,却正因相处早些时候的云彩的死而一蹶不振。

所以我说胖子是整部作品里,我觉得最悲剧的1个人。不像小哥的虚无缥缈,胖子是个我们触手可及的人。所以他的悲痛,也最令人痛心。

最后说无邪。实际对于无邪我最后的心里感受很复杂。之前的几部看下来,无邪也是我最中意的人物。正因他很善良。或者在盗墓的世界里就应叫做“天真”。即使对于前一秒的敌人,下一秒落难了他也想相救。他做不出狠、绝的事,也许在盗墓世界里的内部人会觉得他太“软弱”,但是也是那样的他,让我在看前几部时都很安心。这种安心不是情节上的,是心情上的。他的不忍他的天真,反而让我有种安全感。

(这种安全感大概是正因假如这个世界真是存在,当瓶子、胖子、三叔、潘子、小花他们都在我身边时,我觉得至少还能坚信他那样一种心里感受。即使未曾谋面,即使未曾深交,那样的1个人是可令坚信与托付的。对他的喜欢大概也是正因对于现实的一种追求的侧面反映吧。)

所以那样的无邪是可令得到胖子与瓶子的信任的。可令得到许多人的帮助与支持。所以看似最弱的他,却可令作为中心,与各方都有联系,三叔潘子阿宁各种强人都逃但是而他却不死。书中曾说过无邪回顾解家霍家能发展下来都有原因,自我家仔细想想大概也就正因他爷爷“关系好”,不觉哑然。但总体看来,实际人脉,或者说一种吸引人带给帮助、令人放心的体质,比实力更有用。所以无邪即使是个很软的人,但实际是个很强势的兵器。“攻心为上”,大概也是这么个道理。当然不可否认的是无邪的脑子还是很好用的。与人交往,他了解怎么让人家说出他想听的话,了解哪个人的软肋是什么。另外可令说是“博贯古今”,了解异常什么的往往带领众人化险为夷。这一点也弥补了他体质的不足。

所以我对无邪是十分十分喜欢的。没看结局之前,我最怕的也是无邪最后变成了三叔那样的人。所以当无邪变成假三叔时,需要狠,需要决绝,那样貌纠结的内心,让我看的很痛楚。我既希望他不用失败,也不希望他真的可令做得到惟妙惟肖。之前无邪每次要去救“敌人”时,我心里都会骂句“傻”,但另外感到暖和。但后来无邪对盘马的精神折磨,他的“聪颖”却让我很担心,担心之后会那样潜移默化地,他流失了为人着想的那份纯真而变得心狠手辣。最后,无邪对于云彩的死,并没有过多的意外与惊奇。我想,若是以前的他,定会觉得,云彩即使是个奸细,但究竟相处下来,那样的死也令人痛心。当然,也许是胖子的悲痛,让他觉得再多悲痛已无必要了吧。最后的无邪,无奈、无力和疲惫,但是当他举起菜刀想要砍手指来威胁二叔时,我还是笑了出来。还好,他还是那么天真。他只是学会了某些辨别,历程了这么多,不再像以前那样对谁都轻易信任,也许这叫做成长。

最后无邪让瓶子走向了青铜门。没有再拼命去救。这一份理解,或许是他最大的成长。放不下他人轻易的生死,为他人着想的他,最后放开了瓶子,让他去走自我的路。但下1个十年,他认定了自我的责任。成长并不是脱胎换骨,让你看得清周遭,他让你变得坚强,让你更经得起风雪,但无邪改变的外貌下,维系了自我的那份天真。

写到那里写完了。本来想放微博上,没想到写了这么多。想放贴吧,了解现时离盗8已经有部分时日了,估计放进去也没人看。但是看完这部作品还是有话想说,所以就打了出来,放在这万年无人的在线日志上。有人看也好,没人看也罢,就那样放着吧。当作看过盗墓的一点证明。

实际除了对铁三角的感想,对于盗墓好多情形都有自我的猜测,也有部分疑问。看了在线的某些了解贴,有的讲的满靠谱,看完后醍醐灌顶,有的就觉得有部分扯,看的我悦来粤糊涂。按照联系论的观点,万事万物都有联系。也是说,只要你想,从盗墓扯到哈利波特均可令。有部分推测那叫1个繁琐,弄得盗墓里面什么事都不简便,没有多大笔墨的配角,就务必不是配角,是主角之一扮演的。各种人物,都有内情,都有背景。实际我觉得盗墓是很复杂,但是三叔要构架的是整个世界。那么这个世界里,必然有简便的人物,有复杂的人物。这也是主次之分。每一个人都弄得复杂的要命,各种人都有深层深深层,那么这整个世界就很假了。10个人里有1个天才,人家才叫他天才。筛选下镜头缩小,5个人里3个天才,也能接受。可1个世界,二十个人里二十个天才,除了天才没别的,那样整个架构就过度紧密和狭小了。我个人的心里感受,到后来三叔把复杂的都挑明了,没挑明的差不多再推测深入点也有个想法。留下一两个没弄的,留给读者思考,串一串也差不多,几个版本自我选取。还有几个坑,结局没写死,开放着,就看你想怎么补了。大概就那样。有的解密呢,说的就有点太复杂了,挑明了的秘密和没挑明的比是1:10,从而各种猜测各种放大镜。真是那样的话,我觉得差不多可令重来写部小说了。当然按照这比例,就算不埋坑只填坑,估计也要再出4部。假如把主角人物名字改了,外形改了,地点啊时间啊改一改,那差不多也是另外一部作品了。假如真是那样,那我希望这部作品能别那么隐晦了,到最后看本小说死的脑细胞比高考都多。脑补不能的觉得亚历山大。

盗墓笔记读后感 篇8

我最近看了一本书,名叫《盗墓笔记》,想必有很多人也同样看过,最令我感兴趣的是它那悬疑部分。你看了第一集马上便想看第二集,在这其中,也包含了许多恐怖画面:尸横遍野、长发女巫、各式机关、青铜神树、黄泉瀑布…。。

这无数想象不到的景观与事物都像一个个片花一样浮现在我们的眼前。我看了书中的文字,仿佛看到了书中的情景,那样危机四伏,随时随刻都可能被夺走生命。

我最喜欢的就是盗第一个墓------七星鲁王宫。那时我对盗墓的经验不是那么多,大的场面也没见过。有一天,三叔来找他,说发现古墓了,“我”一惊,好奇心立马就涌了上来,经七嘴八舌后,三叔才答应让“我”坐在最后一个位子,带我看看古墓。

想不到那是恐怖的开头,他们来到那里,先发现了一条河,只有渡过河才可以到达古墓。想不到这条河竟有如此之大悬机:一踏进这条河,便有上千上万吃肉的物种-----尸鳖向他们涌来,之后他们发现了一个尸洞,里面全是死尸,发现有一百个人头……成功脱险后,更大的危机将来临。出现七星疑棺(只有一个棺材中有财宝,其它全是致命的机关),僵尸也一个个出现了,青眼狐尸与九头蛇柏…。

。这些恐怖的东西普通人可以说想都不敢想的东西竟一次次出现在“我”的眼前。想了解更多的盗墓知识吗?希望你们也读读《盗墓笔记》,我想你们会喜欢的。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4篇)


当读了作者写的作品,里面的剧情和人物,直至现在我们仍记忆犹新。 不妨写下你的阅读体验,与其他读者分享,接下来是编辑为大家整理的“《盗墓笔记》的读后感”,也许本文能为您提供一定帮助!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 篇1

《盗墓笔记》是一本网络小说。里面的情节有的令我欢乐,有的令我悲伤,有的令我毛骨悚然。它是一本非常畅销的盗墓小说

这一切都要从五十年前主人公的爷爷追溯起。主人公的爷爷是一名土夫子(盗墓贼)那群土夫子在地下去的那件战国锦书中几乎全部身亡。

五十年后其中一名土夫子的孙子——主人公:吴邪在先人的笔记中发现了这个秘密,他和一批有经验的盗墓高手前去寻宝。但谁也没想到,这个古墓竟然有这这么多诡异的事情,七星疑馆,青眼狐尸,龙头蛇柏......

《盗墓笔记》这九本书并不全是讲了在古墓中发生的奇闻奇事,也有兄弟间的义气。

在巨大的金钱诱惑之下,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有些人为了钱可以不顾亲人的兴民,然而吴邪对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张起灵,王胖子的失踪。他不顾自己安危,去真就他们,为他们低声死求别人,不顾自己家族的荣誉。相比那些“风吹西边倒”,贪婪至极的人,他爱自己的朋友兄弟胜过爱自己!世态沧桑,人心冷淡,吴邪与他朋友的友谊是珍贵的更是可贵的!面对自己的新人朋友,我们何不去好好珍惜呢

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 。 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 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 篇2

看完所有《盗墓笔记》(包括后记),窗外已经摸漆码黑得了。

屋里只开了一个小台灯(就在我手边),我坐在床上,抱着电脑发了一阵呆。我伸了个懒腰,才意识到自己嗓子干的发疼,胸口憋得也有些难受了。我起身去厕所洗了把脸,打开冰箱拿了个西红柿,一边被冰凉的汁水刺激着感官,一边在体会天真最后的感受和整个故事。这整个故事,我一边看,一边上网查资料,一边过活着我的生活。我断断续续地终于看完了,心里没有那种看完一篇小说后的畅快,有一丝惆怅,一丝好奇,一丝安定,一丝期待,总之就是各种情感交织在一起。

我从整套书学到了很多东西。无论是专业的盗墓粽子类术语或知识,还是世俗人心。对于总体结构,我觉得南派三叔构造的挺严密的。看到一半的时候,看着南派三叔用大量的言语去描述整个关系网里的各个家族之间,伙计们还有三叔这个人。我开始起疑,这书最后不会告诉我,人心可畏,家族秘密之类的吧。当时觉得和盗墓有些跑偏了的感觉,可又连着,于是我就看了下去。南派三叔终是没亏了这个题目,整个大故事下来,没离盗墓主题,还含带了那么多贴实的东西。给读者一种很真实的感觉。南派三叔的文笔和写法结合的恰到好处,还很诙谐。再未来的故事,更是笔刃有余啊。至于有很多人说结局很不给力或者埋怨作者很多事情都没交代清楚,我觉得若是仔细看完整本书,再连贯起来,其实疑问并没有那么多。或许是因为一开始连载的缘故,所以有些地方扑朔迷离,解释不清。每看后记之前,我确实是想对南派三叔说一句,“后来呢?”紧接着看了后记之后,我就觉得南派三叔肯定在某个角落偷笑,一种自豪和骄傲的感觉顿时倾出。

整条龙脉以及那个“它”等,南派三叔安排的有条有理,要我单纯地说最喜欢的盗墓地点或者情节还真是有点难。鲁王宫和秦岭那些实在的底下墓穴,让我开了眼界。我脚踩着地面,有种可能会有粽子的手从地理抓住自己的脚踝的感觉。尸变和各种奇特虫子,还有关于鲁王的秘密和传说让我有点晕头转向的。关于麒麟血,我想是在天真那个狐狸青尸上方,他抽出宝剑时,误食了那块甲片。甲片后来融到了他的血里,导致了他有了类似于蚊香的血。南派三叔细致的描写,让我如身临其境般的。海底古墓或者河底古墓勾起了我很大的好奇心,我想在那座古墓里还能呼吸着地面上的空气,不用潜水一切的设备,这该是多么神奇的事情啊。人们是怎么利用技术来开凿出来的呢。还有鸿伟的工程和深不可见底的`智慧与技术活儿,各种机关,各种楼型或墓型,这都是人才啊。暂且不说汪藏海这人有多坏,就说这个脑壳里有多少智慧的成分啊,这是人才啊。我一次又一次地感叹着古人的智慧与技巧。或许是时代的局限性,他们的思维方式让我感到我现在所认知的这个世界是远远赶及不上的。长白山上,雪积连绵,却没想到雪下的另一番天地。想来,这些雪也是不会的寂寞的,有尸胎,陨石,各种断崖,阴兵,粽子等等的陪伴,还有那铜门后面的小哥守护的秘密。最后陈文棉的后来,还有天真在陨石里见到的那张脸,以及小哥的失忆症是怎么回子事情也算是个谜。根据逻辑推断,陨石的性质以及这些人身后背负的责任,或许也能猜得个一两分。关于陈文锦和小哥的体质也是个谜,一直年轻是因为经过了什么地方还是因为误食了什么丹药呢。每每把两个人连到一起,我就想起了霍老婆子当时见了小哥之后立马跪下时的情景,按照天真和小哥的推断,她是骗人的,她的沉默是在找理由掩盖真相。后面也提到了他们这些老九门的不守信,想必霍老婆子八成是心虚。可我总是会想多问一句,那,小哥的真实身份,抛开一切责任秘密后的他是谁,只是单纯为了那个秘密而来到这个世上的吗,那岂不是太凄凉了。再说那洛尔木还有巴乃村里的故事,更是各种古墓的结合体。我一直在构想蛇的样子们,落萨陀(忘了是不是这个名字了),真实的样式雷张家楼是什么样子的,还有最外面那层“保护厚皮”又是什么样子的呢。搜索了很多资料,还是有点难以在脑海里勾勒出。关于蛇后,我想会不会就是阿宁,可这又有点不太符合情理。于是我想,阿宁或许只是个引子,那蛇的食物罢了。两种想法各占一半。所以说,疑问是还有的,可是都是一些可有可无的信息了。最重要的不还是那些秘密,那些责任,那些时代里那些人留下的那些事情嘛。最后小哥去肩负起,也算是个圆满的结束了。

下面我想说下人物们和人物关系,这是南派三叔也着重的一部分,我感触颇深啊啊:

吴邪:做为一号男主角,读者们以吴邪(天真)这个主人公的第一人称去经历这些事情,像南派三叔说的,的确很废材啊!!!严格说起来,他比不上小花的身手,闷油瓶的敏捷思维,三叔的果断以及胖子的莽撞诙谐(有点不太好形容胖爷),百无一用是书生啊,天真深刻地在前面的情节印证了这一点。有时候我都想拍着大腿替天真做了些事情,可还是想想就罢了,毕竟不是真正的局中人,最能让我这读者受折磨的就是那份好奇心。天真的好奇心和我的好奇心,对后面的事情的探索,还有那个秘密。慢慢地体会天真的细腻心思和逻辑思维,他的懦弱,他的犹豫,他的不忍和隐忍,他的舍不得,他的感性和理性,他的顽强,他的执着,他那满满的盗墓基础知识。作为读者,我真的有点难去评价他。这书没了他,也少了很多。通过他这个人物,反衬了那些伙计们的墙头草性质,以及人心和人性的险恶。他像个工具,被那些前辈利用了;却又像个男子汉,坚强完整地走了下来,以及后来帮三叔把场子镇住。唯一很想提的就是他很重感情,看到后来他追随闷油瓶那坚持不懈的精神,我很想拍他几下说,“够仗义啊!”虽然他们被很多腐女YY了…咳咳…,但是,但是这建立起来“革命”的感情已经很坚固了。至于那份责任,更像是把他们联系起来的一个枢纽。

张起灵(我其实更倾向于叫小哥,闷油瓶):他对天真说过,我是个不知道过去,没有未来的人,在这世上,可有可无的,即使我死了,也对这世界没有丝毫的影响,仿佛我从未出现过一样。这种感觉真的好心酸,我看到这时,真想把小哥好好抱住说,才不会,忘了以前,我们以后在一起吧!(咳咳,纯属YY。其实对天真也动过这个念头的。害羞ing…)他的出现就是整个故事的伏笔,而他的离开也是整个故事的结尾了。他绝不是可有可无的,他最后还是守住了这个秘密,承担起了这个责任。我想了很多次,这样子的一个人,怕是只有责任相伴,其他的人和情什么的都是风景里微不足道的灰尘吧。天真和胖子是在他两次失忆时出现的人,也带他最后走回了这个秘密或责任。他的出生和成长环境影响着他,他冷静理智的出乎常人,不过他还是有感情的。我想他必然也是有感情的,对天真和胖子。我真的很想作者给小哥一个有血肉的背景,而不是那冰冷冷的血腥的家族责任。很心疼小哥,也很佩服小哥执着的信念。

王胖爷:想起来,胖子一开始大喊着说,我要是怎样怎样,我王字就倒着写,就反着念,可是无论怎样,它还是个王字啊。南派三叔说过,“如果说无邪是那种逃避痛苦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么胖子是唯一可以化解痛苦的那种人。”仅仅为此也要叫好色闯祸仗义幽默的胖子一声胖爷。胖子机灵的脑子和身手是很多危境中的一个转折点。(他比天真那废材其实有用多了。嘘…)到后来,云彩的死,胖子的变化。我心里揪了一下。很难过。这么乐观的一个人,却始终也逃不过命运的捉弄。想起他第一次见到天真,那时候他就已经感觉到了这孩子的天真无邪,还一直拿这四个字当称号打趣吴邪。他说过很多很经典骂人的话,还有被人姑娘甩耳光的经历。我只能说,佩服啊。从脑子到嘴到身形,都是不输一个瘦子的!

潘子:跟随三叔,忠肝义胆,上得刀山,下得火海,令人敬佩。看到第一次潘子受伤,我就想这人承受能力真强啊。后来潘子多次重点出境,没有一次是体肤完整的。可他竟然都坚持了下来,受伤,复原,继续受伤,继续不完全复原,如此循环,如此坚强。他的世界后来是为了三叔而活。三叔在,他守护;三叔不在,他生活也没了多大意义。天真对他说去找姑娘就成家,他摇头说要等三叔。南派三叔描写到潘子住的地方时,我又一次心酸啊。跟三叔闯荡了半辈子,最后落得这么个下场。是三叔没给他后路,还是那些市侩伙计们的人心可畏啊。最后他死的时候对天真说,小三爷,你大胆地往前走,我在后面看着。你不要辜负了三爷,也不要辜负了我。去吧,大胆地走吧。我想天真最后出去之后,怕是心里什么滋味都有了。真的太难过了。可潘子也别无选择。

袭德考这些鬼佬们:我一直都很想吐槽,你们一群黄毛蓝眼怪物们往我们中华国土里钻什么钻啊,骗子就算了,还跟个穿山甲似的,真以为你有什么超能力啊。给你们面子,让你们进了国土就算给你面子,还一个劲钻啊动啊,有钱了不起啊,有钱就回家老实呆着去。骂之后,又觉得自己太愤青了。其实这些外国人利用当时国内没用的先进技术,来分析那些资料,获得一些后来很帮助天真的资料,这些都是一些铺垫和积淀啊。只是想着自己国家的东西被别人动着,终归是不舒服的,可又不能怎样,国没强大到那种地步,这些鬼佬就当是帮忙了,也没什么大碍。不过袭德考骗吴老狗那事可真是不厚道啊不厚道。最后死掉了,他到底知道多少,参与了多少,他这种自私的人估计只有自己知道吧。阿宁的去向到底和天真的梦有没有关系也不知了,不过关键的是最后天真他们逃脱了呼呼。

二叔和三叔都很像那种大神,值得膜拜啊。在范儿上,二叔做的更好。两个人,冷酷,手段各种,心狠,计谋多等。

解连环,尽了一个三叔该尽的所有责任,也算个豪杰。可惜最后到底是死了还是隐匿了,其实还说不打准,死了的可能更大些或许。可后来在故事结尾的时候,告诉天真所有秘密的时候那个人,我在质疑中……

伙计们和王二邱等人,人心隔肚皮啊。天真说,其实那些粽子还不如这些人来得更可怕。人情世故,三叔在的时候一个样子,三叔不在又是一个样子。我一想到潘子挨的那几刀,我就觉得十分不服气,很想跳进去故事里去找雷子们把这些人全丢到监狱里去折磨一番。

那些老九门家族的后辈解花儿,霍秀秀:至今为止,我也不知道这个花儿到底是能不能够完全信任。像胖子说的,我谁都不信,这些人也不能够信任。皮包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唉,还是那句话人心啊险恶的江湖啊啊。看到霍秀秀的出现,我还以为一切秘密都要有了个蓝图了。可谁知道,这孩子也就打了打酱油,露了下脸就没啥再可表现的了。

老痒的故事吓人啊,我有点不太愿意回忆他的那段故事。一是有点晕,二是太诡异了。他那技术估计能帮克隆生物事业很大的忙。他怎么生活的啊,什么感受啊,奇了葩了真是。

太多感受了,不是分分类什么的,一时半会儿就能讲清楚。只感觉,这书写的真是他娘的好啊,什么样子的情感都融合在里面了(套用胖子的语句模式)。

不知道南派三叔有没有继续打算写十年之后的故事。或者说这故事到了这里就是很圆满的结局了。无论怎样,我想这故事就在这里,结局是不会有的,因为时间是没有结束的。所以,作为读者,我只能弱弱地问句,“后来呢?”

盗墓笔记读后感1000字(三)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说实话,我不是那种喜欢把所有的行为都归结为古人智慧的人,但是,想了半天又半天,还是只有这句话最合适――应该说,在每一个行业,每一种专业,每一个群体里面都是这样。

比如说在我们从小玩儿的这帮哥们里,有一个学化学专业的,平时聚在一起的时候,我发现他总喜欢拿着手机看一部叫斗罗大陆的小说,我从他那第一次知道了网络小说,从那以后我才知道,原来在网络上也存在可以称为小说的东西,而且看的人竟然有那么多。

虽然我的专业是中文,但是据我所知,在我的专业里面,对网络小说的介绍非常少,我的同学们大都跟我一样,所了解小说的范围仅限于教科书上的分类,看的小说也仅限于教科书上所分类之内的书。反而是其他专业的朋友,特别是理科的朋友对网络小说情有独钟。就我而言,从小看惯了中外名着,名家大作,一来是不了解其他的小说种类,另一方面,也压根不认为这种无名小辈写在网络这个浮躁的媒介上的这种东西竟然也能称为小说。

而事实证明,文科生们反复考证的那些中外名着各种代表作的影响力其实完全比不上理科生喜欢的网络小说的万一,而网络小说的质量――这个文科生最看重的其实在很长时间完全不真正了解的东西――也确实不低。

在书店工作久了,书店里的畅销书,十有八九都是网络上流行起来的,这种形势彻底打破了我的迂腐。我开始看网络小说了。因为朋友口碑的原因,我看的第一部网络小说就是:盗墓笔记。

盗墓笔记讲的就是盗墓的故事,这个故事理应充满了民间味,乡村味,传统味,历史味,看了以后我发现还有侦探味,鬼味,政治味。

盗墓笔记以章为基本单位,数十章为一个故事,两个故事为一本书,一共八部九本书。

主要人物人吴邪,胖子,闷油瓶,阿宁,三叔,解连环,陈文锦,潘子等。每个人都各有特点:吴邪是一个普通人,胖子是乐观派,也是我的偶像;闷油瓶是典型的武侠小说中的高人形象;阿宁是一个类似于赵敏的女子,调皮可爱;三叔是神秘人,有点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感觉,小说的悬念几乎全跟他有关;陈文锦是老一辈的美女偶像,正派而吸引人;解连环跟三叔一样是枭雄人物,两人组合,颇有点无敌和一切尽在掌握的感觉;潘子是三叔的兄弟,凶猛而不失心细,忠诚而持久。

一部小说好不好,很大的一个标准是是否能让看小说的人了解足够多的知识,这部小说做到了,藉由盗墓的历史,原始社会,春秋战国,明清现代的各种名人故事像一幅美丽精彩的时代画卷一样展现在我们面前。这些历史知识,让我们这些中华儿女着实受益匪浅,又惭愧不敢当,就我而言,一直以来都以为原始和奴隶社会在各方面都是落后简单的,就像历史书上的介绍一样只有破碗破罐,高手几个笨蛋一筐。

而对封建社会的中后期的了解就要多得多,特别是受电视电影武侠小说的影响,对明清唐宋这几代的了解有点畸形地突出。

而盗墓的特殊性让我看到了中国原始和奴隶社会以及封建社会早期的高度文明,人民群众的智慧。着实了给我不少震动:我们太小看祖先了,我们太小看历史了。要知道那段我所小看的历史的岁月长达两千余年啊!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 篇3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所发生的故事。

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一步步地逼近,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而盗墓的特殊性让我看到了中国原始和奴隶社会以及封建社会早期的高度文明,人民群众的智慧。着实了给我不少震动:我们太小看祖先了,我们太小看历史了。要知道那段我所小看的历史的岁月长达两千余年啊!

看来我要重新认识一下这段历史了。

一部小说好不好,还有一个标准是是否有吸引人的情节,这部小说有,而且大大地有。最大的一个就是三叔,这个人物身上自始至终有着无比大的悬念,从刚开始的铜鱼,到后来的身份,再到后来的老九门大计谋,我就是被三叔这个人牵着鼻子走,吸引得不行不行的。还有一个就是铁面生,汪藏海,万奴王,西王母,样式雷所引起的山东瓜子庙,西沙海底墓,云顶天宫,蛇沼鬼城,张家古楼这些古代的盗墓线索。如果说以上两个都是带有严肃的侦探因素的话,还有一个是幽默因素的吴邪胖子闷油瓶的盗墓探索情节,还有吴邪与阿宁的暧昧,闷油瓶的身份。相信不少人是由这两个因素作为身临整个盗墓活动的载体,阿宁死了以后,不知道有多少人都不想看了

一部小说的影响深不深远,在于在多大程度上改变了一个人的世界观,这一部小说就改变了我的世界观。今年没看几本书,这一直是我的遗憾,不过好在在年底前看了盗墓笔记,让我得尝所愿。

这部小说改变了我的是:一直以来,我都以为教科书上讲的历史是最终的原貌,但是看了这本小说以后我发现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历史是多姿多彩的,不仅仅是朝代更失失迭名人将相那点事,每一个人都有故事。而且根据个人的观察角度不同,每个人的故事长度也不同;再一个就是书中在每次侦探遇到死角的时候都会出现一次重新认知,最终发现问题出在先入为主,就是人带着一个思维去做事,碰到问题的时候用之前不确定的想法作为指导,结果往往步入死胡同,这时就要求我们以一个空白的大脑,不带偏见地去认识问题,这个教训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都是很好帮助的,对于我们真正成为一个成熟的人更是大大地有好处.

还有一个就是历史的类似,我最近才发现这个问题,就是不管历史怎样发展,人性都是差不多的,并没有多大发展,所以历史上的人们干过的事,现在多数的人也在做,而且基本上毫无新意,这也是很无奈的一件事,一直以来人们用所谓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以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现代的必然要比古代的新高妙,但是就人们做种种事,做种种人来看,现代和古代的差别相当之小,人们一旦做了一件事,就像王小波所说的最经典的一句话一样:一切都不可避免地走向庸俗―――什么都跟历史上的一样。这可以说是人的悲哀,当然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不至于那么悲观,因为既然不可避免,也就随他去吧。

总体上讲,这部小说的侦探元素是最终吸引我看下去的,最后的网络上出了一个最终解密版的文章,非常好,把小说里所明的事和人都联起来了,几乎毫无破绽,谢谢那位高人。虽然我对这个行业,对于这个行业涉及的传统知识和历史知识不太了解,但我还是有一些最简单最直接的疑问,但那都是我不想提出来的,;因为一部小说写到这种程度,已经不简单是一个人能完成的了,这已经是广大网友的智慧了。我不能对群众的智慧用劣质的问题质疑。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 篇4

我看到了故事的开头,看到了故事的结尾,当我也在故事中的时候我却是当局者迷。

我们一群人现在在一个不知名的小镇上,准备渡过一条天险河,天险河就意味着是有危险的,但是我们不知道危险是怎样的,投过石头,投过木头,连身边的土狗也投了,狗又游了回来,难道是我们都想多了?既然风平浪静,那就走吧,穿好装备,带上武器,上江边小排,一个带有护栏座位的小排。这时候多了一个人,是开船的。

当时我们非常不明白,这么大的河怎么不用汽油小船,游艇肯定不想了,这里一看就不会有这么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机器。开船的慢悠悠地说着什么,就听到一句:要抓好。

小排在江上慢慢前行了一段时间后,眼前突然出现了仿佛看不见顶的两座大山,小江缩成了小河流在两山间穿过,一切还是这么风平浪静,太平静反而有点不寻常。

突然,小排开始转弯,感觉速度突然加快了,越来越快了,我们都不自觉地抓紧了,原来真要抓好啊,之前还埋怨人家,冤枉人了。

突然小排飞起来了,是的,不是在江上慢慢游了,是飞了,只见漫天大水起伏荡漾,心头闪过两个字,海啸!今天出门没看黄历啊。

小排随着巨大的水波浪在山间起伏着,我们拼命抓紧,船随着水波像过山车一样开着,往下冲的时候,心仿佛都快吐出来了。

开船的说了句,来了。

什么来了?来什么的呀?别瞎嚷嚷吓人,我们胆子小啊。

就见仅能通过一个小排的河流旁的大山突然开始变形,我看花眼了,它这是在弯腰么?弯腰,还伸出了两只巨无霸的手,两只手就在这小河里拍来拍去。我咽了下口水,仿佛要把心从口中吞回去一样。

开船的果然还是有两手的,只见他用竹篙灵活地撑在大山的石壁上,一个左急转,一个右急转,一个提排起飞,天啊,神人啊。不久我们就过了那变态的大山来到一个小岛上。

沙滩,海鸥,一片迷人的小岛,蓝蓝的海水,看着都醉了。我们要入岛了。

不久前听人说,这片小岛藏有无数黄金,我们这一群人就结伴来寻宝了。

走入小岛,感觉就像是一个热带森林,当然必须加上原始二字,热带原始森林。潮湿的感觉,一种新鲜又带有一种腐烂味道空气,仿佛其中还夹着一丝丝血腥。

血腥,什么情况?加速往前走,看到一副很奇怪的画面,恐龙?是的!恐龙!蟒蛇!各种庞然大物在一个满是尘土的地面互相撕咬。妈啊!出门的时候您怎么没把我绑在家里啊?我心里那个后悔啊,感觉小命就在那群大物脚下正被乱糟糟的踩踏着。

我们捏紧鼻子捂好嘴巴,不出一丁点声音,躲在一棵倒地的大树后面观看这这场战斗。却不知旁边一个五彩斑斓的蜘蛛从我们的观战台上悄悄地向我们爬过来了。

是的,悲剧就是这样发生的,什么叫天才的对手和猪一样的队友啊,吾命休已!只听见一声尖尖的女高音破空而出,场面静止了,蟒蛇、恐龙都瞬间扭头看向我们。小伙伴们还是都非常灵敏的,拔腿就跑。

我们这些外来客肯定敌不过地头蛇的,就这我腾空而起的一瞬间,我就看到一排尖尖的牙齿,我这是被当成花生米了?抛起张嘴接着吃才有劲啊。这个危险的关键时刻,我这打鸡血的爆发性体质起了救命的作用,也得感谢这大怪物的恶趣味,只见我360度空中翻转,两只腿像青蛙一样一伸一缩,"咻"的一下蹦上了旁边的参天大树,当然这时候装备的重要性就出来了,按下开关,射出手臂的飞虎爪,用仙女下凡的姿势飞向远远的更高的大树。就在我飞的过程中,非常不幸,大蟒蛇来了。

上天注定啊,这一生成不了仙女,只能成那大蛇的腹中餐了,越来越近了,大蛇那红彤彤的大嘴就朝我喷过来了!天啊!又长又红的蛇信子贴着我的手臂了,下一秒,我横着飞起来了,是的,我被卷起来了,进了一个红红的地方……

"我曾跨过山和大海,也跨过人山人海,我曾拥有着一切,转眼也飘散如烟……"闹钟响了,上班的时间到了。

南柯一梦啊,看来最近看盗墓笔记中毒了啊,不过,三叔啊,您太有才了。

盗墓笔记读后感系列5篇


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当不同的人在看完作品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毕后的想法写下来。一篇优秀作品读后感怎么写呢?为此小编特意整理了“盗墓笔记读后感系列5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转发阅读。

盗墓笔记读后感 篇1

《盗墓笔记》这本书的确让人又爱又恨,让我有说不清的话题,如果看过我的日志还没读过这本书的同志们,你们有福了,因为你们将有一本很好看的小说可以去阅读,而且我敢保证它绝对不会让你失望,这本小说绝对能让你们的肾上腺激素上升。看过小说的同学也可以跟我讨论一下。

其实之前想过很多次看完盗墓笔记会是什么样的一种心情,我想应该是深深的弹出一口气,是满足的一口气,因为里面的秘密都会知道,书上的人物可能生活会继续,但是这个故事会完完整整的呈现在我们面前。就好像我在看到三体大结局,对整个宇宙的最后命运画上休止符那样感到一阵的解脱。

谁知道他完全不是那回事,果然印着三叔的名字的书,每次看完大结局都是可以以这样的语气来说的,啊?完了吗?这还没说好啊,填下的各种坑爹的坑呢?咋啥都没有了?不勒个是吧~~这就把秘密说完了?要自己去猜想?这种感觉真的很不爽啊

首先其实我觉得应该先说说我对这本书的一开始的了解,首先我是看完《鬼吹灯》再看这本的,一开始抱着怎么还会有人写关于盗墓的可以超越鬼吹灯,因为鬼吹灯已经将整个中国墓地的设置写的一个比较高的高度了,作为探险类小说,这样的探险绝对的刺激也让人回味不已。所以当我看到胖子出现的时候还觉得盗墓笔记也只能抄抄鬼吹灯的东西拿来自己用了。

但是到了第二季的时候就开始发现了跟鬼吹灯完全不同的设置了,用书里的一句话就是“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到西海古墓的时候,每个人都不可能完全相信每个人,每个人都带着面具,阿宁也是,吴三叔是,闷油瓶也是,所以开始就让人更加着急看下去,而且所有的事情都往着之前的考古队而前进,过了无关紧要的秦林神树这一季后,云顶天宫,西王母国更是将这种秘密发挥的淋漓尽致,个人觉得,到了这里,整本书就出现了最高潮了,铜门后面的是什么?陨铁的中心又藏这什么?陈文锦和闷油瓶进去后又发现什么?这种让人抓狂的谜团让我感觉这本书就快出完了。

出乎我意料,后来竟然还出了5本书,甚至将谜团引向了更之前的对于张家古楼的考古的事件。就张家古楼竟然就足足写了三本多,4本,最后大结局才逃离出来,然而,其实有很多事情,作者都没有交代清楚,就几页纸的解释根本无法解释以上出现的问题,简直就让人感觉用谜团去掩盖谜团,然后出现更大的谜团。然后我就彻底晕了。

回过头来看,说是感想,其实是对这本书的一个梳理,呃,其实我还是很希望能出一个官方的解密档案,让我能够想的更远,思考更多关于这个故事背后有可能是现实的真相。

盗墓笔记读后感 篇2

“张起灵”这个问题名字就是像是人生一串解不开的密码,从我打开书那一刻起,就一直缠绕在我的脑海。三个部分普通的字,牵起了社会我们国家之间具有不可进行言说的缘分。每当学生轻声念出你的名字,我都泪盈于睫。

你是国王。 那把厚重的黑金刀是你的象征,也是不可战胜的标志。 从旅程的开始到结束,你用一种像上帝一样的冷酷和强硬的姿势来阻止所有致命的危险,保护你的伴侣。 你的手沾满了你自己和你的敌人的鲜血,但你眼中似乎与整个世界无关的样子从未改变过。 记住你的一句话:“如果你敢伤害我的朋友,我就杀了你。 即使你跑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找到你。” 这是一个守护神,面对敌人时最简单却最有力的誓言,掷地有声。 就在这时,你在我心中的位置上升到了一个遥不可及的高度。

你也是个失败者。太多的执着使你不顾一切地想完成使命,却得不到天堂的眷顾。痛苦的记忆消失,抹去了你和这个世界仅存的联系。我看着你不停地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我为你感到难过,为你感到难过,为什么你不能放下它?你就不能做个正常人吗?为什么要在一盘已经衰落的棋局中挣扎呢?我不能回答我自己,我想你也不能回答我。因为我没有一个你被所有人孤立的童年,我没有一个我无法理解的过去,我没有那么多你冒着生命危险的冒险经历。但这些都不重要,因为我会一直在你身边,即使你被大家遗忘了。

你多传奇。从西藏来了,到长白山路程,漫漫长路独自完成。家庭千百年来一个神秘的血液延续让你承受的悲痛重于泰山。而你从来没有抱怨过,去与世界上所有的终极守护。是的,你有损失,迷失方向,但在你的胸部,只有蓝色的独角兽见证你一直以来的努力。你看看这个,我由衷地敬佩:它似乎比你的肩膀上压薄了世界的任务更重,但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你有一丝感情,即使有,也只是短暂的挫折。命运似乎是他此行的在没有最终目的,你是不是没有合作伙伴:吴邪,脂肪,杰宇晨......但最终,你放弃了涵盖所有,义无反顾进了门代表最终的巨型青铜门。留给我们的,是一个孤傲回来,和无限希望的等待......

20xx年,张起灵走进了青铜门;与吴邪许下一个十年之约;20xx年,长白山人潮涌动,那么多中国人在我们等待着王者归来。虽然我没能通过亲眼目睹他们那样的盛况,但我自己心中的波澜亦久久教育不能为了平息。我也在等着你,等你可以再次成为闪耀!

张起灵,永远不朽!

盗墓笔记读后感 篇3

南派三苏看盗墓笔记有三年了,暑假作业有一项是读后感,我写了盗墓笔记。自我感觉良好。就希望老师别骂我。

前言:此文乃真实感想,不掺杂任何夸张成分。

说起《盗墓笔记》这本书,我不得不说,它的的确确是一本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但,这次写读后感,我毅然决然选则了它。它不仅仅作为一本大众喜爱的畅销小说出现在这里,更作为使我欢乐,令我悲伤,让我毛骨悚然,真正引我入胜的一本小说。

股市要追朔到五十年前,主人公的爷爷作为盗墓贼,从古墓中带回了一片极其珍贵的黄金帛书。五十年后的今天,他的长孙吴邪偶然进到了一个古墓。仅仅因为这次草率的决定,他卷入了一个…或许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抑或者是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面对一个又一个小谜团的答案,吴邪惊奇,又心乱如麻,就仿佛一块拼图,你得到了其中的几块,也无法推知整个图案。

故事并没有完结,谜团也不曾解开。对于好奇心强的人,这会是无休止的折磨。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吴邪,我现在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后悔自己当初所做的草率决定?人世间没有后悔药,就算悔死也无济于事,只能一心向前,就算当初一步走错从而满盘皆输不会赢,也只能一步步走到头。

剪不断,理还乱的谜团,人间冷暖和人之本性是《盗墓笔记》的经典之处。可兄弟间的深厚情谊,已经不知不觉让我的眼眶湿润,潸然泪落。在巨大的金钱与权力的诱惑下,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有些人肯杀死自己至亲至爱的。而吴邪面对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好友闷油瓶与胖子的失踪,为他们出生入死,不顾自己的性命;为他们低声下四求别人,不顾自己家族的声誉。相比那些"风吹两边倒",贪婪之极的人,他爱自己的朋友兄弟胜过爱自己!世态炎凉,人心冷淡,无邪与他朋友的友谊是珍贵的,更是可贵的!面对自己的亲人朋友,我们为何不去好好珍惜呢?

《盗墓笔记》让我想了许多,感动了许多,悟出了许多。无法刹住腾涌的心潮,但我只好就此停笔。就算它会随着潮流的变化而被遗忘,但我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会想起一些,回忆一些。记起那…

后记:此文献给我钟爱的《盗墓笔记》兔肉芹菜这个。有字数要求么?看的不是很过瘾。没办法,新初一,字数,这个我们要环保,不要浪费中性笔笔水啦。

盗墓笔记读后感 篇4

十年悠悠,愿你起灵从此不忘。

十年滚滚,愿你胖子从此傲娇。

十年茫茫,愿你吴邪从此天真。

那么既然十年长如十年,请容我十年,已换你一世不离,一生不许,也换你十年如我,十年依旧,更换你十年自如,十年欣然。

生不愿与你同离,死不愿与你相敬。那就“如果你消失,至少我会发现”,那就“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那就“带我回家”,既不愿与你同离,又不愿与你相散,那就挥挥手说再见,无非就是散席上的长与短,无非就是照片上的苦与乐。你还安好,而我,自然也安好。

二十年依旧,用两个十年换取你如我,用两个十年换取你如旧,用两个十年换取你如初生,仿佛只是在机关中的一次次算尽,仿佛只是在鬼魅前的一次次舍身相救,仿佛只是在人心后的一次次受伤。那就在从此,再不等待,再不欺骗,再不离去。无论你到哪儿里,我都会找到你,生不相离,死亦不相离。

瓶凯邪,铁三角。十年漫漫,前路也或许没有尽头。像一条射线,光源在我身上,光的尽头在你身上,射线很长,完全可以牵着你——只要你不钻进我心里。

瓶凯邪,铁三角。许你一生一世,因为我会想你。

没错,我是吴邪,但十年请容我,换得你一世不离。

盗墓笔记读后感 篇5

每个人每天都会做梦,可是有谁会想到有人会进入你的梦里盗走你的信息,谁又能想到世界上还有盗梦这一职业。其实,有些时候我们回忆很久以前的一些事,会分不清哪些是梦哪些是曾经发生过的事实。《盗梦空间》就是讲述了一个盗梦的故事。这部电影,是同学推荐给看的,看完第一遍,只是大致了解了这个电影讲述了一个什么故事;第二遍看完,还是有一些地方不明白。这次写影评,来来回回又不知道看了多少遍,虽不敢说全都看透了,但也了解得差不多。

杰作、完美、奇迹、不可思议、无与伦比??在几乎一边倒的如潮好评中,《盗梦空间》正向着史诗的方向飞速前行。有人说它是《黑客帝国》后最好的科幻片,有人说它是《少数派报告》和《碟中谍》的综合体,有人说它会重现《黑暗骑士》那夏的辉煌。虽然它被很通俗和多位卖座前辈挂钩。但评论界众口一词它创新、复杂、颠覆,并在同时确立了克里斯托弗·诺兰作为好莱坞最具创意的鬼才之一的地位。技术从来都是好莱坞最强的优势,可对于一开始就奔鸿篇巨制而去的本片来说规模壮观的视觉效果还只算锦上添花而已。真正让观者难以置信的是在动辄叫嚣三部曲的今时今日,还有主流创作团队敢考虑走扑朔迷离不落俗套的路子,能钻研商业与艺术的完美结合。虽有148分钟的片长,全片却并非拖沓冗长自找没趣。超现实的世界在快速剪接和敏捷叙事的辅助下展现得酣畅淋漓。 其次,数字特效在《盗梦空间》的制作中受到了相当高的重视,他们成功地把数字特效渗透到电影从前期到后期的整个流程中。卷曲的巴黎是整部电影的标志性画面之一,这是一个百分百的数字特效。限于自己对这些比较专业的东西不是很了解,所以对于这方面的描述暂且写这些。下面我就直接从影片的叙事开始分析: 首先是引人入胜的悬念。影片一开始,导演便用大远景向我们展示了混沌梦境(后来知道的)中的浩瀚的大海、孤寂的沙滩、巍峨的个人城堡??镜头再切到室内(城堡里),紧张的气氛下,那位老人(老年斋藤)和那个主人公(科布)的对话,还有那个看似与剧情毫无关系的金属陀螺??这些都让观众一头雾水,迫切的希望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 再之后,镜头又突然切换了:还是那座城堡,还是那个房间,但却是科布和年轻的斋藤对话,旁边还有科布的助手亚瑟,他们在向斋藤解释关于盗梦,关于意念植入的知识,使观众对这个看似熟悉,却又陌生的概念一下子产生兴趣,让人既感到惊奇,又感到疑惑,所以更加迫切的往下看去??而后,(科布的妻子)茉儿出现,俩人的对话以及随后出现的俩人对立关系让人更加疑惑:这俩人到底是情人呢,还是敌人啊? 然后就是“意念植入”任务的进行??之后,等观众基本上把盗梦、意念植入、造梦等概念搞清楚时,又有一个尚未完成的任务横空出世,于是急切的观众们又不得不耐着性子继续跟着导演的镜头看下去??当然,这期间还有对科布梦中世界的探索,人们明白了科布的苦衷,同情科布的同时又无法去帮他,所以就只能往后看科布如何处理他自己的各种问题了?? 可以说,导演在影片剧情的铺展上,不断“出谜语,造悬念”,再“揭谜底,继续出谜语”??这种反反复复的“问答”的出现,让观众心甘情愿的跟着导演的思路往下走,始终充满新鲜感地观看影片------引人入胜的悬念的设置,真的很成功!

其次是变化莫测的“蒙太奇”。 如果说一部影片仅仅有强烈的悬念和让人震撼的大景的话,那么这部影片的魅力就很难表现出来,而变化莫测的“蒙太奇”,就很好地弥补了这份瑕疵。 《盗

梦空间》中,每一层梦境都是相互独立的,每一层梦境都在不同的时间差中发生着不同的故事,而把这一个个不同的梦境,不同故事联系在一起的,就是刺激------声音刺激、重力刺激等等。为了使这种刺激表现得强烈逼真,导演用了蒙太奇的手法。首先是在本片的第一次盗梦行动中:此时科布用的已经是双层梦境了??第二层梦境中,城堡突然开始崩塌,让人吓了一跳----镜头切到第一层梦境:原来是有爆炸??之后整个第二层梦境突然被大水所淹没-----镜头再一切:原来是科布被浸在水里了------被刺激醒了??再后来又是与现实世界的“链接”?? 现实世界中,科布在蒙巴萨逃亡时,科布的逃亡与追踪杀手的镜头的不断切换,增强了场面的紧张局势,让人不得不佩服科布的身形的矫健。然后就是在药剂师的地下室里,科布以身试药,又是在梦中看到茉儿,之后迅速转到现实,让人也为科布捏一把汗。 第二次“意念植入”任务中,三层梦境加上现实,四种蒙太奇的切割转换,更是让人惊叹。现实的飞机,狭小的空间中,一下子跳入第一层梦境中巨大的城市空间----让人不得不再次感叹想象力的伟大;然后第一层梦中伊姆斯化妆模仿小费尔的教父布朗宁,也是惟妙惟肖;接着转入第二层梦境,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亚瑟利用视觉矛盾帮助自己击退投影人物,使自己能够安然完成任务;第三层梦境与混沌中,任务关键人物小费尔利用混沌复活自己在第三层梦境中的身体,继续探寻秘密(意念植入);还有三层梦境中的雪崩、二层梦境中的失重、一层梦境中的`汽车从大桥上落水。镜头不断地转换,不断地牵扯着观众们的心,不断地营造紧张气氛,不断地突出任务的艰辛。 蒙太奇,是电影中的好东西??变幻莫测的蒙太奇,让人更为舒适地在梦中遨游?

还有就是音效,影片中有不少打斗的场景,配上紧张的音乐,使情节更加的紧密,更加的牵动人心??

除了以上拍摄上的技巧外,这部电影本身的内涵也是不能忽视的: 梦境与现实,看似遥远,却又真实地在影片中发生了。人,可以在梦境中追逐梦想,可以在梦境中胡作非为,却不可以在梦境中迷失,要记住,不管怎么,要回到现实,回到梦开始的地方。电影在最后留给大家一个悬念,科布在“回到现实”与儿女团聚之后,用陀螺测试是否还在梦境中,电影突然结束,到底是在现实,还是梦境?我非常希望科布回到现实。对于科布而言,有没有回到现实已经没那么重要,因为不管有没有回到现实,在他心里,他已经和儿女们团圆了,他在心里得到了满足,即使他依然在梦里,在他没有意识到是在梦中时,他是幸福的。但是,对于他的队友来说,如果他没有醒过来,他们将丧失一个优秀的造梦者,一个可敬的朋友;对于他的孩子来说,他们要在失去母亲的悲伤下,再次承受失去父亲的痛苦。影片中有这么一段对话:他们每天都来这里做梦吗?不,他们来这里是为了被唤醒,梦境已经成了他们的现实世界,不是吗?可是梦毕竟是虚拟的,里面的人物也只是自己梦境的投影人物,梦境再美好也不能沉迷其中。就像科布在最后对他梦境中的妻子说的那样:我不能跟你在一起了,因为你根本就不存在,我无法再继续想像你了,因为你是如此复杂,如此的完美却又不完美,看看你,你只是我妻子的幻影,你是我所作出的最好的投影人物,可是,对不起,你还是不够好,现在我必须放开你,必须放你走。

不管影片的最后科布是在现实还是在梦里,我相信在最后他一定能回到现实,因为他已经可以面对他的妻子,他自己本身又是个优秀的造梦师,他一定可以分清梦境和现实。然后回到现实,与儿女团聚??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最怎么写集锦12篇


书籍给人以知识,给人以感悟,读完作品之后,心中会感觉很充实。为了记录阅读作品时闪过的想法,我们相当有必要去撰写读后感。那些优秀的读后感都有哪些优点值得我们学习呢?读书笔记吧的编辑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最怎么写,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最怎么写【篇1】

暑假里,我读了很多书,也有了许多收获。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作家南派三叔的作品《盗墓笔记》。

有很多人认为,盗墓笔记是一本难以登上大雅之堂的闲书,但只有你将它真真正正仔仔细细地读完之后,你才会知道它并非你想象中那么不堪。

故事的大体内容是这样的:主人公吴邪在杭州开了一家名为吴山居的古董店,一直守护着爷爷五十年前得来的一份珍贵的战国锦书。直到一个外号大金牙的人带着一份古怪的鲁国字画登门拜访,他本该平淡无奇的人生彻底发生了变化。

山东瓜子庙的鲁王宫,西沙诡异的海底墓,秦岭中神迹般的青铜神树;长白山上永远的云顶天宫,塔木陀之中的神秘蛇沼,广西巴乃的张家古楼。一路走来,吴邪经历了很多,也因此和诙谐可爱的王胖子、沉默寡言的张起灵成了过命的兄弟﹝俗称铁三角﹞。

本以为故事到这会有个美好的结局,但作者的笔锋一转,写下了吴邪千里跟随张起灵又来到了长白山,并与其定下十年后到青铜门前替换张起灵守门的约定﹝人称十年之约﹞以结尾。

看到这本书的最后,相信有不少人会因为吴邪在结尾的一句:“我必须走下去,因为我还有下一个十年要走下去”所感动。从这句话中,我们似乎可以真实的感受到吴邪的无奈和疲倦。

所幸,继《盗墓笔记》之后,还有《藏海花》和《沙海》等书来延续这个未完的故事。

今年的8月17号,我与十多万稻米一起等来的一个平淡却又在情理之中的结局:十年之约到来,经过无数次蜕变的吴邪与发小解雨臣、王胖子一起上了长白山。在青铜门前,吴邪与胖子终于等到了张起灵。张起灵依旧是那副年轻的面孔,而吴邪和胖子的脸上已然出现了岁月的沧桑。

看到这里,我的眼泪就下来了。我想,看到这个结局,那些在8月17号真的不远千里赶到长白山,只为等候一个并不存在的人回家的稻米们应该很欣慰吧?

盗墓笔记出版六年,有了上万的粉丝,这一路走来,很不容易。但在这一刻,至少这一切都是值得的,不是吗?如同结尾的那句话:“张起灵,我们只是,好久不见。”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最怎么写【篇2】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说实话,我不是那种喜欢把所有的行为都归结为古人智慧的人,但是,想了半天又半天,还是只有这句话最合适―――应该说,在每一个行业,每一种专业,每一个群体里面都是这样。

比如说在我们从小玩儿的这帮哥们里,有一个学化学专业的,平时聚在一起的时候,我发现他总喜欢拿着手机看一部叫斗罗大陆的小说,我从他那第一次知道了网络小说,从那以后我才知道,原来在网络上也存在可以称为小说的东西,而且看的人竟然有那么多。

虽然我的专业是中文,但是据我所知,在我的专业里面,对网络小说的介绍非常少,我的同学们大都跟我一样,所了解小说的范围仅限于教科书上的分类,看的小说也仅限于教科书上所分类之内的书。反而是其他专业的朋友,特别是理科的朋友对网络小说情有独钟。就我而言,从小看惯了中外名着,名家大作,一来是不了解其他的小说种类,另一方面,也压根不认为这种无名小辈写在网络这个浮躁的媒介上的这种东西竟然也能称为小说。

而事实证明,文科生们反复考证的那些中外名着各种代表作的影响力其实完全比不上理科生喜欢的网络小说的万一,而网络小说的质量――这个文科生最看重的其实在很长时间完全不真正了解的东西――也确实不低。

在书店工作久了,书店里的畅销书,十有八九都是网络上流行起来的,这种形势彻底打破了我的迂腐。我开始看网络小说了。因为朋友口碑的原因,我看的第一部网络小说就是:盗墓笔记。

盗墓笔记讲的就是盗墓的故事,这个故事理应充满了民间味,乡村味,传统味,历史味,看了以后我发现还有侦探味,鬼味,政治味。

盗墓笔记以章为基本单位,数十章为一个故事,两个故事为一本书,一共八部九本书。

主要人物人吴邪,胖子,闷油瓶,阿宁,三叔,解连环,陈文锦,潘子等。每个人都各有特点:吴邪是一个普通人,胖子是乐观派,也是我的偶像;闷油瓶是典型的武侠小说中的高人形象;阿宁是一个类似于赵敏的女子,调皮可爱;三叔是神秘人,有点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感觉,小说的悬念几乎全跟他有关;陈文锦是老一辈的美女偶像,正派而吸引人;解连环跟三叔一样是枭雄人物,两人组合,颇有点无敌和一切尽在掌握的感觉;潘子是三叔的兄弟,凶猛而不失心细,忠诚而持久。

一部小说好不好,很大的一个标准是是否能让看小说的人了解足够多的知识,这部小说做到了,藉由盗墓的历史,原始社会,春秋战国,明清现代的各种名人故事像一幅美丽精彩的时代画卷一样展现在我们面前。这些历史知识,让我们这些中华儿女着实受益匪浅,又惭愧不敢当,就我而言,一直以来都以为原始和奴隶社会在各方面都是落后简单的,就像历史书上的介绍一样只有破碗破罐,高手几个笨蛋一筐。

而对封建社会的中后期的了解就要多得多,特别是受电视电影武侠小说的影响,对明清唐宋这几代的了解有点畸形地突出。

而盗墓的特殊性让我看到了中国原始和奴隶社会以及封建社会早期的高度文明,人民群众的智慧。着实了给我不少震动:我们太小看祖先了,我们太小看历史了。要知道那段我所小看的历史的岁月长达两千余年啊!

看来我要重新认识一下这段历史了。

一部小说好不好,还有一个标准是是否有吸引人的情节,这部小说有,而且大大地有。最大的一个就是三叔,这个人物身上自始至终有着无比大的悬念,从刚开始的铜鱼,到后来的身份,再到后来的老九门大计谋,我就是被三叔这个人牵着鼻子走,吸引得不行不行的。还有一个就是铁面生,汪藏海,万奴王,西王母,样式雷所引起的山东瓜子庙,西沙海底墓,云顶天宫,蛇沼鬼城,张家古楼这些古代的盗墓线索。如果说以上两个都是带有严肃的侦探因素的话,还有一个是幽默因素的吴邪胖子闷油瓶的盗墓探索情节,还有吴邪与阿宁的暧昧,闷油瓶的身份。相信不少人是由这两个因素作为身临整个盗墓活动的载体,阿宁死了以后,不知道有多少人都不想看了

一部小说的影响深不深远,在于在多大程度上改变了一个人的世界观,这一部小说就改变了我的世界观。今年没看几本书,这一直是我的遗憾,不过好在在年底前看了盗墓笔记,让我得尝所愿。这部小说改变了我的是:一直以来,我都以为教科书上讲的历史是最终的原貌,但是看了这本小说以后我发现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历史是多姿多彩的,不仅仅是朝代更失失迭名人将相那点事,每一个人都有故事。而且根据个人的观察角度不同,每个人的故事长度也不同;再一个就是书中在每次侦探遇到死角的时候都会出现一次重新认知,最终发现问题出在先入为主,就是人带着一个思维去做事,碰到问题的时候用之前不确定的想法作为指导,结果往往步入死胡同,这时就要求我们以一个空白的大脑,不带偏见地去认识问题,这个教训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都是很好帮助的,对于我们真正成为一个成熟的人更是大大地有好处;还有一个就是历史的类似,我最近才发现这个问题,就是不管历史怎样发展,人性都是差不多的,并没有多大发展,所以历史上的人们干过的事,十有八九现在的人也在做,而且基本上毫无新意,这也是很无奈的一件事,一直以来人们用所谓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以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现代的必然要比古代的新高妙,但是就人们做种种事,做种种人来看,现代和古代的差别相当之小,人们一旦做了一件事,就像王小波所说的最经典的一句话一样:一切都不可避免地走向庸俗―――什么都跟历史上的一样。这可以说是人的悲哀,当然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不至于那么悲观,因为既然不可避免,也就随他去吧。

总体上讲,这部小说的侦探元素是最终吸引我看下去的,最后的网络上出了一个最终解密版的文章,非常好,把小说里所明的事和人都联起来了,几乎毫无破绽,谢谢那位高人。虽然我对这个行业,对于这个行业涉及的传统知识和历史知识不太了解,但我还是有一些最简单最直接的疑问,但那都是我不想提出来的,;因为一部小说写到这种程度,已经不简单是一个人能完成的了,这已经是广大网友的智慧了。我不能对群众的智慧用劣质的问题质疑。

所以我对这部小说打上99分。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最怎么写【篇3】

第2次看了,还是一样的挖坑,挖到自己都埋不了,我觉得他从最开始就是单纯想写一部真正的盗墓小说,有灵异有传说有粽子,看七星鲁王宫就知道了,尸傀被瓶子一指跪下,解释过来还是比较灵异的解释,潘子还是最初那个毛手毛脚,胆子不大的兵油子。

可是到后来,南三就想写成悬疑了,按照我的看法,老九门最开始他也是有想法的,想写成一个故事的,但是没有最终的那么机关算尽,甚至整个九门都是背负着一些东西的。

南三曾经封笔一段时间,我觉得就是情节上难以为继了,前面的情节是不错的盗墓小说,后面实则就是悬疑小说,再到后面更像是科幻一样的了,笔力不够难以为继,也只好处处挖坑,穷尽全力去填坑了。

这是一部不错的小说,甚至是我青春回忆的一部分,但是以我现在来看,还是比较好看的,但是南三对于情节的把控实在无力,只好努力去填,只不过填的还可以,但是老毛病还有,填坑的路上他还会挖坑,所以才导致了几乎现在都没有一个非常明确的定论——

因为他自己也说不好,还在做盗墓笔记的衍生作品。

其实从一开始潘子形象的离奇转变,就可以窥见这个老贼真的是习惯性挖坑,话不说的似是而非就不舒服。

希望他能真正的把这个故事圆满地圆回来吧,那样对我写东西的帮助也是挺大的

盗墓笔记我给三星,不是因为不好看,抛开那些所谓的cp粉,情怀粉,我这个实体书一上就买了全套的人,也是走上写作这条路的人,想看到他情节能够圆润如一,不负我望。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最怎么写【篇4】

其实很久之前就接触到了这书,第一本书第一册,第二本是第六册,总之就是乱序的那种,因为是在书店站着看的,也没有钱买(觉得老妈不太愿意给我买这种小说),书店有全套的但是有的拆封了有的还是没有拆封的,所以只能哪本拆封看哪本,看得乱七八糟的。最寒假回家心血来潮在这里搜索,于是便开始重新阅览,痴迷多天。很精彩,不过有些谜团还是没有解开,我喜欢小哥,喜欢胖子,喜欢天真,喜欢铁三角。闷油瓶,这个酷冷的小哥,颜值在线,安全感担当,我脑海里一直有一个模模糊糊的形象,就好像嘿嘿小哥是男朋友的那种感觉嘿嘿嘿哈哈哈哈哈(我知道会有很多情敌哈哈哈),然后最搞笑的是胖子,简直是宇宙无敌第一可爱有趣的胖子啦,这家伙是欢乐源泉,尤其是和天真在一起的时候。而吴邪,就是我们大多数人中的一个,很真实,很相像。我不知道我说这些是在干嘛,但是我很想念他们后来,想看看十年之后,我还是怀念小哥(喜欢他啊),怀念胖子和天真,我的铁三角啊啊啊。另外从另一个角度讲,三叔写的很不错呀。有很多话,有很多的意蕴。后续可能会再看其他相关的几本书,不过最近追这个实在是拖了很多单词没背,生物钟也全乱了,极不规律,极度放纵。明天重新开始,认真生活。再见。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最怎么写【篇5】

初中的时候到手机店花钱下了一些小说,其中就有《盗墓笔记》,但是不是完整版的。以前不像现在这么方便,想看什么小说都可以在手机上搜,那个时候智能手机还没有现在这么普及。所以看完手机上下载的,我的线索就断了,隔了几年又给我找到了后续版本,但还是不完整的,因为不知道什么原因作者没有更新了,线索再次断了。不管时间隔了多长,我还是想知道结局,我还是想知道接下来吴邪他们会经历什么。又隔了几年吧,不知道从哪里看见这本小说完结的消息,这个时候我有了智能手机,我有了搜索渠道。所以我不困难的找到了资源,虽然隔了好多年,但是看起来还是那么的津津有味。看完之后我感觉好失落,怎么就完了呢?我还有好多好多的疑问呢!

md,感觉就像是在寻找一本被分散的绝世神功。因为偶然的机会练了绝世神功的残篇,然后为了成为武林上一等一的高手,一统江湖,我一直苦苦追寻着后续功法。最后终于给我练成了,哈哈哈[憨笑][憨笑][憨笑]

看这个封面,莫名其妙就会想到格尔木疗养院。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最怎么写【篇6】

铁三角――读《盗墓笔记》有感

这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神鬼,是人心;这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题记

吴邪,其实是一个很普通的普通人。可是令我感到欢喜的是,在任何可以改变他人生的拐弯点,他都保持了自己的良知,即使在最后他戴上了一张穷凶极恶的面具,他的内心仍是吴邪,仍是那个有点小奸诈却希望所有人都好的“天真”吴邪。

闷油瓶,这是一个犹如神佛般的男人。有他在,吴邪无论何时都会感到心安。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懂悲痛,总是像一个瓷娃娃般淡淡的看着这世界,然而,他总是在默默地关心着吴邪和胖子,永远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像他一样带给他们两个人那么多的安全感。

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痛苦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么胖子就是最正常的那种可以化解痛苦的人。在所有人都选择沉默的时候,只有胖子忍受住一波波的痛苦强装笑脸送给身旁两个人。一个真正理解痛苦并且将它们一一化解而且还笑迎伙伴的人,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佛了。是的,胖子就是那个看穿一切的佛。

他们之间的情谊牢不可破,犹如铁打的一般,尽管闷油瓶最后带着鬼玺进入到青铜门后代替吴邪去守这个十年之约,尽管潘子最后以命相托护送吴邪逃离了张家古楼,自己却永远长眠在了古楼内,尽管胖子最后因云彩的死去而承受不住打击留在了巴乃村,但是他们之间的情谊从未破裂过,他们告诉了我,友谊,可以将一切打击它们的力量一个个粉碎。

“我愿用我一生,再换你十年天真无邪。”张起灵的一句话,足以使我动容。

世界上最邪恶的,不是神鬼,是人心;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最怎么写【篇7】

追了南派三叔的书,追的好辛苦,当时我还是个快乐单身汉,三叔的书从《盗墓笔记》系列,到后来的《怒江之战》《大漠苍狼》《沙海》等无结尾的书,大多都被拍成了电影或者连续剧。如今已经不堪回首了。三叔自从掀起了“盗墓热”的大浪,后面就是小浪花了。

三叔经常是一本书出版多个SKU,眼花缭乱,但是他的代表人物是永远的吴邪。现如今《盗墓笔记·十年》这本书,不乏炒冷饭的嫌疑。但是作为一路追随的读者,我是心甘情愿被割韭菜的。这十年,关于历险和盗墓的题材不断的搬上荧幕,读者想得到的想不到的场景,都给你还原一下,没有一部电影能带给我看书时候的乐趣,那种书虽厚,但是不禁读的郁闷,一晚上就看完一本新书。啧啧称奇三叔的想象力。

但是这本书绝没有这样的感觉了。也许读者也从一开始的猎奇到后来的麻木,想再从新对盗墓题材热血变得艰难,就算有吴邪和闷油瓶也不行。不过书的纸张和可是真的不赖,京东上23元买的。老粉们,啥也别说了,这么多年的银子都给了三叔,还差这一本吗,凑齐它,就算给自己的交代吧,尽管你会发现没交代啥。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最怎么写【篇8】

看完所有《盗墓笔记》(包括后记),窗外已经摸漆码黑得了。

屋里只开了一个小台灯(就在我手边),我坐在床上,抱着电脑发了一阵呆。我伸了个懒腰,才意识到自己嗓子干的发疼,胸口憋得也有些难受了。我起身去厕所洗了把脸,打开冰箱拿了个西红柿,一边被冰凉的汁水刺激着感官,一边在体会天真最后的感受和整个故事。这整个故事,我一边看,一边上网查资料,一边过活着我的生活。我断断续续地终于看完了,心里没有那种看完一篇小说后的畅快,有一丝惆怅,一丝好奇,一丝安定,一丝期待,总之就是各种情感交织在一起。

我从整套书学到了很多东西。无论是专业的盗墓粽子类术语或知识,还是世俗人心。对于总体结构,我觉得南派三叔构造的挺严密的。看到一半的时候,看着南派三叔用大量的言语去描述整个关系网里的各个家族之间,伙计们还有三叔这个人。我开始起疑,这书最后不会告诉我,人心可畏,家族秘密之类的吧。当时觉得和盗墓有些跑偏了的感觉,可又连着,于是我就看了下去。南派三叔终是没亏了这个题目,整个大故事下来,没离盗墓主题,还含带了那么多贴实的东西。给读者一种很真实的感觉。南派三叔的文笔和写法结合的恰到好处,还很诙谐。再未来的故事,更是笔刃有余啊。至于有很多人说结局很不给力或者埋怨作者很多事情都没交代清楚,我觉得若是仔细看完整本书,再连贯起来,其实疑问并没有那么多。或许是因为一开始连载的缘故,所以有些地方扑朔迷离,解释不清。每看后记之前,我确实是想对南派三叔说一句,后来呢?紧接着看了后记之后,我就觉得南派三叔肯定在某个角落偷笑,一种自豪和骄傲的感觉顿时倾出。

整条龙脉以及那个它等,南派三叔安排的有条有理,要我单纯地说最喜欢的盗墓地点或者情节还真是有点难。鲁王宫和秦岭那些实在的底下墓穴,让我开了眼界。我脚踩着地面,有种可能会有粽子的手从地理抓住自己的脚踝的感觉。尸变和各种奇特虫子,还有关于鲁王的秘密和传说让我有点晕头转向的。关于麒麟血,我想是在天真那个狐狸青尸上方,他抽出宝剑时,误食了那块甲片。甲片后来融到了他的血里,导致了他有了类似于蚊香的血。南派三叔细致的描写,让我如身临其境般的。海底古墓或者河底古墓勾起了我很大的好奇心,我想在那座古墓里还能呼吸着地面上的空气,不用潜水一切的设备,这该是多么神奇的事情啊。人们是怎么利用技术来开凿出来的呢。还有鸿伟的工程和深不可见底的智慧与技术活儿,各种机关,各种楼型或墓型,这都是人才啊。暂且不说汪藏海这人有多坏,就说这个脑壳里有多少智慧的成分啊,这是人才啊。我一次又一次地感叹着古人的智慧与技巧。或许是时代的局限性,他们的思维方式让我感到我现在所认知的这个世界是远远赶及不上的。长白山上,雪积连绵,却没想到雪下的另一番天地。想来,这些雪也是不会的寂寞的,有尸胎,陨石,各种断崖,阴兵,粽子等等的陪伴,还有那铜门后面的小哥守护的秘密。最后陈文棉的后来,还有天真在陨石里见到的那张脸,以及小哥的失忆症是怎么回子事情也算是个谜。根据逻辑推断,陨石的性质以及这些人身后背负的责任,或许也能猜得个一两分。关于陈文锦和小哥的体质也是个谜,一直年轻是因为经过了什么地方还是因为误食了什么丹药呢。每每把两个人连到一起,我就想起了霍老婆子当时见了小哥之后立马跪下时的情景,按照天真和小哥的推断,她是骗人的,她的沉默是在找理由掩盖真相。后面也提到了他们这些老九门的不守信,想必霍老婆子八成是心虚。可我总是会想多问一句,那,小哥的真实身份,抛开一切责任秘密后的他是谁,只是单纯为了那个秘密而来到这个世上的吗,那岂不是太凄凉了。再说那洛尔木还有巴乃村里的故事,更是各种古墓的结合体。我一直在构想蛇的样子们,落萨陀(忘了是不是这个名字了),真实的样式雷张家楼是什么样子的,还有最外面那层保护厚皮又是什么样子的呢。搜索了很多资料,还是有点难以在脑海里勾勒出。关于蛇后,我想会不会就是阿宁,可这又有点不太符合情理。于是我想,阿宁或许只是个引子,那蛇的食物罢了。两种想法各占一半。所以说,疑问是还有的,可是都是一些可有可无的信息了。最重要的不还是那些秘密,那些责任,那些时代里那些人留下的那些事情嘛。最后小哥去肩负起,也算是个圆满的结束了。

下面我想说下人物们和人物关系,这是南派三叔也着重的一部分,我感触颇深啊啊:

吴邪:做为一号男主角,读者们以吴邪(天真)这个主人公的第一人称去经历这些事情,像南派三叔说的,的确很废材啊!!!严格说起来,他比不上小花的身手,闷油瓶的敏捷思维,三叔的果断以及胖子的莽撞诙谐(有点不太好形容胖爷),百无一用是书生啊,天真深刻地在前面的情节印证了这一点。有时候我都想拍着大腿替天真做了些事情,可还是想想就罢了,毕竟不是真正的局中人,最能让我这读者受折磨的就是那份好奇心。天真的好奇心和我的好奇心,对后面的事情的探索,还有那个秘密。慢慢地体会天真的细腻心思和逻辑思维,他的懦弱,他的犹豫,他的不忍和隐忍,他的舍不得,他的感性和理性,他的顽强,他的执着,他那满满的盗墓基础知识。作为读者,我真的有点难去评价他。这书没了他,也少了很多。通过他这个人物,反衬了那些伙计们的墙头草性质,以及人心和人性的险恶。他像个工具,被那些前辈利用了;却又像个男子汉,坚强完整地走了下来,以及后来帮三叔把场子镇住。唯一很想提的就是他很重感情,看到后来他追随闷油瓶那坚持不懈的精神,我很想拍他几下说,够仗义啊!虽然他们被很多腐女YY了咳咳,但是,但是这建立起来革命的感情已经很坚固了。至于那份责任,更像是把他们联系起来的一个枢纽。

张起灵(我其实更倾向于叫小哥,闷油瓶):他对天真说过,我是个不知道过去,没有未来的人,在这世上,可有可无的,即使我死了,也对这世界没有丝毫的影响,仿佛我从未出现过一样。这种感觉真的好心酸,我看到这时,真想把小哥好好抱住说,才不会,忘了以前,我们以后在一起吧!(咳咳,纯属YY。其实对天真也动过这个念头的。害羞ing)他的出现就是整个故事的伏笔,而他的离开也是整个故事的结尾了。他绝不是可有可无的,他最后还是守住了这个秘密,承担起了这个责任。我想了很多次,这样子的一个人,怕是只有责任相伴,其他的人和情什么的都是风景里微不足道的灰尘吧。天真和胖子是在他两次失忆时出现的人,也带他最后走回了这个秘密或责任。他的出生和成长环境影响着他,他冷静理智的出乎常人,不过他还是有感情的。我想他必然也是有感情的,对天真和胖子。我真的很想作者给小哥一个有血肉的背景,而不是那冰冷冷的血腥的家族责任。很心疼小哥,也很佩服小哥执着的信念。

王胖爷:想起来,胖子一开始大喊着说,我要是怎样怎样,我王字就倒着写,就反着念,可是无论怎样,它还是个王字啊。南派三叔说过,如果说无邪是那种逃避痛苦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么胖子是唯一可以化解痛苦的那种人。仅仅为此也要叫好色闯祸仗义幽默的胖子一声胖爷。胖子机灵的脑子和身手是很多危境中的一个转折点。(他比天真那废材其实有用多了。嘘)到后来,云彩的死,胖子的变化。我心里揪了一下。很难过。这么乐观的一个人,却始终也逃不过命运的捉弄。想起他第一次见到天真,那时候他就已经感觉到了这孩子的天真无邪,还一直拿这四个字当称号打趣吴邪。他说过很多很经典骂人的话,还有被人姑娘甩耳光的经历。我只能说,佩服啊。从脑子到嘴到身形,都是不输一个瘦子的!

潘子:跟随三叔,忠肝义胆,上得刀山,下得火海,令人敬佩。看到第一次潘子受伤,我就想这人承受能力真强啊。后来潘子多次重点出境,没有一次是体肤完整的。可他竟然都坚持了下来,受伤,复原,继续受伤,继续不完全复原,如此循环,如此坚强。他的世界后来是为了三叔而活。三叔在,他守护;三叔不在,他生活也没了多大意义。天真对他说去找姑娘就成家,他摇头说要等三叔。南派三叔描写到潘子住的地方时,我又一次心酸啊。跟三叔闯荡了半辈子,最后落得这么个下场。是三叔没给他后路,还是那些市侩伙计们的人心可畏啊。最后他死的时候对天真说,小三爷,你大胆地往前走,我在后面看着。你不要辜负了三爷,也不要辜负了我。去吧,大胆地走吧。我想天真最后出去之后,怕是心里什么滋味都有了。真的太难过了。可潘子也别无选择。

袭德考这些鬼佬们:我一直都很想吐槽,你们一群黄毛蓝眼怪物们往我们中华国土里钻什么钻啊,骗子就算了,还跟个穿山甲似的,真以为你有什么超能力啊。给你们面子,让你们进了国土就算给你面子,还一个劲钻啊动啊,有钱了不起啊,有钱就回家老实呆着去。骂之后,又觉得自己太愤青了。其实这些外国人利用当时国内没用的先进技术,来分析那些资料,获得一些后来很帮助天真的资料,这些都是一些铺垫和积淀啊。只是想着自己国家的东西被别人动着,终归是不舒服的,可又不能怎样,国没强大到那种地步,这些鬼佬就当是帮忙了,也没什么大碍。不过袭德考骗吴老狗那事可真是不厚道啊不厚道。最后死掉了,他到底知道多少,参与了多少,他这种自私的人估计只有自己知道吧。阿宁的去向到底和天真的梦有没有关系也不知了,不过关键的是最后天真他们逃脱了呼呼。

二叔和三叔都很像那种大神,值得膜拜啊。在范儿上,二叔做的更好。两个人,冷酷,手段各种,心狠,计谋多等。

解连环,尽了一个三叔该尽的所有责任,也算个豪杰。可惜最后到底是死了还是隐匿了,其实还说不打准,死了的可能更大些或许。可后来在故事结尾的时候,告诉天真所有秘密的时候那个人,我在质疑中

伙计们和王二邱等人,人心隔肚皮啊。天真说,其实那些粽子还不如这些人来得更可怕。人情世故,三叔在的时候一个样子,三叔不在又是一个样子。我一想到潘子挨的那几刀,我就觉得十分不服气,很想跳进去故事里去找雷子们把这些人全丢到监狱里去折磨一番。

那些老九门家族的后辈解花儿,霍秀秀:至今为止,我也不知道这个花儿到底是能不能够完全信任。像胖子说的,我谁都不信,这些人也不能够信任。皮包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唉,还是那句话人心啊险恶的江湖啊啊。看到霍秀秀的出现,我还以为一切秘密都要有了个蓝图了。可谁知道,这孩子也就打了打酱油,露了下脸就没啥再可表现的了。

老痒的故事吓人啊,我有点不太愿意回忆他的那段故事。一是有点晕,二是太诡异了。他那技术估计能帮克隆生物事业很大的忙。他怎么生活的啊,什么感受啊,奇了葩了真是。

太多感受了,不是分分类什么的,一时半会儿就能讲清楚。只感觉,这书写的真是他娘的好啊,什么样子的情感都融合在里面了(套用胖子的语句模式)。

不知道南派三叔有没有继续打算写十年之后的故事。或者说这故事到了这里就是很圆满的结局了。无论怎样,我想这故事就在这里,结局是不会有的,因为时间是没有结束的。所以,作为读者,我只能弱弱地问句,后来呢?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最怎么写【篇9】

我是一名即将上六年级的孩子,读过的书也有好多好多,其中最令人难忘的是《盗墓笔记》这本由南派三叔写的小说书!为什么说是令人难忘的呢?原因包含两点∶第一,这本书是连载,包括《七星鲁王宫》,《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阴山古楼》,《邛笼石影》等。第二,作者南派三叔还写了许多盗墓系列的小说,比如《沙海》《藏海花》等等!

文中主人公名叫吴邪,看到这个名字让我们联想起了天真无邪这个词语。是的,也有人叫吴邪天真。吴邪喝长沙的老九门也是有关联的,他是老九门老五的孙子!

这本书主要讲述吴邪、王胖子和张起灵一起去调查一支西沙的考古队,因为考古队去了一个古墓后所有成员居然保持相貌几十年不变,虽然张起灵也是考古队的一名队员,但是他失忆了,所以没有给他们带来消息。经过查证,那是一支由老九门后人组成的考古队。吴邪与王胖子一路寻找着张起灵的故事……

我们再来讲讲老九门。老九门在长沙是个势力庞大的大家族,上三门为官:张启山、二月红、半截李!平三门为贼:陈皮阿四、吴老狗、黑背老六!下三门为商:霍仙姑、齐铁嘴、解九爷!

《盗墓笔记》虽然这套书写得栩栩如生,但是事关盗墓,看着看着还是有点惊悚。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最怎么写【篇10】

这不是读后感,这是读后感动我的那三段话,以及关于未来的憧憬。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老板,如果我的朋友收到任何一点伤害,我一定会杀死他,即使他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他,反正我有的是时间,关于盗八。”闷油瓶淡淡地说出了这句话,身后是不知所措的胖子和吴邪。

——————form张起灵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把我所有的产业全部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它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到这里来,不是来求你们同意这件事情,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是再敢对张爷说一句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那一刻,他的愤怒没有让他感觉到指骨碎裂时的剧烈痛苦。

———————form吴邪

“胖爷我就待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出去,一个是你天真,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胖爷我的事情了,你知道胖爷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算是一件美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有一个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我,别让胖爷我这辈子再有什么遗憾。”

——————form王胖子

潘子死了,云彩死了,小哥进了青铜门,定下那个十年之约······

看正文我没哭,看后记我是忍住没哭,希望在少年篇的小哥和天真能有幸福的结局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最怎么写【篇11】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在盗墓过程总所发生的光怪陆离故事。

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一步步地逼近,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

《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带给我的那些感动,譬如潘子对三叔的忠诚,天真、小哥和胖子之间的铁三角关系,还有天真和小哥之间深深浅浅的羁绊……我相信,这是任何一部小说都比不上的。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最怎么写【篇12】

从我决定写这个题目开始,这就注定是个漫长的故事。《盗墓笔记》,没有多好的文笔,或许,这只是一种网络小说。但又或许,就是因为你没看过,所以你才不知道有个团队,他们的故事超越友情超越亲情,最后的结局,又令人心痛。

那个说着带我回家的张起灵;那个说着如果你,消失至少我会发现最后却丢失天真的吴邪;那个说着胖爷我一身神膘走天下的王胖子。还有那个台上花开花落又仿佛看破红尘的谢雨辰,与那个笑看一切,玩世不恭的黑瞎子。他们走在这个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的世界里,从最初的各怀目的,到后来愿为对方涉险,而那个打着天真无邪名号的小三爷,从开始的走进别人精心布置的迷局到后来自己精心布下命局,从小三爷变成小佛爷。这十几年一路走下来,看着他们一点点脱变,看着他摘下了脸上的面具却戴在了心上。

解家雨臣,立也无痕,玲珑水袖,一纸戏文。王家胖子,嬉笑怒骂,痛彻心扉,长伴故人。张家起灵,麒麟缠身,悠悠长白,岁月无痕。吴家无邪,翘首回问,凝眸远视,天真已逝。齐家黑瞎,笑得轻佻,风雨陌路,恍然一生我们只是听书者,奈何早已入戏。

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比死亡更可怕的是永生,这句贯穿全书的话,吴邪明白,我们也明白;有些面具戴上就摘不下来了,吴邪也明白。我们所有人都是天生的演员,剧本就是不断改变的命运,导演就是不断雕刻我们的光阴。人心的险恶我们都会在剧本中一点点了解,唯一不同的是,光阴和命运不允许我们罢演。尔虞我诈,人心莫测,一个人的心隔着肚皮,两个人的心隔着两个肚皮。莫测莫测,不要去猜测。有句话说得好女人心,海底针,其实人心都这样,不论男女。

一个网友说的话我现在还记得:遇到鬼神的概率与遇到真爱的概率是一样的,遇到非善人的概率与吃肉塞牙缝的概率差不多。虽说有点夸张,但的确如此。国内鬼片看过吧?里面哪个鬼不是人作孽出来的?世上最可怕的恶魔做出的事,终究是人自己想出来的,不怕你做不到,就怕你想不到,对吧?而人能做出的最恐怖的事,永远超出你的想象,因为人在不断突破自我。如果这世上真的有鬼神,它们又怎么会去伤害哪些在它们眼里如同蝼蚁一般的人类?反而是人,说不定在我写这篇作文时,就有好几个被害死的人。因为利益而见血封喉的人很常见,因为利益而结交的人的更常见。

人心入戏,半真半假;人生如戏,戏说人生。

如果说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现实,那么比死亡更可怕的是永生就比较虚幻飘渺了。毕竟没有人是永生的。许多人也许会想永生为什么不好?永远活着不好么?那样或许就没有什么生前无法完成的遗憾了。但你想过吗,当你做完想做的所有事时,你又可以去干吗呢?当你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一个离你而去,你不孤独吗?人活着不过是解决完自己一个有一个的烦恼后,为自己找下一个烦恼。永生是疲惫的。

人生莫测,测不透;戏说永生,说不清。看不透的不要看,想不明的不要想,如果非要知道答案,就要做好你承受不了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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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盗墓笔记》读后感【篇1】

这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鬼神,是人心这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题记

今年五一没有出去,硬是在家把盗墓笔记看完了

吴邪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他虽是软弱犹豫不决的,但是随着故事,一步步的发展,却发现他并不是一个软弱的人,他单纯,有一点点的小聪明他懦弱;珍惜自己的生命,他敏感,害怕伤害了和自己一路冒险的伙伴。他是所有人中最不适合经历,历险的人,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冬日,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硬的冰,他撑了下来,成为了一个他不想成为的人,可是最令我喜欢他的是,在任何可以改变他的人生的转折点,他都保持了自己的良知,即使在最后他带上了一张穷凶极恶的面具,但他的内心仍是吴邪,仍是那个有点奸诈,却希望所有人好的,“天真”吴邪。

“我希望这一路走来,所有人都可以好好的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地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吴邪在潘子弥留之际,向天祈祷,即使他身处于漆黑一片的山洞中,他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自己。

这就是我爱的吴邪他需要别人的保护,也需要别人的帮助,他有无穷无尽的好奇心是队伍中永远的“白搭”,铁三角中“最笨”的领袖!

闷油瓶,这是一个犹如神佛般的男人,有他在,吴邪无论何时都会感到心安。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懂悲痛,总是像一个瓷娃娃般淡淡的看着这世界然而他总是在默默的关心吴邪与胖子,永远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像他一样带给他们两个那么多的安全感。他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洞悉这个世界,却无法看透自己。他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更不知道自己该到哪里去他只知道自己来这个世界上,有一件他必须要做的事情

“你能想象吗,有一天你从一个山洞里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地望着四周时,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着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再可能去享受自己的朋友,你人生中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那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张起灵就是这样,默默地肩负起了自己的责任和命运

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痛苦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么胖子就是最正常的那种可以化解痛苦的人。一个真正的理解痛苦,并将它们一一化解的人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佛。是的,胖子就是那个看透一切的佛,在某种程度上,在他的谈笑中所蕴含蕴含的东西更多,他拍着无邪的肩膀说出那一句,“天真吴邪”,已经是将吴邪看的通透无比,他能默契的与小哥点头包抄任何危险,说明他也能理解小哥内心的一片空白。

这就是铁三角。

他们之间的情谊,牢不可破,犹如铁打一般,尽管闷油瓶,最后带着鬼玺进入青铜门后代替吴邪去守这个十年之约,尽管潘子子最后以命相托护送,吴邪逃离了张家古楼,自己却长眠在古楼内,尽管胖子,最后因云彩的事儿承受不住打击留在了巴乃村,但是他们之间的情谊从未破裂过,他们告诉了我,友谊——可以将一切击打他们的力量粉碎。

“我愿用我的一生,再换你十年天真无邪。”闷油瓶的一句话,足以令我动容。

世界上最邪恶的不是鬼神,是人心,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话语,也是人心。

最新《盗墓笔记》读后感【篇2】

铁三角――读《盗墓笔记》有感

这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神鬼,是人心;这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题记

吴邪,其实是一个很普通的普通人。可是令我感到欢喜的是,在任何可以改变他人生的拐弯点,他都保持了自己的良知,即使在最后他戴上了一张穷凶极恶的面具,他的内心仍是吴邪,仍是那个有点小奸诈却希望所有人都好的“天真”吴邪。

闷油瓶,这是一个犹如神佛般的男人。有他在,吴邪无论何时都会感到心安。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懂悲痛,总是像一个瓷娃娃般淡淡的看着这世界,然而,他总是在默默地关心着吴邪和胖子,永远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像他一样带给他们两个人那么多的安全感。

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痛苦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么胖子就是最正常的那种可以化解痛苦的人。在所有人都选择沉默的时候,只有胖子忍受住一波波的痛苦强装笑脸送给身旁两个人。一个真正理解痛苦并且将它们一一化解而且还笑迎伙伴的人,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佛了。是的,胖子就是那个看穿一切的佛。

他们之间的情谊牢不可破,犹如铁打的一般,尽管闷油瓶最后带着鬼玺进入到青铜门后代替吴邪去守这个十年之约,尽管潘子最后以命相托护送吴邪逃离了张家古楼,自己却永远长眠在了古楼内,尽管胖子最后因云彩的死去而承受不住打击留在了巴乃村,但是他们之间的情谊从未破裂过,他们告诉了我,友谊,可以将一切打击它们的力量一个个粉碎。

“我愿用我一生,再换你十年天真无邪。”张起灵的一句话,足以使我动容。

世界上最邪恶的,不是神鬼,是人心;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

最新《盗墓笔记》读后感【篇3】

《盗墓笔记》这是我最喜欢的书,没有之一。我喜欢闷声不吭的小哥;天真善良的吴邪;嬉笑搞怪的胖子;忠心重义的潘子;解语倾城的小花;坚强重情的瞎子。他们每个人在我心里挥之不去。

我很想去杭州看看,哪怕没有西冷印社,也没有一个叫吴邪的男子;我也想去长沙,即使那里没有解语花粉墨登场唱尽浮生的戏台,也没有九门提督的兴衰荣辱。我想去长白山,即使那里没有一切万物的终极,也没有淡出红尘万世不朽的张起灵,只有常年茫茫的白雪。他们活在我的想象里,这一切是多么虚幻。可是我依旧会去探寻他们的踪迹,哪怕只是走过那片我心中他们存在过的土地。因为那是我用整个青春做过的梦,我又怎能当玩笑一场轻松放下。

我总是和朋友说大学我要考到长沙或杭州,我要去长白山接小哥。他们总是笑着说,那只是书中的人物,是不存在的。他们不懂,他们是存在的,存在在我心里。因为他们没有看过盗墓笔记所以不知道一听到十年让多少稻米的心都激动起来;因为他们没有看过盗墓笔记所以不知道听到《红高粱》让多少稻米伤心欲绝;因为他们没有看过盗墓笔记所以不知道一听到铁三角就会想到那三个人。

我每天都要听关于盗墓笔记的歌,像《不朽》;《解语花》;《终章》;《相见》;《机关》;《天真》;《假面》。我每天不听都会感觉我缺了点什么。第一次看盗墓笔记时我特别喜欢张起灵,因为我觉得他像一个神一般的男人,他很厉害,后来我又特别喜欢解语花,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特别喜欢,没有理由的喜欢。现在我已经读了不下十遍的盗墓笔记的,里面的人物我都特别喜欢。特别是潘子死的时候我都哭了。这是我认为盗墓笔记中最感人的部分。

马上要到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日了,我写这篇文章来纪念这个时刻,这个让所有稻米欢乐的时刻。二零一五八月十七日我在长白山,静候灵归。

最新《盗墓笔记》读后感【篇4】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试问,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吗?是啊,正是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

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xx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所以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么的温馨,更是理解了家这个字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着,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读后感精选:生命生命读书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一本好书就像沙漠中的一捧清泉,滋润我们的心灵,我们在生活中可以多多去读一些经典书籍作品,阅读作品后,我对作者的想法更加了解,心中感触颇多,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为此小编特意整理了“读后感精选:生命生命读书笔记的读后感范文”,仅供大家参考,如果喜欢可以收藏!

生命生命读书笔记的读后感【篇一】

最近,我读了一篇关于生命的课文,名字叫《生命生命》

课文《生命生命》主要通过,飞蛾求生,瓜苗生长,静听心跳。等三件事,写出了要对生命负责、珍惜生命,展现生命的意义。

当我读到“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读完这个句子,我终于知道了生命的意义。“我们的生命是有限的,但是,我们却可以让短暂的生命发挥出无限的价值。

这篇课文让我想起海伦·凯勒,他是一位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的残疾人,但他凭着自己的毅力,成为哈佛大学的一名特殊学生。你们看,这就生命的奇迹。

这篇课文让我知道,要珍惜生命,学会利用生命!

生命生命读书笔记的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们班学习了一篇有关珍惜生命的文章——《生命生命》。这篇文章十分有意思,讲述的是作者杏林子对生命的看法和理解,并告诉大家要珍惜生命。

“生命是短暂的”。是作者杏林子的看法,杏林子是从飞蛾求生,砖缝瓜苗,倾听心跳这三件事例来作出生命的理解,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让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读了这篇课文,我懂得了生命短暂,只有一次,没可能今天死了明天又复活了,这是绝对没可能的事,所以我们要珍惜生命,决不让它白白流失,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使自已活得更加光彩有力。生命中的一分一秒,都十分宝贵,我们一定要爱护它,珍惜它,保护它。

“生命是顽强的”,是我对生命的看法和理解,我是从街边的角落那发现有一株顽强的小草而作出生命是顽强的结论。在街边的角落里,生长着一棵小小草,它是在没有泥土的环境下,靠自已的根死死抓住地板,经历风吹而不倒下,它要与炎热和寒冷斗争,这才能坚强地活下来。这真是一株顽强的小草呀!

所以,我们要珍惜宝贵的生命,也要顽强地生活着。

生命生命读书笔记的读后感【篇三】

生命是什么?我们应该怎样对待自己的生命?以前,我从来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今天,课文《生命生命》里,脆弱的飞蛾告诉了我,砖缝里的香瓜子告诉了我。它们是多么珍爱生命,热爱生命啊!

小飞蛾在生命受到威胁时,极力鼓动着双翅,表达对自己生命的渴望。香瓜子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不屈向上,茁壮成长。它们短暂的一生就是不懈奋斗的一生。杏林子身患严重疾病,但她在残酷的挑战面前没有沮丧和沉沦,而是以顽强的毅力成为了一位出色的作家。

现实生活中,还有很多像杏林子这样身残志坚,热爱生命,珍惜生命的人。

如“当代保尔”——张海迪。五岁就高位截瘫,没有进过学校,但她却以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自学了从小学到大学的专业课程。她以自身的勇气证实着对生命的珍爱,是中国青年一代的骄傲,也是残疾人的杰出代表。

又如二十世纪美国著名的盲聋女作家——海伦·凯勒。出生后十九个月就双目失明,并伴有聋哑之疾,但她凭借坚强的意志学完了小学到大学的全部课程,并通晓五种语言。晚年被选为“世界十大女性”之一。张海迪、海伦都以对生命的热爱创造了属于自己的传奇。

然而,现实生活中有许多正常人受不了一点风吹雨打,一遇到困难和挫折,就放弃了自己的人生目标,甚至有的还放弃自己宝贵的生命,这些人与张海迪、海伦比较,该是多么的惭愧啊!

生命是自己的,我们可以让它有价值,也可以让它暗淡无色。所以我们要对自己的'生命负责,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让我们在有限的生命里好好的去使用它,热爱它,感受它,珍惜它,而不是去白白地糟蹋它,这样,生命之花才能盛放出永不凋谢的花朵!

生命生命读书笔记的读后感【篇四】

读完这篇课文后,我学到了很多。此刻,我就把我的感想跟大家分享一下吧!

人活着的意义就是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去做有意义的事。

生命是有限的,同时也是脆弱的。

多少人因为事故而死去?多少人因为“一不细心”而酿下一辈子都再也不能弥补的大祸?

这些死去的人,本来能够为祖国作出更大的贡献,可是他们却不好好珍惜生命,此刻一切都晚了。

盲人,他们本来能够看到夕阳西下的完美落日,也能够观察天上的星星月亮;哑巴,他们也是能够唱出各种好听的音乐,这样他们就不会忍受这些寂寞的痛苦了,还有残疾人,他们能够自由地在操场上学习,可是此刻,他们只能在窗前默默地地看着同学们欢乐的笑声和灿烂的笑脸。如果好好珍惜,他们会受到人们的种种唾弃吗?

他们如此糟蹋自我的生命给予他们的不可缺少的东西,此刻变成这样就是上帝给他们的惩罚吧?

珍惜生命,热爱生命是作为地球妈妈的子民的应有的职责。地球妈妈创造了我们,并且还给了我们这么良好的生活环境,她是期望我们能够为地球创造个更加完美的明天,我们又怎样能辜负她的一番好心呢?

所以,必须要珍惜、热爱生命,用自我的生命创造出一个个奇迹,共创地球完美明天!

生命生命读书笔记的读后感【篇五】

生命是什么?这个问题十分让人费解。

杏林子写了一篇文章——《生命生命》,也许可以回答这个问题。杏林子一生十分痛苦,12岁起,她患了“类风湿性关节炎”,全身关节大部分遭到损坏,致使她腿不能行,肩不能举,手不能抬,头不能转。小学毕业后,因病辍学的杏林子数十年坚持自修,终于成为台湾文坛上的著名作家。残而不废的她,凭着坚强的毅力,成为了台湾文坛上明艳绽放的一朵鲜花。

文章中的飞蛾,那种求生的欲望让人震惊,也让杏林子领悟了一份坚持生存的想法;香瓜子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不屈向上,茁壮生长,即使只能活几天,这让杏林子明白了:要珍惜生命。

文章最后写到:生命单单属于自己的,可以好好地使用它,也可以白白地糟蹋它,一切全由自己决定。杏林子明智的选择了好好使用生命,对生命负责。

对呀,生命是多么宝贵而又难得!我们也应该和杏林子一样珍惜生命,决不让它白白流失,要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生命生命读书笔记的读后感【篇六】

最近我又读了美国作家沃森写的《生命.生命》,我深切感受:生命是如此的伟大,生命是如此的顽强,生命又是如此的强大!这就是一只蜜蜂创造出的奇迹。

一个遭受人类两次伤害的蜜蜂,竟然还能坚强的活了下来,它那珍惜生命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值得我们赞叹。一只小小的蜜蜂也懂得生命只有一次,不可重来的理蕴。可我们少年朋友们中,有很多人由于不懂得珍爱生命导致英年早逝,多么另人痛心啊!今天的我们如果再不珍爱生命,是不是连只蜜蜂也不如呢?

文中的小蜜蜂在它短暂的生命中留下了辉煌的一刻,给它的生命增添了光彩。而我们远不如它,因为我们缺少了它那样顽强的奋斗力。

也许,你会萌生超越这只小蜜蜂的想法,那就请你首先学会为生命而拼搏吧!

读了这篇文章我才深切的懂得了:世界上每一个生灵,每一个生命都是属于他自己的,独一无二的。每一个生命,都有意义去帮助,去守护另一些生灵,而不应该去践踏,毁坏他们。少年朋友们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再放弃,失败了不要紧,从头再来,不懈努力,一定会创造出更多的灿烂辉煌的人间奇迹。

最新培根笔记的读后感精选


一千个人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不同的人读书时会有不同的心得感悟。在读过了作品,对于里面的情节非常感兴趣,这时不妨抽出一点点时间将感想写成读后感,那么如何用文字的方式记录读作品时的感悟呢?以下是由我们为你整理的《培根笔记的读后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培根笔记的读后感 篇1

很多人都喜欢这个伟大的哲学家——培根,但我却不!!我讨厌这个站在贵族立场与男权视角的培根,我讨厌这个工于心计、老于世故的培根,我讨厌这个拥有着功利主义思想、深谙于官场运作的培根!

不过,前两天读了《培根随笔》后,我才发现了另一个与我想法完全不同的培根。我看到他对哲学的执着,对政治的热衷,对生活的热爱,对理想的追求与对困难决不轻言放弃、自强不息的精神和态度。 我恍然明白:“噢!原来还有这样一个培根!”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论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避开这文章中写的都是美、德兼备的男性帝王不说,这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它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展开评述。“善犹如宝石,以镶嵌自然为美;而善附于美者无疑最美,不过这美者倒不必相貌俊秀,只须气度端庄,仪态宜人。”不错,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而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因此我想,人的外表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内涵,光有外表,只是一个躯壳,行尸走肉,又怎么能算得上是美丽呢?所以,人是因为可爱而美丽,而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

读完这书后,我忽然想起,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而且每个人的理想与信念不同,当然,所追求的事物和追逐的梦想也各不相同,不可把自己的喜好强加在别人身上,也不能依照自己的喜好来评判他人。况且人是有两面的嘛!应多看看别人的优点,吸取精华之处来弥补自己的不足,为将来漫漫人生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本好书可以使人明白一个道理,一本好书可以为人建造一条捷径,一本好书甚至可以改变人一生的命运!如同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 ,不得不肯定,从某一方面来说,这是一本使人上进的好书!

《培根随笔》是在培根在多年内所创作的随笔的精华结合,培根的许多篇目都是催人上进的,高屋建瓴的。他在指导人们怎么读书时,颇有见地地指出:“有些书可只读其章节,有些书可大致浏览,有少量书则须通篇细读,并认真领悟。”他在指导人们读什么书最受益时告诫人们:“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透,数学使人精细,物理学使人深沉,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使人善辩……”培根认为,读书可以使人心旷神怡,增趣添雅,成才益智,就连身体上的各种痛苦,都可以通过读适当之书而令其开豁。 全书立意高远,描述了培根先生一生的种种经历,不得不看。

培根笔记的读后感 篇2

在《培根人生论》优美且充满睿智的文字的感召下,我一口气通读了两遍,仍觉意犹未尽,便十分想将其推荐给更多的朋友,正谓之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但又不免犹豫,因为《培根人生论》这本书中也有些篇章存在着争议。如《论韬晦》、《论野心》等篇章中叙述的做人之道,实际上是典型的市侩哲学。《论帝王》、《论贵族》等篇幅中则旨在向君王介绍统治经验和权术。但毕竟小瑕难掩大瑜,《培根人生论》以一种优美与庄严的韵律,以超人智慧的论述,给人以深刻的启迪而广为读者所喜爱。因而,我认为《培根人生论》的确是值得一读的好书。

在《培根人生论》之中有许多脍炙人口的篇章如《论读书》、《论美》等,但我印象最深的却是《论时机》。他在篇中说到当危险逼近时,善于抓住时机迎头邀击它要比犹豫躲闪更有利。因为犹豫的结果恰恰是错过了克服它的机会。

人的一生很多事情是不可能用确定论来准确描述的,但机遇确是成功的首要因素,就人生而言,一生中大的机遇可能十几年、几十年一遇。大的机遇是历史和社会造成的,因此要想有所作为,一定要善于省时度势,看清发展的大趋势,有良好的洞察力去感知哪里有金矿。还有一种机遇是社会造成的,我国生活在六七十年代的人就没有很好的机遇可以利用。机遇往往是突然地或不知不觉地出现的,有时甚至永远不为人所知、或只是在回首往事时才认识到过去的那件事是个机遇,庆幸抓住了它或者后悔失去了它。

善于抓住机遇的人应该具有以下基本素质:第一,要随时做好准备,不要机遇来的时候临时抱佛脚。不仅要尽可能的获取各种各样的广搏的知识,还要尽可能锻炼出很强的创新能力。我们要取得成功,关键是要有创新能力,而不是光有读书能力。如果时间已使事物腐败,而人却无智慧使之革新,那么其结局将只有毁灭(《论革新》)。有些人非常刻苦,很爱学习,但是遇到新问题总是一筹莫展,这就是创新能力不足。第二,要从小事做起,认真地做好每一件事。道理很简单,机遇总是突然地、不知不觉地出现,有时你甚至一辈子也不知道哪个是机遇。第三,一旦出现机遇的时候,全力以赴,兢兢业业地抓住它。我国第一个乒乓球世界冠军容国团所说的人生能有几回搏!就是很好的诠释。第四,要锻炼出敏锐的洞察力,善于在复杂的情况下发现机遇。许多学生念书时成绩很好,但后来,有的人成就很多,有的人却一事无成。关键在于面对新出现的复杂局面时,能否发现机遇。

机遇难得,然而不可以创造机遇呢?答案是肯定的。首先,抓住机遇不是被动的,真正聪明的人会创造机遇。其次,创造机遇要找那种适合自己,到机遇多的岗位和地方去。据介绍,美国人很喜欢换工作岗位,一生中大概要换四次。中国人恰好相反,惯性大,干一件事就想一辈子呆在这儿。换工作岗位有什么好处呢?你不是一锤定终身,你可以多次换,找准最适合自己的、机会最大的地方和位置。再次,要得到原本不属于自己的机遇,或者让那些属于自己机遇不要失去,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做人要诚实守信。有好多年轻人,为了短期利益和行为做假,考试作弊、说假话,就是不诚信,这样做的最终结果是害了自己。中国某个地方曾经一度是商业非常发达的地区,而现有却不然。原因很简单,也是缺乏诚信。第四,要善于与人相处和交流。交流对一个人的成功很重要。英国作家萧伯纳说过,两个人交流思想和两个人交换苹果完全不一样,交换苹果,每个人手上只有一个苹果,而交流思想,每个人同时有两个思想。如果大家都懂得这个道理,学会与人相处和交流,博采众家之长,那么你就具备了得到机遇的一个非常好的素质。最后,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这对创造机遇非常重要。一旦工作出现问题,要很快调整自己,去做那些容易取得成功的事情。

培根笔记的读后感 篇3

培根是英国著名的学者,作家、思想家和科学家。《培根随笔》这本书对我有很大的感触和收获,他的人生哲理启发了我,他所说的论是我们人生上的缺点和优点以及人生观。

在这本《培根随笔》中,培根写到了政治,宗教、友谊、艺术、性格、教育等话题,以及触及到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他谈及的问题有发人深省的见解的独特方式,那些发人深思的语句是培根的思想精髓,内容应有尽有,大到国家,小到个人内心世界问题。这些篇章中也处处闪烁着智慧的光辉。

就比如说文中的”论嫉妒“,每个人都会有小小的嫉妒心,培根所写的嫉妒基本包含了大多数人以及所有人的嫉妒心。什么样的人容易招致嫉妒,什么样的人容易嫉妒别人。我也经常会有嫉妒之心。比如考试成绩发下来,没有其他人好,会闷闷不乐。而培根所说的:”从而刺激了他们,耿耿于怀“我会奋发图强,更加努力,争取下一次超过其他人。

比如文章中的”论美“,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美,心灵美、外表美。她就像花一样,莲花的清高高洁,菊花的高尚,牡丹的富贵等等不要因为自己的丑陋而断定自己是个一无是处的人,并不是那样,也许外表丑陋但内心并不丑陋,有所长必有所短,上天是公平的,天底下没有哪个人是十全十美的。那些容貌虽美的人多半是胸无大志平庸一生,但这些结论也不一定完全正确,也有许多容貌美丽且德才双优的人存在。除了人之美之外,还有自然之美和心灵之美。世界上的万物都有她美丽的存在,只是每个人的审美角度和方式大不相同罢了。就算是人类再鬼斧神工也达不到自然创造本身的境界。每一次晚霞、每一次雨过天晴、每一次白皑皑的大雪等等,对于我们它们是千变万化的。保护自然界的生态环境是最重要的。

《培根随笔》这本书让我感触很深,让我懂得了,学到了如何去看待去面对人生的各个方面,是坦然面对是勇敢面对,不要以自己的一点小脾气去看待去面对每一件事情。

培根笔记的读后感 篇4

《培根随笔录》是本不错的书文字浅显道理深刻前段时间看完了但感觉得买一本收藏好书经得住岁月年轮的碾轧。

《论求知》、《论美》------

这些文章需要细细品味以下是从网上找到摘录自书中的三篇翻译出的语句没有英文原著经典想深入其中还是要拿英文的来读。

论说随笔

(英)弗朗西斯.培根

论爱情

舞台上的爱情比生活中的爱情要美好得多因为在舞台上爱情只是喜剧和悲剧的素材而在人生中爱情却常常招来不幸它有时像那位诱人的魔女有时又像那位复仇的女神。

你可以看到:一切真正伟大的人物(无论是古人、今人只要是其英名永铭于人类记忆中的)没有一个因爱情而发狂的人因为伟大的事业抑止了这种软弱的感情只有罗马的安东尼和克劳地亚是例外前者本性就好色荒淫然而后者却是严肃多谋的人所以爱情不仅会占领开旷坦阔的胸怀有时也会闯入壁垒森严的心灵--假如守御不严的话。

埃皮克拉斯曾说过一句话:“人生不过是一座大戏台”。似乎本应努力追求高尚事业的人类却只应象玩偶奴隶似的。虽然爱情的奴隶并不等同于那些只顾吃喝的禽兽但毕竟也只是眼目色相的奴隶--而上帝赐人以眼睛本来是有更高尚的用途的。

过度的爱情追求必然会降低人本身的价值。例如只有在爱情中才永远需要那种浮夸献媚的辞令而在其他场合同样的辞令只能招人耻笑。古人有一句名言:“最大的奉承人总是留给自己的。”--只有对情人的奉承要算例外。因为甚至是最骄傲的人也甘愿在情人面前自轻自贱所以古人说得好:“就是神在爱情中也难保持聪明”。情人的这种弱点不仅在外人眼中是明显的就是在被追求者的眼中也会很明显--除非她(他)也在追求他(她)所以爱情的代价就是如此不能得到回爱就会得到一种深藏于心的轻蔑这是一条永真的定律。

由此可见人们应当十分警惕这种感情因为它不但会使人丧失其他而且可以使人丧失自己本身。至于其他方面的损失古诗人早已告诉我们那追求海伦的人是放弃了财富和智慧的。

培根笔记的读后感 篇5

《培根随笔》就像一本字典,当你有什么烦事和闹心事时,就可以向它请教,它不仅会帮你解忧,还会教你走正确的方向,以摆脱困难的纠缠。

这本书主要谈论了我们生活中能遇到的各种生活琐事和一些政治问题,点出了这些事的特点和问题所在,并告诉了人们什么是正确的,什么事错误的;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如果人人都按照这书上面说的去做(除个别小错误以外),那么人间也就变成世外桃源了。

你的天性如果是好的,那么再好不过了。如果是坏的,则要用文中说的方法去做。我们应该都有这样的生活体验:如果想要把一个富有弹力的弯曲物快速弄直,则需往弯曲的另一个方向弯,并且要过直的标准。这个方法在改变天性方面也有大作用。假如一个人脾气暴躁,则应极力控制,并且还要露出微笑,即弯向直的另一边。

文中还说不能太久的迫使自己做一件事,这样会福祸双收,即获取了坚持,也获得了一点错误,把错的东西也深深地印在脑海里。因此要间隔一段儿适当的时间。我玩儿滑板时就是这样。滑了一阵子之后,无意识的间隔几天,再滑时,就觉得水平增长了些许。但是如果间隔了一年多,就感觉自己的水平一落千丈。

不管戒什么,都要像文中说的一样,先扼制,再自然而然的减少,最后戒除。戒烟就要这样。原始时是几分钟抽一次,然后对于烟瘾要一忍再忍。几天后,抽烟的频率将大大减少。再过几个月,烟不就戒掉了?不过还有一点,也是文中提醒的,目标不能太高或太低。因为太高或太低的话,不仅不会改善,还会越来越糟。

培根是一个伟大的人物,更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不光有那么多流传千世的佳句,还有如此精练实用的文章,把我们生活中能遇到的事谈的淋漓尽致,指引我们走正确的方向,虽然也有的错误,也可能是社会不同而造成的但是又有谁能保证,我一辈子都不会犯错呢?

培根笔记的读后感 篇6

求知可以改进人的天性,而实验又可以改进知识本身。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实习尝试则可检查修正知识本身的真伪。

狡诈者轻鄙学问,愚鲁者羡慕学问,维聪明者善于运用学问。知识本身并没有告诉人怎样运用它,运用的方法乃在书本之外。这是一门技艺,不经实验就不能学到。求知时不可专为挑剔辩驳去读书,但也不可轻易相信书本。求知的目的不是为了吹嘘炫耀,而是应该为了寻找真理,启迪智慧。

有的知识只要浅尝即可,有的知识只要粗知即可,只有少数专门知识需要深入钻研,仔细揣摩,所以有的书只读其中一部分即可,有的书只知其中梗概即可,而对于少数好书,则要精读细读,反复地读。

有的书可以请人代读,然后看他的笔记摘要就行了,但这只限于质量粗劣的书,否则一本好书将要象已被蒸馏过的水,变得淡而乏味了。

读书使人的头脑充实,讨论使人明辨是非,做笔记则能使知识准确。

因此如果一个人不愿做笔记,他的记忆力就必须强而可靠。如果一个人只愿孤独探索,他的头脑就必须格外锐利。如果有人不读书又想冒充博学多知,他就必定是一个狡黠的家伙。

读书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休养,逻辑修辞使人长于思辩。总之,“知识能改变人的性格”。

不仅如此,精神上的各种缺陷,还都可以通过求知来改善--正如身体上的缺陷,可以通过运动来改善一样。例如打球有利于腰肾,射箭可阔胸利肺,散步则有助于消化,骑术使人反应敏捷。等等。同样一个思维不集中的人,也可以研习数学,因为数学稍不仔细就会出错。缺乏分析判断的人,也可以研学经院哲学,因为这门学问最讲究繁琐辩证。不善于推理的人,可以研学法律学,如此等等。这种头脑的缺陷,是都可以通过求知来疗治的。

培根笔记的读后感 篇7

在《培根人生论》之中有许多脍炙人口的篇章如《论读书》、《论美》等,但我印象最深的却是《论时机》。他在篇中说到:当危险逼近时,善于抓住时机迎头邀击它要比犹豫躲闪更有利。因为犹豫的结果恰恰是错过了克服它的机会。

善于抓住机遇的人应该具有以下基本素质:第一,要随时做好准备,不要机遇来的时候临时抱佛脚。不仅要尽可能的获取各种各样的广搏的知识,还要尽可能锻炼出很强的创新能力。我们要取得成功,关键是要有创新能力,而不是光有读书能力。如果时间已使事物腐败,而人却无智慧使之革新,那么其结局将只有毁灭。有些人非常刻苦,很爱学习,但是遇到新问题总是一筹莫展,这就是创新能力不足。第二,要从小事做起,认真地做好每一件事。道理很简单,机遇总是突然地、不知不觉地出现,有时你甚至一辈子也不知道哪个是机遇。第三,一旦出现机遇的时候,全力以赴,兢兢业业地抓住它。我国第一个乒乓球世界冠军容国团所说的人生能有几回搏!就是很好的诠释。第四,要锻炼出敏锐的洞察力,善于在复杂的情况下发现机遇。

机遇难得,然而不可以创造机遇呢?答案是肯定的。首先,抓住机遇不是被动的,真正聪明的人会创造机遇。其次,创造机遇要找那种适合自己,到机遇多的岗位和地方去。再次,要得到原本不属于自己的机遇,或者让那些属于自己机遇不要失去,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做人要诚实守信。有好多年轻人,为了短期利益和行为做假,考试作弊、说假话,就是不诚信,这样做的最终结果是害了自己。第四,要善于与人相处和交流。交流对一个人的成功很重要。如果大家都学会与人相处和交流,博采众家之长,那么你就具备了得到机遇的一个非常好的素质。最后,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这对创造机遇非常重要。一旦出现问题,要很快调整自己,去做那些容易取得成功的事情。

培根笔记的读后感 篇8

不久前,经朋友推荐拜读了着名学者何新先生翻译的《培根人生论》,读完之后顿觉收益非浅。

《培根人生论》兼有散文、论文和随笔的意义。它不仅文笔优美而且论述精辟。用其敏锐的洞察力把复杂的人生问题用散文的体裁写出来,一下让原本枯燥无味的人生理论变得栩栩如生起来,而且写得是如此生动有趣,这确是让我的精神为之一振。

在《培根人生论》优美且充满睿智的文字的感召下,我一口气通读了两遍,仍觉意犹未尽,便十分想将其推荐给更多的朋友,正谓之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但又不免犹豫,因为《培根人生论》这本书中也有些篇章存在着争议。如《论韬晦》、《论野心》等篇章中叙述的做人之道,实际上是典型的市侩哲学。《论帝王》、《论贵族》等篇幅中则旨在向君王介绍统治经验和权术。但毕竟小瑕难掩大瑜,《培根人生论》以一种优美与庄严的韵律,以超人智慧的论述,给人以深刻的启迪而广为读者所喜爱。因而,我认为《培根人生论》的确是值得一读的好书。

在《培根人生论》之中有许多脍炙人口的篇章如《论读书》、《论美》等,但我印象最深的却是《论时机》。他在篇中说到当危险逼近时,善于抓住时机迎头邀击它要比犹豫躲闪更有利。因为犹豫的结果恰恰是错过了克服它的机会。

人的一生很多事情是不可能用确定论来准确描述的,但机遇确是成功的首要因素,就人生而言,一生中大的机遇可能十几年、几十年一遇。大的机遇是历史和社会造成的,因此要想有所作为,一定要善于省时度势,看清发展的大趋势,有良好的洞察力去感知哪里有金矿。还有一种机遇是社会造成的,我国生活在六七十年代的人就没有很好的机遇可以利用。机遇往往是突然地或不知不觉地出现的,有时甚至永远不为人所知、或只是在回首往事时才认识到过去的那件事是个机遇,庆幸抓住了它或者后悔失去了它。

善于抓住机遇的人应该具有以下基本素质:第一,要随时做好准备,不要机遇来的时候临时抱佛脚。不仅要尽可能的获取各种各样的广搏的知识,还要尽可能锻炼出很强的创新能力。我们要取得成功,关键是要有创新能力,而不是光有读书能力。如果时间已使事物腐败,而人却无智慧使之革新,那么其结局将只有毁灭(《论革新》)。有些人非常刻苦,很爱学习,但是遇到新问题总是一筹莫展,这就是创新能力不足。 第二,要从小事做起,认真地做好每一件事。道理很简单,机遇总是突然地、不知不觉地出现,有时你甚至一辈子也不知道哪个是机遇。 第三,一旦出现机遇的时候,全力以赴,兢兢业业地抓住它。我国第一个乒乓球世界冠军容国团所说的人生能有几回搏!就是很好的诠释。 第四,要锻炼出敏锐的洞察力,善于在复杂的情况下发现机遇。许多学生念书时成绩很好,但后来,有的人成就很多,有的人却一事无成。关键在于面对新出现的复杂局面时,能否发现机遇。

机遇难得,然而不可以创造机遇呢?答案是肯定的。首先,抓住机遇不是被动的,真正聪明的人会创造机遇。其次,创造机遇要找那种适合自己,到机遇多的岗位和地方去。据介绍,美国人很喜欢换工作岗位,一生中大概要换四次。中国人恰好相反,惯性大,干一件事就想一辈子呆在这儿。换工作岗位有什么好处呢?你不是一锤定终身,你可以多次换,找准最适合自己的、机会最大的地方和位置。 再次,要得到原本不属于自己的机遇,或者让那些属于自己机遇不要失去,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做人要诚实守信。有好多年轻人,为了短期利益和行为做假,考试作弊、说假话,就是不诚信,这样做的最终结果是害了自己。中国某个地方曾经一度是商业非常发达的地区,而现有却不然。原因很简单,也是缺乏诚信。第四,要善于与人相处和交流。交流对一个人的成功很重要。英国作家萧伯纳说过,两个人交流思想和两个人交换苹果完全不一样,交换苹果,每个人手上只有一个苹果,而交流思想,每个人同时有两个思想。如果大家都懂得这个道理,学会与人相处和交流,博采众家之长,那么你就具备了得到机遇的一个非常好的素质。 最后,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这对创造机遇非常重要。一旦工作出现问题,要很快调整自己,去做那些容易取得成功的事情。

精选《猎人笔记》的读后感汇总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阅读了作品后,心里对作者产生了深深的敬佩之情。你知道一些爱读书的人都是怎样写读后感的吗?基于您的需要,我们整理了《猎人笔记》的读后感。

《猎人笔记》的读后感 篇1

在这个飘着淡淡细雨的周日早晨,我终于从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中抽出身来。看完这本书,是我收获的最大的一个惊喜。

多好多精彩的一本书啊!这是我初次看完全书发自内心的感慨。《猎人笔记》是俄国十九世纪享有世界声誉的现实主义艺术大师屠格涅夫的代表作,当然,大家看书名就能够一眼明了,书籍是以我这个猎人的视角,描绘了形形色色的人,经历了各种各样的事,直接而严厉地批判了沙皇专制制度下广大农奴主受到残忍剥削与压迫的现实,是具有很高艺术价值和文学价值的一本著作,所以这么些年来在文坛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记得刚开始妈妈为我买回这本书,我并不十分热情,我随意翻看了一些目录,粗略看了一下主要情节,说:我可不爱欣赏这类书籍,全是一些政治化的东西,我不一定能看懂。但是姐姐说: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是经过了时间的磨砺和后世的验证,书中肯定有你能学到的东西。我这才安心来读。

可是,越到后面越不能自拔,我整颗心都随着作者的笔触而跌宕起伏,我跟着他来到了俄罗斯的辽阔草原,看见了农奴主们悲惨的生活以及歌手的令人震撼的演出一切的一切都像一块吸铁石一样牢牢吸引了我。直到看到《猎人笔记》的最后一章《树林与草原》,这是一篇简单的抒情散文,屠格涅夫就好像一位优秀的神秘导游,让我们每个小读者跟着他简单又有意思的生动文字,走过夏日的幽静花园,打猎的田间小路,看见清晨的露珠像宝石一样滴在手上,无数的星子布满夜空的时候,有一位伟大的猎人,带着他的猎枪,自信而又坚定地行走在一条黑暗的路上,他的鞋子踏在地上的足音是那样温暖而动听

当然,屠格涅夫还是一位生活的艺术大师,他不仅仅用现实的笔触批判了农奴制度,也写到了一些我们未曾发现的真善美。这些同样是值得我们细细琢磨的宝贵财富。他笔下的总管虽然深得上校的关心,人人夸赞的他却有着一颗狠毒而无耻的心,她毫不留情地剥削农民们的劳动成果,将他们逼到走投无路的地步,可是,当那对可怜的父子冲出来检举这人面兽心的家伙时,军官却十分包庇他,信任他。我想,正是因为制度的腐败,军官们的不作为与颠倒黑白,才会促使那么多无辜性命的死亡。这是一件多么悲哀的事。

而相反,作者在打猎时遭受大雨而遇到的守林人孤狼,这是他的代号,他看似不近情理,不苟言笑,似乎没有人能够从他这里逾越规矩,捞到好处,可是,他恪尽职守,这么多年来尽心尽力,沉默寡言地守着树木,守着山林,带着自己的幼女生活在这儿,却在抓到一个因孩子生病逼不得已犯下错误的偷树贼时,默不作声放走了这可怜的人儿,哪怕孤狼已经忍受了这偷树贼无数次恶毒的诅咒与谩骂。

看吧,总有一些人,在不动声色地付出善良却不被人发觉。当然,我同样欣赏与同情可怜的露凯丽莎,她曾经是一位白嫩、红润且能歌善舞的女孩,可是一次意外事故导致她的瘫痪。被病痛折磨的她不曾向命运咆哮,她仍旧没有怨恨,努力而自尊地生活着。

《活骷髅》这一章便专门是作者为这位可亲可敬的女子写下的。那时的露凯丽莎已经病得很严重,瘦骨如柴,鼻子宛如刀刃,牙齿都快脱完。可是,她依旧保持一颗善心,在作者前去探望她时,没有一丝丝埋怨,她感激自己曾是一位优秀的领舞,感激那个可爱的孤儿辛苦照顾她,甚至还关心与她有过交集的人怎么样了,过得好不好。遭受如此厄运,露凯丽莎从自己的人生中读出的并不全是惨淡,还有一种恬然的幸福。这份幸福取决于自己的心境。

在作者怜惜地握住她的手给予她力量时,这善良的人儿不由得哭了,泪水掉落下来。她是多么珍惜感恩这样的一点温暖啊!可是最后,露凯丽莎还是遗憾地离开了。

她,不过是千千万万个沙皇专制制度下的贫苦劳动女子的缩影,但是,我们却能从她的身上看见人性的善良与纯真。这形成了多大的反差。

多么值得敬佩的露凯丽莎,多么真诚、坚强、乐观又满怀善意的人儿!放眼今天,我们的幸福生活真的来之不易,享受着阳光与温暖,我们又什么理由不自强?

《猎人笔记》真的是一本很棒的书,会永远铭刻在我的记忆中。

《猎人笔记》的读后感 篇2

我非常喜欢一本书,那本书叫做《猎人笔记》。

《猎人笔记》是十七世纪著名的俄国作家屠格涅夫的短篇小说集。里面收集了《县城里的医生》、《我的邻居》、《莓泉》、《办事处》、《孤独的狼》、《歌手》、《别任草原》等精彩的文章,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别任草原》。

在屠格涅夫的语句里充满了俄罗斯乡下的田园气息。同时,在这种平淡随和的语句中也能明显的让人感受到19世纪俄国农民们在农奴制度下的那种悲惨生活,以及在这样的环境下朴实的农民们依然保持着他们那种良好的道德品质。

《别任草原》的第一段中作者写道:打猎主要的目的不是打到多少猎物,而是打猎过程汇总所享受到的乐趣。这篇文章讲的就是作者在一次打猎途中迷路后的经历,他迷路后进入到了从未到过的别任草原,在那里他认识了五个放马的孩子,在夜晚听他们讲各种离奇的故事,然后不知不觉进入梦乡。清晨来临后,伴随着露珠,又继续赶路回家。

在众多的书本中捧起《猎人笔记》,最初是因为他的书名,有点新奇,有点特殊。接下来我却是几乎一口气读完了整本小说,被书中十余个精彩的小故事深深吸引,同时也被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所折服。

作品以一个猎人的行猎为线索,刻画了地主、管家、磨房主妇、城镇医生、贵族知识分子、农奴、农家孩子等众多人物形象。真实的表现了农奴制背景下各阶层人民的生活风貌。揭露了一些地主的残暴、狠毒、虚伪、无耻,同时也展示了一些农民的善良、勤劳、诚恳、纯朴,以及他们的才干和无穷的创造力。作家在对人物的心理,语言,动作等方面做了精彩的刻画之余,也为我们展现了一幅令人陶醉的田园风光:郁郁葱葱的森林,广袤的大草原,潺潺的溪流......

静下心来默默的品尝一本名著,是人生中一种难以言喻的享受,《猎人笔记》里屠格涅夫用他擅长的抒情笔调描绘了一幅幅奇特秀丽的俄罗斯大自然风光,读起来非常享受!

《猎人笔记》的读后感 篇3

《猎人笔记》读后感1200字

屠格涅夫创作了这本被后人称赞为“一部农奴生活的写照,一曲独立自由的赞歌”的《猎人笔记》,而读完了这本书,我也是感受颇深。我从这本书中看出了当时地主的自私自利,伪善,虚伪,冷酷,残忍,也看到了各色各样农民的可怜,善良,智慧,勤劳,勇敢。我看到了在一个黑暗的社会,虽有卑劣的统治阶层,但同样存在着单纯美好的人民。

屠格涅夫出生的时代背景是俄国十九世纪初期,当时各大地主橫行霸道,肆意欺压百姓,而农民在地主的欺凌下却依然拥有善良,智慧,勤劳······的美好品格。

当时的农民是可怜的,贫穷的。他们被地主压榨,欺凌,像第一章出现的霍尔和卡里内奇,一个疏离自己的主人却过上了滋润的日子,一个无比忠诚于自己的主人却连靴子都穿不上。在《总管》一章中,小肚鸡肠的村长仅仅因为意见不同,和老人安基波在会上发生争执就将他的两个不该服兵役的儿子拉去当兵,就连最小的儿子也不放过,不断折磨他。在所有的章节中几乎都可以看到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殴打农民。我无比同情这些被欺压的可怜人,他们是这个黑暗社会,残酷统治下,最大,最无辜的受害者。

当时的农民虽然被地主百般欺压但是他们心中仍存有善良和勇敢。涅尔默莱虽然只是一位极其普通的猎人,但是他在关键时刻表现出的大智慧和临危不惧都让人佩服。在我们船翻落水后,只有他一人表现得十分的十分冷静,担当起巨大的责任,自己一个人在黑暗中找到了上岸的路。还有磨坊的老板娘,虽然只是一个普通的婢女,面对凶悍的女主人和自私的男主人一点不心存恐惧,不屈服于自己的命运,勇敢的追求自己希望的幸福生活。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孤狼》一章中的护林人弗马,铁面无私,忠于职守,不放过任何一个偷砍树木的人,但他却有同情心,在听到偷砍树人的悲惨生活后,冒着自己被责罚的风险下,铤而走险的放走了他,可见在当时俄国黑暗的统治下,最底层的农民却依然没有失去本心,他们的心中依然存在着美好的品格。

对于这本书中的地主形象,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自私自利,伪善,冷酷,残忍。例如《涅尔默莱和磨坊老板娘》一章中。老板娘以前的主人,他嘴上夸赞着自己的太太善待婢女,但“婢女不准出嫁”这条规矩却充分显示了他们两人的自私,而在阿丽娜恋爱后,她的主人并没有宽荣的原谅她,而是“把她的头发剃掉,给她穿上粗布衣服,赶到乡下去”,由此我清楚的看到了这位地主的残忍,伪善。《总管》中的阿尔卡季·巴甫雷奇,最让我感到厌恶。他出身高贵,受过高等教育,看上去风度翩翩,和蔼可亲,是一名很好的统治者,但其本性却极其伪善。压榨自己管理的农民,让自己的管家肆意滥用权职,使当地的百姓民不聊生。本书中还有两位很有特点的地主,他们是赫瓦伦斯基将军和阿波洛内奇,赫瓦伦斯基将军是一个落寞的将军,却仍然不减丝毫派头,无比爱慕虚荣,十分爱摆场子。阿波洛内奇是一个没有任何见识的地主,尽管他没有任何本事,却很残忍,喜欢惩罚自己的农民,故意让农民受罪,也惩罚过聪明的瓦夏。从这些地主身上,我充分看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统治阶层的自私自利,伪善,冷酷,残忍。

在本书中也有善良的地主,像“我”的邻居拉奇洛夫,就是一个善良,礼貌的地主,不但有着良好的教育,更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还有塔吉雅娜·鲍里索芙娜也是一个很让人尊重的女性。

品《猎人笔记》,我看到了一个黑暗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有冷酷,残忍,自私的人,但是,同样有一群人,他们是这个社会的受害者,但相反,他们有着金子一般的美好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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